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篇 绪论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
第二章 法院之人员
第三章 刑事之按铃申告
第四章 书状之种类
第五章 状纸之内容
第六章 诉状之递送
第七章 卷宗之整理
第八章 撰状之准备
第九章 撰状之要领
第二篇 民事书状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相关书状
指定管辖
二—一 因法律不能行使审判权声请指定管辖状
二—二 因事实不能行使审判权声请指定管辖状
二—三 因管辖区域境界不明声请指定管辖状
合意管辖
二—四 声明合意管轻状
诉讼之移送
二—五 因返还保证金声请移送管辖状
二—六 因请求分割共有土地声请移送管辖状
二—七 因房屋欠租声请移送管辖状
法官回避之声请
二—八 声请具有应自行回避情形而不自行回避之法官回避状
二—九 声请有第三十二条所定应自行回避事由以外情形之法官回避状
二—一〇 因裁定驳回声请法官回避抗告状
选定当事人
二—一一 选定诉讼当事人状
特别代理人之选任
二—一二 为无意识或精神错乱者声请选任特别代理人状
二—一三 为未成年人声请选任特别代理人状
二—一四 为禁治产人声请选任特别代理人状
主参加诉讼
二—一五 主参加诉讼状
诉讼参加
二—一六 参加诉讼声请状(一)
二—一七 参加诉讼声请状(二)
二—一八 声请驳回参加诉讼状
二—一九 驳回参加诉讼裁定之抗告状
参加人之承当诉讼及其效力
二—二〇 声明承当诉讼状
诉讼告知
二—二一 告知参加诉讼状
二—二二 递行告知参加诉讼状
诉讼代理人之委任及解除
二—二三 普通代理委任状
二—二四 特别代理委任状
二—二五 复代理人委任状
二—二六 限制代理权之委任状
二—二七 终止委任状
偕同辅佐人到场
二—二八 声请准许偕同辅佐人到场状
裁判费声请退还
二—二九 声请退还裁判费状
第三人诉讼费用之负担
二—三〇 声请书记官负担诉讼费用状(一)
二—三一 声请书记官负担诉讼费用状(二)
依声请为诉讼费用之裁判
二—三二 声请裁判诉讼费用状
诉讼费用额之确定
二—三三 声请确定诉讼费用额状
二—三四 计算书
诉讼费用供担保
二—三五 声请命提供诉讼费用担保状
担保物返还之原因及程序
二—三六 声请返还担保金状(一)
二—三七 声请返还担保金状(二)
二—三八 声请返还担保金状(三)
担保物之变换
二—三九 声请变换以建设公债提供担保状
二—四〇 声请变换以定期存单供担保状(一)
二—四一 声请变换以定期存单供担保状(二)
诉讼救助
二—四二 声请诉讼救助状
送达代收人之指定及效力
二—四三 声请代收文书送达状
二—四四 陈报指定送达代收人状
二—四五 变更送达处所状
声请公示送达之要件
二—四六 声请公示送达状(一)
二—四七 声请公示送达状(二)
期日之变更或延展
二—四八 声请变更期日状
期间之伸缩
二—四九 声请伸长期间状
期间之回复原状
二—五〇 回复原状之声请
当然停止——当事人死亡
二—五一 承受诉讼声请状
裁定停止——因战争、天灾或特殊事故
二—五二 声请裁定停止诉讼程序状
裁定停止之撤销
二—五三 声请撤销停止诉讼裁定状
合意停止之效力
二—五四 合意停止诉讼声请状
合意停止之期间及次数之限制
二—五五 续行诉讼声请状(一)
二—五六 续行诉讼声请状(二)
二—五七 续行诉讼声请状(三)
合并辩论
二—五八 合并辩论声请状
再开辩论
二—五九 声请再开言词辩论状
判决之更正
二—六〇 声请更正判决状
判决之补充
二—六一 声请补充判决状
诉讼卷宗之利用
二—六二 声请阅览卷宗状
二—六三 声请给付缮本状
诉状之提出及其应表明之事项
二—六四 请求返还房屋起诉状
二—六五 请求回复共有物起诉状
二—六六 请求涂销并移转登记起诉状
二—六七 请求判决离婚起诉状
二—六八 请求返还无权占有房屋起诉状
将来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
诉之变更及追加
诉之变更及追加之准许
二—六九 对诉之变更声明异议状
二—七〇 扩张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状
二—七一 减缩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状
二—七二 因情事变更而以他项声明代最初之声明状
二—七三 追加诉讼标的必须合一确定之人为当事人之声明状
二—七四 追加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状
提起反诉之要件
二—七五 反诉状
诉之撤回之要件及程序
二—七六 声请撤回诉讼状
诉讼准备书状
二—七七 准备书状(一)
二—七八 准备书状(二)
二—七九 答辩状(一)
二—八〇 答辩状(二)
二—八一 答辩状(三)
二—八二 答辩状(四)
人证之声明
二—八三 因返还不当得利声请讯问证人状
二—八四 因涂销登记讯问证人声请状
拒绝证言之准许与禁止
二—八五 声明拒绝证言状
证人之费用请求权
二—八六 证人之日费及旅费请求状
鑑定之声请
二—八七 声请鑑定状
鑑定人之拒却
二—八八 声明拒鑑定人状
书证之声明与声请
二—八九 声请命原告提出书证状
第三人文书之提出
二—九〇 声请命提出文书状
勘验之声请
二—九一 声请勘验状
证据之保全
二—九二 声请保全证据状
和解之效力与继续审判之请求
二—九三 和解无效声请继续审判状
假执行之声请及裁判
二—九四 声请假执行状
补充判决规定之准用
二—九五 声请就假执行部分为补充之判决状
判决确定证明书之付与
二—九六 声请判决确定证明书状
调解之声请与程式
二—九七 声请调解清偿借款状
二—九八 声请调解清偿债务状
二—九九 声请调解履行同居义务状
二—一〇〇 声请调解迁让房屋状
二—一〇一 声请调解离婚状(一)
二—一〇二 声请调解离婚状(二)
二—一〇三 调解离婚之答辩状
二—一〇四 声请调解终止收养关系状
第二审之上诉与程式
二—一〇五 声明上诉状
二—一〇六 第二审补呈上诉理由状
二—一〇七 补充上诉理由状
上诉之撤回
二—一〇八 声请撤回上诉状
二—一〇九 声请撤回附带上诉状
附带上诉
二—一一〇 民事附带上诉状
第三审上诉之提出与处置
二—一一一 第三审上诉状
二—一一二 第三审答辩状
抗告
二—一一三 抗告状
再抗告
二—一一四 再抗告状
再审之提出与程式
二—一一五 提起再审之诉状
准再审之提起
二—一一六 提起准再审声请状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二—一一七 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起诉状
支付命令之声请与程式
二—一一八 声请发支付命令状(一)
二—一一九 声请发支付命令状(二)
债务人之异议
二—一二〇 对于支付命令声明异议状
假扣押之声请与程式
二—一二一 声请假扣押状
假扣押之撤销
二—一二二 声请命债权人起诉状
二—一二三 声请撤销假扣押状(一)
二—一二四 声请撤销假扣押状(二)
假处分
二—一二五 因禁止搬入出卖房屋声请假处分状
二—一二六 因禁止票据持有人提示、转让声请假处分
公示催告之声请与程式
二—一二七 公示催告声请状
对于公示催告之权利申报
二—一二八 申报权利状
除权判决之声请与程式
二—一二九 声请除权判决状
除权判决之撤销
二—一三〇 撤销除权判决起诉状
证券之公示催告
二—一三一 土地债券失窃声请公示催告状
婚姻事件之管辖及当事人
二—一三二 请求撤销婚姻诉讼状
离婚或同居诉讼起诉前之调解
收养关系事件之专属管辖
二—一三三 终止收养关系起诉状
终止收养关系起诉前之调解
亲子关系之诉
二—一三四 请求确认非婚生子女状
禁治产宣告之声请与程式
二—一三五 宣告禁治产声请状
撤销禁治产宣告之诉
二—一三六 撤销禁治产宣告起诉状
死亡宣告
二—一三七 宣告死亡声请状
二—一三八 公示催告声请状
死亡宣告之撤销
二—一三九 请求撤销死亡宣告起诉状
第二章 强制执行法相关书状
强制执行之声请
二—一四〇 因确定判决声请执行债务人不动产(一)
二—一四一 因确定判决声请执行债务人不动产(二)
二—一四二 因确定判决声请执行债务人之债权
二—一四三 因假执行声请强制执行
二—一四四 因和解成立声请执行交付不动产状
二—一四五 因调解成立声请执行迁让房屋状
二—一四六 因法院之公证声请执行返还借款状
二—一四七 因拍卖抵押物之裁定声请执行状
延缓执行之声请
二—一四八 延缓执行声请状
声请及声明异议
二—一四九 迅即定期拍卖不动产声请状
二—一五〇 请求撤销查封声明异议状
二—一五一 因未估定底价声明异议状
二—一五二 因未揭示拍卖公告声明异议状
二—一五三 对执行标的物声明异议之裁定不服提起抗告状
二—一五四 第三人声明异议状
债务人异议之诉
二—一五五 债务人异议之诉起诉状(一)
二—一五六 债务人异议之诉起诉状(二)
二—一五七 债务人异议之诉答辩状
许可执行之诉
二—一五八 债权人许可执行之诉起诉状
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
二—一五九 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异议之诉
二—一六〇 对不动产执行异议起诉状
二—一六一 对动产执行异议起诉状
二—一六二 对动产执行异议答辩状
二—一六三 对特有财产执行异议起诉状
停止执行之声请
二—一六四 停止执行声请状(一)
二—一六五 停止执行声请状(二)
二—一六六 停止执行声请状(三)
二—一六七 停止执行声请状(四)
二—一六八 准许停止执行声请之裁定抗告
债权人之查报事实
二—一六九 债权人查报事实状
二—一七〇 债权人声请调查财产状
债务人之报告财产
二—一七一 请求命债务人报告财产声请状
二—一七二 债务人陈报财产状
拘提管收之声请
二—一七三 拘提管收请请状(一)
二—一七四 拘提管收声请状(二)
二—一七五 径向担保人执行声请状
债权凭证之发给及再执行之声请
二—一七六 发给权利凭证声请状
二—一七七 再予强制执行声请状
执行费用之确定
二—一七八 陈报费用状
二—一七九 债权人声请确定执行费用状
执行费用偿还之声请
二—一八〇 执行费用偿还声请状
参与分配之声请
二—一八一 民事参与分配声明状(一)
二—一八二 民事参与分配声明状(二)
二—一八三 民事参与分配声明状(三)
对分配表之异议
二—一八四 对分配表声明异议状(一)
二—一八五 对分配表声明异议状(二)
二—一八六 对分配表异议之起诉状
二—一八七 对分配表异议之诉答辩状
二—一八八 对分配表异议之诉提出起诉证明状
撤回执行之声请
二—一八九 因已清偿撤回强制执行声请状
二—一九〇 因无执行之必要撤回强制执行声请状
二—一九一 强制执行证明声请状
撤销查封之声请
二—一九二 撤销对封发还财产声请状
查封物变卖之声请
二—一九三 查封物变卖之声请状
对无胜余可能之财产声请拍卖
二—一九四 无益执行之救济声请状
债权人承受之声请
二—一九五 陈报事实声请承受状
强制管理及再行拍卖之声请
二—一九六 强制管理声请状
二—一九七 再行拍卖声请状
对扣押命令之异议及债权人对第三人诉讼
二—一九八 第三人声明异议状
二—一九九 债权人对第三人异议之起诉状
二—二〇〇 陈报状
二—二〇一 通知债务人声请状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二—二〇二 强制执行声请(物之交付请求)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之执行
二—二〇三 强制执行声请状(一)(行为请求权)
二—二〇四 强制执行声请状(二)(不行为请求权)
第三章 破产法相关书状
和解之声请
二—二〇五 和解声请状(一)
二—二〇六 和解声请状(二)
优先受偿权之确认
二—二〇七 请求确认优先受偿权起诉状
二—二〇八 请求确认优先受偿权答辩状
债权人执行权之限制
二—二〇九 对准予强执行之裁定提起抗告状
二—二一〇 对不准予强制执行之裁定提起抗告状
二—二一一 对废弃本票强制执行之裁定提出再抗告状
债权人之异议
二—二一二 不服债权人会议之和解决议声明异议状
调协认可对保证人之效力
二—二一三 请求保证人清偿借款起诉状
和解之撤销
二—二一四 因和解条件不公允提起撤销和解声请状
和解让步之撤销
二—二一五 撤销和解让步之通知
破产之声请
二—二一六 宣告破产声请状(一)
二—二一七 宣告破产声请状(二)
二—二一八 因被宣告破产提起抗告状
破产人管收之声请
二—二一九 声请管收及保全处分状
诈害行为之撤销
二—二二〇 请求撤销买卖契约起诉状
二—二二一 请求撤销买卖契约答辩状
财团债务之请求
二—二二二 请求履行双务契约起诉状
二—二二三 请求履行双务契约答辩状
别除权加入之声请
二—二二四 加入破产债权声请状
对破产债权之加入或其数额之争议
二—二二五 对破产债权之加入声明异议状
复权之声请
二—二二六 复权声请状
第四章 公证与提存之相关书状
第一节 公证之相关书状
公证之请求
二—二二七 土地房屋买卖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二八 买卖货物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二九 消费借贷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〇 使用借贷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一 雇佣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二 债权让与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三 土地及房屋赠与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四 设定不动产抵押权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一三五 动产质权设定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六 设定地上权契约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七 订婚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八 结婚公证请求书
二—二三九 离婚公证请求书
二—二四〇 认领子女公证请求书
认证之请求
二—二四一 土地及房屋买卖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二 土地及房屋赠与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三 土地及房屋租赁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四 消费借贷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五 设定抵押权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六 设定地上权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七 授权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八 离婚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四九 收养子女契约认证请求书
二—二五〇 抛弃继承认证请求书
第二节 提存之相关书状
提存之声请
二—二五一 担保提存提存书
二—二五二 清偿提存提存书
二—二五三 清偿提存通知书
提存物之取回
二—二五四 担保提存之取回提存物请求书
二—二五五 清偿提存之取回提存物请求书
提存物之领取
二—二五六 清偿提存领取提存物请求书
对于提存所处分之声明异议
二—二五七 对于提存所处分之声明异议状
第五章 非讼事件法相关书状
法人监督及维护之声请
二—二五八 请求宣告解散财团法人之声请状
二—一五九 请求许可召集社团总会之声请状
二—二六〇 请求选任清算人声请状
意思表示公示送达之声请
二—二六一 民事公示送达声请状
出版事件之声请
二—二六二 请求命出版人再出新版之声请状
二—二六三 出版关系继续之声请状
证书保存事件之声请
二—二六四 指定证书保存人声请状
拍卖事件之声请
二—二六五 拍卖抵押物声请状
二—二六六 拍卖质物声请状
信讬事件之声请
二—二六七 信讬财产管理方法变更声请状
二—二六八 信讬财产转为自有财产声请状
法人登记事件之声请
二—二六九 法人设立登记声请书
二—二七〇 法人变更登记声请书
二—二七一 法人解散登记声请书
二—二七二 法人清算人变更登记声请书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之声请
二—二七三 夫妻财产制契约订约登记声请书
二—二七四 夫妻财产制契约变更登记声请书
二—二七五 夫妻住居所迁移陈报状
二—二七六 夫妻财产制契约废止登记声请书
法人登记薄阅览抄录之声请
二—二七七 法人登记簿抄录阅览声请书
为失踪人选任及改任财产管理人之声请
二—二七八 请求选任财产管理人声请状
二—二七九 请求改任财产管理人声请状
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之酌定、改定或变更之声请
二—二八〇 酌定监护人声请状
二—二八一 改定监护人声请状
认可收养子女之声请
二—二八二 认可收养子女声请状
未成年人监护事件之声请
二—二八三 选定未成年人监护人声请状
禁治产人监护事件之声请
二—二八四 选定禁治产人监护人声请状
限定继承事件之陈报
二—二八五 限定继承之陈报状
抛弃继承事件之声请
无人承认之继承事件
二—二八六 解任遗产管理人声请状
二—二八七 选定遗产管理人呈报状
二—二八八 选任遗产管理人声请状(一)
二—二八九 选任遗产管理人声请状(二)
遗嘱执行人之指定
二—二九〇 指定遗嘱执行人声请状
为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指定亲属会议会员之声请
二—二九一 请求指定未成年人亲属会议会员声请状
二—二九二 请求指定禁治产人亲属会议会员声请状
为遗产指定亲属会议会员之声请
二—二九三 指定亲属会议会员之声请状
公司裁定解散、检查公司账目、业务及财产、退股及选派检查人之声请
二—二九四 公司解散声请状
二—二九五 股东退股声请状
二—二九六 选派检查人声请状
清算事件之声报
二—二九七 清算人就任声报状
二—二九八 清算完结声报状
选任临时管理人之声请
二—二九九 选任临时管理人声请状
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之认可申报
二—三〇〇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决议认可申报状
特别清算程序之声请
二—三〇一 特别清算声请状
票据事件之声请及确认之诉之提起
二—三〇二 本票强制执行声请状
二—三〇三 对准予强制执行之裁定提起抗告状
二—三〇四 发票人主张本票伪造起诉状
第六章 乡镇市调解条例相关书状
乡镇市调解
二—三〇五 声请调解书
调解委员之选定
二—三〇六 调解人推举书
声请调查证据
二—三〇七 声请调查证据书
声请调解不成立证明书
二—三〇八 声请发给调解不成立证明书
第七章 存证信函与律师函
存证信函与律师函
二—三〇九 存证信函
二—三一〇 律师函
第八章 民法相关书状
民事法规适用之顺序
二—三一一 在特定情形下女子亦享有派下权之答辩状
人格权受侵害之损害赔偿及慰抚金之请求
二—三一二 侵害监督权请求慰抚金之起诉状
对法人与其代表人之损害赔偿请求
二—三一三 请求法人与其代表人连带赔偿之起诉状
与不动产尚未分离之出产物所有权之归属
二—三一四 确认土地上所植果树为土地所有人所有之起诉状
法律行为与公序良俗
二—三一五 请求损害赔偿之上诉状
代理权限及其效力
二—三一六 因祭祀公业管理人所为之借贷并非对祭祀公业当然发生效力而拒绝清偿之答辩状
请求权与消灭时效
二—三一七 请求涂销所有权登记之起诉状
法律行为与法定方式
二—三一八 因未具备法定方式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之起诉状
附条件法律行为之效力
二—三一九 因出卖人不当行为致条件视为成就之起诉状
二—三二〇 因解除条件未成就拒绝迁让交还房屋之答辩状
请求清偿会款
二—三二一 请求清偿会款之起诉状
对表见代理本人之请求
二—三二二 盗用印章亦得构成表见代理之第二审上诉状
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二—三二三 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之起诉状
不法原因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
二—三二四 因主张不法情事受侵害拒绝赔偿之答辩状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请求
二—三二五 贩卖假酒请求损害赔偿之起诉状
二—三二六 因被姦淫请求损害赔偿之起诉状
二—三二七 因车祸请求损害赔偿
二—三二八 因违反保护劳工法令请求损害赔偿之起诉状
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损害赔偿
二—三二九 对共同侵权行为人中之一人提起上诉状
损害赔偿额减免之主张
二—三三〇 请求减少赔偿额上诉理由状
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之请求
二—三三一 请求损害赔偿之起诉状
代位权之行使
二—三三二 代位请求办理移转所有权之起诉状
债务人诈害行为之撤销
二—三三三 撤销债务人害及债权之无偿行为起诉状
债权让与之效力
二—三三四 债权受让人请求给付酬金之起诉状
请求交付买卖标的物
二—三三五 请求交付买卖标的物之起诉状
二—三三六 请求移转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起诉状
赠与撤销之效力
二—三三七 确认赠与物所有权及涂销名义之起诉状
金钱借贷返还之请求
二—三三八 并未借贷拒绝清偿之答辩状
租赁物返还之请求
二—三三九 返还租赁物之起诉状
二—三四〇 信用卡遭冒用之答辩状
和解契约之效力
二—三四一 请求履行和解债务之起诉状
保证债务之履行及答辩
二—三四二 请求债务人及保证人给付之起诉状
二—三四三 保证人主张先诉抗辩权之答辩状
二—三四四 请求债务人及人事保证人给付之起诉状
物上请求权之行使
二—三四五 请求拆屋还地之准备书状
二—三四六 请求迁让房屋起诉状
时效取得地上权
二—三四七 时效取得地上权起诉状
二—三四八 请求拆屋还地之上诉答辩状
分割共有物
二—三四九 请求分割分别共有物之起诉状
二—三五〇 请求继承登记及裁判分割之起诉状
二—三五一 请求分割应有部分被查封之共有物之起诉状
越界建筑之拆除
二—三五二 因原土地所有权人知悉越界建筑而未即时异议拒绝拆屋之答辩状
抵押权登记之涂销
二—三五三 涂销最高限额抵押权答辩状
二—三五四 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之答辩状
被诈欺结婚之撤销
二—三五五 因被诈欺而撤销婚姻起诉状
夫妻同居义务之履行
二—三五六 因夫妻不得永久别居之答辩状
二—三五七 请求履行同居之起诉状
二—三五八 因夫不依约赁屋拒绝同居之答辩状
夫妻无偿行为之撤销
二—三五九 夫妻财产制对他方配偶无偿行为之撤销之起诉状
夫妻剩余财产之分配
二—三六〇 请求分配夫妻剩余财产起诉状
请求裁判离婚
二—三六一 请求裁判离婚之起诉状
裁判离婚子女之监护及慰抚金之请求
二—三六二 请求裁判离婚监护子女及给付慰抚金之起诉状
二—三六三 因情事变更请求原判决由夫监护之子女交付妻监护之起诉状
二—三六四 请求给付慰抚金及赡养费之准备书状
二—三六五 请求给付慰藉金之准备书状
亲子关系之确认
二—三六六 因经生父抚育请求确认父子关系存在之起诉状
父母对子女财产之管理使用处分
二—三六七 请求移转由父代为出售之财产所有权之起诉状
交付子女之请求
二—三六八 请求交付子女之起诉状
二—三六九 请求交付为祖父母带走之子女之起诉状
继承之标的
二—三七〇 确认继承权起诉状
二—三七一 因使用借贷拒绝迁让房屋之答辩状
继承权之抛弃
二—三七二 因抛弃继承之陈报状
二—三七三 抛弃继承之通知
二—三七四 声明抛弃继承权
二—三七五 请求抛弃继承权人涂销继承登记之起诉状
二—三七六 请求继承登记起诉状
二—三七七 答辩兼反诉起诉状
二—三七八 民事答辩状
二—三七九 民事追加起诉状
第九章 土地法相关书状
请求移转农地所有权之起诉及答辩
二—三八〇 私有农地所有权不得移转移无自耕能力者之答辩状
二—三八一 请求移转私有农地所有权于有自耕能力人之起诉状
确认优先承购权之起诉及答辩
二—三八二 请求确认优先购买权存在及订立买卖契约移转登记之起诉状
二—三八三 已办毕移转登记不得主张优先承购权之答辩状
出租房屋之收回
二—三八四 因收回重建而终止租约请求迁让房屋之起诉状
二—三八五 为防空避难收回地下室之起诉状
二—三八六 并非收回自住拒绝交屋之第二审上诉状
确认优先权之起诉及答辩
二—三八七 确认优先购买权之起诉状
二—三八八 确认优先购买权之答辩状
第十章 商事法相关书状
第一节 公司法相关书状
公司保证之效力
二—三八九 为保证公司之拒绝清偿之答辩状
股票转让之限制
二—三九〇 求股权过户之起诉状
二—三九一 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于公司设立登记一年内转让股票而无效之答辩状
记名股票之转让及其法定孳息之收取
二—三九二 请求股票让与人返还增资配股股票之起诉状
股东会决议之无效或撤销
二—三九三 确认由无召集权人召集之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起诉状
二—三九四 撤销因不足法定开会股数之股东会议起诉状
第二节 票据法相关书状
请求给付票款
二—三九五 对背书「连带保证人」请求连带给付票款之起诉状
票据之抗辩
二—二九六 票据系无因证券之准备书状
二—三九七 执票人取得支票无法律上原因之答辩状
票据变造之效力
二—三九八 请求给付票款之第二审上诉状
票据时效之抗辩
二—三九九 追索权罹于时效之答辩状
二—四〇〇 执票人对背书人之追索权已于时效之答辩状
禁止转让或背书转让
二—四〇一 因请求给付票款案件之准备书状
期后背书之效力
二—四〇二 因请求给付票款之上诉状
背书人之责任
二—四〇三 请求背书人给付票款之起诉状
发票行为
二—四〇四 因发票行为未完成拒绝清偿票款之答辩状
第三节 海商法相关书状
货载毁损灭失损害赔偿之请求
二—四〇五 请求货载灭失赔偿之起诉状
二—四〇六 公证公司之卸货报告亦得作为货物毁损灭失之「书面通知」之上诉状
二—四〇七 运送黄豆湿腐损害赔偿请求之起诉状
二—四〇八 谷类毁损系属自然耗损拒绝赔偿之答辩状
装载于甲板上货物毁损灭失之损害赔偿
二—四〇九 经讬运人同意而装于甲板上之货物毁损拒绝赔偿之答辩状
第四节 保险法相关书状
保险人之代位权
二—四一〇 第三人不负赔偿责任代位权不成立拒绝赔偿之答辩状
变更保险契约之通知
二—四一一 请求给付保险金之起诉状
保险契约之签订与保险金之请求
二—四一二 保险单签订已交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时请求给付保险金之起诉状
二—四一三 货车为人驾走请求给付保险金之起诉状
第三篇 刑事书状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相关书状
合并、移转及指定管辖之声请
三—一 合并侦查声请状
三—二 声请指定管辖状(一)
三—三 声请指定管辖状(二)
三—四 声请移转管辖状(一)(因法院事实上不能行使审判权)
三—五 声请移转管辖状(二)(因恐影响公安者)
法院职员回避之声请
三—八 声法官回避状
三—七 声请检察官回避状
三—八 不服回避裁定之抗告状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选任之声请
三—九 刑事委任状
三—一〇 侦查期间刑事委任状
三—一一 声明出任被告人之辅佐人状
三—一二 声明出任自诉人之辅佐人状
三—一三 声请审判长指定辩护人状
三—一四 声请撤销指定辩护人状
携带速记之声请
三—一五 携带速记之声请
送达之声请
三—一六 声请陈明送达之住所状
三—一七 声请陈明送达代收人状
三—一八 声请公示送达状
期日变更及回复之声请
三—一九 声请变更期日状
三—二〇 声请准予扣除在途期间状
三—二一 回复原状声请状(恢复上诉期间)
三—二二 声请回复再议期间状
被告之传唤与拘提之声请
三—二三 声请拘提被告状(一)(传唤不到)
三—二四 声请拘提被告状(二)(有逃亡之虞)
三—一五 声请通缉被告状
被告之羁押及撤销之声请
三—一一六 声请院羁押被告状
三—二七 声请法院撤销羁押状(一)(无羁押原因)
三—二八 声请法院撤销羁押状(二)(尚在侦查中已逾鹤押期间)
三—二九 声请法院撤销羁押状(三)(羁押原因已消灭)
三—三〇 声请法院停止羁押状(一)(声请具保状)
三—三一 声请法院停止羁押状(二)(由配偶声请)
三—三二 声请限制住居状
三—三三 声请责付状
三—三四 责付证书
三—三五 声请以有价证券代保证金状
三—三六 保证金额过高抗告状
三—三七 声请再执行羁押状
三—三八 声请免除责付状
三—三九 声请免除具保责任状
三—四〇 声请退保状
三—四一 具保人声请发还保证金状
三—四二 不服驳回撤销羁押声请之抗告状
搜索及扣押之声请
三—四三 声请搜索状
三—四四 声请付与已搜索证明书状
三—四五 非法搜索自诉妨害自由、妨害名誉状
三—四六 声请撤销搜索状(对违法搜索之撤销声请)
三—四七 声请扣押状(得为证据物之扣押)
三—四八 声请发还扣押物状(一)(第三人声请)
三—四九 声请发还扣押物状(二)(被告声请)
三—五〇 声请发还赃物状(被害人声请)
三—五一 声请发还扣押物状(三)
三—五二 所有人声请暂行发还扣押物状
调查证据之声请
三—五三 声请调查证据状
勘验之声请
三—五四 声请勘验状
三—五五 声请免验状
传唤证人之声请
三—五六 声请传唤证人状
三—五七 声请就地讯问证人状
三—五八 证人声明拒绝证言状(公务员)
三—五九 声请拒绝证言状(身分关系)
三—六〇 证人请求日费、旅费状
三—六一 声请分别讯问证人状
三—六二 证人声请免再传讯出庭作证状
三—六三 证人遭科罚锾之抗告状
鑑定及通译之声请
三—六四 声请鑑定状(一)(文书)
三—六五 声请鑑定状(二)(被告声请)
三—六六 声请变更鑑定人状
三—六七 声请拒却鑑定人状
三—六八 鑑定人费用声请状
三—六九 鑑定人声请解剖尸体状
三—七〇 声请拒却通译状
证据保全
三—七一 声请证据保全状
告诉及再议之提起
三—七二 告诉状(一)(法定代理人)
三—七三 告诉状(二)
三—七四 答辩状(一)(告诉人无告诉权者)
三—七五 答辩状(二)(已逾告诉期间)
三—七六 答辩状(三)(声请依职权不起诉或缓起诉,或以简易处刑)
三—七七 撤回告诉状
三—七八 告发状
三—七九 再议声请状(诈欺案件)
三—八〇 不起诉处分已确定声请撤销羁押状
三—八一 停止侦查声请状
三—八二 声请检察官追加起诉状
三—八三 非起诉书所指被告声请撤销传票状
三—八四 告诉乃论之罪因提起自诉声请移送刑庭状
三—八五 传唤证人声请状
三—八六 声请调卷状
三—八七 声请命令提出证据状
三—八八 延期审理声请状
三—八九 再开辩论声请状
三—九〇 声请停止审判状(一)(因被告身罹疾病)
三—九一 声请停止审判状(二)(以他罪为断)
三—九二 声请更新审判程序状(法官有更易)
自诉之提起及撤回
三—九三 自诉状
三—九四 追加自诉状(追加被告)
三—九五 答辩状(一)(无自诉权)
三—九六 答辩状(二)(告诉乃论之罪已不得告诉)
三—九七 反诉状
上诉之声请及撤回
三—九八 声明上诉状(一)(被告声明者)
三—九九 声明上诉状(二)(自诉人声明者)
三—一〇〇 上诉状(附具理由)(被告声明者)
三—一〇一 补提上诉理由状
三—一〇二 独立上诉状(一)(被告之配偶)
三—一〇三 独立上诉状(二)(被告之法定代理人)
三—一〇四 声请撤回上诉状(一)(被告撤回者)
三—一〇五 声请撤回上诉状(二)(自诉人撤回者)
三—一〇六 声请舍弃上诉状
三—一〇七 声请一造缺席判决状
三—一〇八 上诉状(一)(自诉人上诉)
三—一〇九 上诉状(二)(被告上诉)
三—一一〇 上诉状(三)(刑罚已废止者)
三—一一一 上诉状(四)(被告未到庭而径行判决)
三—一一二 上诉状(五)(补充上诉理由)
三—一一三 上诉状(六)(补充上诉理由)
抗告之提起
三—一一四 抗告状(一)(被告提起)
三—一一五 抗告状(二)(自诉人提起者)
三—一一六 再抗告状(对于上诉逾期驳回回复原状之裁定)
三—一一七 声请停止执行状(已提抗告)
三—一一八 撤回抗告状
再审之声请
三—一一九 声请再审状(一)(为被告利益)
三—一二〇 声请再审状(二)(为被告不利益)
三—一二一 撤回再审状
非常上诉之声请
三—一二二 声请非常上诉状(一)(被告声请)
三—一二三 声请非常上诉状(二)(告诉人声请)
三—一二四 声请非常上诉状(三)(自诉人声请者)
简易程序之声请
三—一二五 声请正式审判状
三—一二六 声请撤回正式审判声请状
停止执行及免除之声请
三—一二七 声请停止执行死刑状(妇女怀胎者)
三—一二八 声明停止执行自由刑状(现罹疾病)
三—一二九 声请免服劳役状
三—一三〇 声请撤销缓刑状
三—一三一 声请免其刑之执行
三—一三二 声请易科罚金状
三—一三三 声明疑义状
附带民事诉讼之提起
三—一三四 业务过失致死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状
第二章 冤狱赔偿法相关书状
冤狱赔偿
三—一三五 声请冤狱赔偿状
三—三六 声请复议书状
赔偿支付
三—一三七 赔偿支付声请书
第三章 刑法相关书状
刑事责任
三—一三八 过失致人于死案件之上诉状
三—二二九 不作为犯之告诉状
三—一四〇 心神丧失之答辩状
三—一四一 依法令行为之答辩状
三—一四二 正当防卫之答辩状
三—一四三 紧急避难之答辩状
未遂犯及共犯
三—一四四 窃占案件之上诉状
三—一四五 共犯杀人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四六 教唆伪证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四七 帮助杀人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三—一四八 因身分关系妨害自由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易科罚金及易服劳役
三—一四九 易科罚金之声请状
三—一五〇 易服劳役之声请状
累犯
三—一五一 累犯案件之抗告状
三—一五二 累犯案件之上诉状
连续犯(九十四年修法删除五十六条连续犯)
开之酌科及加减
三—一五三 请求刑之酌科之上诉状
三—一五四 请求刑之加重之上诉理由状
缓刑及假释
三—一五五 缓刑之声请状
三—一五六 撤销缓刑案件之抗告状
三—一五七 假释之声请状
时效及保安处分
三—一五八 诈欺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五九 撤销通缉之声请状
三—一六〇 禁戒处分之声请状
渎职案件
三—一六一 公务员图利案件之告发状
三—一六二 收受贿赂罪之答辩状
三—一六三 假借职务权力伤害案件之告诉状
妨害公务案件
三—一六四 损坏查封标示之告发状
三—一六五 妨害公务案件之答辩状
妨害投票及妨害秩序案件
三—一六六 妨害投票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六七 妨害秩序案件之答辩状
脱逃及藏匿人犯案件
三—一六八 便利脱逃案件之告发状
三—一六九 藏匿人犯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七〇 湮灭证据案件之告发状
伪证及诬告案件
三—一七一 伪证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七二 诬告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七三 诬告案件之答辩状
公共危险案件
三—一七四 制造爆裂物之告发状
三—一七五公 共危险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七六 公共危险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伪造货币及有价证券案件
三—一七七 行使伪造货币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七八 行使变造往来客票之告发状
三—一七九 伪造有价证券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伪造文书案件
三—一八〇 行使伪造文书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八一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八二 伪造文书案件之第三审上诉状
妨害风化案件
三—一八三 妨害风化案件之请求检察官上诉状
三—一八四 妨害风化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妨害婚姻及家庭案件
三—一八五 和诱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八六 略诱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三—一八七 妨害家庭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八八 妨害家庭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妨害农工商案件
三—一八九 仿造商标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九〇 妨害农事水利案件之上诉状
赌博案件
三—一九一 发行及媒介彩票之告发状
三—一九二 赌博案件之答辩状
杀人案件
三—一九三 杀人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九四 过失致死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九五 过失致死案件上诉理由状
伤害案件
三—一九六 业务上过失伤害案件之告诉状
三—一九七 伤害案件之答辩状
三—一九八 重伤案件之上诉状
三—一九九 伤害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堕胎案件
三—二〇〇 堕胎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〇一 堕胎案件之答辩状
遗弃案件
三—二〇二 遗弃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〇三 遗弃案件之答辩状
妨害自由案件
三—二〇四 妨害行使权利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〇五 妨害自由案件之答辩状
三—二〇六 妨害自由案件之上诉状
三—二〇七 恐吓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〇八 滞留案件之告发状
妨害名誉案件
三—二〇九 妨害名誉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一〇 妨害名誉案件之答辩状
妨害秘密案件
三—二一一 泄漏秘密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一二 泄漏秘密案件之答辩状
窃盗案件
三—二一三 窃盗案件之答辩状
三—二一四 窃盗案件之请求上诉状
三—二一五 窃盗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强盗案件
三—二一六 强盗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一七 准强盗罪之答辩状
三—二一八 结伙抢劫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侵占及背信案件
三—二一九 业务上侵占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二〇 侵占案件之答辩状
三—二二一 背信案件之上诉理由状
诈欺案件
三—二二二 诈欺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二三 诈欺案件之答辩状
三—二二四 诈欺案件之上诉状
赃物案件
三—二二五 收受赃物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二六 故买赃物案件之答辩状
毁损案件
三—二二七 毁损建物案件之告诉状
三—二二八 毁损建物案件之答辩状
第四篇 行政法书状
第一章 诉愿法相关书状
诉愿要件
四—一 诉愿书(一)
四—二 诉愿书(二)
回复原状声请
四—三 声请回复原状及诉愿书
第二章 行政诉讼法相关书状
行政诉讼之要件
四—四 行政诉讼起诉状(一)
四—五 行政诉讼起诉状(二)
四—六 行政诉讼起诉状(三)
损害赔偿之请求
四—七 行政诉讼起诉状
诉讼参加
四—八 行政诉讼参加诉讼请求状
再审之诉
四—九 行政诉讼再审之诉起诉状(一)
四—一〇 行政诉讼再审之诉起诉状(二)
第三章 国家赔偿法相关书状
国家损害赔偿
四—一一 国家损害赔偿请求权
协议期间
四—一二 请求继续协议申请书
国赔委任书
四—一三 请求国家赔偿委任书
损害赔偿之提起
四—一四 请求损害赔偿起诉状
四—一五 请求损害赔偿答辩状
四—一六 声请假处分状
第五篇 诉状活用
范例一
范例二
范例三
范例四
范例五
范例六
范例七
范例八
范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