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缩略语
一、法律、法规、规章
二、司法解释
第一编 不动产登记基础理论
第一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与登记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概述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涵义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类型
第二节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物权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二、不动产登记的转让效力与对抗效力
三、两类特殊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第三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概述
二、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三、征收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四、继承、受遗赠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五、事实行为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概述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的涵义与功能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二、不动产登记的特征
三、不动产登记的功能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一、权利登记与其他登记
二、依申请登记、依嘱托登记与依职权登记
三、主登记与附记登记
四、本登记与预备登记
五、设权登记、对抗登记与宣示登记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
一、行政行为说
二、民事行为说
三、双重属性说
四、本书的观点
第三章 不动产登记法概述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法的概念、类型与法律渊源
一、不动产登记法的概念与类型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渊源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目的与体系结构
一、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目的
二、不动产登记法的体系结构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述
二、合法原则
三、依申请原则
四、形式合意原则
五、在先原则
六、一体登记原则
第四章 不动产登记的客体
第一节 不动产的概念与范围
一、物的涵义
二、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及意义
三、土地和地上定着物的关系
四、我国法上不动产的类型
第二节 不动产单元
一、不动产单元的意义
二、不动产单元的要件
三、确定不动产单元的方法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能力
一、不动产登记能力的意义
二、我国法上具有登记能力的权利的确定
三、我国法上具有登记能力的不动产权利的类型
四、我国法上不具有登记能力的权利和事项
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
一、比较法上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的管辖
一、属地管辖原则
二、跨行政区域不动产的登记管辖
三、特殊不动产登记的管辖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实施的行为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员制度
一、不动产登记员制度的立法例
二、建立我国不动产登记员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员制度的建立
第二编 不动产登记簿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簿概述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概念、特征与功能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概念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特征
三、不动产登记簿的功能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类型与编制方法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类型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编制方法
第七章 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与形式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簿内容的确定标准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具体内容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形式
一、纸质登记簿
二、电子登记簿
三、电子登记簿的纸质转化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管理与保存
一、非依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修改登记簿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与重建
三、不动产登记簿的移交
四、不动产登记簿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簿携带出登记机构
第八章 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
第一节 涵义、类型与意义
一、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涵义
二、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类型
三、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产生原因
四、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与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法律效果
一、《物权法》第16条第1款属于证明责任规范
二、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推翻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适用范围
一、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适用的主体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与夫妻财产共有制
三、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适用的客体
第九章 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与动产的善意取得
一、我国现行法未区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与动产的善意取得
二、德国法上登记簿公信力与动产善意取得的区分
三、我国法应当区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与动产的善意取得
第二节 登记簿的权利事项错误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事项错误与非权利事项错误
二、权利事项错误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前提
三、不动产登记簿上权利事项错误是认定善意的基础
四、小结
第三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取得人应依交易行为取得不动产物权
二、受让人须为善意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无须登记的已经交付
第十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概念与类型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涵义
二、不动产登记资料与档案的关系
三、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保存期限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意义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其他信息的互通共享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公开模式
二、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遵循的原则
三、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主体
五、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程序
第三编 依申请登记的一般程序
第十一章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
第一节 概述
一、依申请登记的一般程序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性质
三、不动产登记申请权与不动产登记请求权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申请的类型
一、共同申请与单方申请
二、自行申请与代为申请
三、共有不动产的登记申请
四、到场申请
五、申请的撤回
第三节 登记申请人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的立法模式
二、申请材料的具体类型
三、申请材料的形式要求
四、因继承或受遗赠而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无须公证
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
第十二章 不动产登记的受理
第一节 概述
一、受理的意义
二、受理环节登记机构的审查
第二节 登记机构的审查与决定
一、受理环节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登记机构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的费用
一、概述
二、不动产登记费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第十三章 不动产登记的审查
第一节 概述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涵义与特征
二、比较法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
第二节 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争论
一、《物权法》颁布前的不同观点
二、对《物权法》第12条的不同理解
三、本书的观点
第三节 现行法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查验
二、实地查看
三、调查与公告
第十四章 不动产登记的完成
第一节 登簿与不予登记
一、登簿
二、不予登记
三、登记时限
第二节 登记日
一、登记日的意义
二、登记日的确定
第三节 不动产权属证书与证明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明的概念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与登记证明的统一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与登记证明的适用范围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与登记证明的印制与盖章
五、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补发、换发与作废
六、不动产权属证书错误的更正
第四编 权利登记
第十五章 不动产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范围
二、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类型
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一、概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第十六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概述
第二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概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形及申请材料
第四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第五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
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第十七章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内容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
一、登记的效力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首次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登记与变更登记
四、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第十八章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类型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第十九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类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一、概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效力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类型
四、国有农地使用权及登记
第二十章 海域使用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海域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二节 海域使用权的登记
一、海域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二、海域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三、海域使用权的转移登记
四、海域使用权的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章 地役权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二、地役权的法律属性
三、地役权的期限
第二节 地役权的登记
一、地役权的首次登记
二、地役权的变更登记
三、地役权的转移登记
四、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章 抵押权登记
第一节 抵押权概述
一、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抵押权的类型
三、抵押权的属性
第二节 不动产抵押权概述
一、登记生效要件主义
二、允许抵押的不动产
三、禁止抵押的不动产
四、一并抵押与分别抵押
五、超额抵押与抵押权登记
第三节 抵押权登记
一、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
三、抵押权转移登记
四、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四节 最高额抵押权登记
一、最高额抵押权概述
二、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三、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四、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五、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六、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五节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一、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概念与意义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与其他制度的关系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中的抵押财产范围
四、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五、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与注销登记
六、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为一般抵押权登记
第六节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抵押的概念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与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区别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性质
四、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申请材料
五、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第五编 其他登记
第二十三章 更正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更正登记的概念与意义
二、更正登记与其他登记的关系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簿错误的类型与更正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事项错误与非权利事项错误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初始错误与嗣后错误
第三节 更正登记的类型及要件
一、概述
二、依申请更正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嘱托更正登记
第二十四章 异议登记
第一节 异议登记概念与要件
一、异议登记的概念与规范目的
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
三、异议登记的客体
四、异议登记不以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为前提
第二节 异议登记的效力
一、比较法的观察
二、我国法上异议登记的效力
第三节 异议登记的失效与注销
一、异议登记的失效
二、异议登记的注销
第二十五章 预告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预告登记的历史演进
二、预告登记的规范目的
三、预告登记与其他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预告登记的性质、功能与客体
一、预告登记的性质
二、预告登记的功能
三、预告登记的客体
第三节 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
一、概述
二、预购商品房及其抵押能否进行预告登记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性质
第四节 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一、预告登记的担保效力
二、预告登记的顺位效力
三、预告登记的完全效力
四、抵押权预告登记与强制执行
五、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有无优先受偿权
第五节 预告登记的构成要件
一、存在符合要求的预告登记之客体
二、双方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三、办理登记
第六节 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
二、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
三、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
第七节 预告登记的消灭
一、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失效
第二十六章 查封登记
第一节 概述
一、查封的概念与类型
二、不动产的查封方法
三、不动产查封的效力
四、不动产查封的限制
五、不动产查封的失效
第二节 查封登记与预查封登记
一、概述
二、查封登记
三、预查封登记
第六编 不动产登记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章 概述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赔偿责任的涵义与类型
一、不动产登记赔偿责任的涵义
二、不动产登记赔偿责任的类型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性质
一、比较法上的不同规定
二、我国法上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性质
第二十八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
第一节 归责原则
一、比较法上的归责原则
二、我国法上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构成要件
一、存在加害行为
二、给他人造成损害
三、具有因果关系
四、登记机构有过错
第三节 赔偿责任
一、赔偿责任的方式
二、赔偿责任的范围
三、赔偿责任的减轻
四、登记机构的追偿权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赔偿基金
一、建立赔偿基金的必要性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赔偿基金的建立
主要参考文献
一、中文书籍
二、德文书籍
后记
法条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