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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档案 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 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第4卷》_《红色档案 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_13563658_7224109153

【书名】:《红色档案 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 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第4卷》
【作者】:《红色档案 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
【出版社】: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时间】:2013
【页数】:478
【ISBN】:7224109153
【SS码】:135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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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四卷

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会检查边区各级机关、学校自给生产工作的决议(秘件)(一九四一年六月下旬—七月上旬)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各专署各县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七月三日)

边区政府督运委员会关于运盐问题给延长县府等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止边区内部挡粮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要求报告运盐情况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后方留守处通令——各机关、部队不得拉用或留难运盐牲口、车辆(一九四一年七月五日)

军事委员会、边区政府关于税收规定的联合通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送粮食到三边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七月六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关中四、五两月选举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七月六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盐税代价券使用问题(一九四一年七月六日)

附:环县政府的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食盐督运委员会关于运盐问题给刘景范同志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六日)

附:刘景范同志的来信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推销建设救国公债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林务局组织规程》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处理金融问题给关中专署的指示信(密)(一九四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关中专署的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府六月份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彻查并详报六区抢粮款案(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安塞县政府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令运盐过程中注意研究工作方法(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固临县府的呈文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固临县府的函(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固临县府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军委的公函——为延川组织销盐委员会请处理军队问题(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六日)

边区政府对绥德分区专署运盐及灾情报告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绥德分区专署的两个报告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工作给绥德分区工作团的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工作团的信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工作给延川县府等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延川县政府运盐工作报告(第二号)(节录)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曲子县府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曲子县运盐工作布置报告

边区政府、边区食盐督运委员会关于运盐问题给关中专署及工作团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关中专署的呈文(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延长县运盐工作中个别问题的答复(一九四一年七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回答大众读物社询问金融问题(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志丹发生抢粮事件制止办法的批复(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不许强拉运盐牲口支差的布告(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食盐督运委员会关于分两期完成运盐任务的通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等问题给关中专署及工作团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关中专署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允许货物自由出境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地点及资本问题给延川县府的答复信(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延川县府的报告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安塞县县长的复函(一九四一年八月一日)

边区政府、边区食盐督运委员会对安定县运盐报告的复信(一九四一年八月一日)

附:安定县政府第一次运盐总结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一年八月二日)

边区政府给安塞县政府及工作组的函——对安塞县运盐报告的答复(一九四一年八月八日)

附:安塞县政府工作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固临县政府的函(一九四一年八月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仰遵照执行改革边区通讯站的意见(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民政厅《关于对改革边区通讯站意见之审查意见》及《关于边区通讯站的现状及其改革之意见》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等问题给合水县县长的复函(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合水县运盐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纠正运盐运动中不良倾向(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催交救国公债的训令(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答复动用公债及减免公盐驮运数事(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五日)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关中专员及工作团主任的复函(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关中专署运盐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节省粮食的通知(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财政厅通知——关于运送公盐的一些问题(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九日)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固临县政府及边府工作组的函(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固临县呈文(节录)

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陇东专署专员的函(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绥德分区各县暂不选举地方法院院长(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绥德分区专署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制订生产计划给各级政府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加借粮食的训令(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该分区县及边区级选举工作报告的指示(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绥德专署选举工作报告及给各县的指示信

边区政府对米脂县选委会名单及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米脂县选委会工作报告及选委会名单

边区政府、边区食盐督运委员会对绥德专署运盐报告的复信(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绥德专署的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准予豁免土布征税(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绥德专署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给富甘两县被雹灾区拨款(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民政厅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调整运输公盐任务(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人力畜力物力动员第一次调查草案(一九四一年八月)

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府运盐报告的复信(一九四一年九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令努力协助各地税局完成征收任务(一九四一年九月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令选举结束时间(一九四一年九月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中央书记处的函——请中央发起粮食节省运动(一九四一年九月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一九四一年九月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节省粮食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一年九月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函——复佳米两县选举并未紊乱该区行政系统(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函——复米佳选举情形(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动员运粮注意事项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制止调换上盐的函(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绥德专署专员的函——复米佳县选及该区公粮意见(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曹力如同志函(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运盐报告中所提问题(一九四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甘泉县运盐总结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准予公布《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六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盐问题给安塞县长的复函(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六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令——设立绥德地方法院(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建立绥德地方法院令移交工作(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边区参议会开会致各县信(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处理顽抗公债、公粮与借故停业事的指令(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安定县政府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华池县府七、八月份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华池县府七、八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颁发《陕甘宁边区货物税修正暂行条例》及《陕甘宁边区营业税修正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陕甘宁边区牲畜买卖手续费征收办法

陕甘宁边区货物税估价委员会组织章程

陕甘宁边区关于公营工厂工人工资标准之决定(一九四一年九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货物税修正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营业税修正暂行条例》的布告(一九四一年十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府八月份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月一日)

附:安塞县府八月份工作报告书(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妥为办理该市来往难民工作(一九四一年十月一日)

林主席为发展储蓄告边区同胞书(一九四一年十月六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规定统计员工作任务(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烟的布告(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动员沿途人民慰劳三五九旅七一八团(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规定巩固边币稳定金融办法的训令(秘密)(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组织规程(一九四一年十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甘泉县运盐工作报告(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甘泉县政府的工作报告

林主席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的致词(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

林主席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对边区政府工作报告的总决议

快邮代电——各县立即组织运输公盐(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三十年度征收救国公粮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粮食局组织规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各级仓库管理办法(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三十年度征收公草办法(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禁止粮食出境修正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公草管理办法(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粮食局各级仓库组织章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平粜处章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各级机关、部队编造粮食马干支付预计算规则(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仓库工作人员奖惩规则(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提高盐税税率的布告(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陕甘宁边区债务条例(草案)(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从第三届工业展览会去看边区工业的跃进(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设立货币交换所的布告(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各厅处院速拟各机关编制表和建立正规制度计划送审(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本政府正副主席、委员就职视事的训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实行精兵简政给各县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免除警察生产任务等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延安市政府、公安局的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华池县政府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华池县政府的参议会总结(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边区各商号应依限完纳商业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留守兵团在临镇设酒精厂的公函(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该县吉镇人民合作社贩卖烟土被扣留不应宽假(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固临县征粮、征草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固临县征粮征草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延安县征收公粮公草工作报告书的指示(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延安县征收公粮公草工作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十月份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安塞县十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安塞县十一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印发《三十一年度运输公盐办法》及《人民运输合作社组织办法大纲》(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禁止挡粮赴绥德分区(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边币折合法币问题(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边区高等法院呈文

边区政府关于召开四科长及专署经建处长联席会议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各县教育经费暂行条例》的命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迅速办理农贷的指示信(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破坏金融法令惩罚条例》的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甘泉县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甘泉县府的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华池县府公债、羊子税总结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华池县府公债、羊税总结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华池县府运盐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华池县府运盐工作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延安县府的指示信——为普查团进行土地调查时须深入宣传解释各点由(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与晋西北建立贸易关系的通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曲子县府十月份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曲子县府十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编整县保安科警卫队事的命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指示各县帮助实地调查(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止纸烟输入的布告(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靖边县府征粮征草报告的指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靖边县府征粮征草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吴堡县征粮委员会的复函——复征粮工作要努力做到公平合理(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吴堡县征粮委员会的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令各级政府人员贯彻执行施政纲领(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令准时呈送工作计划以及加紧检查工作(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财政厅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为指复该县征粮工作情况由(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靖边县征粮工作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令延安县总结征粮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延安县府征粮工作报告(节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为建设厅运输工作分配干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充实吴堡县府干部的训令(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暂准所拟避免白洋银子折合边币纠纷办法(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绥德专署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禁止宰杀耕牛(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延安市政府的呈文

陕甘宁边区县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应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绥德专署征粮工作报告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函——函商开放河禁允许晋西北粮食运陕(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斟酌办理在佳县增设平粜处以济民荒(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拯救佳县灾民意见书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三边分区征粮征草工作(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三边专署呈文

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给各旅团的训令——由军事机关接收公粮入仓事(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陕甘宁边区三十一年度财政实行统筹统支办法(一九四一年十二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草案修正案(一九四一年)

陕甘宁边区财政厅组织规程草案(一九四一年)

征粮工作团工作纲要 (一九四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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