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导论
一、本书的研究动机
二、本书的研究范围
三、本书的结构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本书的基本研究方法
第一章 破题:对相关范畴及本书主题的分析
第一节 “私法主体资格”范畴的内涵
一、“法律主体资格”范畴的内涵
二、关于“私法主体资格”范畴之内涵的既有学说
三、本书对主体资格范畴之内涵的界定
四、主体资格范畴所体现的法学思维
五、“主体资格”范畴与其他相关范畴之辨析
第二节 主体资格的类别
一、关于主体资格之类别的既有学说
二、主体资格不限于权利能力:兼评主体资格范畴上的“权利能力说”
三、主体资格的若干类别
第三节 主体资格制度的功能
一、在私法制度的社会功能之层面上的分析
二、在近现代大陆法私法制度的立法和适用之层面上的分析
三、探讨主体资格制度之功能的方法论意义
第四节 对主体资格的“分化”与“扩张”的分析
一、对主体资格“分化”、“扩张”范畴的逻辑分析
二、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在近现代大陆法私法史上的意义
三、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的价值取向
四、主体资格的“分化”、“扩张”的现实基础
第二章 罗马法中的主体资格制度
第一节 罗马法中的自然人资格制度
一、概述
二、罗马法上的人格和身份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罗马法上的人格和身份制度的功能与价值取向
第二节 罗马私法中的法人资格制度
一、概述
二、城市法人之主体资格的确立
三、私人社团法人资格的确立
四、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确立
第三章 近代大陆法上私法主体资格的分化——以德国民法为主要分析对象
第一节 近代大陆法上自然人资格的确立依据
一、生物人普遍享有自然人资格的思想基础:思想史上的宏观考察
二、《奥地利普通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确立自然人资格的主要思想依据:自由意志理论
三、小结
第二节 德意志法系中法人资格的确立依据
一、德国民法确立社团法人之主体资格的思想依据:法人实体说
二、德国民法上确立财团法人之主体资格的思想依据:自由意志理论的解释
三、结论
第三节 近代大陆法私法上自然人三种民事能力的确立依据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和过错责任能力在《法国民法典》和《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中的体现
二、自然人的三种民事能力在德国民法中的确立
三、《德国民法典》确立三种民事能力的思想依据
四、《德国民法典》中三种民事能力之分化的正当性
第四章 近现代私法中主体资格的扩张——以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取向为视角
第一节 近现代私法中权利能力的扩张
一、权利能力在适格者范围上的扩张:一人公司主体资格的确立
二、权利能力在法律关系范围上的扩张
第二节 现代私法中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扩张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扩张: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主的考察
二、私法主体之责任能力的扩张
余论 现代私法主体资格之扩张所引发的新问题
一、新旧主体资格类型在理论上的体系化问题
二、新旧主体资格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和谐化问题
第五章 现代私法主体资格之扩张中的争议与思考——以死者和动物的法律地位为分析对象
第一节 关于死者法律地位的争议与思考——以死者生前人身权益的保护问题为切入点
一、我国民法学界关于死者法律地位的争议和思考
二、国外涉及死者之法律地位的权利制度述评:以形象权制度为主线
三、结论
第二节 关于动物之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一、关于动物之法律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二、关于动物之道德主体地位的争议与思考
三、结论
结论与启示
一、本书的研究结论:对本书拟解决之问题的解答
二、本书的研究带来的几点启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