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宪法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上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二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30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九七九年七月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刑法
二、刑法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罪证问题的通知(节录)(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反革命挂钩案件的罪名、
(二)刑事政策与刑事司法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节录)(一九七九年八月四日)………………………69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坚决打击向国民党特务机关写信挂钩的犯罪分子的通知(一九八一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对恶毒攻击、诽谤中央领导同志是否构成犯罪问题的意见(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在购销工作中索取和收受财物定罪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非法越境去台人员的处理意见(一九八二年六月三十日)
把的指示(节录)(一九六三年三月三日)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政法函(83)6号文件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日)………………………………………………………………………………7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
印发《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九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惩严重经济罪犯的意见》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四年一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等四个部门关于办理劳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怎样认定和处理流氓集团的意见(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卖淫、嫖宿暗娼案件应如
何处理的意见(一九八四年八月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
若干问题的答复(一)(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二)(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一九八五年七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播放淫秽录像、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等犯罪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五年七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查禁赌博活动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八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反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九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惩处倒卖车、船票的犯罪分子如何适用法律条款的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六年三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的联合通知(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七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适用法律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数罪中有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何实行数罪并罚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法(研)发(1987)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一九八七年八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
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若干意见(试行)(一九八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
知(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护林护水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受到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者是否以妨害公务罪论处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八年三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如何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无照施工经营者能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批复(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惩处倒卖飞机票犯罪活动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七月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外
出经商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七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掘墓葬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五日)
(三)附录
(1)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一九五六年三月)
中共中央关于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界限的规定(草案)(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关于切实做好镇反检查工作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公安部党组关于处理盗窃、流氓、诈骗、凶杀、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界限的规定(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三日)…………………………………………………171
中共中央对中小贪污分子处分问题的指示(节录)(一九五二年二月)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节录)(一九五二年三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一九五二年四月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国务院颁发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监委关于五反运动中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节录)(一九六四年一月二日)
中共中央批转的内务部党组关于严格保护现役军人婚姻的措施的报告(节录)(一九五八年三月九日)
法院处理应作为破坏革命军人婚姻案件受理的批复(一九五七年八二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军人在服现役期间因其配偶与人通奸要求人民
中共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处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的意见的报告(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军人配偶通奸的案件为什么只对与军人配偶通奸的一方判罪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两个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奸淫幼女案件的经验总结和对奸淫幼女罪犯的处刑意见(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五五年以来奸淫幼女案件检查总结(节录)(一九五七年四月三十日)
公安部、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归国华侨违法问题的指示(节录)(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七日)
总政治部敌军工作部一九五五年二月十八日对“起义”、“投诚”和“俘虏”的解释(节要)
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补充规定(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原各大军区政策、法令选编
东北公安部对“血债”、“民愤”的解释(一九五二年十月)
西南公安部关于反革命骨干政策界限的意见(节录)(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刑事诉讼法总类
三、诉讼法部分
(一)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一九八四年七月七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2)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民航系统的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受理的通知(一九八○年五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交通部直属港航系统的案件批捕、起诉、审判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公安部关于重申地方、铁路、航运公安机关立案范围的规定(一九八○年八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减刑、假释和又犯罪等案件的管辖和处理程序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诉、法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联合批复(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检察院没有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林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森林案件的管辖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十六日)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三日)
林业部、公安部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日)
林业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林业检察任务和机构等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六日)
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中国人民武装
警察部队人员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中有关几类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的批复(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上级检察院能否调阅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强奸案件中可否检查处女膜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文革”中因参加批斗、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的案件可否予以追诉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六月七日)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处理“回头案”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三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八月九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和刑二庭的两个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执行两个《补充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纪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管理制度(试行)(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行)(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试行)(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十四条二、三款有关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试行)》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一九八七年三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四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检察机关建立联系制度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关于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日)
公安部关于认真执行逮捕拘留条例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4)执行
公安部关于管制、拘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在押未决犯不采用保外就医办法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罪犯在看守所执行刑罚以及监外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八日)
(6)期间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年七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办案时限几个问题的综合批复(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的一些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四年十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案期限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规定》的几项通知(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
(7)死刑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九月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试行)(一九八七年七月)
(8)监管改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劳改检察工作细则(试行)(一九八七年七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办法(试行)(一九八七年七月)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政部发布)
财政部关于银行被抢、被盗、被骗等追回款项处理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日)
(9)赃款、赃物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留劳改单位就业的归侨处理意见的报告(一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10)落实政策
国务院侨办、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善始善终地复查纠正归侨、侨眷中冤假错案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台湾同胞政策的指示(节录)(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对《湖南省委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补发工资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节录)(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节录)(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妥善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节录)(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补充意见(节录)(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节录)(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361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节录)(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357
级别明显偏低应予适当照顾问题的补充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四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对中办发(1986)6号文件关于因冤、假、错案造成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安置平反释放后无家可归人员的通知(一九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公安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劳改犯、劳教分子、留场就业人员中科技、外语人员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联合通知(节录)(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11)安置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宽释转业人员安置工作后要求办理退休问题的答复(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释放和安置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的方案的通知(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宽大释放和转业安置工作中几个有关政策性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
国务院关于做好原国民党县团以下人员释放和转业后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一九八三年三月十八日)
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教育部、商业部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三年五月五日)
教育部办公厅对公安部等五个部门(83)公发(劳)47号文中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中原高等学校学生复学问题的意见(节录)(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兔予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是否补发问题的答复》的有关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六年四月七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兔予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是否补发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三日)…………………378
总政治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一九八七年做好军队刑满释放和其他受处分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可否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
(12)其他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被宣告缓刑的工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可否办理退休等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二年六月十日)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在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龄或工作年限问题的答复(节录)(一九八二年六月一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退体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可否享受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曾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国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答复(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
劳动人事部工资局关于国家职工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一九八四年四月十日)
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的答复(一九八三年三月九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被辞退的临时工和其他原因被下放劳动的人员的工龄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384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否予以开除、解除合同或辞退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一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曾被判刑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受刑罚处罚的共产党员的党籍处理问题的解答(一九八一年五月)
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二月四日)
(13)附录
政务院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财产的规定(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政务院对于曾任伪县或区一级职务无特殊严重罪恶之汉奸财产是否没收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关于处理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初步意见(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各级人民法院在过去时期所发生的错捕、错押、错判、错杀问题的指示(节录)(一九五三年四月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五五年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审判工作经验初步总结(节录)(一九五六年六月一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没收反革命分子财产问题的联合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城市中当前几类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示(节录)(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反革命罪犯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范围的解释(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否当证人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已“服刑”的时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给甘肃省劳动局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八日)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被判处徒刑以后又撤销原判或改变了处分,其
财政部复关于冤错案件平反不补发工资的函(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全国总工会复关于伪军医的工龄计算问题(节录)(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六年四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继承等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月一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亲属继承等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
司法部关于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五日)
法制委员会办公厅对北京市人民法院请示有关家务继承三个问题的意见(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个继承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兄弟姊妹互相继承问题的意见(一九五三年四月八日)
中央外交部外侨遗产继承问题处理原则(一九五三年一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颁发《外人在华遗产继承问题处理原则》的指示(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是否为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批复(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八日)
司法部关于有关遗嘱、继承问题的综合批复(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日)
司法部关于遗产继承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华侨事务委员会复关于华侨产权继承问题 (一九六三年三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九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一日)
五、婚姻法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八月三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婚案件的处理原则(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十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金或聘礼的几个疑义及早婚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军委总政治部关于《革命军人婚姻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联合通知(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内务部纠正几个有关婚姻问题的错误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五代内”的解释的复函(一九五三年三月七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节录)(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处理重婚、纳妾、童养媳案件的时间界限问题(一九五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华侨事务委员会、内务部关于女方出国与华侨结婚的意见(一九五三年七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三年七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天主教徒结婚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三年八月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在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纳妾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被管制和判处徒刑缓刑的分子要求结婚登记问题的解答(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内务部、外交部关于办理我国驻国外机关工作人员的婚姻登记的函(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内务部关于办理革命军人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进行登记而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从年一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员的婚姻是否应按现役革命军
人婚姻问题处理的批复(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公安部“关于解决部分劳教人员婚姻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外就医犯人能否结婚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九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求与原通奸人结婚不应允许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九八三年三月十日民政部发布)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民政部发布)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九日)
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批复(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九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涉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八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处理瘫痪、白痴、聋哑者离婚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的离婚问题应按一般离婚问题处理的函(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司法部关于未达婚龄的离婚案件处理问题(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劳改罪犯配偶提出离婚如何处理的意见(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提请离婚可否批准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三年十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结婚登记后未同居要求撤销登记应按离婚办理的复函(节录)(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翻悔不愿同居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判处徒刑的一般刑事犯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七日)………………………………………5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已达婚龄未进行登记而结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达婚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下册
六、经济法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等四个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三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九日中国专利局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国务院发布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五日国务院修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一九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一九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一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财政部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财政部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一九八七年二月一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公安
射击场设置管理规程(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安部发布)
七、行政法律法规
边防检查条例(一九六五年四月三十日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公安部制订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的批复(一九八○年七月五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一九八○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公安部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一九八四年一月六日国务院发布)
收容审查所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五日公安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公安部公布)
公安部关于实行新的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日国务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
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七年三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公安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布)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中担保人和保证金的暂行规定(公安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布)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八七年七月七日)
公安部关于复查治安处罚申诉案件时追加治安处罚的程序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三日)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司法行政
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中两个具体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九日)
司法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关于军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受审的
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为他作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公证费收费暂行规定(一九八一年二月十三日司法部、财政部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转发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一日)……………………………7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司法部关于劳改、劳教单位恢复使用警棍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承办案件可向正在预审期间的被告人调查案情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九日)………………………………………………………………………………………………799
民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七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
征兵工作条例(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第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监察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试行办法(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监察部颁布)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九月九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国务院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
信访
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当前部分人员要求复职复工回城就业等问题的通知(节录)(一九七九年六月四日)
国务院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几项规定(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发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和纠正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打击报复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两个文件(一九八二年四月八日)
中央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一九八五年二月五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二日)
侨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管理的通知(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等身份解释(试行)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和经贸活动中外商赠送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管理的补充通知(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管理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日发布)
审计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六月十六日)
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施行细则(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财政部、审计署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国务院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计量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海关总署发布)……………………………………………895
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务院发布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修正发布)
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一九八八年月二十七日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建材局、公安部颁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国务院发布)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五年三月三日国务院发布)
金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关于个人用国库券抵缴赃款、罚款、补税和抵还职工借欠公款的规定(一九八三年五月十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借款合同条例(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发布)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
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六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一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财政部公布)…………………………………………………9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什么叫偷税、抗税、漏税和欠税”问题解答稿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一年六月二日财政部发布)
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九日财政部发布)………………………………………………948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二日财政部发布)
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对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七月三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八日财政部发布)
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发布)
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财政部发布)
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五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务院发布)
税收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日)
财政部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七日)
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对科研单位征收奖金税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八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国务院发布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二日国务院修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六月三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一九八八年六月三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国务院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九月九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
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财政部颁发)
物价
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三日)
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七年五月八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一日国务院发布)
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四日)
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四日)
市场管理
国务院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一九八一年八月八日国务院批准发布)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一九八三年月五日国务院发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国务院批准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六月五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部关于集体林区木材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
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标准局、国家物资局、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涉外
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关于出口许可制度的暂行办法(一九八○年六月三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一九八四年一月十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发布)
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九八五年四月二日国务院发布)
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外汇管理查处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一月十日)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的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日劳动人事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仲裁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简称北京理算规则)(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一九八四年一月十八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发布)
商业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一九八三年二月十日国务院批准发布)
烟草专卖条例(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决定(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的规定(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
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公安部关于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的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一九八八年十月三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
工业企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四务院发布)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国务院发布)
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发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一力八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三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
个体工商业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三日)
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三日)
国务院关于合作商业组织和个人贩运农副产品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商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城乡个体商业经营废旧物资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五日)
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帐簿管理的规定(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发布)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七年八月五日国务院发布)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六月三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文教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七日发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和加强录像管理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卫生
外贸部、卫生部关于对个人邮寄进口药品加强管理的通知(一九七七年七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日卫生部发布)
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一九八二年二月四日卫生部、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和铁道部发布)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
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卫生部关于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件的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科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
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批准)
房产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九月八日)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文物特许出口管理试行办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七月三十一日)…………………………………………………………………………………………12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收回“文化革命”期间散失的珍贵文物和图书的规定(一九八○年六月四
文物
旅游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
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一日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外
国人在我国旅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二年十月九日)
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一九八七年八月二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七日国家旅游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森林防火条例(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一九八八年九月五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补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反革命暴乱和政治动乱中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五日)
监察部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九日发布)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一九八九年九月八日监察部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六日)
四、民法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