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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安全与国家管制义务》_蔡志扬著_13573627_9866842215

【书名】:《建筑结构安全与国家管制义务》
【作者】:蔡志扬著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时间】:2007
【页数】:527
【ISBN】:9866842215
【SS码】:1357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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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前言

一、问题意识

二、本书探讨之重心

第一篇 建筑结构管制法制现况与案例分析篇

第一章 我国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法制及实务

第一节 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法制

壹、概说

贰、1971年公布之建筑法

参、1984年建筑法之修订

肆、相关建筑法条文之争议问题

第二节 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实务

壹、1984年之前

贰、1984年之后

第三节 小结

壹、建筑管制之三面关系

贰、政府对於建筑结构安全之轻忽

参、「管制缓和」之路?

第二章 近年重大建筑结构安全事件国家赔偿案例分析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东星」大楼国家赔偿案

壹、结构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贰、施工勘验之内容?

参、「行政与技术分立」原则?

第三节 「向阳永照」大楼国家赔偿案

壹、结构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贰、施工勘验——「得随时勘验」之意义

参、「得随时勘验」之因果关系

第四节 「中山国宝」、「观邸」大楼国家赔偿案

壹、结构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贰、「得随时勘验」之因果关系

第五节 「林肯大郡」国家赔偿案

壹、施工勘验「抽查」之法律经济分析

贰、「行政与技术分立」原则?

第六节 「宏总新生活公园」大楼国家赔偿案

壹、结构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贰、施工勘验——「得随时勘验」之意义

参、「行政与技术分立」原则?

肆、建筑师签证是否为受政府委托行使公权力?

第七节 小结

壹、司法实务对於政府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认知及取向

贰、建筑师之签证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公权力?

参、国家在最后——道防线所应扮演之角色与职责?

第二篇 营建实务与诉讼救济实务篇

第三章 住宅建筑营建市场运作现况

第一节 概说

壹、建筑法上规定之三大建筑行为人

贰、「建筑投资业」与「营造业」之区别

第二节 设计及监造人——建筑师

壹、建筑法上之设计人及监造人

贰、市场法则下建筑师执业之特质

参、市场法则下建筑师执业之现况分析

肆、负责办理专业工程部分之专业技师

第三节 起造人——建筑投资业

壹、建筑法上之起造人

贰、市场法则下建筑投资业经营之特质

参、市场法则下建筑投资业经营之现况分析

第四节 承造人——营造业

壹、建筑法上之承造人

贰、市场法则下营造业经营之特质

参、市场法则下营造业经营之现况分析

肆、营造业专任工程人员

第五节 小结

壹、建筑「三权分立」之转变

贰、市场法则下营建产品之生产制造

参、建筑「三级品管」体系之现实

第四章 集合住宅震损事后救济之案例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 提起诉讼之前提问题

壹、诉讼对象之问题

贰、强制执行之问题

参、诉讼程序费用之问题

肆、诉讼程序性之问题

伍、集体诉讼之问题

第二节 灾害原因与责任归属判定——专业鉴定——之问题

壹、鉴定者立场之问题

贰、复数鉴定报告之问题

参、建筑物得否补强之问题

肆、因果关系判定之问题

第三节 刑事责任追究之问题

壹、刑法第193条违背建筑术成规罪

贰、刑法第214至216条伪造文书罪

第四节 民事责任追究之问题

壹、契约法

贰、侵权行为法

参、消费者保护法

第五节 责任追究之长期性及局限性

壹、责任追究之长期性

贰、责任追究之局限性

第六节 集合住宅重建之问题

壹、住户异质性高

贰、居民组织不健全

参、重建共识与技术之问题

肆、重建资金之问题

伍、重建之长期化

第七节 小结

壹、「房屋」之特性与事后权利救济

贰、台湾房屋营建业之特性与事后权利救济

参、司法裁判之问题点与事后权利救济

肆、强化政府事前监督、管制之重要性

第三篇 他山之石篇——日本与中国大陆

第五章 日本之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制度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1998年建筑基准法修正前之制度

壹、建筑结构审查制度(「建筑确认」)

贰、施工勘验制度(「现场检查」)

第三节 1998年建筑基准法修正后之制度

壹、修正背景

贰、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开放民间办理制度

参、修法后之施工勘验制度(「中间检查」)

第四节 2006年建筑基准法最新修正后之制度

壹、修正背景——因应「耐震伪装事件」

贰、「耐震伪装事件」之检讨

参、2006年建筑基准法修正之内容

肆、修法后之效应及问题

第五节 日本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国家赔偿

壹、建筑主事审查与勘验之国家赔偿

贰、民间确认检查机构审查与勘验之国家赔偿

第六节 小结——日本制度对照於我国之省思

壹、「行政与技术分立」之迷思

贰、建筑师「自己签证制度」之检讨

参、「自己责任原则」之反省

肆、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之目的

伍、「审查」与「勘验」内容之厘清

陆、建筑管理业务委托民间办理之配套

柒、「消费者自我保护论」之驳斥

捌、导入强制保险制度之构想

第六章 中国大陆之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制度

第一节 概说

壹、两岸建筑行为人组成之比较

贰、国家之建筑管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第二节 政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之沿革

壹、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之萌生

贰、二十世纪末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之问题

参、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之重大变革——「核验制」转换为「备案制」

肆、工程质量监督从核验制向备案制转变之作用

第三节 建筑结构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壹、概念

贰、施工图审查之范围及内容

参、施工图审查机构

肆、施工图审查之程序

伍、政府对於施工图审查机构之监督

陆、施工图审查各方之责任

第四节 施工勘验制度(质量监督机构之质量监督)

壹、概念

贰、质量监督之内容

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肆、质量监督之程序

伍、政府对质量监督机构之监督

陆、质量监督之责任

柒、质量监督与「监理」之差异

第五节 小结——中国大陆制度对照於我国之省思

壹、「签证负责」之迷思

贰、结构审查之重要性

参、建筑设计之「三级品管体系」

肆、「监理」(「监造」)仍无法取代「监督」(「勘验」)

伍、我国1984年建筑法修正「随时勘验」之对应

陆、「审查」与「勘验」内容之厘清

柒、审查与勘验责任之明文化

第四篇 法律解释与立法兴革篇

第七章 建筑结构安全国家管制之制度建构

第一节 保险制度之可行性

壹、我国建立相关保险制度困难之处

贰、现行相关保险之检讨

参、保险制度之基石——可以信赖的工程品质

第二节 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制度之解释论

壹、建筑结构之审查

贰、建筑结构之施工勘验

参、建管机关自身人力强化之策略运用

第三节 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制度之立法论

壹、建筑法第33条

贰、建筑法第34条

参、建筑法第56条

第四节 结语

壹、法制与实务之变迁

贰、法制与实务间之落差

参、外国法制与实务之借镜

肆、建筑结构审查与施工勘验国家管制义务之制度建构

参考文献

附录

1改进建筑管理方案

2台北市核发建造执照标准作业程序

3-1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规定项目审查及签证项目抽查作业要点

3-2台北市政府建造执照建筑师签证案件考核处理原则

4建造执照预审办法

5-1台北市建造执照申请有关特殊结构委托审查原则

5-2高雄市建造执照申请有关特殊结构委托审查原则

5-3台北县政府建造执照特殊结构委托审查原则

6台北市施工勘验标准作业程序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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