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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增订新版》_王泽鉴著_13533082_7770284228

【书名】:《民法总则 增订新版》
【作者】:王泽鉴著
【出版社】: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4
【页数】:650
【ISBN】:7770284228
【SS码】:1353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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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章 私法绪论——私法社会、私法秩序、私法原则

第一节 法律的斗争

第二节 法、私法与公法

第一款 社会规范:法律、道德与习俗

第二款 法律体系

第三款 公法与私法

第三节 民法典的制定、编制体裁与私法体系

第一款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第二款 民法的制定与其时代背景

第三款 民法总则编的构成

第四款 民法总则的优点及缺点

第五款 编制体裁与立法技术

第六款 民法与特别民法

第四节 民法的历史基础、伦理性、社会模式及民法的发展趋势

第一款 百年民法的历史基础

第二款 以人为本的民法

第三款 社会模式的变迁与民法发展

第五节 请求权基础与实例研习

第一款 请求权基础方法与民法教学研究

第二款 例题一:自动贩卖机故障

第三款 例题二:未成年人的买卖及代理

第四款 例题三:未成年人无权处分其父的小提琴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适用——法学方法论

第一节 民法第1条、法源及法学方法

第一款 问题的提出

第二款 民法第1条的规范意义及民法的法源

第三款 法律适用与法学方法

第一项 法学方法论

第二项 法律适用的逻辑与价值判断

第二节 法律解释

第一款 民法第1条所称的法律

第一项 法律的意义

第二项 宪法与私法

第三项 强行法、任意法及半强行性法

第二款 法律解释

第一项 法律解释的目的

第二项 法律解释方法

第三项 例题解说:民法第194条所称「子女」及第190条所称动物占有人的意义

第三款 不确定法律概念及概括条款

第三节 习惯法及习惯

第一款 习惯法

第二款 事实上的习惯

第四节 法理与法之续造

第一款 「法理」作为一种法源

第二款 法律漏洞与类推适用——法律(制定法)内的法之续造

第一项 基於平等原则的法律续造与民法发展

第二项 法律漏洞与类推适用及其思考模式

第三项 法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法之续造与立法发展

第四项 民法第194系及第195系第2项规定的类推适用

第五项 目的性扩张与目的性限缩

第三款 制定法外的法之续造——超越法律计划外在法秩序内所创设之法律规范

第五节 判例、学说与法释义学

第一款 判例

第二款 学说

第三款 判例与学说的协力、法释义学的建构与民法的发展

第六节 使用文字的准则

第七节 决定数量的标准

第三章 法律关系与权利体系——私法关系的建构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结构分析

第一款 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款 法律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移转

第三款 例题解说:债之关系

第二节 权利的概念、功能及体系

第一款 权利的概念

第二款 权利的机能

第三款 权利的分类及体系

第四款 例题解说

第三节 物权与债权

第一款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第二款 例题解说

第四节 请求权、抗辩权及形成权

第一款 请求权

第二款 抗辩及抗辩权

第三款 形成权

第四款 例题解说

第四章 权利主体——自然人与法人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一款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一项 权利能力的意义、取得及规范功能

第二项 胎儿的权利能力

第三项 权利能力的终期

第四项 同时死亡

第二款 行为能力及其他法律上的能力

第一项 行为能力

第二项 责任能力

第三项 民事诉讼法上的能力

第四项 综合整理

第五项 监护宣告

第三款 人格保护

第一项 人格保护是民法的首要任务

第二项 人格权的保护

第三项 人格权被侵害的救济机制

第四项 姓名权的保护

第五项 身分权的保护

第四款 自然人的住所与居所

第二节 法人

第一款 法人的机能、意义、本质及宪法基础

第一项 法人的机能

第二项 法人的意义及本质

第三项 法人制度的宪法基础

第二款 法人的种类及其成立

第一项 法人的种类

第二项 法人的设立

第三项 例题解说及体系构成

第三款 法人的成立、住所、机关、消灭及监督

第四款 法人的能力及责任

第一项 法人的权利能力及其限制

第二项 法人的行为能力、董事代表权及其限制

第三项 法人的契约责任及侵权责任

第五款 社团法人

第一项 结社自由与社团自治

第二项 社团的设立及设立中的社团

第三项 社团章程

第四项 社团总会及决议

第五项 社员的地位

第六项 社团罚:社团对社员的制裁

第七项 无权利能力社团

第六款 财团法人

第五章 权利的客体——物、财产、企业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物

第一款 物的意义、种类与物权标的物特定主义

第一项 物的意义

第二项 物的种类

第三项 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及物权之变动

第二款 人的身体与物

第三款 物之成分

第一项 成分的意义及种类

第二项 不动产的成分

第三项 动产的成分

第四款 主物与从物

第五款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第一项 天然孳息

第二项 法定孳息

第三项 抵押权与孳息

第三节 财产与企业

第一款 财产

第二款 企业

第六章 权利的变动——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

第一节 总论

第一款 权利的得丧与变更

第一项 权利得丧变更与法律事实

第二项 例题解说

第二款 私法自治

第一项 私法自治的意义

第二项 私法自治的功能

第三项 私法自治的宪法基础及其限制

第四项 私法自治的实践

第二节 法律行为

第一款 法律行为的功能、意义及要件

第一项 法律行为的功能:实现私法自治

第二项 法律行为的意义

第三项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

第二款 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第一项 问题的提出

第二项 事实行为

第三项 准法律行为

第四项 体系构成

第三款 法律行为的种类:负担行为、处分行为及无因性理论

第一项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第二项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项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第四项 无因性理论及其法律效果

第五项 体系构成、实例研习与请求权基础

第四款 单方行为与契约

第一项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第二项 单方行为

第三项 契约

第三节 法律行为内容的限制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民法第71条

第一项 规范功能与私法自治

第二项 强制规定、禁止规定的意义

第三项 强制或禁止规定的违反

第四项 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的法律效果

第三款 脱法行为

第一项 脱法行为的意义

第二项 通谋虚伪表示与脱法行为

第三项 巧取利益的禁止与脱法行为

第四项 赌债之更改与脱法行为

第五项 脱法行为乃法律解释问题

第四款 法律行为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民法第72条

第一项 规范功能

第二项 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违反及其违反的效果

第三项 具体化及案例类型

第四项 实例解说

第五款 暴利行为——民法第74条

第一项 规范功能、适用范围、要件及效果

第二项 例题解说

第六款 法律行为的方式——民法第73条

第一项 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的方式

第二项 民法上的要式行为

第三项 不动产负担行为及处分行为的要式性

第四项 违反法定方式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 行为能力

第一款 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

第一项 行为能力制度及类型化

第二项 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优先於交易安全

第三项 体系构成及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模式

第二款 无行为能力人及无意思能力人的法律行为

第一项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

第二项 无意思能力人的法律行为

第三款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

第一项 法定代理人的允许

第二项 不必得法定代理人允许的法律行为

第三项 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许的行为

第五节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意思表示的概念及表示方法

第一项 意思表示的概念

第二项 意思表示的方法

第二款 意思表示的发出、生效与撤回

第一项 问题提出、体系构成

第二项 意思表示的发出

第三项 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四项 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五项 对於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

第六项 以公示送达为意思表示之通知

第七项 意思表示生效的法律效果

第六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瑕疵

第一款 问题的提出及规范模式

第一项 问题的提出

第二项 意思自主与信赖保护

第三项 现行民法的规范模式

第二款 单独虚伪表示(心中保留)

第三款 通谋虚伪表示

第一项 通谋虚伪表示的要件及效果

第二项 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

第三项 信讬行为

第四项 借名登记、通谋虚伪表示及脱法行为

第四款 意思表示错误

第一项 问题的提出、规范模式及解释原则

第二项 意思表示错误的态样

第三项 撤销权的要件与效果

第四项 例题解说

第七节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诈欺

第三款 胁迫

第四款 体系构成与实例研习

第一项 体系构成

第二项 实例研习

第八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一款 意思表示解释的基本问题

第二款 意思表示解释之目的、客体及方法

第三款 契约的补充解释

第四款 契约解释:事实问题?法律问题?

第七章 条件与期限——法律行为的规划及风险管控

第一节 风险管控与规范功能

第一款 法律行为的风险与管控

第二款 条件与期限的功能

第二节 条件

第一款 条件的种类

第二款 不容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三款 条件的效力

第四款 附条件利益(期待权)的保护

第三节 期限

第一款 期限的意义:关於条件规定的准用及类推适用

第二款 期限与清偿期

第四节 体系构成及实例研习

第一款 体系构成

第二款 实例研习

第八章 代理——私法自治的扩大与补充

第一节 总说

第一款 代理制度与私法自治

第二款 代理的分类

第三款 代理与其他类似制度的区别——代理人、使者、代表、履行辅助人与占有辅助人

第四款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第五款 民法上的归属规范

第二节 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一款 代理的要件

第二款 代理的法律效果

第一项 代理行为效力的归属

第二项 代理行为的瑕疵

第三项 代理人的责任

第三节 代理权的发生、范围与消灭

第一款 法定代理

第二款 意定代理权

第一项 意定代理权的授与

第二项 代理权范围与代理权滥用

第三项 意定代理权的消灭

第四节 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

第一款 利益衡量与法学方法

第二款 自己代理

第三款 双方代理

第五节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一款 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第二款 无权代理

第一项 无权代理的要件及效果

第二项 无权代理规定的类推适用

第三款 权利表见代理权

第一项 代理权继续存在的权利表征——民法第107条

第二项 表见代理——民法第169条

第三项 体系构成与法律适用

第六节 代理制度的体系构成及实例研习

第一款 体系构成

第二款 实例演习

第九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控制法律行为效力的机制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一款 无效的意义及法律效果

第二款 绝对无效、相对无效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第三款 法律行为一部无效、全部无效

第四款 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

第三节 得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一款 撤销的意义、客体、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二款 无效法律行为的撤销

第四节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须得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一款 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意义

第二款 须得第三人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一项 意义、种类及立法目的

第二项 同意或不同意的效力

第三款 授权处分与无权处分

第一项 授权处分

第二项 无权处分

第十章 期日与期间——权利义务变动的时点

第十一章 消灭时效——权利行使在时间上的限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制度设计

第二节 消灭时效的意义及存在理由

第一款 消灭时效的意义、存在理由及其强行性

第二款 除斥期间

第三款 例题解说:消灭时效、除斥期间与请求权竞合

第三节 消灭时效的客体

第四节 消灭时效的期间

第一款 —般期间(长期消灭时效):十五年

第二款 特别期间(短期消灭时效)

第五节 消灭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六节 消灭时效中断与消灭时效不完成

第一款 消灭时效中断

第二款 消灭时效不完成

第三款 时效中断与时效不完成的区别

第七节 消灭时效完成的效力

第一款 拒绝给付抗辩权

第二款 消灭时效及於从权利的效力

第三款 消灭时效完成后的给付

第四款 时效利益的抛弃

第五款 例题解说

第十二章 权利的行使——权利行使自由与限制

第一节 概说

第一款 凡权利皆受限制,无不受限制的权利

第二节 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第一款 民法第148条的规范意义及适用关系

第二款 权利的行使不得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

第一项 要件

第二项 法律效果

第三款 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

第四款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项 诚实信用原则功能的燮迁

第二项 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及案例类型

第三项 法律效果

第三节 权利的自力救济

第一款 正当防卫

第二款 紧急避难

第三款 自助行为

第四款 体系构成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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