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知识篇
法学基础理论
法学
法学基础理论
法律
法律的起源
法律的类型
奴隶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
资本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
法律与道德
法律与政策
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解释
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
普及法律常识
立法学
立法
立法学
立法机关
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程序
立法技术
法规整理
法规汇编
法典编纂
比较法学
比较法学的概念
比较法学的历史发展
比较法学的性质
比较法学的作用
法律的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
比较方法与其他方法的结合
比较法学的现状
比较法学的发展趋势
西方法理学
法理学的概念
自然法学
古希腊的自然法学说
古罗马的自然法学说
中世纪的自然法学说
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法学说
历史法学说
分析法学
社会法学
欧洲社会法学说
美国社会法学说
规范法学
新托马斯法学
非神学的新自然法学
新分析法学
苏联法学
苏联法学
苏联立法概况
1918年苏俄宪法
1924年苏联宪法
1936年苏联宪法
1977年苏联宪法
苏联国家检察机关
苏联法院组织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线索
中国法律思想体系
天命天罚
祖宗作刑
明德慎罚
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咸中有庆
惟明克允
兵刑一体
无讼
父子相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宽猛相济
德主刑辅
刑期无刑
以刑去刑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隆礼重法
有治人,无治法
法、术、势
法不阿贵
严刑峻法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禁暴卫善
性三品
信赏必罚
肉刑废复
理大罪,赦小过
中国法律制度史
中国法制史
中华法系
吕刑
铸刑鼎
《法经》
秦律
汉律
《春秋》决狱
魏晋南北朝律
《唐律疏议》
《宋刑统》
《元典章》
明律
《大清律例》
明、清会典
清末法律改革
太平天国法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六法全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
五刑
族诛连坐
赎免
八议
十恶
拷讯
系狱
赦宥
外国法律制度史
楔形文字法
汉穆拉比法典
希腊古代法
梭伦立法
古代雅典陪审制度
摩奴法典
日尔曼法
撤利克法典
喀罗林法典
教会法
伊斯兰法
宗教裁判所
罗斯真理
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
自由大宪章
盎格鲁·撒克逊法
普通法
衡平法
英国宪法
人身保护法
权利法案
委托立法
美国独立宣言
美国联邦条例
美国宪法
美国宪法修正案
人权法案
美国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
美国司法制度
罗斯福新政
美国统一商法典
人权宣言
法国六法
法国宪法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第一部宪法
拿破仑民法典
法国刑法典
法国行政法院
魏玛宪法
德国刑法典
德国民法典
德国法西斯法律
日本六法
日本明治宪法
日本国宪法
苏联法律概况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
罗马法学
罗马法
罗马法学
罗马法渊源
《十二表法》
法典编纂
《国法大全》
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学家
罗马律师制度
罗马法律教育
宪法学
宪法
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产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一九五四年宪法
一九七五年宪法
一九七八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特点
宪法实施的保障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
选举制度
国家结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公民、国民、人民
国籍和国籍的取得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行政区域划分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学
行政
行政法
行政法学
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关系
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法
国务院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文官制度
行政行为
行政管理法规
行政管理法规的种类
行政管理法规的效力
行政措施
行政执行
行政处罚
行政监督
公安行政管理
司法行政
人民律师制度与法律顾问处
公证制度
劳动改造工作
劳动教养工作
民政行政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行政管理
军事行政管理
外事行政管理
行政诉讼
行政效率
刑法学
刑法
刑法的适用范围
犯罪
犯罪构成
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
刑法中的类推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刑罚
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具体运用
追诉时效
犯罪的分类
反革命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婚姻、家庭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青少年法学
青少年法学
青少年犯罪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青少年犯罪概况
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青少年犯罪的基本原因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管辖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或者一般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讯问或旁听
未成年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人
对少年儿童的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
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对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从重处罚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
帮教工作
工读教育
劳动教养
劳动改造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中心
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
社会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阵地
综合治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之有效的正确方针
青少年法规产生与发展
青少年法规类型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
刑事诉讼参与人
回避
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程序
立案
侦查
审查起诉
刑事审判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
民法学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公民
法人
代理
合伙
诉讼时效
民事法律行为
所有权
物权
共有
相邻关系
债权
合同
合同的担保
知识产权
损害赔偿
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
遗赠扶养协议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辩论原则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处分原则
着重调解原则
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原则
民事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当事人
共同诉讼人
诉讼中的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普通程序
起诉
反诉
诉讼保全
先行给付
自行和解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民事判决
民事裁定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上诉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程序
协助执行
申请执行
执行措施
劳动法学
劳动法
劳动法学
反劳工法
国际劳动法
中国劳动法规
社会福利法
工会法
职工代表大会制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劳动时间法
工资法规
最低工资法
劳动保护法规
女工保护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
职业培训法规
劳动纪律
物质帮助权
社会保险
劳动保险
劳动保险条例
社会救济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经济法学
经济法
经济法制
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的作用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立法的指导思想
经济法的协调
经济法规的整理
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仲裁
经济检察
经济审判
计划法
工业企业法
农业经济法
基本建设法
交通运输法
财政法
金融法
商事法
会计法
审计法
专利法
保险法
公司法
海商法
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法学
环境保护法
八大“公害”事件
“三同时”原则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自然资源法
土地法
《国家建设征用士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矿产资源法
能源法
婚姻法学
婚姻法学
婚姻法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亲属
结婚条件
结婚程序
事实婚姻
夫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
离婚程序
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的法律后果
国际公法学
国际法
国际法的强制性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责任
国际法上的承认
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承认
国际法上的继承
国际条约
条约的缔结程序
条约的保留
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失效
国家领土
国界
国际航空法国籍
双(多)重国籍
无国籍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引渡
庇护
外交代表制度
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领事制度
联合国与《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的会员国
安全理事会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通过国际组织解决争端
战争法学
战争与战争法
战争的性质
侵略的定义
对侵略战争的制裁
战争状态
战争开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合法交战者
战俘待遇
对伤病员及遇船难者的保护
对战时和平居民的保护
战争的结束及其法律后果
作战方法的限制
海战法规
空战法规
战时中立
战时中立的权利和义务
战争犯罪
纽伦堡和东京军事法庭审判
海洋法学
海洋法
第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第二次联和国海洋法会议
第三次联和国海洋法会议
领海
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
公海
区域
争端的解决
国际私法学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沿革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作用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冲突规范的概念
管辖权的确定
识别
对适用外国法律的限制
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
国际货物买卖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惯例
FOB价格条件与CIF价格条件
交货共同条件
产品责任法
补偿贸易
国际租赁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
国际投资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
投资保护国际条约
国际技术转让法
国际许可证协议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种类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主要条款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刑事侦查学
邢事侦查学
犯罪现场
现场保护
现场勘查
现场分析
现场图
现场勘查笔录
侦查计划
侦查实验
辨认
刑事登记
预审
刑讯逼供
引供
诱供
犯罪预测
证据学
诉讼证据
证据学
诉讼证据的本质属性
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制度
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证据种类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刑事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视听资料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分类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有利被告的证据和不利被告的证据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本证和反证
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诉讼证明
证明对象
举证主体
举证责任
证明任务、目的、要求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形成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前心理
犯罪时心理
犯罪后心理
人犯心理
初犯心理
惯犯心理
共犯心理
精神病与犯罪
刻画罪犯
影响证人证言的心理因素
劳改犯心理转化
政法干部的心理品质
物证技术学
物证技术学
物证技术鉴定
同认定
种类认定
现场摄影技术
物证摄影技术
形象痕迹技术
指纹
指纹鉴定
司法弹道技术
文书检验
笔迹
伪造文书检验
文书物质材料检验
指纹登记
人体物证检验
毛发检验
血痕检验
精斑与唾液斑检验
微体物证检验
纤维检验
泥土粉尘检验
油脂斑痕和油漆检验
爆炸物检验
断离物检验
物证仪器分析法
司法精神病学
司法精神病学
精神病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程序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书
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
精神病人的强制性医疗
精神病人责任能力的鉴定
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鉴定
精神病人服刑能力的鉴定
普通醉酒与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与刑事责任
慢性酒精中毒与刑事责任
伪装精神病
注意障碍
感觉障碍
知觉障碍
记忆障碍
思维障碍
智能障碍
情感障碍
意志障碍
动作障碍
行为障碍
意识障碍
精神分裂症
躁狂抑郁性精神病
偏执性精神病
癫痫伴发精神障碍
脑外伤性精神障碍
感染伴发的精神障碍
脑血管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老年性精神病
症状性精神病
中毒性精神病
精神发育不全
反应性精神病
神经官能症
癔病
病态人格
法医学
法医学
《洗冤集录》
死亡
尸体现象
尸冷
尸斑
尸僵与尸体痉挛
尸体腐败
尸奥
尸绿
腐败血管网
巨人观
死后分娩
机械性窒息
缢死
勒死
扼死
溺死
机械性损伤
钝器伤
组织间桥
锐器伤
火器伤
生活反映
烧死
冻死
电击死
电流标记
雷击花纹
中毒与中毒死
猝死
血型
ABO血型
Rh血型
亲子鉴定
法医学检验
法医学鉴定书
家庭社会法学
家庭社会法学
社会
家庭的演化
婚姻家庭观念
择偶
家庭结构
家庭职能
人际关系
家庭管理
家庭的破裂
家庭的未来
应用篇
司法组织
中国司法组织
中国司法组织
侦查机关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人民检查院
最高人民检查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查院
专门人民检查院
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机关
劳动改造机关
劳动教养机关
律师组织
公证机关
仲裁机关
调解组织
外国司法组织
外国司法组织
苏联法院组织
南斯拉夫法院组织
美国法院组织
英国法院组织
法国法院组织
联邦德国法院组织
日本法院组织
国际司法组织
法律问题答问
宪法类
宪法一般都规定哪些内容
1982年宪法是怎样体现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和作用的
1982年宪法有哪些重要特点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怎样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人民是怎样来行使国家权力的
1982年宪法为什么恢复“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的专政
巩固和加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有什么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为什么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为什么要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为什么说国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如何对待城乡集体经济
国家对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是什么
宪法为什么要规定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
1982年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为什么说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我国公民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是如何保护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的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行使自由权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吗
在我国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算是公民吗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有什么规定
什么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
为什么要恢复国家主席的建制
为什么要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
什么叫违宪,新宪法为保障宪法实施作了哪些规定
怎样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行政法类
行政法是管什么的
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其主要特点是什么
行政法与宪法是什么关系
哪些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与哪些单位或人员发生行政法律关系
我国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应遵守哪些原则
哪些工作人员属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什么情况下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才能发生变化
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退休有哪些规定
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离休有哪些规定
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退职有哪些规定
我国对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有些什么规定
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分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行政纠纷
发生行政纠纷怎样解决
刑法类
违法和犯罪是一回事吗
法律对于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人怎么办
偷自家的钱是否构成犯罪
吓唬人是否有罪
子女因不服父母管束而自杀,父母是否有罪
小孩打死小孩负不负刑事责任
对酒后伤人如何处理
出于无奈伤人、杀人的是否犯罪
工地、库房、厂矿的值班人员或者经济警察打死盗窃犯要负刑事责任吗
刑法惩罚不惩罚“见死不救”的人
对亲属动用私刑能叫“大义灭亲”吗
一命换一命允许不允许
刚刚萌发犯罪意图是否就已经犯了罪
为了杀人而磨刀是否就已经犯了罪
有意杀人人未死如何定罪处罚
非故意将人致死是否构成犯罪
曾干过坏事,“洗手不干”后,是否还有罪
利用从师傅那里学到的手艺犯罪,师傅有罪吗
“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说法对吗
男女流氓设局敲诈,应怎样定罪
对劳改、劳教人员逃跑后犯罪的为什么要从重或加重处罚
犯罪以后立功、自首的,为什么可以得到从宽处理
对故意放火伤人的应如何定罪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否根据其在缓刑期间的表现,缩减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间可以恋爱、结婚、旅游吗
收监执行的罪犯怎样才可以得到减刑
对携带绝密文件偷越国境的应如何定罪
对接受敌特钱财从事特务活动的应如何定罪
接受反动宣传、书写、投寄反革命挂钩信,如何定罪
借言论自由,攻击诽谤中央领导人是否构成犯罪
对张贴反革命标语,散发反革命传单,呼喊反革命口号的如何处理
如何认定反革命集团罪
对偷开汽车或驾车致人伤亡的如何定罪
哪些行为属于投机倒把
套取和变相买卖外汇应如何处理
对冒充名牌获利致富的应如何处理
盗伐林木为集体筑屋建馆是否构成犯罪
劝架的人被打死如何处理
对辱骂他人引起对方自杀的应如何定罪
恋爱中因感情受刺激而杀人,是否“情有可原”
强奸案中被害人未及时报案,罪犯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吗
对因伤害而致使对方死亡的应如何定罪
对卖淫、嫖宿以及强迫妇女卖淫的应如何定罪科
妇女参与强奸,如何定罪
对既盗窃又行凶的如何定罪
“黑吃黑”是否构成犯罪
对剪窃使用中的军用电话线的应如何定罪
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如何处理
以婚骗财是犯罪吗
国家工作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如何定罪
贪污公款和挪用公款的界限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上的人员互相勾结进行贪污或者盗窃,应如何定罪
对成群结队在公共场所胡作非为的如何定罪处理
对因讲“哥儿们义气”而犯罪的如何处理
对制造、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的应如何定罪科刑
对制作、贩卖淫书、淫画以及放映淫秽录象、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的,应如何定罪
有妇(夫)之夫(妇)与多人发生两性关系,或与第三者同居,是否触犯刑律
破坏军人婚姻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酬谢费”等各种手段收受财物的,可否认定为受贿罪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受贿赂,如何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对方物品,只付少量现金的,可否定为受赌罪
对行贿和介绍贿赂的如何定罪科刑
对贪利而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是否构成特务罪
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如何处罚
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如何处理
民法类
我国公民有哪些民事权利
为什么说每一位公民都经常处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未成年人能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财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有什么不同
几个人搞合伙经营,可以算作取得了法人资格吗
领取了营业执照的,都是法人吗
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个体经营方式是怎么一回事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是不是“土地回老家”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允许出租买卖吗;能否在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里建房、烧窑
生产队可以收回或调整社员多余的宅基地吗
国家所有的山林、荒山等,可以包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吗
农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自种的林木需要审批吗
哪些财产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与私有制社会的私有权有什么不同
哪些物品不允许归个人所有
什么是公房、私房;确认房屋产权有哪些法律根据
关于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处理土改遗留的房产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土改时离家未分到房产的亲属,能要求重分房产吗
涉及私房改造的房量纠纷应如何处理
因错定成份或错做结论造成的房屋纠纷应如何处理
涉及“文化大革命”的房屋纠纷应如何处理
兄弟分家时,如何处理家庭财产
国家允许非农业个体经济户从事哪些经营活动
公民进行个体经营,允许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吗
农民可以个人或联户购买农机具或运输工具吗
城乡个体劳动者可以进行长途贩运吗
参加联合经营的公民,在经营中应贯彻哪些原则
在过道、走廊上堆放杂物,邻居有权说三道四吗
什么叫“烟草专卖”
中药材产销中有什么政策、法律规定
国家关于金银管理有哪些规定
公民个人的房屋可以自由出卖吗
我国当前私有房屋租赁是不是剥削
办理房屋租赁应遵循哪些原则和手续
解放前劳动人民之间的借契是否有效
在赌博中借用赌资引起的债务,应不应偿还
我国当今社会还允许典当吗
出典的房屋怎样进行回赎
动员搬迁房屋时,不搬行不行
什么叫知识产权
对人身损害造成财产损失时,应该怎样赔偿
损坏了邻居的财物怎么办
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醉酒后造成的损害也要赔偿吗
罪犯无力赔偿损失,能否由其家属赔偿
我国续承法是如何制定的;制定继承法的意义是什么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继承关系的发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继承法对遗产的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遗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夫妻已经离婚,能否继承原配偶的遗产
寡妇改嫁能带走继承的遗产吗
新婚夫妻一方突然死亡,遗产应如何处理
在继承财产时,“长房占先”的说法对吗
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养兄第妹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妹姊,都有同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女、嗣子、“干儿子”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后还有继承权吗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继承权吗
既然有了法定继承,为什么又承认遗嘱继承
可以把财产遗赠给自已的朋友吗
事隔多年,能提出重新划分遗产的要求吗
继承法生效前,遗产已经作了处理的,要不要依照继承法重新处理
婚姻法类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家庭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哪些原则性的规定
儿女婚事,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换亲”、“转亲”的做法合适吗
青年恋人间互赠财物、礼品,算不算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法对特殊保护妇女利益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怎样体现对现役军人婚姻家庭的特殊保护
订婚是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婚约有没有法律效力
“同姓不结婚,结婚是仇人”的话对吗
辈份不同可以恋爱结婚吗
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什么是抚养,婚姻法对抚养有哪些规定
对已成年的子女,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
什么是赡养婚姻法对赡养有哪些规定
子女应该怎样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什么是扶养,婚姻法对扶养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收养,婚姻法对收养有哪些规定
亲生的父母、子女能脱离关系吗
如何正确对待离婚自由
“离婚的妇女没好的”这话对吗
在离婚诉讼中,“当原告吃亏”的思想对吗
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时,如何掌握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由犯错误的一方提出离婚的,能准予离婚吗
一方受伤致残,对方提出离婚,能允许吗
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劳改、劳教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法院一定要判离吗
一方外流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怎么办
能否把退彩礼作为同意离婚的先决条件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
离婚后孩子判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
判归母方抚养的孩子改从母姓后,父方可以不负担抚养费吗
由一方的错误造成离婚,离婚后有错误的一方有困难,有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婚姻法对离婚后的债务清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离婚、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的判决和裁定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类
自诉与公诉有何不同
伤害案件应到什么地方去告状
老人受子女虐待,应向哪里告状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非法拘禁、杀人案件应由谁来受理
贪污案应到哪里去检举揭发
“当事人”与“诉讼参与人”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有时允许旁听有时又不允许旁听
在诉讼中被告人能不能发表不同意见
原告、被告以及公诉案件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同时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办案人员和案件或者案件的有关人员有牵连怎么办
拘唤和传唤有什么区别
拘留、逮捕和判徒刑都是限制人身自由,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所谓“哺乳期限”应当如何计算
诉讼进行中被告患严重疾病怎么办
刑事诉讼能不能附带离婚诉讼
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后的侦查有何不同
保护犯罪现场有什么意义
如何保护现场
被害人不控告,人民检察院能不能提起诉讼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有何不同
反诉是什么意思
独任审判的案件有哪些
重婚案件的原告人是否可以撤诉
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无上诉的权利
上诉会加刑吗
“发回更审”是什么意思
被告人口头提出上诉有效吗
上诉和申诉有什么不同
已经终审的案件为什么又作第三次判决
自诉案件有无审判期限
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怎么办
什么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类
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怎么办
被告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不想出庭行吗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控告后,可否变更和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
夫妻双方不在一地的,其离婚案应由哪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否以原告身分到法院起诉
甲因购买乙的房屋发生了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过程中,丙提出乙出卖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他,这场官司该怎么打
精神病人毁损他人财产被告到法院,他的父母能代理出庭吗
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庭,可否另外再委托代理人
离婚案件能否聘请代理人出庭代理诉讼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打官司,应当由谁出庭起诉或应诉
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时,应通过什么程序和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同意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还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吗
民事案件的被告人由于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在宣判时哄闹法庭,可否予以拘留
打民事官司应交纳哪些费用
怎样交纳民事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费用应由哪些当事人负担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免交诉讼费用
对为了拒绝偿还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被告,应采取什么措施
老人生活困难,能否在法院判决之前令被告先付给部分生活费
公布选民名单时,发现有错误,应向哪里提出要求解决
“宣告死亡”是怎么回事
银行存款长期无人认领和继承,依法应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中如何进行反诉
父母可以为子女提出上诉吗
当事人对上诉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仍有不同意见时该怎么办
被告拒不执行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怎么办
妻子是外国人,丈夫是中国人,夫妻同住在中国,现女方提出离婚,可否由中国的法院受理
当事人居住在外国的,怎样发送诉讼文书
经济法类
经济法是管什么的
哪些社会关系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是怎样实行保护的
计划法也是经济法吗
经济合同与其他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经济合同有什么作用
我国有哪几种经济合同
订立经济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
什么是经济合同的担保
哪些经济合同是无效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吗
违反经济合同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什么是专利和专利法
授予专利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怎样申请专利权
对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专利权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商标法是管什么的
使用商标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禁止使用作为商标的文字和图形有哪些
怎样申请商标注册
法律对注册商标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争议都有哪些规定
对不按商标法规定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怎么处理
法律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我国有哪些税收种类
税收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
我国关于劳动保险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对货币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对外汇管理的范围和原则作了哪些管理规定
对国家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汇有哪些管理规定
对个人的外汇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对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是怎样管理的
关于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有哪些管理规定
诉讼证据类
甲曾目睹一犯罪事实,但未向司法机关报告,只给车间负责人说过,他的话能作为诉讼证据吗
被告被误控为杀人犯,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逼被告提出没有杀人的根据,这种做法对吗
民事原告提出自己是产权所有人,而被告否认,应当由谁提供证明加以证明
被告偷了东西,在审讯过程中坚决不承认,法院能判被告有罪吗
甲、乙、丙三人都是抢劫案件的被告人,他们的口供能否作为证据采用
被告人实施杀人行为以后,正在洗血衣时,被九岁的小学生看见,这个小学生能作证人吗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有无作证的义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能否作证人
人民检查院、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不出示证件证明其身份,证人可否拒绝提供证言
从被告人住处搜查出记载有关犯罪情况的信件,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被告人杀人用的菜刀,审判人员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让被告人辨认,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甲了解案情,也愿意履行作证义务,但因为行动困难,可以提供书面证言吗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提供证据,是否影响对案件的处理
被伤害后自己找医生取得的诊断证明能作为证据吗
当事人不同意对案件所作的鉴定结论,能否要求重新鉴定
对汽车肇事地点或杀人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笔录,能否作为案件的证据
传给第二个人的证言能否作为证据采用
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罪的辩解算不算证据
律师、公证类
有人说我国的律师与资产阶级国家的律师没有什么两样,这种认识对吗
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有什么作用
个体户、专业户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聘请法律顾问应办理什么手续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怎样请辩护人,法律允许一个被告人请两个辩护人吗
邢事案件被告人的同胞兄弟姊妹可以充当辩护人吗
被告人委托律师帮助行使辩护权有什么好处
律师为刑事被告人进行辩护就是替犯罪分子说话吗
辩护律师怎样进行工作
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财产继承纠纷,不想向法院起诉,愿意私下解决,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
律师解答法律询问和代书包括哪些内容
公证机关的证明与人民法院的裁判有什么不同
我国公证处是干什么的
什么问题可以到国家公证处进行公证,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什么作用
申请公证的人应向哪一级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对当事人需要发往国外使用的文书怎样办理公证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应遵守哪些原则
当事人可以撤回已经提出的公证申请吗
法律应用文书
总论
法律文书
司法文书
诉讼文书
公证文书
仲裁文书
公安部门法律应用文书
立案报告
破案报告
结束预审报告
提请批准逮捕书
呈请拘留报告
起诉意见书
免于起诉意见书
通缉令
检察部门法律应用文书
起诉书
撤回起诉决定书
免于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撤销免予(不)起诉决定书
抗诉书
撤回抗诉书
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
复议决定书
复核决定书
复查决定书
回避决定书
公诉词
抗诉词
法院司法法律应用文书
一审邢事判决书
二审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
再审刑事判决书
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审民事判决书
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书
民事调解书
民事决定书
律师事务所法律应用文书
民事诉讼状
刑事起诉状
上诉状
答辩状
申诉状
控告状
辩护词
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
购销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供用电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科技协作合同
联营合同
涉外经济贸易合同
工具篇
中外法学名著及典籍介绍
中国法学名著
《韩非子》
《慎子》
《吕氏春秋》
《在传》
《申子》
《管子》
《商君书》
《洗冤集录》
《春秋》决狱
《唐明律合编》
《资政新篇》
《寄簃文存》
中国法典
《周礼》
《汉书·刑法志》
《尚书》
《吕刑》
《礼记》
《法经》
《云梦秦简》
《九章律》
《魏律》
《晋律》
《开皇律》
《永徽律》
《唐律疏议》
《宋刑统》
《大明律》和《明大诰》
《大清律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土地法大纲》
外国法学名著
《理想国》
《经济学》
《法律篇》
《乌托邦》
《君主论》
《战争与和平法》
《论公民》
《自由法》
《神学政治论》
《政府论》
《论法的精神》
《论犯罪和刑罚》
《社会契约论》
《人权论》
《国家学》
《革命法制和审判》
《政府片论》
《法律哲学》
《论当代在立法和法理学方面的使命》
《法哲学原理》
《古代法》
《法理学讲义》
《犯罪人论》
《宪法论》
《纯粹法学》
《人和国家》
《法的概念》
中外著名法学家法律思想家介绍
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律思想家介绍
管仲
子产
孔丘
李悝
商鞅
申不害
慎到
荀况
韩非
李斯
秦始皇
贾谊
萧何
张汤
董仲舒
王充
王符
仲长统
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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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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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宏
魏征
房玄龄
李世民
长孙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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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
吕温
柳宗元
王安石
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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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洪秀全
洪仁玕
沈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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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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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
史良
张友渔
钱端升
潘念之
外国著名法学家法律思想家介绍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西塞罗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
奥古斯丁
托马斯·阿奎那
马西利
马基雅弗利
博丹
莫尔
康帕内拉
格劳秀斯
斯宾诺莎
霍布斯
洛克
孟德斯鸠
卢梭
罗伯斯庇尔
贝卡里亚
康德
黑格尔
边沁
奥斯丁
萨维尼
梅恩
耶林
霍姆斯
庞德
弗兰克
狄骥
凯尔逊
富勒
马里旦
彼得拉日茨基
维辛斯基
帕舒卡尼斯
斯图奇卡
穗积陈重
美浓部达吉
哈特
罗尔斯
主要法律、法规提要介绍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条例43件(1979-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划问题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动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邢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邢案件办案期限间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行使原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权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和条例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国务院通过、批准、颁布的法规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通信的暂行规定
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
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
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
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现有工业交通企业挖潜、革新、改造工作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兽药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办法
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购的暂行规定
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
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
科学技术保密条例
关于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广告管理暂行条例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矿山安全条载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进口、复制、销售、播放反动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哄抢和侵占国家资财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
国务院工作人员守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外汇方面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保护国营矿业企业正常生产的决定
物价管理暂行条例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和制止私货内流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
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
植物检疫条例
工艺美术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国家体政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农牧渔业部关于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
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的若干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
烟草专卖条例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产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规定
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城市规划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
国务院关于组织发展农副产品就地加工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合作商业组织和个人贩运农副产品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
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
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
关于轻工业集体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障军用运输机安全飞行的补充规定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来华定居专家的工作待遇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重新颁发关于使用飞机执行各项专业任务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纺织品进出口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用工业为国防军工协作配套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改进技术进步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借款合同条例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管理的决定
国营企业出口商品利润调节税征收办法
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
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
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
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关于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的暂行规定
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
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
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
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
征兵工作条例
关于军民合用机场使用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委、局发布的法规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
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
公安部看守所工作制度
公安部预审工作规则
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
公安部关于邢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扩大国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农商经济合同基本条款的试行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仲裁程序的试行办法
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关于出口许可制度的暂行办法
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试行办法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婚姻登记办法
社会集团购买力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程序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扩权文件,巩固提高扩权工作的具体实施暂行办法
供销社贸易货栈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出版局加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
国家外汇总局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施行细则
国家外汇总局对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审批个人外汇申请施行细则
对个人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
犯人生活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海关总署、财改部关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货物征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
农药登记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国务院侨务办公宝、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文革”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
公安部关于入出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管理规则(试行)
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关于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县社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的暂行规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县社建筑勘察设计管理的暂行规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财政部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
商标印制管理规定
关于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规定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民政部关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
旅客随身携带利器运输管理试行办法
建筑税征收暂行办法施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
司法部关于劳改、劳教工作干警枪支配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海关总署、财政部、对外经经贸易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中国银行外币存款章程
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
国营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生猪、野蛋、莱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
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机场和合用机场审批程序的若干规定
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