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本体指向
三、问题意识
第一章 环境侵权的概念辨析
第一节 学理上的环境侵权内涵分歧
一、民法学和环境法学关于环境侵权内涵的争议
二、环境侵害的提出与环境侵权的概念回归
第二节 实践中的“环境侵权”内涵争议
一、涉及环境的侵权都属于环境侵权?
二、生态破坏侵权亦属法定的环境侵权?
第二章 环境问题的类型及其法律建构
第一节 环境侵权的类型化现状及其缺失
一、当前环境侵权类型化的基本路径
二、现行类型化路径的缺失与困境
第二节 环境侵权类型化的基础与谱系
一、环境侵权类型化的基础
二、次级类型化:实质型污染侵权与拟制型污染侵权
三、初级类型化:环境污染侵权与生态破坏侵权
第三章 环境污染侵权一元归责之检讨
第一节 双重悖论:无过错责任的适用争议
一、学说悖论:如何看待环境污染侵权的“违法性”要件
二、实践悖论:司法判决关于违法性的适用争议
第二节 无过错责任出现悖论的症结与根源
一、一元归责违背环境侵权的类型化法理
二、一体适用混淆相邻法制与侵权机制的功能差异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解释构造
一、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二、《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解释路径
第四章 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和举证责任
第一节 规范解释与适用中的问题与根由
一、《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适用争议
二、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实体与程序
第二节 以司法推定取代立法分配:必要性与正当性
一、抽象的利益衡量:环境侵权中的优先利益设定
二、具体的利益衡量:司法推定相较于立法分配的优势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解释构造
一、提示性规定:《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基本定位
二、环境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和推定方法
第五章 侵权法调整生态破坏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第一节 生态破坏行为可否准用环境污染责任规则
一、生态破坏侵权的指向与特性
二、生态破坏侵权的规范路径选择
第二节 生态损害的民事救济
一、生态损害的权益侵害:环境权及其民事地位
二、生态损害的间接调整路径及其局限
三、生态损害的直接调整模式及其实质
代结论:环境损害赔偿是否需要专门立法?
一、分散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的局限性
二、环境责任专门立法的基本取向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