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五逻辑研究 关于意向性体验及其“内容”
导言
第一章 意识作为自我之现象学内容及意识作为内知觉
1 “意识”一词的多义性
2 第一义:意识作为自我体验的实在现象学统一体。体验的概念
3 现象学的与通俗的体验概念
4 体验的意识与被体验的内容的关系不是现象学特有的那种关系
5 第二义:作为内知觉的“内”意识
6 第一意识概念起源于第二意识概念
8 纯粹自我和意识
第二章 作为意向性体验的意识
9 布伦塔诺的“心理现象”界定之意义
10 作为“意向性”体验的描述性特征说明
11 避免术语联想引起的误解:a)“心的”或“内在的”客体
12 b)行为以及意识或自我与对象的关系
13 确定我们所用的术语
14 慎重对待关于行为作为一种描述上有根基之体验类的假定
15 同一现象学属(尤其是情感属)的体验是否能够由行为及非行为二者组成
16 描述性内容与意向性内容的区别
17 在意向性对象意义上的意向性内容
18 简单行为与复合行为,根基性行为与有根基行为
19 复合行为中的注意功能。字词与意义的现象学关系之例子
20 一种行为的性质与质料之间的区别
21 意向性本质与意义性本质
第三章 行为的质料与其基础性的观念呈现
22 关于行为的质料与性质的关系问题
23 质料被理解作“纯观念呈现”行为的一种根基性行为
24 难点:性质种类的区分化问题
25 两种解决可能性的进一步分析
26 对所提出的理解的思考与否定
27 直接直观的证实。知觉观念与知觉
28 在判断中事态的特殊研究
29 继续:对事态的纯观念呈现的“确认”或“认同”
30 作为“纯观念呈现”的语词与句子之同一性理解
31 对于我们的理解的一种最终反对。纯观念呈现与分离的质料
第四章 特别相关于判断理论的根基性观念呈现之研究
32 “观念呈现”一词的歧义性,以及每一行为均以一观念呈现行为为根基之命题的假定明证性
33 根据一新的观念呈现概念来重立该命题。命名与陈述
34 难点:名称概念。设定的与非设定的名字
35 名词的设定与判断。一般而言,判断能否成为名词行为的部分
36 继续:陈述能否起到完全名词的作用
第五章 关于判断理论的进一步讨论。“观念呈现”作为名词行为与命题行为的统一性质属
37 以下研究的目的。客观化行为的概念
38 客观化行为按照性质及按照质料的区分
39 客观化行为意义上的观念呈现与其性质变样
40 继续:性质变样与想象变样
41 关于观念呈现作为一切行为基础之原则的新解释。客观化行为作为质料的首要载体
42 进一步论述:复合行为的基本原则
43 对以上论述原则解释之回顾
第六章 有关观念呈现与内容二术语之最重要歧义性的综述
44 “观念呈现”〈Vorstellung〉
45 “观念呈现的内容”
第六逻辑研究 认知现象学阐释原理
前言
导论
第一部分 客观化的意向及充实化。作为充实化与其层级之综合的认知
第一章 意义意向与意义充实化
1可作为意义载者的是一切种类的行为还只是某些种类的行为
2一切行为的可表达性并不具决定性。一种行为表达的词语具有两种意义
3关于一行为表达之词语的第三种意义。我们的论题的表达
4知觉的表达(“知觉判断”)。其意义不可能存在于知觉之内,而必须存于特殊的表达行为之内
5继续:知觉作为确定意义的行为,而非作为持有意义的行为
6表达性思想与被表达的直观之间的静态统一体。认知
7作为行为特性的认知以及“语词的一般性”
8表达与被表达的直观间的动态统一体。充实意识与同一性意识
9在充实统一体之内的与之外的意向的不同特性
10更广泛的充实体验类。直观作为须待充实之意向
11预期证误(Enttauschung)与冲突。区分之综合
12整体的与部分的同一化与区分化,作为述谓性的表达形式与限定性的表达形式之共同现象学基础
第二章 客体化意向的间接特性说明与其按照“充实综合”区分所获得的本质子类
13认知综合作为客观化行为特有的充实化形式。意义行为包含在客观化行为类之下
14 通过充实化特殊性对符号意向与直观意向的区分进行现象学的特性说明
15 意义功能之外的符号性意向
第三章 论认知层阶的现象学
16 单纯同一化与充实化
17 充实与直观化之间的关系问题
18 间接性充实化的层阶系列。间接性观念呈现
19 间接性观念呈现与“观念呈现之观念呈现”间的区分
20 在每一充实化内的真正直观化。真正的与非真正的直观化
21 观念呈现之“充实性”
22 充实性与“直观的内容”
23 同一行为之直观性内容与符号性内容间的分量比较。纯粹直观与纯粹意指。知觉内容与图像内容,纯粹知觉与纯粹想象。充实性之等级化
24 充实化的增大系列
25 充实性与意向性质料
26 继续:再现或统握。质料作为统握意义、统握形式与被统握的内容。直观性统握与意指性统握的不同特性说明
27 再现作用作为一切行为内必要的观念呈现基础。对于“意识与一对象关系的不同方式”语词的最终阐释
28 意向性本质与充实化的意义。认知的本质。作为种〈specie〉的直观
29 完全的与缺漏的直观。充分相应的与客观上完全的直观化。本质
第四章 相容性与不相容性
30 在可能的(真实的)意义与不可能的(想象的)意义之间的观念区别
31 一致性或相容性作为一般内容最广范围内的一种观念性关系。作为意义的“概念”之一致性
32 一般内容的不一致性(冲突性)
33 冲突性如何也能作为统一性的基础。关于一致性与冲突性语词的相对性
34 若干公理
35 作为意义的诸概念间的不可一致性
第五章 充分适当性的理想。明证性与真理内容及意识作为内知觉
36 引言
37 知觉的充实化功能。最终充实化的理想
38 充实化功能中的设定性行为。在宽松和严格意义上的明证性
39 明证性与真理
第二部分 感性与理解
第六章 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
40 范畴意义形式的充实化问题及其解决的主导性思考
41 继续:例示范围的扩大
42 在客观化行为全部范围内的感性素材与范畴形式间的区别
43 范畴形式的客观相关项不是“现实的”〈reale〉因素
44 存在概念与其他范畴并非起源于内知觉区
45 直观概念的扩大,特别是知觉概念与想象概念的扩大。感性直观和范畴直观
46 对感性知觉与范畴知觉之间区别进行的现象学分析
47 继续。作为“简单”知觉的感性知觉之特性说明
48 作为有根基的行为的范畴行为之特性说明
49 有关名词性形成方式的补充说明
50 在范畴性把握中的而非在名词性功能中的感性形式
51 汇集形式[Kollektiva]与析取形式[Disjunktiva]
52 一般对象构成于一般直观内
第七章 关于范畴性再现的研究
53 对第一部分研究的回顾
54 关于范畴形式的再现者问题
55 关于特有范畴再现者假设的论据
56 继续:被连接行为与相应客体的范畴统一体之心理连接
57 根基性直观的再现者并非直接由综合形式的再现者加以连接
58 两种区别之间的关系:外部感觉与内部感觉,以及范畴之感觉
第八章 真正的与非真正的思想的先天性法则
59 形式不断更新的复杂化。可能直观的纯粹形式理论
60 在质料与形式之间的相对性的或功能性的区分。纯粹理智行为与混合有感性的理智行为。感性概念及范畴
61 范畴的形成方式并非对象的真正改变
62 前所与素材的范畴形成方式中的自由性及其限度:纯粹范畴的法则(“真正的”思想的法则)
63 符号性的与混合有符号性的行为之新的有效性法则(非真正的思想法则)
64 纯粹逻辑-语法的法则,作为一切理智的法则而非仅作为一般人的理智法则。它们的心理学意义以及它们的相关于非充分适当思想的正常功能
65 逻辑学的现实意义之谬误问题
66 在“直观”与“思想”之间通常对立中所混入的最重要差别之区分
第三部分 引导性问题的阐明
第九章 非客观化行为作为意义的看似充实化
67 并非一切意指行为都包含一种认知行为
68 有关非客观化行为之表达的特殊语法形式解释的争论
69 赞成和反对亚里士多德理解的论点
70 决定
附录 外知觉与内知觉。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
中译本附录 回忆我与《逻辑研究》的一段“书缘”
德、法、英、中现象学用语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