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刑法制空间效力
一 梅某等诈骗、伪造公文、印章案(属地管辖)
二 丁某被控伪造公文、印章宣告无罪案(属人管辖)
三 奥格雷劫机案(普遍管辖)
第二章 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 陈某等投机倒把案(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 王某挪用公款案(刑法溯及力)
第三章 犯罪案体
一 赵某投毒案(犯罪客体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二 杨某等破坏通讯设备、盗窃等(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第四章 犯罪客观方面
一 陈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危害行为的实行行为性)
二 张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危害行为的有意性)
三 汪某偷税案(作为与不作为)
四 吴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五 李某等被控玩忽职守宣告无罪案(危害结果)
六 林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宣告无罪案(因果关系)
第五章 犯罪主体
一 于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刑事责任年龄)
二 林某抢劫案(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
三 白某故意杀人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四 王某交通肇事案(生理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五 高甲故意杀人案(病理性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六 付某故意杀人案(聋哑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七 肖某侵犯著作权案(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
八 某贪污案(犯罪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第六章 犯罪主观方面
一 陈甲故意杀人案(直接故意)
二 魏某等故意伤害、虐待案(间接故意)
三 杨某被控玩忽职守宣告无罪案(疏忽大意过失)
四 丁某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过于自信过失)
五 冷某玩忽职守、受贿案(复合罪过)
六 田某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七 李某伪造货币案(犯罪目的)
八 钟甲等非法拘禁案(犯罪动机)
九 许某被控交通肇事宣告无罪案(意外事件)
十 林某等贩卖毒品案(对象认识错误)
十一 马某故意杀人案(手段认识错误)
十二 刘某故意杀人案(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十三 王某招摇撞骗案(法律错误)
第七章 犯罪停止形态
一 尹某绑架案(犯罪既遂的认定)
二 郭某故意杀人案(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停止形态)
三 高某强奸案(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
四 蔡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犯罪预备的认定)
五 王甲等抢劫案(着手实行的认定)
六 陈甲抢劫案(犯罪未遂)
七 陈某绑架儿童案(犯罪中止)
第八章 共同犯罪形态
一 吴某等故意杀人、流氓案(共同犯罪的范围)
二 陈甲故意伤害案(共同犯罪故意)
三 陈某流氓案(片面共犯)
四 吴甲等故意伤害案(共同犯罪行为)
五 蒋甲非法拘禁案(帮助犯的认定)
六 李某等盗窃案(主犯、从犯的认定)
七 刘某等抢劫、盗窃案(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共同犯罪中把风放哨行为的性质)
八 李某等劫持航空器、故意杀人案(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一 乔某重婚案(继续犯)
第九章 罪数形态
二 马某等非法的拘禁案(转化犯)
三 吴某投毒案(徐行犯)
四 林某等流氓、爆炸案(想象竞合犯)
五 陈某故意伤害案(结果加重犯)
六 罗某等抢劫、杀人案(结合犯)
七 刘某侵占、赌博案(惯犯)
八 马某等挪用公款案(连续犯)
九 卢某诈骗案(牵连犯)
十 陈某等组织、强迫卖淫案(吸收犯)
十一 蒋某破坏生产经营案(法条竞合)
十二 王某等抢劫、私藏枪支弹药案(同种数罪)
第十章 排除犯罪性行为
一 杜某被控流氓宣告无罪案(防卫权)
二 曹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不法侵害)
三 秦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宣告无罪案(不法侵害的时间认定)
四 王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假想防卫)
五 于某故意伤害案(偶然防卫)
六 李某故意伤害案(防卫第三者)
七 朱某被控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防卫限度)
八 叶某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无限防卫权)
九 何某被控故意毁坏财物宣告无罪案(紧急避险)
十 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避险过当)
第十一章 刑罚种类
一 刘某故意伤害案(管制刑存废之争)
二 周某破坏军婚案(拘役刑存废之争)
三 胡某盗窃案(我国刑法中应否确立不定期刑)
四 赵某故意杀人案(孕妇可否人工流产后适用死刑)
一 唐某抢劫案(逆向数情节适用)
第十二章 刑罚裁量制度
二 李某等盗窃案(特别减轻处罚权)
三 高某等故意杀人、抢劫、放火、贪污案(普通累犯)
四 乔某贩卖毒品案(特别累犯)
五 李某寻衅滋事案(再犯)
六 李某故意杀人案(一般自首)
七 郭甲等盗掘古墓葬案(特别自首)
八 吴某等故意杀人、流氓、抢劫、窝藏案(立功制度)
九 邓某盗、故意杀人案(自首与立功处罚原则)
十 李某强奸、盗窃、脱逃、招摇撞骗案(并罚制度)
十一 扬某等盗窃案(选择性罪名并罚)
十二 屈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缓刑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罚执行制度
一 曹某减刑案(减刑适用的条件)
二 周某减刑案(缓刑期间减刑的适用)
三 赵甲减刑案(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新罪后减刑的适用)
四 王某假释案(减刑后假释的适用)
第十四章 刑罚消灭制度
一 江某盗窃案(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 王某故意伤害案(追诉时效延长)
三 高某偷税案(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
第十五章 前科制度
一 张某盗窃、杀人案(前科报告制度)
二 陈某放火案( 前科消灭制度)
第十六章 刑法与单行刑法的衔接
一 文某骗购外汇案(刑法与被废止的单行刑法的衔接)
二 关某偷税案(刑法与被保留的单行刑法的衔接)
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