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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范式及其中国意义》_陆洲著_13654095_9787010134741

【书名】:《论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范式及其中国意义》
【作者】:陆洲著
【出版社】:北京:人民出版社
【时间】:2014
【页数】:294
【ISBN】:9787010134741
【SS码】:1365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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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绪论

一、研究的缘由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反思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

第一章 范式与法范式

第一节 范式的内涵解读

一、范式的概念

二、范式的特征

三、范式的功能

第二节 法范式的内涵解读

一、法范式的概念

二、法学范式与法律范式辨异

第二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理论背景:对近代西方两大主流法范式的总结与批判

第一节 形式法范式解读

一、形式法范式的历史源流

二、形式法范式的意旨

第二节 福利法范式解读

一、福利法范式的历史源流

二、福利法范式的意旨

第三节 哈贝马斯对两大法范式的总结与批判

一、形式法范式的特征与缺陷

二、形式法范式的实质化

三、福利法范式的作用与缺陷

四、福利法范式的两种自救模式

五、走向程序主义法范式——以女性主义的平等政治为例

第三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理论基础:沟通行动理论与商谈伦理学

第一节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行动论基础:沟通行动理论

一、对行动的区分及沟通行动理论的提出

二、沟通行动与目的性行动之比较

三、沟通行动的理论要点

第二节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商谈论基础:商谈伦理学

一、对商谈的意义解读

二、商谈伦理学及其原则

第四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核心内容:合法性问题

第一节 法律的有效性向度——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区分

第二节 基于商谈的权利体系重构:合法之法生成的横向保障

一、主观权利与客观法

二、人权与人民主权

三、对权利体系的商谈论重构

第三节 商谈论视域中的法治国诸原则:合法之法生成的纵向保障

一、对权力的沟通性重构

二、法治国诸原则: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纲领

第四节 程序主义法的两个阶段:合法之法生成的具体路径

一、第一阶段:公共领域的商谈

二、第二阶段:议会的立法商谈

第五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对于中国的借鉴意义:中国语境下沟通主义法范式的建构

第一节 我国法范式述评及展望

一、追求自治型法范式的阶段:建立形式法治

二、由自治型向回应型法范式的转型: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第二节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本体性阐释

一、沟通主义法范式的理性论基础:沟通理性

二、法的沟通性的具体表征:从法本体性的角度展开

三、法的沟通合法性

第三节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过程性阐释

一、立法商谈

二、商议式司法

结语 迈向沟通互动的法治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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