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序 杨建华
本书导读 杨建华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之目的 杨建华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之沿革 杨建华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之原则 杨建华
第一节 处分权原则
第二节 辩论原则
第三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
第四节 公开审理原则
第五节 言词审理原则
第六节 直接审理原则
第八节 调解原则
第七节 审判独立之原则
第九节 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节 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之原则
第二编 总则
第一章 管辖 张特生
第一节 两岸规定概述
第二节 两岸规定的异同
第二章 回避 张特生
第一节 关於审判人员回避事由的规定
第二节 关於声请回避程序的规定
第三节 关於声请回避裁定或决定的规定
第三章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梁松雄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
第二节 诉讼能力
第四章 诉讼代理人 梁松雄
第一节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
第五章 共同诉讼 林望民
第二节 选定当事人
第三节 集团诉讼
第四节 主参加诉讼
第六章 诉讼参加 林望民
第一节 辅助参加
第二节 诉讼告知
第七章 诉讼费用 林望民
第一节 徵收诉讼费用之意义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种类
第三节 诉讼费用之徵收及计算
第四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第五节 诉讼费用额之确定
第六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第七节 诉讼救助
第八章 送达 曾华松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送达之主义
第三节 送达机关
第四节 应受送达人
第五节 应送达之文书
第六节 送达方法
第七节 实施送达之日时
第八节 送达证书
第九节 送达之效力
第九章 期日及期间 曾华松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期日
第三节 期间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台湾诉讼程序之停止
第十章 诉讼程序之停止 许士宦
第三节 大陆民事诉讼程序之停止
第四节 台湾与大陆民事诉讼程序停止制度之比较
第十一章 大陆对妨害民事诉讼程序的强制措施 杨建华
第一节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及其措施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决定程序
第三节 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第三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吴明轩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起诉之程式
第三节 起诉之合法要件
第四节 起诉之有效要件
第五节 诉之种类
第六节 诉之变更及追加
第七节 反诉
第八节 诉之撤回
第九节 行审判权之法院
第十节 起诉合法与否之审查
第十一节 审理前之准备
第十二节 第一审之言词辩论
第十三节 裁判
第二章 证据 吕太郎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证据能力
第三节 证据方法
第四节 证明之对象
第五节 证据排除事项(不要证明事项)
第六节 证据调查程序
第七节 证据之评价
第八节 举证责任
第九节 证据保全
第十节 结论
第三章 和解(含调解) 陈石狮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大陆法院的调解
第三节 两岸和解(含调解)制度的比较评析
第四章 第一审简易程序 史锡恩
第一节 大陆之规定
第二节 台湾之规定
第三节 两岸简易程序之异同
第四编 上诉及抗告程序
第一章 上诉审程序 王甲乙
第一节 上诉制度与审级制度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
第二节 上诉之要件
第四节 第三审程序
第二章 抗告程序 王甲乙
第一节 抗告制度
第二节 抗告之要件
第三节 原法院或审判长之处理
第四节 抗告法院之处理
第五节 再抗告
第六节 抗告程序之审限
第五编 再审程序
第一章 再审程序 梁松雄
第六编 督促程序
第一章 督促程序 雷万来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督促程序之性质
第三节 督促程序之要件
第四节 支付命令之声请与裁判
第五节 支付命令之异议
第六节 结语
第七编 保全程序
第一章 保全程序 骆永家
第一节 序言
第二节 台湾民事诉讼法及强制执行法上之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节 大陆民事诉讼法上之财产保全制度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及除权判决程序
第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及除权判决程序 雷万来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公示催告之意义及性质
第三节 声请公示催告之要件
第四节 公示催告之审理
第五节 公示催告之效果
第六节 除权判决之本质
第七节 结论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婚姻及亲子事件程序 许士宦
第一节 绪言
第二节 台湾民事诉讼程序
第三节 大陆人事诉讼程序
第四节 台湾与大陆人事诉讼程序之比较
第二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 曾华松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禁治产之宣告程序
第三节 撤销禁治产宣告之程序
第三章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曾华松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宣告死亡之程序
第三节 撤销死亡宣告之诉之程序
第四节 宣告失踪之程序
第十编 大陆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章 大陆选民资格案件 杨建华
第十一编 大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一章 大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杨建华
第十二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一般原则 林俊益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之概念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之一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林俊益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特殊地域管辖
第三节 协议管辖
第四节 应诉管辖
第五节 专属管辖
第三章 送达与期间 林俊益
第一节 送达
第二节 期间
第四章 涉外财产保全 林俊益
第一节 涉外财产保全之概念
第二节 涉外财产保全之执行
第三节 涉外财产保全之监督
第四节 涉外财产保全之赔偿
第五节 涉外财产保全之解除
第五章 司法协助 林俊益
第一节 司法协助之概念
第二节 一般之司法协助
第三节 特殊之司法协助
第六章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 林俊益
第一节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之概念
第三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审理程序
第二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特徵
第四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诉讼主体与委托代理
第五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期间与送达
第六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证据之数集与调查
第七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审理
第八节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之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
第十三编 商务仲裁程序
前言
第一章 台湾地区之商务仲裁制度 范光群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商务仲裁契约
第三节 仲裁人
第四节 仲裁判断
第五节 外国仲裁判断
第一节 概说
第二章 大陆地区现行仲裁制度 范光群
第二节 经济合同纠纷之仲裁
第三节 涉外经济贸易之仲裁
第四节 海事仲裁
第三章 大陆仲裁法的评介及与台湾仲裁制度的比较 范光群
第一节 大陆仲裁法简介
第二节 仲裁法的重要内容及与台湾仲裁制度的比较
第十四编 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章 总则——一般规定 杨建华
第一节 执行名义——执行依据或根据
第二节 执行机关
第三节 执行管辖
第四节 协助执行
第五节 执行当事人
第六节 执行程序之开始
第七节 执行名义——执行根据或依据之审查
第八节 执行异议
第九节 执行程序中对债务人之拘提管收
第十节 强制执行程序中之担保
第十一节 声请执行之期限
第十二节 执行程序中之和解
第十三节 执行程序之延缓
第十四节 执行标的物之返还与赔偿——执行回转
第二章 金钱债权之强制执行 杨建华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对於动产之执行
第三节 对於不动产之执行
第四节 对於船舶及航空器之执行
第五节 对於其他财产权之执行
第六节 多数债权人参与分配
第三章 非金钱债权之强制执行 杨建华
第一节 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第二节 行为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第四章 执行中止(停止)与终结 杨建华
第一节 执行之中(停)止
第二节 执行之终结
第十五编 破产程序
第一章 破产程序 陈计男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关於与一般破产制度之比较
第三节 关於与我破产法总则规定之比较
第四节 关於破产宣告前诸规定之比较
第五节 关於破产宣告後诸规定之比较
第六节 其他规定
第七节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