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 国际海事欺诈发生的原因
(一)骗子们想发财
(二)现行国际贸易秩序与国际贸易惯例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1.单证欺诈发生的原因
2.鬼船欺诈发生的原因
(三)国际社会打击的措施不力,骗子容易逃避罪责
1.国际海事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的犯罪
2.国际上无专门强制机构和相应配套的立法措施
4.保险公司宁肯赔偿有关损失而不愿花费人力、物力进行追索
3.受害人无力或不愿采取补救措施
(四)受害者的警觉性与素质不高
二 国际海事欺诈的类型及其内容
(一)贸易商自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1.不同的贸易结算方式与国际海事欺诈
2.文件欺诈
3.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所谋国际海事欺诈可能祸及船东
4.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所谋国际海事欺诈受害的国家和地区
5.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伪造信用证本身进行欺诈
7.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买方在信用证对提单的要求上做手脚
6.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买方可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二)贸易商(指卖方)和船东共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1.卖方和船东共谋国际海事欺诈的一般情况及案例
2.卖方与船东共谋国际海事欺诈的其他方式
(三)船东自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1.船东把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行为归咎为免责
2.船东利用鬼船进行欺诈
3.船东故意损坏船舶借以索取保险赔款
4.船东敲竹杠或倒闭
(四)租船人所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五)其他表现形式的国际海事欺诈
三 国际海事欺诈的防止
(一)从立法角度制订相应的打击措施
1.各国应从立法角度严格公司的成立程序
2.设立公司经营查询中心
3.取消或限制使用方便旗船
4.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1.国际海事局
(二)国际社会防范国际海事欺诈的专门机构
2.劳埃德船级社调查中心
(三)当事人自身素质应有提高
(四)CFR和CIF条件下的买方,应充分利用船舶确认制度来保护自己
(五)选用干部与防范国际海事欺诈
(六)当事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1.选择资信情况好的交易伙伴
2.采取担保形式,保证交易伙伴履约
3.进口货物尽量以FOB成交,出口货物尽量以CFR或CIF成交
1.《1990年国际贸易价格术语解释通则》中术语的主要内容
4.严格制订租船标准以加强预防措施
(七)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与有关防范措施
2.四组贸易术语与防范国际海事欺诈
四 国际海事欺诈的处理
(一)国际社会处理国际海事欺诈的现状
1.有关的国际会议
2.制裁和打击国际海事欺诈者受到多方面限制
3.制订相应国际公约的建议
1.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的刑事诉讼
(二)可采取的司法补救措施
2.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的民事诉讼
(三)我国的有关司法理论与实践
1.欺诈的定义
2.欺诈引起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3.欺诈的刑事责任
4.我国有关的司法实践
(四)处理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灵活而积极的措施
1.向银行提供拒付担保,以免赃款转移
2.通过法院查封、扣押赃款和脏物
3.必要时,制订有关积极的对策,诱使欺诈者就范
4.取得有关国际团体或机构的支持与协作
五 附录
(一)国际海事局十年史
(二)远东地区有组织的海事犯罪—来自国际海事局的特别报告
(三)防止国际贸易欺诈指南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