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学者观点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四、研究的思路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公司设立瑕疵之基本理论:概念、分类与边界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概念与辨析
一、公司设立瑕疵概念界定
二、公司设立瑕疵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分类
一、人的条件的瑕疵
二、物的条件的瑕疵
三、组织条件的瑕疵
四、设立程序的瑕疵
第三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边界
一、公司设立瑕疵情形发生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二、公司设立瑕疵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为前提
三、公司设立瑕疵以违反强制性规范为前提
第二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现状:实然与应然的冲突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与公司法人健全人格的冲突
一、公司法人的意义与本质
二、国家干预与公司法人人格的取得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与公司设立瑕疵的关系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的冲突
一、商法的价值理念
二、商法价值理念在公司设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三、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冲突之分析
第三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成因:主客观的双重视角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观成因
一、趋利避害的本质属性
二、有限理性制约
三、公司设立瑕疵主观成因的具体表现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客观成因
一、商法公法化的倾向
二、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善
三、公司设立登记制度的固有缺陷
四、公司设立瑕疵中成本-收益配置的异化
第四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 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强制性解散
第二节 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之人格否定
第三节 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法律救济之评析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三、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理念之趋同化
第五章 我国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适用、评价与选择
第一节 我国现行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我国现行的救济模式
二、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适用
三、我国现行救济理念的矛盾与分歧
第二节 我国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的评价及选择之争
一、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评价
二、我国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选择之争
第三节 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之理由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理分析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经济学分析
结论: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之构建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比较优势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救济理念
三、强制性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