主页 详情

《新编党员实用全书》_《新编党员实用全书》编写组编_13655980_9787509821848

【书名】:《新编党员实用全书》
【作者】:《新编党员实用全书》编写组编
【出版社】: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时间】:2013
【页数】:420
【ISBN】:9787509821848
【SS码】:13655980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一、党的组织机构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中共中央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共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共中央编译局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

中共中央党校

中央外事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党的省委员会

党的自治区委员会

党的直辖市委员会

党的自治州委员会

党的市委员会

党的市辖区委员会

党的县(旗)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基层党委常务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

联合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党的地区委员会

派驻纪律检查组

军队政治工作机关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政治部

军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

军队基层党委

军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军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连队党支部

军队机关党支部

二、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原则

党的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

党内集中

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党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服从中央

党的代表大会

党的代表会议

党员大会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党的委员会的换届

党的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的方式

党内选举的程序

换届选举的原则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重新选举

差额选举

等额选举

预选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候补代表

特邀代表

列席人员

代表名额的分配

代表产生的程序

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

选举人

候选人

候选人初步人选

候选人预备人选

党代表大会代表团(组)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党代表大会秘书长

党代表大会执行主席

一人一票表决制

表决

选票

赞成票

不赞成票

弃权票

有效票

无效票

票箱

填写选票

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

监票人

计票人

选举有效

选举无效

当选

落选

出缺

递补

调整和增选

选举结果的报批

党委制

党的政治生活准则

党内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

党委民主生活会

党员活动日

议事规则

党的报告工作制度

党内通报制度

党员教育工作领导制度

党内矛盾和党内斗争

党的团结和党的统一

三不主义

派性

派别组织

三、党内主要职务

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中共中央委员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

市(盟、州)委书记

地委书记

县(旗)委书记

工委书记

党组书记

党组成员

基层党委书记

党委常委

党委委员

党委候补委员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委员

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

纪律检查员

组织员

巡视专员

政治委员

政治部主任

政治教导员

政治指导员

政治协理员

四、预备党员

可以当入党介绍人的党员

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不能投弃权票或不赞成票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党员做入党介绍人时犯了错误,视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继续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

一名党员一般不能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党委负责同志做入党介绍人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接收新党员要有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算法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发现有重要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查清后讨论批准的预备党员,其预备期的算法

预备党员应正确对待预备期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举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的时间及应注意的问题

入党誓词

预备党员能担任党委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负责人

预备党员不能当党小组长

预备党员不宜讲党课

预备党员做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

预备党员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应该做的工作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要办的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的写法

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不能缺席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的处理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不需要回避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发现其新的问题,预备期满时又尚未查清的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直系亲属犯了罪的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患了精神病,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因病长期治疗或病休,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待分配工作期间,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停薪留职期间,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按期转正问题的处理

要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

延长预备期不算一种党纪处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

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的党龄计算

由于组织上的原因造成延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党龄的算法

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延长的预备期未满,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延长预备期后,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还能入党

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可以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预备党员未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不能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转正党小组要提出意见

预备党员因公牺牲可为其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的手续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比较频繁,其转正问题的办理

预备党员去世后,其转正手续的办理

在农村驻点、挂职的干部一般不能在农村入党

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造成的后果

其他社会阶层

吸收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五、党员标准、条件、权利和义务

党员标准

党员的基本条件

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标准

入党要规定年龄界限、国籍和劳动者身份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

按时交纳党费

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在需要时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党员的义务

党员的权利

党员的申诉权

党员的控告权

党员的选举权

党员的被选举权

党员的表决权

党员的请求权

党员行使表决权

党员行使请求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党员行使在党内开展批评、揭发、检举的权利

党员行使和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异同

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

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当选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龄要求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不仅限于从本级组织的党员中产生

在党内选举中,党员可以放弃被选举的权利

对党员放弃被选举权的请求未获批准,当选以后仍拒不到任的处理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不仅限于从本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

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后的代表资格

代表选出后,因特殊原因推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选举代表

预备党员列席党员代表大会

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龄要求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不是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党员不能被提名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党内选举可以投弃权票

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

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

选举人可以投自己的票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情况

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不能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党员有重大问题尚未审查清楚,不能被提名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党员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在对违犯党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作为被审理对象的党员的合法权利

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党员正当权益的维护

六、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应过好党的组织生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必须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三会一课”

党员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党员之间开展好谈心活动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担任外商代理人的党员不能参加组织生活

患有精神病的党员的组织生活问题

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以参加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在上级党委批准前,不能参加组织生活

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表达自己意见的方式

党员保留自己意见

党员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员不得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的格次

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必须承认和自觉遵守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

党员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党员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党员应当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而奋斗

党员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党员应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新的历史时期对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应保持先进性,当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

党员应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事业单位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街道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窗口行业”工作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企业下岗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科研单位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应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关系

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起表率作用

党员外出期间应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应正确处理带头致富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关系

共产党员必须牢记和实践“两个务必”

共产党员要切实做到“两个务必”

党内表彰的种类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委书记的条件

八、流动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及确定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需要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需要开写党员证明信

复转军人党员转递组织关系

加强待安置退伍军人党员的管理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转递组织关系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转递组织关系

援外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丢失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处理

党员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造成的后果

党员不辞而别的处理

流动党员与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联系的方式

流动党员参加选举

流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

流动中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流动党员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可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

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

对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的处理

九、党员的党费和党籍党龄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农村党员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

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

流动党员交纳党费

被错误开除党籍的党员恢复党籍后补交党费

预备党员交纳党费

党员党龄的计算

特殊情况下,党员党龄的计算

党籍

共青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问题

保留团籍的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十、党的纪律

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党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党员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党员应该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要注意影响

党员不允许搞结盟活动

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

对党员纪律处分的种类

对犯错误党员免于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

受警告处分的党员所受限制

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受限制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所受限制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受限制

撤职和免职的区别

开除党籍和除名的区别

对一个党员需要同时给予党内和行政处分时,应履行的手续

党员受处分的时间算法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视情况决定能否继续担任党内职务

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的执行办法

留党察看处分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的党员,支部大会在表决是否恢复党员权利时,本人的表决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时间未满的党员,视情况决定能否提前恢复党员权利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病故的处理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党籍处理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又违反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

党员受其他处分后改为留党察看处分,其处分时间的计算

受党纪处分后的党员表现好,视情况决定能否取消处分

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时,党员本人的申辩

单位被撤销的党员申诉案件的处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的行政领导职务

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字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越级上诉

党员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等开除党籍才能逮捕、起诉、审判

十一、党徽党旗

党徽党旗

党徽党旗的使用范围

党旗的通用规格

党旗党徽的制作

十二、其他

对农村党员要进行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

对农村党员进行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搞好对农村党员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的主要措施

正确看待和把握召集农村党员开会是否付给报酬的问题

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

共产党员不能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共产党员不能参与宗族活动

共产党员不能参加集体上访、闹事活动

共产党员加入民主党派

追认共产党员

党内称呼

党员领导干部

共产党员逝世后在骨灰盒上覆盖党旗

附录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录二

一、中国共产党诞生大事记

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一大

党的二大

党的三大

党的四大

党的五大

党的六大

党的七大

党的八大

党的九大

党的十大

党的十一大

党的十二大

党的十三大

党的十四大

党的十五大

党的十六大

党的十七大

党的十八大

三、中国共产党历届党章简介

一大党纲

二大党章

三大党章

四大党章

五大党章

六大党章

七大党章

八大党章

九大党章

十大党章

十一大党章

十二大党章

十三大党章

十四大党章

十五大党章

十六大党章

十七大党章

十八大党章

四、中国共产党各时期的入党誓词

红军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

建国初期

十二大以后

五、建党80年20件大事

中国共产党成立

第一次国共合作和北伐战争

南昌起义和人民军队的诞生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开辟

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的召开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和抗日战争的胜利

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建立

党的八大和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

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

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邓小平南方谈话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一国两制”构想和香港、澳门的回归

党的十五大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六、常用文体

入党申请书

入党志愿书

请示

述职报告

证明信

介绍信

报告

工作要点

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

党支部工作计划

党支部工作总结

规章制度

典型材料

决定

决议

总结

通知

公函

规定

处分决定

七、中国共产党各时期人数

再版后记

后记


书查询(www.shuchaxun.com)本网页唯一编码:
0750e77ad6fb492beb381e1d8eced104#b8f0159e1843ecd2e4466ff646314619#78715616#1365598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