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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围》_(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著;李双元等译_1085723

【书名】:《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围》
【作者】:(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著;李双元等译
【出版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时间】:1999
【页数】:347
【ISBN】:7503627263
【SS码】:10857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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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译者序

前言

【第一章 法律规则对法律关系的效力】

第一节(总第344节) 绪论

【第二章 法律规则支配法律关系的地域范围】

第二节(总第345节) 概述

第三节(总第346节) 民族和地域作为特定实在法支配人的基础

第四节(总第347节) 同一国家内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

第五节(总第348节) 不同国家间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

第六节(总第349节) 不同国家间相互冲突的属地法律(续篇)

第七节(总第350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导论)

第八节(总第351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Ⅰ.籍贯

第九节(总第352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Ⅰ.籍贯(续篇)

第十节(总第353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Ⅱ.住所渊源(参见总第350节)

第十一节(总第354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Ⅱ.住所(续篇)

第十二节(总第355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果--Ⅰ.市政负担--Ⅱ.管辖法院

第十三节(总第356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果(续篇)--Ⅲ.关于人的身份的共同体的特定法律(出生地法和住所地法)

第十四节(总第357节) 罗马的籍贯和住所理论--这两种关系的效力(续篇)

第十五节(总第358节) 现代法中的籍贯和住所

第十六节(总第359节) 现代法中的籍贯和住所(续篇)

第十七节(总第360节) 过渡到法律关系

第十八节(总第361节) 过渡到特定法律关系(续篇)

第十九节(总第362节) Ⅰ.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十节(总第363节) 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续篇)

第二十一节(总第364节) 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续篇)

第二十二节(总第365节) 人的身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续篇)

第二十三节(总第366节) Ⅱ.物法--一般规则

第二十四节(总第367节) Ⅱ.物法--所有权

第二十五节(总第368节) Ⅱ.物法--其他物权(Jura in re)

第二十六节(总第369节) Ⅲ.债法(引言)

第二十七节(总第370节) 债法--债的法院地

第二十八节(总第371节) 债法--债的法院地(续)

第二十九节(总第372节) 债法--本地法

第三十节(总第373节) 债法--本地法(续)

第三十一节(总第374节) Ⅲ.债法--本地法特殊问题

第三十二节(总第375节) Ⅳ.继承

第三十三节(总第376节) Ⅳ.继承(续)

第三十四节(总第377节) Ⅳ.继承--特殊问题

第三十五节(总第378节) Ⅳ.继承--普鲁士法

第三十六节(总第379节) Ⅳ.家庭法--A.婚姻

第三十七节(总第380节) Ⅴ.家庭法--B.父亲的权力 C.监护

第三十八节(总第381节) Ⅵ.法律行为的形式(场所支配行为)

第三十九节(总第382节) Ⅴ.法律行为的形式--场所支配行为(续)

【第三章 法律规则支配法律关系的时间范围】

第四十节(总第383节)导论

第四十一节(总第384节) 两类法律规则

第四十二节(总第385节) A.权利的获得--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节(总第386节) 权利的获得--基本原则(续)

第四十四节(总第387节) 权利的获得--基本原则(续)

第四十五节(总第388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

第四十六节(总第389节) 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Ⅰ.人的身份

第四十七节(总第390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Ⅱ.物法(续)

第四十八节(总第391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Ⅱ.物法(续)

第四十九节(总第392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Ⅲ.债法

第五十节(总第393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Ⅳ.继承

第五十一节(总第394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Ⅳ.继承(续)

第五十二节(总第395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Ⅳ.继承(续)

第五十三节(总第396节) A.权利的获得--原则的适用--Ⅴ.家庭法

第五十四节(总第397节) A.权利的获得--例外

第五十五节(总第398节) B.权利的存在--基本原则

第五十六节(总第399节) B.权利的存在--原则的适用--例外

第五十七节(总第400节) B.权利的存在--衡平法上的考虑

附录Ⅰ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传略

附录Ⅱ《现代罗马法体系》第1卷--第7卷目录(第1--3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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