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隋唐官制概述
第一章 中央决策机构:宰相、中书省、门下省
附:翰林院、枢密使
第一节 宰相
一、宰相制度概述
二、宰相的职能及办事机构:政事堂、中书门下
三、隋唐宰相班子建设及施政之得失
第二节 中书省
一、中书令、中书侍郎
二、中书舍人
三、谒者台、通事舍人及其他
第三节 门下省
一、侍中、门下侍郎
二、给事中
三、侍从官、谏官及其他
附:翰林院与枢密使
第二章 行政中枢:尚书都省(司)
第一节 都省(司)机构设置
第二节 职掌
一、尚书令
二、尚书左右仆射
三、尚书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
四、都事、主事及令史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人事机构:吏部
第二节 隋唐铨政
一、概述
二、铨选制度
三、其他铨选
四、隋唐铨选利弊
第三节 文散官阶、勋官与封爵
一、文散官阶品
二、勋官
三、封爵及府、国官
一、隋代考课情况简述
第四节 职官考课与致仕休假
二、唐代考课
三、官吏致仕制度
四、休假制度
第五节 隋唐职官俸禄制度
附:百官俸禄表
第四章 民政财政机构:户部及太府寺、司农寺、两税、转运、盐铁、铸钱等使
第一节 户部本司及户口、租庸、两税等使
一、户籍及户口使
二、租庸使
三、两税使
一、度支司及度支使
第二节 度支司及度支、盐铁转运等使
二、盐铁转运使及运使
第三节 金部司及太府寺、铸钱等使监、互市监
一、金部
二、太府寺及出纳使、延资库使
三、左藏署、右藏署、常平署及常平使
四、两京诸市署、平准署、四方馆、互市监及官市使
五、铸钱监与铸钱使
第四节 仓部司与司农寺、太仓等使
一、仓部司
二、司农寺及太仓使、木炭使
三、出纳使
第五章 礼仪教育机构:礼部及太常寺、鸿胪寺、光禄寺、国子监、祠祭使、礼仪使
第一节 礼部本司及国子监、礼仪使
一、礼部本司及礼仪使
二、国子监及学校、弘文馆生、崇文馆生、地方学校
三、唐代教育简论
第二节 隋唐贡举
一、隋唐贡举概述
二、贡举科目
三、略论科举制的利弊
第三节 祠部司及太常寺、太常礼院
一、祠部司
二、太常寺与太常礼院
三、东西京郊社署
四、太乐署、鼓吹署
五、太医署
六、太卜署,廪牺署,汾祠署,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三皇五帝庙,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
第四节 膳部司及光禄寺
一、膳部司
二、光禄寺
第五节 主客司及鸿胪寺、礼宾院
一、主客司
二、鸿胪寺与礼宾院
附:四方馆(属中书省)
三、典客署、司仪署
第六章 军事机构:兵部及太仆寺、卫尉寺、军器监、军器使、内外军官
第一节 兵部本司
一、武选
二、武铨
三、武散官阶
四、命将
五、军籍管理
第二节 职方司
第三节 驾部司及太仆寺、群牧使、诸牧监
一、贺部司
二、太仆寺及群牧使、牧监
二、卫尉寺
第四节 库部司与军器监、卫尉寺、军监使
一、库部司
三、军器监与军器使
第五节 内外军官
一、隋唐军制概述
二、京城诸卫及三卫五府
三、禁军十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
附:神策军沿革
四、折冲府兵
五、元师、副元师、都统、副都统、招讨使、行军总管
六、大总管、大都督、都督及节度使、方镇兵
第一节 刑部
第七章 司法监察机构: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司隶、谒者台)及诸关
一、刑部本司
二、都官司
三、比部司
四、司门司及诸关
第二节 大理寺
一、寺官
二、审讯和判决
三、死刑之处决
四、赦宥及赎罪
五、守正及峻酷
一、隋御史台
第三节 御史台、司隶台、谒者台及诸使
二、隋司隶台
三、隋谒者台
四、唐御史台
五、隋唐监察制度、措施得失述略
第八章 实业管理机构:工部及将作监、少府监、都水监
第一节 工部
一、工部本司
二、屯田司
三、虞部司及长春宫使
四、水部司及都水监
第二节 将作监(寺)
第三节 少府监
一、中尚署
二、左尚署
三、右尚署
四、织染署
五、掌治署
六、诸冶监
七、铸钱使及诸铸钱监
八、互市监及四方馆
第九章 学术科技机构:秘书省、宏文馆、集贤殿书院、崇文馆、史馆、司经局、司天台
第一节 秘书省
一、省(监)官
二、图书的收藏
三、著作局、太史局
第二节 宏文馆(隶门下省)
第三节 集贤殿书院(隶中书省)
第四节 史馆(隶中书省)
第五节 崇文馆、司经局(隶东宫)
一、崇文馆
二、司经局
第六节 司天台
第一节 宗正寺
第十章 皇族及宫廷机构:宗正寺、殿中省、内侍省、东宫官
第二节 殿中省
第三节 内侍省
一、隋内侍省
二、唐内侍省
第四节 东宫官
一、辅导官:三师、三少、宾客、侍读
二、左、右春坊(典书、门下坊)
三、詹事府、三寺及卫兵十率
第十一章 地方政权:行台、道、府、州、县、县以下组织、少数民族地区都护、都督、羁縻州
第一节 隋唐地方官制概述
一、行台尚书省
第二节 行台尚书省、道
二、道
第三节 三都牧、尹
一、西京(雍州、京兆郡)
二、东都(洛州、河南府)
三、北都(太原府)
第四节 诸都督府
一、大、上都督府
三、下都督府
四、都督府职责考
第五节 府、州、县及县以下行政组织
二、中都督府
一、诸府
二、诸州、郡
三、诸县
四、县以下行政组织
第六节 沿边及少数民族聚居区:都护、都督府、羁縻州
一、都护府(兼述羁縻州)
二、沿边诸都督府
第十二章 三师、三公加衔及其他
第一节 三师
第二节 三公
第三节 尚文、摄冢宰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