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绪论
一、研究的缘由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反思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
第一章 范式与法范式
第一节 范式的内涵解读
一、范式的概念
二、范式的特征
三、范式的功能
第二节 法范式的内涵解读
一、法范式的概念
二、法学范式与法律范式辨异
第二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理论背景:对近代西方两大主流法范式的总结与批判
第一节 形式法范式解读
一、形式法范式的历史源流
二、形式法范式的意旨
第二节 福利法范式解读
一、福利法范式的历史源流
二、福利法范式的意旨
第三节 哈贝马斯对两大法范式的总结与批判
一、形式法范式的特征与缺陷
二、形式法范式的实质化
三、福利法范式的作用与缺陷
四、福利法范式的两种自救模式
五、走向程序主义法范式——以女性主义的平等政治为例
第三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理论基础:沟通行动理论与商谈伦理学
第一节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行动论基础:沟通行动理论
一、对行动的区分及沟通行动理论的提出
二、沟通行动与目的性行动之比较
三、沟通行动的理论要点
第二节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商谈论基础:商谈伦理学
一、对商谈的意义解读
二、商谈伦理学及其原则
第四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的核心内容:合法性问题
第一节 法律的有效性向度——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区分
第二节 基于商谈的权利体系重构:合法之法生成的横向保障
一、主观权利与客观法
二、人权与人民主权
三、对权利体系的商谈论重构
第三节 商谈论视域中的法治国诸原则:合法之法生成的纵向保障
一、对权力的沟通性重构
二、法治国诸原则:程序主义法范式的纲领
第四节 程序主义法的两个阶段:合法之法生成的具体路径
一、第一阶段:公共领域的商谈
二、第二阶段:议会的立法商谈
第五章 程序主义法范式对于中国的借鉴意义:中国语境下沟通主义法范式的建构
第一节 我国法范式述评及展望
一、追求自治型法范式的阶段:建立形式法治
二、由自治型向回应型法范式的转型: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第二节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本体性阐释
一、沟通主义法范式的理性论基础:沟通理性
二、法的沟通性的具体表征:从法本体性的角度展开
三、法的沟通合法性
第三节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过程性阐释
一、立法商谈
二、商议式司法
结语 迈向沟通互动的法治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