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联邦规章汇编》第十七编:商品和证券交易
第1部分——依据《商品交易法》制定的总则
定义
第1.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2节 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的责任
第1.3节 定义
第1.4节 电子签名的使用
第1.10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财务报告
第1.1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12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维持最低资金要求
第1.13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14节 对期货经纪商的风险评估记录要求
第1.15节 对期货经纪商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第1.16节 会计师的资格和报告
第1.17节 对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最低财务要求
第1.18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财务报告记录与每月计算记录
第1.19节 禁止交易某些“看跌”和“看涨”商品期权
第1.20节 分离客户资金并单独记账
第1.21节 客户资金和权益的管理
第1.22节 限制使用客户资金
第1.23节 期货经纪商在分离资金中享有的权益;增加资金和撤离资金
第1.24节 分离资金;不包含在分离账户中的资金
第1.25节 客户资金的投资
第1.26节 使用客户资金所购工具的存管
第1.27节 投资记录
第1.28节 对使用客户资金所购工具的估值
第1.29节 客户资金投资产生的增值或者利息
第1.30节 期货经纪商提供贷款;对贷款收益的处理
第1.31节 账簿和记录;存管和检查
第1.32节 分离账户;每日计算和记录
第1.33节 月度报表和确认书
第1.34节 每月记录;“点平衡表”
第1.35节 现货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的记录
第1.36节 对客户和期权客户交付的证券和财产的记录
第1.37节 对客户或者期权客户的姓名(名称)、地址和职业的记录;对账户担保人或者控制人的记录
第1.38节 交易的执行
第1.39节 不同委托人同时买卖指令;委托人执行、为委托人执行及在委托人之间的执行
第1.40节 作物、市场信息函和报告;要求提供的复制件
第1.41节至第1.43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44节 仓库、存管人和其他类似实体的记录及报告;场所检查
第1.45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46节 冲销多头和空头持仓的使用和了结
第1.47节 将远期交割合约买进或者卖出交易归类为本编第1.3 (z)(3)节规定的真实保值交易的要求
第1.48节 将远期交割合约买进或卖出交易归类为本编第1.3 节(z)(2)(i)(B)款或(z)(2)(ii)(C)款规定的针对套期保值未售预期产量或未满足预期需求量的真实保值交易的要求
第1.49节 客户资金的计值货币和存管人所在地
第1.50节至第1.5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52节 自律组织制定并监督最低财务要求
第1.53节 合约市场章程细则、规则、规章和决议的执行
第1.54节 提交农业部长并获批或者未获批的合约市场规则
第1.55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散发“风险披露声明书”
第1.56节 禁止保证不受损失
第1.57节 介绍经纪商的经营和活动
第1.58节 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收取总额
第1.59节 自律组织的员工、理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以及顾问的活动
第1.60节 未决法律程序
第1.6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62节 合约市场关于场内经纪商和场内交易商的注册要求
第1.63节 有纪律处分历史的人在自律组织理事会或者委员会担任职务
第1.64节 自律组织各理事会和主要纪律委员会的组成
第1.65节 大宗转让的通知和对客户的披露义务
第1.66节 对场内交易商的不行动立场
第1.67节 与客户遭受经济损失有关的最终纪律处分通知
第1.68节 客户选择不对期货经纪商持有的、用于在注册衍生品交易设施交易的资金进行单独记账和分离
第1.69节 自律组织理事会和各委员会利害关系成员的表决
第1.70节 根据《商品交易法》提起的州执法诉讼之通知
第1部分附录A——[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1部分附录B——合约市场规则执法审查以及财务审查的收费
第2部分——公章
第2.1节 说明
第2.2节 盖章权
第2.3节 禁止滥用公章
第2.4节 员工康乐协会使用期监会公章
第3部分——注册
A子部分——注册
第3.1节 定义
第3.2节 全美期货业协会的注册程序;注册通知和注册有效期
第3.3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4节 以一种身份注册不包含以另一种身份注册
第3.5节 至第3.9节[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10节 期货经纪商、零售外汇交易商、介绍经纪商、商品交易顾问、商品基金管理人和杠杆交易商的注册
第3.11节 场内经纪商和出市代表注册
第3.12节 期货经纪商、零售外汇交易商、介绍经纪商、商品交易顾问、商品基金管理人和杠杆交易商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注册
第3.13节 农产品交易期权经纪商及其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注册
第3.14节 至第3.20节[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21节 某些情形下的指纹要求豁免
第3.22节 补充申报资料
第3.23节 至第3.29节[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30节 期监会或者全美期货业协会的现行通信地址
第3.31节 应报告事项的不足、不准确及变更
第3.33节 撤销注册
B子部分——临时许可
第3.40节 经纪业务相关人员、场内经纪商、出市代表注册申请人的临时许可
第3.42节 终止
第3.43节 与注册之间的关系
第3.44节 获担保介绍经纪商注册申请人的临时许可
第3.45节 活动限制
第3.46节 终止
第3.47节 与注册之间的关系
C子部分——拒绝、暂停或者撤销注册
第3.50节 送达
第3.51节 注册申请的撤销
第3.52节至第3.54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55节 根据《商品交易法》第8a(2)条暂停、吊销注册
第3.56节 根据《商品交易法》第8a(11)条暂停或者更改注册
第3.57节 《商品交易法》第8a(2)(E)条规定的程序
第3.60节 根据《商品交易法》第8a(2)条、第8a(3)条和第8a(4)条拒绝注册、限定注册条件、暂停注册、吊销注册或者限制注册的程序
第3.61节 依据第3.5 5节 、第3.5 6节 和第3.60节提起的程序时间的延长
第3.62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3.63节 行政法官或者期监会命令的送达
第3.64节 取消、更改条件或者限制的程序
D子部分——《商品交易法》第4k(5)节规定的通知
第3.70节 与经纪业务相关人员有关的某些信息的通知
E子部分——授权和权力保留
第3.75节 授权和权力保留
第3部分附录A——关于《商品交易法》第8a(2)(C)条、第8a(2)(E)条、第8a(3)(J)条和第8a(3)(M)条的解释性说明
第3部分附录B——道德培训可接受做法说明
第4部分——商品基金管理人和商品交易顾问
A子部分——一般规定、定义和豁免
第4.1节 格式要求
第4.2节至第4.4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4.5节 将某些其他受监管人排除在“商品基金管理人”定义之外
第4.6节 将某些其他受监管人排除在“商品交易顾问”定义之外
第4.7节 就商品基金管理人向合格人的发售及商品交易顾问对合格人的建议豁免适用第4部分某些要求
第4.8节 对在豁免适用《证券法》注册要求的某些发行中发售或者出售的集合基金豁免适用规则第4.2 6条的某些要求
第4.9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4.10节 定义
第4.11节 豁免第4n(3)(B)节
第4.12节 豁免适用第4部分规定
第4.13节 商品基金管理人注册豁免
第4.14节 商品交易顾问注册豁免
第4.15节 反欺诈规定的持续适用性
第4.16节 禁止的陈述
B子部分——商品基金管理人
第4.20节 禁止的活动
第4.21节 要求交付的集合基金披露文件
第4.22节 向集合基金参与者报告
第4.23节 记录保留
第4.24节 要求的一般披露
第4.25节 业绩披露
第4.26节 《披露文件》的使用、修正和报备
C子部分——商品交易顾问
第4.30节 禁止活动
第4.31节 要求向潜在客户交付《披露文件》
第4.32节 在注册衍生品交易执行设施为非机构客户进行交易
第4.33节 记录保留
第4.34节 要求的一般披露
第4.35节 业绩披露
第4.36节 《披露文件》的使用、修正和报备
D子部分——广告
第4.40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
第4.41节 商品基金管理人、商品交易顾问及其代表人的广告
第4部分附录A——关于规则第4.1 3(a)(3)节适用于组合基金的指引
第4部分附录B——收益率计算中的增加额和撤出额调整
第5部分——场外外汇交易
第5.1节 定义
第5.2节 禁止的交易
第5.3节 零售外汇交易从业者的注册
第5.4节 本章第4部分对商品基金管理人和商品交易顾问的适用性
第5.5节 零售外汇交易商、期货经纪商、介绍经纪商发放零售外汇交易《风险披露声明》
第5.6节 提供或者参与零售外汇交易的零售外汇交易商、期货经纪商维持最低资金要求
第5.7节 对提供或者参与零售外汇交易的零售外汇交易商、期货经纪商的最低财务要求
第5.8节 零售外汇合并资产
第5.9节 零售外汇交易押金
第5.10节 零售外汇交易商的风险评估记录保留要求
第5.11节 零售外汇交易商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第5.12节 零售外汇交易商的财务报告
第5.13节 对零售外汇交易商和期货经纪商客户的报告;月度报表和确认书
第5.14节 零售外汇交易商和期货经纪商应予保留的记录
第5.15节 非法陈述
第5.16节 禁止无损失担保
第5.17节 交易授权
第5.18节 交易与运营标准
第5.19节 未决法律程序
第5.20节 要求提供账户和交易信息的特别通知
第5.21节 监督
第5.22节 注册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
第5.23节 批量转账与批量清仓通知
第5.24节 本章其他部分的适用性
第5.25节 《商品交易法》的适用性
词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