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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冲突法研究》_张美榕著_13585476_9787511851611

【书名】:《香港冲突法研究》
【作者】:张美榕著
【出版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时间】:2014
【页数】:417
【ISBN】:9787511851611
【SS码】:1358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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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选题内容与创新点

五、研究方法

六、研究架构

第一篇 导论

第一章 香港冲突法概述

第一节 香港冲突法的概念

一、冲突法的调整对象

二、冲突法的性质

三、宪法性法律依据

第二节 冲突法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

二、本地法渊源

第三节 香港冲突法学说理论

一、主要学说理论

二、学说理论之展望

第四节 香港冲突法的研究现状

第二章 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的适用

第一节 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私法协调化进程

一、国内法层面

二、区域层面

三、国际层面

第二节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海牙国际私法条约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概况

二、海牙国际私法条约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

第三节 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适用的几个问题

一、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适用的法律依据

二、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的转化立法

三、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对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区际司法协助的推动作用

四、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对香港地区与欧盟之间司法合作的推动作用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住所、国籍与居所

第一节 住所

一、住所的一般问题

二、2009年之前住所的确定:普通法规则

三、2009年之后住所的确定:《居籍条例》

四、小结

第二节 国籍与居所

一、国籍

二、居所

三、小结

第二篇 管辖权问题

第四章 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

第一节 香港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

一、香港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理论

二、确定香港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实践

三、香港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方法

四、小结

第二节 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

一、1978年之前:绝对豁免原则

二、1978~1997年:《英国国家豁免法》

三、1997年之后:香港所采纳的原则

四、小结

第三篇 法律适用问题

第五章 法律适用中的一般性问题

一、反致

二、外法域法适用的限制

三、外法域法律的证明

四、小结

第六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结婚

一、结婚的形式要件

二、结婚的实质要件

三、多配偶婚姻

四、其他问题

第二节 夫妻财产关系

第三节 婚生子女地位

一、请求香港法院作确立婚生子女的宣告

二、法律适用问题

第四节 离婚

一、涉外离婚之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之关系

二、香港法院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三、对外法域所作出的离婚判决之承认

第五节 收养

一、《海牙收养公约》中的主要冲突法条款

二、香港《领养条例》关于跨境收养之规定

第六节 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

一、国际间诱拐儿童问题的现状及后果

二、公约调整的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问题

三、非公约调整的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问题

四、小结

第七章 财产权

第一节 物权

一、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二、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三、小结

第二节 破产

一、管辖权

二、法律适用

三、外法域破产宣告的效力

四、小结

第三节 信托

一、普通法规则

二、《信托承认条例》

三、小结

第四节 继承

一、无遗嘱继承

二、遗嘱继承

三、无人继承财产

四、小结

第八章 债权

第一节 合同

一、成文法规则

二、普通法规则

三、其他特殊合同

四、小结

第二节 侵权

一、传统普通法规则

二、香港的司法实践

三、小结

第四篇 民商事司法协助

第九章 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外法域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

一、学说理论

二、成文法登记制度

三、普通法诉讼制度

四、英国与英联邦国家的民商事判决

五、外法域法院作出的离婚或分居判决

六、依据《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作出的判决

七、小结

第二节 外法域仲裁裁决在香港的强制执行

一、学说理论

二、《纽约公约》及其在香港的适用

三、非《纽约公约》范畴内的外地仲裁裁决在香港之强制执行问题

四、其他途径

五、小结

第三节 司法文书域外送达

一、外法域司法文书在香港的送达

二、香港司法文书在外法域送达

三、《海牙送达公约》

四、小结

第四节 域外取证

一、《海牙取证公约》

二、外法域法院在香港取证

三、香港法院在外法域取证

四、小结

第十章 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区际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

一、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

二、台湾地区/澳门地区民商事判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

第二节 区际民商事仲裁裁决相互认可与执行

一、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

二、澳门地区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

三、台湾地区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

第三节 区际司法文书相互送达

一、内地与香港地区司法文书相互送达

二、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与香港地区司法文书相互送达

第四节 区际相互取证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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