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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孝律人 孝与古代法律》_朱亚非,陈福广,李俊颖著_13475669_9787507836714

【书名】:《以孝律人 孝与古代法律》
【作者】:朱亚非,陈福广,李俊颖著
【出版社】: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时间】:2014
【页数】:194
【ISBN】:9787507836714
【SS码】:1347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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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章 先秦时期孝与法的糅合

一 “伦理化”孝的产生

二 孝中有“法”

三 亲亲相隐制度现雏形

四 儒法两家“孝”之争

第二章 秦汉时期融“孝”入“法”

一 秦朝“孝治天下”的法律尝试

二 睡虎地秦律中的“孝”

三 治孝与严惩不孝

四 汉初律令对孝的规定

五 文帝的“养老令”

六 孝大于法与以孝定法

七 “王杖诏书”与汉代养老制度

八 “春秋决狱”与“原心定罪”

九 孟尝为孝妇申冤案

十 亲亲相隐制度的发展

十一 赵娥复仇求严惩案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乱中之“孝法”

一 “不孝”是一项重罪

二 魏晋“准五服以治罪”制度

三 初现“存留养亲”制度

四 继母子关系与血亲复仇对礼法的突破

五 礼法结合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隋唐时期“情、理、法”的冲突

一 《唐律疏议》详载“不孝罪”

二 不孝之人遭严惩

三 亲属容隐制度渐成熟

四 亲属相犯“罪不同”

五 “存留养亲”与悲田养病坊——老有所养的实现

六 陆慎徐、陆博文、于季友“居丧违礼”案

七 白居易母亡作诗遭贬官

八 河南尹李杰判妇人诉子不孝

九 秦鸾行盗取资财奉病母

十 隋唐孝女复仇获免罪

十一 张瑝、张绣兄弟因孝获罪引民愤

十二 唐宪宗诏论孝子杀人案

第五章 五代宋元时期的孝与法律

一 五代君主大力行孝

二 《宋刑统》与孝德

三 宋朝大力推行《孝经》

四 宋朝对官员的孝德教化

五 因“孝”杀人,壮而释之

六 宋代不孝犯罪的司法实践

七 宋朝颁行优老政策

八 元朝实行“孝治”

第六章 明清时期的孝与法律

一 《大明律》与孝道

二 朱元璋“以孝屈法”

三 张居正身陷“夺情风波”

四 清朝对“不孝”的法律约束

五 清朝存留养亲制度的新发展

六 承祀制度的形成

七 颁布圣谕明定“孝治”

八 《刑案汇览》中的孝义案例

九 割股疗亲——明清孝道走向愚昧化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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