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引言
第一章 合作原则
第一节 现代大型公司
第二节 金融业之崛起
第三节 贸易推动工业
第四节 自由放任主义
第五节 工业竞争兴起
第六节 当代合作原则
第七节 当代合作需求
第八节 当代合作局限
第九节 标准石油公司与托拉斯
第二章 商业圣所
第一节 联邦与州之分
第二节 为何是新泽西
之一:卡姆登-安博伊之州
之二:新泽西生财之道
第三节 巨头公司的法律基础
之一:控股公司出现
之二:股票融资制度
第四节 法庭维护统一性的无效尝试
第五节 新泽西的优遇
第六节 其他州的行动
第三章 价值:超越感觉和理性
第一节 资本定价超估
第二节 有关价值问题
第三节 法律考量:面值之辨
第四节 所谓的掺水股
第五节 美国钢铁公司案
第六节 捍卫资本超估
第七节 继续挖掘
第八节 反观实际资本
第九节 问题源自何处
第十节 价值的定义:超越理性
之一:法律之源
之二:经济学家竞彩
之三:法院与价值再探
之四:价值确定之法
第四章 财富形式创新
第一节 从萧条到繁荣
第二节 现代股票市场
第三节 市场的社会化
之一:永葆美国理想
之二:投资系国民之责
之三:以股权对抗社会主义
之四:人人都有产权的社会
第四节 投机也是技术活
之一:《稳赚之歌》
之二:生意属于私事
之三:误导性信息披露
之四:摩根式的公开
之五:会计业的萌芽
第五章 历史复杂
第一节 联合公司式微
第二节 联邦化之序曲:芝加哥托拉斯会议
第三节 从反托拉斯到公司联邦化
之一:国会及其在世纪之交前的改革
之二:美国产业委员会
之三:总结报告问世
之四:民主党的两难困境 规范托拉斯与联邦权力
第四节 罗斯福与托拉斯
第六章 杞人忧天
第一节 联邦注册制时期
第二节1903年《利特菲尔德法案》
之一:联邦注册制与《利特菲尔德法案》
之二:利特菲尔德其人
之三:利特菲尔德法案其案
之四:利特菲尔德法案其辩
之五:民主党的支持
之六:利特菲尔德法案其事
第三节《利特菲尔德法案》的失败
之一:总统至上
之二:罗斯福背弃利特菲尔德
之三:政治现实
之四:《利特菲尔德法案》的终结及公司局的创立
第四节 公司局的首份报告——喧哗与骚动
之一:公司局的建议 一项温和的提案
第七章 恐慌和进步
第一节1907年恐慌
第二节 罗斯福的最后机会——建立联邦注册制、《赫普本法案》及投资者保护的艰难开端
之一:确定性之必要
之二:《赫普本法案》的起源
之三:《赫普本法案》
第三节 证券监管的根源
之一:休斯委员会
之二:简短的插曲 塔夫脱与投资者保护
第四节 资本与消费者:贯穿铁路行业的证券监管
之一:1906年《赫普本法》
之二:1910年《曼恩-埃尔金斯法》
之三:哈德利委员会——保护投资者
第八章 投机经济
第一节 脱胎换骨的新型投机
第二节 新类型投机得以立足
第三节 新兴的普通股股东
第四节 旧时流行的投机与第二个新时代
第九章 改革落幕
第一节 民主党回归
第二节 威尔逊与商业
之一:商业的集中监管
之二:杰斐逊式商业
第三节 集体主义社会
第四节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第五节 普霍委员会
之一:顾问盎特米尔
之二:货币托拉斯委员会
之三:顾问
之四:报告
第六节 《欧文法案》
第七节 交易所的公司化——通往实施之路
第八节 商业进步主义的终结
第九节 只要相信
第十节 繁荣的预言家
第十章 证券成为产品
第一节 战时的华尔街
之一:再度繁荣
之二:自由债券
之三:证券经纪人的培训场
第二节 资本发行委员会
第三节 市场发展和现代证券监管产生的三次浪潮
第四节 现代证券管制:对投机经济的法律认可
后记
第一节 管理者时代
第二节 股票与实业的分离
第三节 投机经济的腾飞
注释
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