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目 录
二、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关系
三、民事诉讼与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的关系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和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的体系和立法根据
一、民事诉讼法的体系
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一、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适用范围
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关系
三、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律事实
一、民事诉讼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诉讼法律事实的种类
第一节诉权
一、诉权的概念及其双重意义
第三章诉权与诉
二、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三、诉权的取得、实现和消灭
四、诉权的功能
第二节诉
一、诉的概念及其双重意义
二、诉与诉讼、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关系
第三节诉的要素
一、诉的主体
二、诉的标的
三、诉的理由
一、确认之诉
第四节诉的种类
二、给付之诉
三、变更之诉
第五节反诉
一、反诉的概念和特征
二、提出反诉的特殊要件
三、反诉的提起和审理
第六节诉的合并与分离
一、诉的合并
二、诉的分离
第四章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基本原则的分类
三、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二节共有原则
一、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四、合议制度
五、回避制度
六、公开审判制度
七、两审终审制度
八、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九、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十、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原则
一、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
第三节特有原则
二、诉讼权利对等原则
三、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原则
四、自愿和合法调解原则
五、辩论原则
六、处分原则
七、支持起诉原则
八、人民调解原则
第五章管辖
第一节管辖概述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二、确定管辖的原则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第二节级别管辖
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五、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三节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二、普通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四、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五、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
第四节裁定管辖与管辖权异议
一、移送管辖
二、指定管辖
三、管辖权的转移
四、管辖权异议
第六章审判组织与回避
第一节审判组织
一、审判组织的概念和形式
二、独任审判庭(独任制)
三、合议审判庭(合议制)
四、审判委员会
五、独任审判庭、合议审判庭与庭长、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六、审判人员应依法秉公办案
第二节回避
一、回避的概念和条件
二、回避的程序和效力
一、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
第七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概述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四、民事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第二节原告、被告
一、原告、被告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第三节共同诉讼人
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三、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一、诉讼代表人概述
第四节诉讼代表人
二、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
三、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
第五节诉讼中的第三人
一、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六节诉讼代理人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诉讼代理人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诉讼证据的概念
二、诉讼证据的特征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第八章诉讼证据
三、诉讼证据的意义
第二节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三节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第四节证明对象和提供证据责任
一、证明对象
二、提供证据责任
第五节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判断和保全
一、证据的调查收集
二、证据的审查
三、证据的判断
四、证据的保全
第九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四、期间的耽误
五、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第二节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二、送达的方法
三、送达回证与送达的效力
第十章法院调解
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述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院调解与其他组织调解以及当事人和解的区别
三、法院调解的意义
一、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
二、自愿原则
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
三、合法原则
第三节法院调解的程序
一、调解的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
三、调解的结束
第四节调解书及其效力
一、调解书
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记入笔录
三、法院调解的效力
四、当事人反悔及其处理
第十一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种类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措施
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四、财产保全的解除和赔偿
五、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第二节先予执行
一、先予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三、先予执行的条件
四、先予执行的程序
五、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性质
二、强制措施的意义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
二、强制措施的适用
三、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诉讼费用
第一节诉讼费用概述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和性质
二、收取诉讼费用的意义
第二节诉讼费用的种类及收取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及收取标准
二、其他诉讼费用及收取标准
一、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三节诉讼费用的预交和管理
二、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第四节诉讼费用的负担和缓交、减交、免交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
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第十四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
二、审查起诉
三、受理
二、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
三、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一、依法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四、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三节开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二、开庭审理的准备
三、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五、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六、案件审结时限和法庭笔录
第四节撤诉、缺席判决和延期审理
一、撤诉
二、缺席判决
三、延期审理
一、诉讼中止
第五节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二、诉讼终结
第六节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民事判决
二、民事裁定
三、民事决定
第十五章第一审简易程序
第一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简易程序的特征
一、起诉的方式简便
三、传唤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
二、受理的程序简便
四、实行独任制
五、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
六、案件审结时限短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上诉的概念
二、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三、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上诉的条件和受理
一、提起上诉的条件
二、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一、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二、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三、第二审判决、裁定的效力
四、案件的审结时限
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征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一、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
第二节法院提起再审
二、人民法院提起和决定再审的程序
第三节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
一、检察院抗诉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二、提出抗诉的条件
三、抗诉的程序
第四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三、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形
四、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关系
第五节对再审案件的审判
一、再审的程序
二、对案件再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三、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判
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第十八章特别程序
二、特别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
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程序
第四节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
一、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理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程序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第五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二、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
第六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程序
第十九章督促程序
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督促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一、支付令的申请
二、申请支付令案件的管辖
三、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一、对申请支付令案件的审查
第三节对案件的审查和发出支付令
二、支付令申请的撤回和财产保全
三、支付令的制作和送达
第四节债务人异议和督促程序终结
一、债务人异议
二、支付令的效力
三、督促程序终结
四、督促程序终结与起诉的关系
第二十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止付与公告
三、申报权利
第四节除权判决与救济
一、除权判决
二、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第二十一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一节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概述
一、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特征
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申请破产还债的条件
一、破产还债案件的管辖
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
三、破产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与和解
一、债权人会议
二、和解
第四节破产财产与清偿
一、破产宣告
二、清算组织
三、破产债权和破产财产
四、破产清偿
五、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终结
第一节执行和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的概念、条件和意义
第二十二章执行程序
二、执行程序的概念,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
第二节执行的一般规定
一、执行机构
二、执行管辖
三、执行异议
四、执行委托
五、执行和解
六、执行担保
七、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八、执行回转
第三节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一、申请执行
三、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二、移送执行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的措施
第四节执行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措施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
四、搜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措施
五、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的措施
六、强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的措施
七、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执行措施
八、对法律文书指定行为的执行措施
九、责令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措施
十、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措施
十一、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措施
十二、继续执行
一、执行中止
第五节执行中止、终结和结案
二、执行终结
三、执行结案
第六节执行争议的协调和执行监督
一、执行争议的协调
二、执行监督
第二十三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概述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四、研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意义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二、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
三、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原则
四、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
五、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六、国外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认证原则
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管辖的原则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涉外送达、期间
一、涉外送达
二、涉外期间
一、涉外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节涉外财产保全
二、涉外财产保全的程序
第六节涉外仲裁
一、涉外仲裁概述
二、涉外仲裁与诉讼
三、涉外仲裁与财产保全
四、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七节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一般司法协助
三、特殊司法协助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