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 条文全本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11日)
第二部分 新闻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第三部分 条文释义
导言 [路径·衡量·依据]
第一条 [责任类型·责任性质]
第二条 [利害关系人·执业准则·不实报告]
第三条 [诉讼当事人的列置]
第四条 [归责原则·举证分配]
第五条 [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过失责任·过失指引]
第七条 [抗辩事由]
第八条 [减责事由]
第九条 [无效的免责条款]
第十条 [赔偿顺位·最高限额]
第十一条 [事务所与分所的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追加被执行人]
第十三条 [冲突与适用]
第四部分 附录
【附录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节选)(2014年8月31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2013年12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选)(2014年8月31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1997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1998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2002年2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节选)(2003年1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节选)(2001年12月21日)
【附录二】相关审计准则
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侵权赔偿案件可参照的相关执业准则列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