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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_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档案馆编_13849944_

【书名】:《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
【作者】: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档案馆编
【出版社】: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时间】:1999
【页数】:958
【ISBN】:
【SS码】:1384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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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广东土地改革运动概述

毛泽东、周恩来关于新区土改问题致刘少奇电(1950年2月17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粮的指示(摘要)(1950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1950年8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44次政务会议通过)

转毛主席的指示 叶廿四号始离京(1950年10月22日)

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1月6日)

毛泽东关于加速进行土改等问题致中南局等电(1950年11月22日)

毛泽东同意广东今冬争取完成十一县土改(1950年11月30日)

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应注意防“左”倾危险的指示(1950年12月20日)

1950年

一九五○年广东省的中心工作——叶剑英同志1950年1月21日在广东省各地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减租暂行实施办法(1950年8月10日)

华南分局关于集中揭、兴、龙三县重点试验土改的指示(1950年9月1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本省土地改革工作团及分团负责人选的通知(1950年10月6日)

关于广东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年10月8日)&方方

关于实行土改问题(1950年10月17日)&叶剑英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关于土地改革问题(1950年10月27日)

关于工作计划步骤的决定(草案)(1950年10月30日)&广东省土改团团委会

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1950年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1次行政会议通过)

广东省土地改革中沙田处理办法(草案)(1950年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1次行政会议通过)

华南分局关于当前农村群众运动的决定(1950年11月6日)

广东省沙田减租暂行办法(1950年1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2次行政会议通过)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土改区初步决定的报告(1950年11月2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土改地区工作的指示(1950年11月30日)

认真整顿基层,迎接土改运动!(1950年12月5日《南方日报》社论)

广州市人民政府实行郊区土地改革布告(1950年12月7日)

土改干部应遵守的纪律(1950年12月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县典型试验的报告(1950年12月10日)&李坚真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土改情况和计划简报(1950年12月14日)

大力开展土地改革的宣传教育(1950年12月15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关于一、二年内完成全省土改计划的决定(草案)(1950年12月17日)

兴宁、揭阳、龙川三县土改八个试验乡初步总结——李坚真同志1950年12月26日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土字第43号)——实施中央政务院颁发的在土改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1950年12月30日)

1951年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1951年1月5日)

发动群众、整编队伍、推广土改(1951年1月17日)&杜润生

在广东省十一县土改会议上的讲话(1951年1月20日)&叶剑英

华南分局对镇压恶霸地主的指示(1951年1月25日)

华南分局关于召开十一个县土改工作总结会议的报告(1951年2月2日)

在东江地委扩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51年2月4日)&方方

方方同志给参座并分局的东行报告(1951年2月6日)

东江地委会议记录(1951年2月6日)

广东省基层组织情况(资料)(1951年2月9日)&新华社广东分社

在潮汕地委、汕头市委扩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51年2月)&方方

华南分局关于土改工作指示(1951年3月4日)

华南分局对广东基层组织不纯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的报告(1951年3月9日)

关于三县土改检查报告(1951年3月10日)&方方

关于东江、兴梅、潮汕三地区土改中整顿队伍情况的报告(1951年3月13日)&方方

根据毛主席二月中央会议指示,分局作新的部署(1951年3月15日)

华南分局关于兴宁土改要大力补课才能巩固胜利(1951年3月1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土改、镇反、秋征等工作综合报告(1951年3月15日)

就土改问题答复潮汕社会人士来信(1951年3月16日)&方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夏征前结合土改重点进行查田订产和整理田亩的指示(1951年3月24日)

关于广州郊区土地改革工作报告(1951年4月6日)&安平生

华南分局为重新发布《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干部在土地改革工作时期的八项纪律》的通知(1951年4月10日)

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干部在土地改革工作时期的八项纪律

把土地改革与镇压反革命的工作正确结合起来(1951年4月16日《南方日报》社论)

关于农民运动中的几个问题(1951年4月19日)&李雪峰

华南分局关于华侨土地问题的初步意见(1951年5月5日)

扩大土委名单(1951年5月14日)

中南局同意分局所提土改方针并指示今后工作(1951年5月17日)

华南分局关于退租退押反霸运动中几个具体政策补充规定(1951年5月31日)

广东省土委会五月份综合报告(1951年6月2日)

关于土委名单中不在广州的可不参加(1951年6月5日)

华南分局对当前退租退押运动的几项指示(1951年6月6日)

华南分局关于土改中两广盐田处理的指示(1951年6月8日)

华南分局摘要通报古大存同志检查东江工作报告(1951年6月25日)

华南分局对退租退押反霸运动几项指示(1951年6月26日)

纪念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周年与华南当前的斗争任务(1951年6月30日)&叶剑英

论正在前进中的广东农民运动(1951年7月10日) 《长江日报》社论

认真学习,稳步前进——再论广东农民运动(1951年7月17日) 《长江日报》社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小区乡区域的指示(1951年7月19日)

华南分局对两广盐田处理补充指示(1951年7月2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范围以内之水利工程留用土地酌予变通办法(1951年8月3日)

退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初步总结与今后任务(1951年8月5日)&赵紫阳

争取土地改革第一阶段斗争的圆满胜利(1951年8月10日)&杜润生

华南分局扩大干部会议报告(1951年8月19日)

更虚心地学习,更勇敢地战斗!(1951年8月22日)&方方

继续猛进 注视敌情(1951年8月23日)&叶剑英

广东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8月23日)

华南分局、华南军区、广东省人民政府告广东全省土地改革工作干部书(1951年8月28日)

华南分局关于处理解放后祖尝店产买卖、典当问题的规定(1951年9月3日)

华南分局对各地制订土改计划的指示(1951年9月6日)

中南局致华南分局并报中央电——缩小土改区计划的决定很正确(1951年9月14日)

关于土地改革(节选)(1951年9月15日)&叶剑英

为胜利完成全省土地改革而斗争(1951年9月15日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方方

给毛主席的综合报告(1951年9月28日)&叶剑英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土改计划(草案)(1951年9月28日)

华南分局关于纠正某些缺点,实现分局土改计划的指示(1951年10月11日)

当前农民运动的几个问题(1951年10月13日)&方方

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补充规定(1951年10月23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冻结地主租粮的指示(1951年10月25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划分华侨小土地出租者的补充规定(1951年10月25日)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赵紫阳同志阳江工作报告的通知(1951年10月27日)

赵紫阳同志报告

华南分局关于1952年秋完成广东全省土地改革的决定(1951年11月20日)

关于11月地委书记联席会议的报告(1951年11月21日)

华南分局关于处理城镇中封建财产的意见(1951年11月2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改革中华侨地主申请出国处理办法的通知(1951年11月29日)

广东华侨土地问题(1951年11月29日)&华南分局政策研究室

转发中南局对分局地委书记会议报告的批示(1951年12月14日)

华南分局、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处理富农土地、耕牛等问题的复函(1951年12月15日)

邓子恢同志给方方同志的信(1951年12月19日)

华南分局1952年工作计划纲要(节选)(1951年12月31日)

1952年

华南分局关于土改计划的补充意见(1952年1月5日)

华南分局转发北江地委扩干会报告(1952年1月8日)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中央对土改中华侨土地财产处理办法的指示》的通知(1952年1月11日)

中央对土改中华侨土地财产处理办法的指示(1952年1月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粤土字第2号)——重申保护生产政策(1952年2月1日)

华南分局关于赵紫阳中山报告的批示(1952年2月2日)

土地改革第一步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中山土地改革试点情况考察报告&赵紫阳

华南分局关于如何做好土改试点工作的指示(1952年2月2日)

华南分局关于整顿队伍的决定(1952年2月4日)

华南分局关于认真执行中央对华侨政策之请示(1952年2月18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当前土地改革运动情况和问题的通报(1952年3月9日)

华南分局关于春耕期间必须停止土改的指示(1952年3月13日)

中共中央关于侨区土改的几个问题复华南分局电(1952年3月23日)

广东地区土地改革试点的情况和问题(1952年3月27日)&赵紫阳

在华南分局土改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2年4月4日)&陶铸

华南分局关于土改中对华侨政策的指示(1952年4月10日)

华南分局关于扩大会议情况的报告——关于土改、整编队伍、工作安排、组织与调整干部(1952年4月11日)

纠正分配果实中的平均主义(1952年4月11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关于对农民进城清算地主之工商业的指示(1952年4月13日)

春耕后的土地改革工作,只准做好,不准做坏(1952年4月29日)&陶铸

广东省土委会对华侨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1952年4月)

华南分局关于春耕后土改工作的指示(1952年5月14日)

华南分局关于复查工作的几点建议(1952年5月14日)

在整队胜利的基础上勇敢前进(1952年5月17日《南方日报》社论)

在坚持深入的基础上必须放手发动斗争(1952年5月18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八个地委春耕整队经过的报告(1952年5月22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夏收后土改问题的通知(1952年5月)

华南分局对当前运动的指示(1952年6月1日)

华南分局关于当前土改几个问题的紧急指示(1952年6月18日)

叶剑英在华南分局扩大会议上对广东省土地改革问题的指示(1952年6月29日)

在分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关于土改和反地方主义问题(1952年7月6日)&陶铸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纠正错定成份的通报(1952年7月6日)

广东各地追余粮斗争的经验(1952年7月10日)&广东土委会通讯组

华南分局关于执行省府、市府《关于土地改革中处理城乡关系的规定》的指示(1952年7月11日)

东江区第一批单元重点乡分配工作的几种情况(1952年7月12日)

大力完成夏收后的土地改革任务(1952年7月13日)&陶铸

吸收夏季运动经验,为秋前基本完成四十七个县的土地改革而斗争(1952年7月13日)&赵紫阳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土地改革中处理城乡关系问题的几项规定(1952年7月14日)

各界人民应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今秋的土地改革运动(1952年7月15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农民运动情况简报(1952年7月16日)

在广东土改展览会开幕典礼上的讲话(1952年7月18日)&方方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分局农村处关于各地追余粮斗争情况报告的通知(1952年7月31日)

关于追要余粮斗争情况向分局报告&分局农村处

华南分局对防止第一批单元附点乡可能产生“夹生”的意见(1952年7月31日)

广东省查田定产颁发土地证工作实施纲要(1952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

华南分局对当前土改运动几个问题的指示(1952年8月9日)

当前的土地改革运动必须抓紧什么(1952年8月11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土改工作综合报告(1952年8月14日)

华南分局关于划阶级问题的指示(1952年9月1日)

必须把当前土改运动引向深入(1952年9月7日)&广东省土委会办公室

在东江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上的讲话(1952年9月9日)&赵紫阳

中共中央关于请中南局、华南分局检查纠正逼迫华侨汇款回国抵缴土改果实的指示(1952年9月10日)

华南分局关于纠正农民乱进城市追余粮的指示(1952年9月15日)

华南分局关于当前土地改革运动中贯彻政策的决定(1952年9月16日)

华南分局关于对农作物处理的指示(1952年9月18日)

华南分局对目前土改运动指导问题的指示(1952年9月18日)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北江地委《关于地委暨县委书记联席会议情况的报告》的通知(1952年9月26日)

关于地委暨县委书记联席会议情况的报告

中共北江地委关于连平、和平整队情况的报告(1952年9月29日)

华南分局同意连平和平整队报告(1952年10月13日)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兴梅地委《关于梅县土改中违犯华侨政策的检查与检讨报告》的通知(1952年10月5日)

兴梅地委关于梅县土改中违犯华侨政策的检查与检讨报告

华南分局关于转发粤东区党委《关于深入发动与端正政策的报告》的通知(1952年10月6日)

粤东区党委关于深入发动与端正政策的报告

华南分局关于纠正和防止随便逮捕斗争地主家庭出身的学生的指示(1952年10月7日)

关于目前广东的情况与工作任务(1952年10月20日)&陶铸

做好今冬明春的农村工作(1952年10月20日)&赵紫阳

华南分局关于纠正执行华侨政策偏差的报告(1952年10月27日)

华南分局扩大会议情况报告——关于今冬明春的工作方针与各项任务(1952年11月4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一九五二年完成土改地区情况的报告(1952年11月15日)

在海南区党委扩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土改、整队、反地方主义及镇反等问题(1952年11月18日)&陶铸

华南分局关于土改复查地区必须重视农村生产的指示(1952年12月4日)

广州市郊18个乡土改复查总结(1952年12月23日)&广州市土改复查委员会

华南分局对复查试点的几点提示(1952年12月2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1952年)

广州市土委会关于划分靠雇请工人佃耕者阶级成份的规定(1952年)

1953年

广东省土委会对目前各地土改复查工作的指示(1953年1月4日)

团结农民大多数,开展土改复查运动(1953年1月6日《南方日报》社论)

华南分局关于广东土改复查工作的报告(1953年2月)

华南分局要求土改干部坚持工作以竟全功(1953年3月5日)

华南分局关于粤西区发生严重自杀情况的通报(1953年3月25日)

华南分局关于农村工作报告(1953年4月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宣布全省土地改革胜利完成,全力发展生产(1953年4月18日)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胜利结束全省土地改革运动的总结报告(1953年4月20日)

历史性的伟大胜利——祝广东土地改革胜利完成(1953年4月23日《南方日报》社论)

广东省土改复查贯彻华侨政策总结报告(1953年5月15日)&广东省侨务委员会党组

华南分局关于当前稳定新的生产关系、安定农村生产的指示(1953年5月29日)

胜利结束土地改革,在生产中继续巩固胜利(1953年7月31日)&海南土地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土地改革调查统计

番禺县望岗乡的农民是怎样翻身的——录自《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资料选集》

广东省土地改革重要统计资料简编

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大事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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