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法理学方法论的论题化:从哈特/德沃金论战谈起
第二节 我国的法学与法理学后设理论研究
一、法学的后设研究
二、法理学的后设探究
第三节 论文架构与概述
第二章 法律规范性、接受与超然说明——内在观点、超然法律陈述与化约论
第一节 序言
第二节 法规范性与反化约论:哈特论内在观点、内在陈述与接受
一、哈特对奥斯丁命令论的批判:法规范性与反化约论
二、法规范性、批判反思态度与内在观点
三、内在陈述与外在陈述
四、内在陈述与接受
第三节 Raz论第三种法律陈述——法律人观点、信念论法规范性理论、超然法律陈述
一、Kelsen论法效力与法规范性
二、社会事实与法效力
三、两种法规范性理论:证成的规范性vs.社会式规范性
四、Kelsen的折衷方案:基本规范与「法学观点」
五、Raz的「Kelsen式」折衷:论超然法律陈述与信念论法规范性理论
第四节 法与道德:哈特与Raz的方案
一、再论法规范性、法律陈述与接受:哈特的回应
二、对法律的接受是否必然为一种道德上的接受?
三、法律之规范性:以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关系为焦点
第五节 超然、描述与化约:法理论之化约可能性
一、对Kelsen纯粹法学的化约论解读:未竟全功之化约论方案
二、社会事实、承认规则与化约论:哈特的化约论方案
三、社会成规、承认规则与法规范性:Marmor之法律成规主义
四、小结
第六节 结语:法理论的化约与超然可能性
一、语意化约论/自然主义vs.语意学反化约论/规范主义
二、对法规范性的超然说明:哈特与Raz的不同方案
三、法理学的超然可能性:迈向法理学之方法论争辩
附录:以法律规范性为中心
一、敬覆口试委员:Kelsen/Raz的证成式法规范性理论
二、从Kelsen到理由论:Raz对Kelsen解读与「独立于内容的理由」议题
第三章 法理论与评价——Julie Dickson论间接评价法理论
第一节 序言:传统方法论提问及其局限
第二节 Julie Dickson间接评价法理学要旨:三个命题
一、Dickson克服传统提问的问题改造:评价在法理论中扮演何种角色?
二、Dickson对三个命题的反驳
第三节 德沃金版本的直接评价法理论
一、德沃金的法理学方法论立场:建构性诠释与法律功能论据
二、Raz版本的间接评价法理论
第四节 检讨
一、几点概述与检讨
二、Dickson能够超越既有的方法论困境吗?
第五节 结语:方法论争论的鸡同鸭讲?
第四章 法律的本质与法概念——Joseph Raz对一般性法理论之证立
第一节 序言
第二节 Raz对一般性法理论(a general theory of law)的证立
一、法理论:法律的概念及本质
二、概念与本质:Raz论概念说明
三、Raz论「概念」及其实践:社群式、反个体主义的语意学
四、法律拥有本质
五、教区性法概念与普遍性法理论的并存与紧张
六、论理解异文化的可能性
七、Raz对其背景问题意识的重述:时代与社会兴趣的改变vs.法理论之一般性
八、小结
第三节 一般法理学阵营的回响:Raz的后设理论研究之脉络化
一、法理论的本旨、描述性法理学与一般性法理学
二、从本质/必然性(necessity)到法理论:Raz的问题改造
三、Raz论「我们的法概念」之关键性
四、法理论、法概念及其说明:哈特与Raz的哲学观
五、概念说明与语意学:语意学之刺论证与判准式语意学
六、概念说明与道德评价
第四节 对Raz一般法理论的批评:Alexy、Bulygin与德沃金的回应
一、Alexy:法律之双重本质、法哲学与法律实践
二、Bulygin:概念、本质与法概念
三、德沃金:混淆的法概念、自然类法概念与法理论
四、Raz的回应
五、相关争论的聚焦:关于法理论本旨的争议
第五节 综合讨论:以德沃金对一般性与描述性法理学之方法论批判为中心
一、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隐涵(一):对规范性或规定性法理论的拒斥
二、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隐涵(二):法理学、概念分析与哲学
三、从Raz排除式法实证主义论德沃金对一般性及描述性法理学的批判
第六节 结语: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难题
一、Raz论一般法理论:哈特/德沃金方法论之争的延续与拓展
二、法理论说明之参照点:超然抑或涉入?静态的抑或建构的?
三、法律作为社会实在与法理论之精确说明
第五章 一般法理学及其批评
第一节 一般法理学的提问及其方法论特徵
一、一般意义的法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二、界限问题:法律的本质、效力及其鉴别
三、概念先行:概念问题先行于道德争议或经验研究
四、道德中立:描述性法理学或间接评价法理论
五、小结:概念先行及其批判
第二节 法理学与概念分析:Brian Leiter自然主义批判
一、Brian Leiter论概念分析与法理学:将法理学自然化
二、描述性法理学与自然主义法理学
三、Leiter论自然主义与法理学:对美国法现实主义的理论重述
四、超越哈特与德沃金论战?Leiter自然主义法(理)学的位置
五、小结
第三节 直接评价法理学与「重要性」批判:Danny Priel对一般法理学的反对
一、必然性与重要性之间:Danny Priel论分析法理学的难题
二、理解「重要性」的两种方式
三、从必然性到重要性:解题取径(puzzle-solvingapproach)与实践相关性(practical relevance)
四、法理论与道德评价——对间接评价法理论的检讨
五、小结:重要性、直接评价与方法论
第四节 从「规范性法实证主义」到「方法论多元主义」:捍卫一般性与描述性法理学之另类路线
一、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的折衷(一):规范性法实证主义
二、规范性法实证主义的诸多类型
三、规范性法实证主义之方法论意涵与位置: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之并存
四、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的折衷(二):Coleman多元主义方法论与「方法论区别命题」
五、方法论辩论中的法实证主义 vs.反法实证主义之争:「方法论区别命题」?
第五节 结语
第六章 结论
第一节 从法律规范性到法理学方法论:超然、评价与概念
第二节 「方法论转向」中的法理论图像与法实证主义
一、方法论争议中的法理论图像:三个阵营的法理论架构
二、分析法实证主义阵营的再次分裂:规范性法实证主义的浮现
第三节 法理学争论的方法论面貌:认真看待法实证主义vs.反法实证主义之争
参考文献
出版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