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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素质》_樊期俊著_14017997_7511535979

【书名】:《检察官的素质》
【作者】:樊期俊著
【出版社】: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
【时间】:2015
【页数】:275
【ISBN】:7511535979
【SS码】:1401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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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从检文选

学习唯物辩证法 加强政法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

试论检察长的素质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对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案犯犯罪心理之探究

对铜仁市36起盗窃案件的调查

非法拘禁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刑事案件审查八法

对证人证言应坚持“四查”“四看”

鉴定结论应当经过查证

应当重视间接证据的作用——办理姚敦福故意杀人案的反思

对出庭公诉若干问题的探讨

犯人抗改心理及其矫正方法初探

张某已构成强奸罪

黄某的行为不是民事欺诈而是诈骗犯罪

陈忠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张羽朋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张和群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致伤监护人抢走小孩贩卖应定何罪

关于冯子全爆炸、故意杀人案的公诉词

关于龚传斌故意杀人案的公诉词

关于董先和、宋新芬故意杀人案的公诉词

关于张某某故意杀人、抢劫案的辩护词

关于石某某绑架儿童案的辩护词

关于沈某某盗窃案的辩护词

关于铁家溪村当坪村村民组诉玉屏县政府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的代理词

关于李某某诉大龙镇政府房屋拆迁纠纷案的代理词

秘书人员怎样提高写作水平

小言论选编

弄虚作假何时休

编写消息岂容道听途说

虚假广告害死人

官员岂能撒谎

是谁为产销“黑心”豆腐丝开绿灯

群体性假离婚钻了政策的空子

别让假酒毁了真茅台

由“手莫伸”想到的

由高官腐败引发的思考

司法腐败是危害性最大的腐败

公务接待消费严重超标也是腐败

由贪官人生“四部曲”及其家庭环境引发的思考

垄断行业是腐败的“重灾区”

一位腐败高官的双面人生

对官场“递延权力”现象应予关注

以礼代贿

“因病受贿”值得同情吗

警惕“廉政秀”

受请嫖娼也是受贿

一位落马女贪官给自己算的“七笔账”

贪官赃物竟然受到追捧

官员为何“傍大款”

贪官与情人

这样的法官太腐败

纪委的不良行为谁来管

公路乱收费是为了“还贷”吗

临时机构的腐败现象令人惊叹

从官场应酬中解脱出来

浪费惊人的检查评比何其多

“养生之道”新解

将官员生活作风问题纳入反腐视野

官员应当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严格把住“第一次”

别让“政绩工程”毁了自己

地方政府成“债奴”的恶果

加强平时考核严防“带病提拔”

别败坏党校的校风

“四慎”有感

学学芬兰人的廉洁

对病残儿童沦为“挣钱”工具的思考

为老百姓打官司“减负”

律师援助农民工 七年讨薪终有果

“收费猛如虎”之痛

执法“产业化”令人忧

一个官富民穷的资源大县

物价大幅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

“重大决策问计于民”好

这样的“密道”废掉好

总书记的“三句话”暖人心

政府连“鼓掌”也要管吗

政府公信度考核好

官员的信用度最差值得深思

“阳光”选干部是严防买官卖官的新举措

“为人民服务”与“为领导服务”

违规“集体拍板”谁之过

有感于向机关“中梗阻”开刀

如此“创卫”不可取

“扫地不力”也丢官

协管员多如牛毛弊端多

对“不愿当工人”的思考

考察乎,旅游乎

这是什么“党性”

规定“红包”上缴指标,荒唐

公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好

如此“招商引资”不可取

为300多名“的哥”自发围堵抢包犯罪嫌疑人叫好

断桥之上方显英雄本色

有感于“有了钱后要首先想到回报社会”

有感于见义勇为英雄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浪子回头金不换

警惕官员迷风水信鬼神

不义之财不可取

从万斤活鱼被哄抢看公民法律意识的缺位和道德的脆弱

死于虚荣心的年轻人

“为富”不一定“不仁”

“荣”“耻”的范围不可任意扩大

免费乘车的尴尬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陋习”吗

有志者,事竟成

如此“感恩教育”不可取

“高考状元县”因教返贫

带功利性的社会实践应予摒弃

对大学生退学和大专毕业生“回炉”读中专的思考

由拒招独生子女引发的思考

医院应以救死扶伤为宗旨

法网恢恢插翅难逃

67名女性落入同一情骗陷阱值得深思

一起抢劫杀人案的沉重警示

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令人担忧

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法治既要治民,更要治官

行政执法人性化势在必行

无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

行政“乱作为”酿祸害

行政执法岂能逾越职权

持执法证岂能搜查民宅

如此搜身不合法

校规岂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是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吗

“建设新农村”不能追求形式主义

口号不可乱提

对保安人员务必严格审查

电视剧编导应该学点法律知识

法律词语勘误

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

决犯和未决犯

由法律来判决

提起起诉

原告人

退审

受害人还是被害人

起诉书还是起诉意见书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

偷窃罪

到庭应辩

直系三代亲缘关系

抗辩还是答辩

故意失踪

究竟是投案还是自首

不是裁定,而是判决

检察机关重新上诉

具有法律效应

身体权

如此“编后”

拒不认账还是拒不认罪

无期徒刑是盗窃案件最重的刑期吗

对当年所犯罪行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移交检察院

法律诉讼

非法分子

问讯

取款证据

死者亲属能“提起上诉”吗

逮捕

正式起诉

被判劳改

公安机关有批捕权吗

拘留还是拘役

侦察员还是侦查员

起诉书还是起诉状

不起诉通知书

委托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律师

缴纳税款能叫“还债”吗

检察院下发刑事裁定书

纪检机关有刑拘和逮捕权吗

被害人突然翻供

上诉何须“申请”

择日当庭宣判

对不法行为提起公诉

对一审判决不满

宣判书

再审还是提审

择日再判

越狱逃脱

被处以公开逮捕

“量刑”一词岂能滥用

一审与二审

公诉人作法庭陈述

故意伤人罪

不法奸商

老师被抓须经批准吗

拘捕

看守所有预审科吗

被拘留所刑事拘留

看押

法人还是法定代表人

罪供

批准逮捕后要进行补充侦查吗

被重判,要上诉

犯人与人犯

被提请批准逮捕≠被逮捕

被看守所释放

刑事拘押还是刑事拘留

从刑事拘留到择日起诉

调节还是调解

失职罪

加重处罚

有偷鸡摸狗前科

罪犯插翅难逃

法办≠死刑

移送法院起诉

发言还是陈述

人民检察院称

公诉状

检察院起诉人

有意图的谋杀

行为显著轻微

诉之法律

畏法潜逃

欺骗群众钱财

罪行相适应

明目张胆地盗窃

检察院对投案自首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投劳

外六篇

忆爱妻杨玉莲

老年三字经

读《毛泽东的读书生活》感怀

抒怀

诗三首

春联二副

附录

春天的力量&陈廷英

赠樊检&魏三国

七律·敬赠樊期俊检察长&吴中泽

樊老为官之道&龙治清

我和爷爷二三事&樊翼辰

付印前的话&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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