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议定书Ⅰ: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规定
议定书Ⅱ:仲裁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防止油类污染规则
第Ⅰ章—总则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适用范围
第3条 等效
第4条 检验和检查
第5条 签发证书
第6条 他国政府代发证书
第7条 证书的格式
第8条 证书的有效期
第8A条 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
第9条 对排油的控制
第Ⅱ章—控制操作污染的要求
第10条 防止船舶在特殊区域内营运时造成油污的方法
第11条 例外
第12条 接收设备
第13条 专用压载舱、清洁压载舱及原油洗舱
第13A条 对设置清洁压载舱的油船的要求
第13B条 对原油洗舱的要求
第13C条 从事特定贸易的现有油船
第13D条 具有特殊压载布置的现有油船
第13E条 专用压载舱的保护位置
第13F条 防止在碰撞或搁浅事故中的油污染
第13G条 防止现有油船在碰撞或搁浅事故中的油污染措施
第14条 油类与压载水的分隔和首尖舱内载油
第15条 将油类留存船上
第16条 排油监控系统和滤油设备
第17条 残油(油泥)舱
第18条 油船的泵吸、管路和排放布置
第20条 油类记录簿
第19条 标准排放接头
第21条 对钻井装置和其他平台的特殊要求
第Ⅲ章—关于将油船因船侧和船底损坏而造成油污减至最低限度的要求
第22条 损坏的假定
第23条 假定的流出油量
第24条 货油舱的尺度限制和布置
第25条 分舱和稳性
第Ⅳ章—防止油污事故造成的污染
第26条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附则Ⅰ的附录
附录Ⅰ 油类清单
附录Ⅱ IOPP证书格式
附录Ⅲ 油类记录簿格式
附则Ⅰ的统一解释
附录1 关于船长小于150m的专用压载舱油船建议吃水深度的主管机关实用导则
附则Ⅰ统一解释的附录
附录2 对第13E条统一解释的临时建议
附录3 化学品液货船装运油时的等效规定
附录4 小直径管路与汇集管阀门的连接
附录5 控制舷外排放分流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技术条件
附录6 近海平台排放
附录7 符合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13G(7)条要求的其他构造或操作布置的批准导则
附录8 符合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13F(5)条要求的其他油船设计和构造的替代方法批准的临时导则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适用范围
第3条 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名单
第4条 其他液体物质
第5条 有毒液体物质排放
第5A条 泵吸、管路和卸货设施
第7条 接收设备和卸货站设施
第6条 例外
第8条 控制措施
第9条 货物记录簿
第10条 检验
第11条 证书签发
第12条 证书的有效期
第12A条 化学品液货船的检验和发证
第13条 将意外污染减小至最低限度的要求
第14条 类油物质的运输和排放
第15条 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
附则Ⅱ的附录
附录Ⅰ 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准则
附录Ⅱ 散装运输的有毒液体物质清单
附录Ⅲ 其他液体物质清单
附录Ⅳ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货物记录簿
附录Ⅴ NLS证书格式
附则Ⅱ的统一解释
附则Ⅱ统一解释的附录
对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和IBC规则及BCH规则中物质清单中有关污染危害的修正案的适用导则
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的程序和布置标准(第5、5A和8条要求)
附录A液货舱、泵及管路内残余物量的确定
附录B预洗程序
附录C通风程序
附录D程序和布置手册的标准格式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Ⅲ: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第2条 包装
第3条 标志和标签
第7条 例外
第6条 限量
第8条 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
第5条 积载
第4条 单证
附则Ⅲ的附录 包装有害物质的识别准则
附则Ⅲ的统一解释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适用范围
第3条 检验
第4条 证书的签发
第5条 他国政府代发证书
第6条 证书的格式
第7条 证书的有效期
第8条 生活污水的排放
第9条 例外
第10条 接收设备
第11条 标准排放接头
附则Ⅳ的附录 证书格式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适用范围
第3条 在特殊区域外处理垃圾
第4条 对处理垃圾的特殊要求
第5条 在特殊区域内处理垃圾
第6条 例外
第9条 告示、垃圾管理计划和垃圾记录保存
第8条 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
第7条 接收设备
附则Ⅴ的附录 垃圾记录簿格式
补充资料
1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Ⅱ和Ⅲ的统一解释的清单
2 相关文件清单
3 MEPC决议清单
4 73/78防污公约、修正案和有关文件的现状
5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和Ⅱ引入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