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 碧江设治局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三十一年度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1942.8.12)
二 福贡设治局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书表(1942.12.25)
三 维西县政府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1943.1.1)
四 泸西、宁洱、洱源县政府为『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审核表、分期进度表』分呈省民政厅[1944]
五 云南省民政厅指令泸水设治局所请取消未报民国三十二年度工作计划之处分应勿庸议(1944.3.21)
六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泸水设治局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及审核表』的指令(1944.6.23)
七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福贡设治局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及审核表、分期进度表』的指令(1944.6.30)
八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砚山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计划』的指令(1945.12.6 )
九 蒙自县政府民国三十五年度工作计划表[1946]
一○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碧江设治局呈报『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计划』的指令(1946.1.8)
一一 蒙自县政府施政三年计划(1946.10.16)
一二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砚山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六年度施政计划』的指令(1947.6.28)
一三 泸水设治局民国三十七年度施政计划(1948.2.2)
一四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泸西县呈报『民国三十七年度施政计划』的指令(1948.7.5)
一五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福贡设治局呈报『民国三十七年度施政计划』的训令(1948.9.25)
一六 云南省民政厅为将『福贡设治局民国三十七年工作计划』检发下厅呈省政府(1948.10.18)
一七 云南省民政厅奉令检发『福贡设治局民国三十七年工作计划』的呈请(1949.1.5)
一八 云南省民政厅指令碧江设治局『民国三十八年度施政计划』应行注意事项(19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