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商事法之意义
第二章 商事法之性质
第三章 商事法之沿革
第四章 商事法与民法
第二编 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公司之种类
第三节 公司之名称与住所
第四节 公司之能力
第五节 公司之负责人
第六节 公司之设立
第七节 公司之登记
第八节 公司之监督
第九节 公司资金运用之限制
第十节 公司之公告方法
第十一节 公司之解散
第十二节 公司之合并
第十三节 公司之经理人
第二章 无限公司
第一节 无限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无限公司之设立
第一项 股东出资
第三节 无限公司之内部关系
第二项 业务执行
第三项 章程变更
第四项 竞业禁止
第五项 出资转让
第六项 盈亏分派与债务抵销之限制
第四节 无限公司之外部关系
第一项 公司之代表
第二项 股东之责任
第五节 无限公司之退股
第六节 无限公司之解散与合并及变更组织
第七节 无限公司之清算
第三章 有限公司
第一节 有限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有限公司之设立
第三节 有限公司之内部关系
第一项 股东出资
第二项 业务执行
第三项 业务监察
第四项 股东之表决权
第五项 股东名簿及股单
第一项 公司之代表
第四节 有限公司之对外关系
第七项 章程变更
第六项 出资转让与强制执行
第二项 股东之责任
第五节 有限公司之会计
第六节 有限公司之退股与除名
第七节 有限公司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组织
第四章 两合公司
第一节 两合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两合公司之设立
第三节 两合公司之内部关系
第四节 两合公司之对外关系
第五节 两合公司之退股
第六节 两合公司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组织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实本之原则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设立
第一项 发起人
第二项 订立章程
第三项 设立程序
第四项 设立登记之效力
第五项 发起人之责任
第一项 股份之概念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第二项 特别股之发行
第三项 股份之共有
第四项 股份之销除与收回、收买及自行股质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第一项 股票之概念
第二项 股票之发行
第三项 股票之转让与设质
第四项 股票为强制执行之标的
第五项 股票之继承
第一项 股东权之概念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第六项 股票之丧失
第二项 股东之权利义务
第三项 股东名簿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机关
第一项 机关之概念
第二项 股东会
第三项 董事及董事会
第四项 监察人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会计
第一项 主办会计人员之任免
第二项 会计事项之检查
第三项 决算表册之编造
第四项 决算表册之承认与公示
第五项 公积之提存
第六项 股息及红利分派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
第一项 公司债之概念
第二项 公司债之种类
第三项 公司债募集之限制与其禁止条件
第四项 公司债募集之程序
第五项 公司债之债券及其存根簿
第六项 公司债券转换股份
第七项 公司债券之转让与设质
第八项 公司债券为强制执行之标的
第十项 公司债募集之责任
第九项 公司债之付息与消减
第十一项 公司债之丧失
第十二项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新股
第一项 概念
第二项 不公开发行新股之程序
第三项 公开发行新股之程序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第十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
第一项 重整之意义及其性质
第二项 重整之原因
第三项 重整之声请
第四项 重整之裁定
第五项 重整人及重整监督人
第六项 重整债权
第七项 重整债务
第八项 重整期间之股东权
第九项 关系人会议
第十项 重整计划
第十一项 重整之完成
第十二项 重整程序之终止
第十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合并
第一项 解散
第二项 合并
第十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
第一项 概念
第二项 普通清算
第三项 特别清算
第六章 外国公司
第一节 外国公司之概念
第二节 外国公司之认许
第三节 外国公司之负责人
第四节 外国公司资金之限制与在中国境内清算程序
第五节 外国公司之监督
第六节 临时营业之报备
第二节 各类公司登记或认许共通程序
第七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第一节 公司登记及认许之概念
第三节 各类公司之登记
第四节 外国公司之认许
第五节 规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编 票据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票据之定义与票据之种类
第二节 票据之效用
第三节 票据之性质
第二项 票据行为之性质
第三项 票据行为之方式
第四节 票据行为
第一项 票据行为之概念
第四项 票据行为之签名
第五项 票据行为之代理
第六项 票据行为之独立性
第五节 票据之伪造与变造
第六节 票据之涂销
第七节 票据上权利之善意取得
第八节 票据之抗辩
第九节 票据上权利行使或保全之处所与时日
第十节 票据之丧失
第十一节 票据之时效
第十二节 票据之黏单
第十三节 非票据关系
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汇票之概念
第二节 汇票之记载事项
第三节 背书
第一项 背书之概念
第二项 转让背书(成正则背书)
第三项 非转让背书
第四项 背书之连续
第五项 背书之涂销
第六项 背书之效力
第七项 转让背书之禁止
第四节 承兑
第一项 承兑之概念
第二项 承兑之种类
第三项 承兑之记载事项
第四项 承兑之提示
第五项 承兑之延期与撤销
第六项 承兑之效力
第六节 参加承兑
第一项 参加承兑之意义
第二项 参加承兑之方式与记载事项
第三项 参加承兑之通知
第四项 参加承兑之效力
第七节 保证
第一项 保证之意义
第二项 票据保证之方式与记载事项
第三项 保证之效力
第八节 到期日
第一项 到期日之种类及其计算
第二项 分期付款之汇票
第三项 到期日之效果
第二项 付项之提示
第一项 付款之意义
第九节 付款
第三项 付款之时期
第四项 付款之标的
第五项 付款之责任与权利
第十节 参加付款
第一项 参加付款之意义
第二项 参加村款之程序
第三项 参加付款之效力
第十一节 追索权
第一项 追索权之意义
第二项 追索权行使之原因
第三项 追索权行使之权利人与义务人
第四项 追索权行使之程序
第五项 得追索之金额
第六项 追索权之效力
第七项 追索权之丧失
第十二节 拒绝证书
第一项 拒绝证书之概念
第二项 拒绝证书之作成机关与其记载事项
第三项 拒绝证书之种类与其记载处所
第十三节 复本
第一项 复本之概念
第二项 复本之发行及其方式
第三项 复本之效力
第十四节 誊本
第一项 誊本之概念
第二项 誊本之发行与方式
第三项 誊本之效力
第三章 本票
第一节 本票之概念
第二节 本票之记载事项
第三节 本票之见票
第四节 本票之强制执行
第五节 本票准用汇票之规定
第二节 支票之记载事项
第四章 支票
第一节 支票之概念
第三节 远期支票
第四节 保付支票
第五节 平行线支票
第六节 支票付款之提示
第七节 支票之付款
第八节 支票发票人担保付款之责任
第九节 支票不获支付之制裁
第十节 支票准用汇票之规定
第一节 船舶之意义
第一章 通则
第四编 海商法
第二节 不适用海商法之船舶
第三节 船舶之特性
第四节 船舶之扣押
第五节 海商法与民法及其他法律
第二章 船舶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第一项 船舶之性质
第二项 船舶所有权之范围
第三项 船舶所有权之让与
第四项 造船之破产
第五项 船舶之共有
第六项 船舶所有人之责任限制
第二节 船舶之优先权
第三节 船舶之抵押权
第三章 船长
第一节 船长之概念
第二节 船长之任免与待遇
第三节 船长之权限
第四节 船长之义务
第五节 船长之责任
第一节 海员之概念
第二节 海员雇佣契约之签订
第四章 海员
第三节 海员雇佣契约之终止
第四节 海员之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海上运送契约
第一节 货物运送
第二节 旅客运送
第三节 船舶拖带
第六章 船舶碰撞
第一节 船舶碰撞之概念
第二节 船舶碰撞之责任
第三节 船舶碰撞赔偿请求权之时效
第四节 加害船舶之扣押
第五节 碰撞诉讼之管辖
第一节 救助及捞救之概念
第二节 人命之救助
第七章 救助及捞救
第三节 船货之救助
第八章 共同海损
第一节 共同海损之概念
第二节 共同海损之要件
第三节 共同海损之范围
第四节 共同海损之分担
第五节 共同海损之留置权与委弃权
第六节 共同海损债权之时效
第一节 保险法之概念
第五编 保险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节 保险之要素
第三节 保险法之保险分类
第四节 保险上各项用语之定义
第五节 保险利益
第一项 保险利益之概念
第二项 财产上之保险利益
第三项 人身之保险利益
第四项 有效契约之保险利益
第五项 保险利益之移转
第一项 保险费之交付
第六节 保险费
第二项 保险费之增减
第三项 保险费之返还
第七节 保险人之责任
第八节 复保险
第九节 再保险
第二章 保险契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项 保险契约之性质
第二项 保险契约之签订
第三项 合力保险条款之约定
第四项 保险契约之让与
第五项 不定值保险契约与定值保险契约
第六项 保险人之代位权
第二节 基本条款
第一项 保险契约应记载之事项
第二项 要保人之据实说明义务
第三项 当事人之通知义务
第四项 保险契约变更或恢复停止效力之通知
第五项 保险契约之时效
第三节 特约条款
第四节 保险契约之无效解除与终止
第二项 火灾之集合保险
第一项 火灾保险之概念
第一节 火灾保险
第三章 财产保险
第三项 超过保险与一部保险
第四项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之选定
第五项 损失之估计
第六项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或部分受损时之效果
第二节 海上保险
第一项 海上保险之概念
第二项 海上保险之标的
第三项 海上保险之保险期间
第四项 海上保险之保险价额
第五项 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通知义务
第七项 损失之估计与保险金额之给付
第六项 保险人之责任
第八项 海上保险之委付
第三节 陆空保险
第四节 责任保险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第四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寿保险
第一项 人寿保险之概念
第二项 人寿保险契约
第三项 人寿保险之受益人
第五项 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之给付
第四项 人寿保险之保险费
第六项 保险契约之质借与解约金之偿还
第七项 责任准备金之返还
第八项 人寿保险代位求偿之禁止
第二节 健康保险
第三节 伤害保险
第五章 保险业
第一节 通则
第一项 保险业之组织
第二项 保险业营业之限制
第三项 保险业之资金
第四项 保险业之保证金
第五项 保险业之准备金
第六项 保险业对外借款及以财产为债务担保之限制
第七项 红利分配保险契约之签订
第八项 保险费之核定与保险金额之限制
第九项 主管机关之监督
第十项 保险业之监理
第十一项 保险业之破产与清算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第四节 保险业之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第五节 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