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劳动与公法
劳动与劳动宪法
一、前言:法与社会(权力)现实
二、劳动宪法的提问与澄清
(一)提问一:宪法/部门宪法的问题意识?
(二)提问二:劳动法的特殊性——法之形成与社会力的对抗关系?
(三)提问三:私法/劳动法作为社会理论?
(四)理论的澄清尝试:新的宪法理解与法之社会理论
三、劳动法之定位与经济全球化
(一)劳动法制的政治经济学定位
(二)经济全球化作为劳动/劳动宪法的框架条件
四、台湾劳动生活与法之问题分析
(一)有关去管制化与弹性化的讨论课题
(二)以劳动法的讨论观察社会与劳动
五、结语:一个劳动之法的反思(Reflexives Recht von und uber Arbeit )尝试
宪法角度下的劳动法与隐私权——兼论基本权于私法关系上的适用
一、前言:隐私权当然——劳动法领域中亦然?
二、劳动生活中之基本权适用
(一)原则
(二)劳动法特殊性(一):劳动生活中的基本权冲突、限制与竞合
(三)劳动法特殊性(二):劳动生活中的基本权客观法内容与效力
(四)劳动法特殊性(三):劳动之法事实与基本权行使的事实要件
三、私领域作为宪法法益劳工人格权
(一)劳工人格权作为基本权
(二)聚焦:与资讯相关之隐私权——所谓资讯自决权
(三)劳工资讯自决权之宪法界限
四、结语:劳工隐私权保护的思考框架、局限与突破
公务员、劳工与平等原则——从释字第596号解释谈起
一、前言:从平等什么到为何平等
二、释字第596号解释的基本意旨
(一)解释理由书
(二)不同意见书
三、基本权释义学角度的观察
(一)平等原则之基本意涵
(二)从恣意禁止的旧公式到新公式
(三)从基本权的相当影响到复杂多样的补充方法
(四)两个攸关本案的重要提醒
四、中间结论
五、问题的另类关键——公务员法与劳动法之趋近?
(一)例示观点一:德国公部门劳工与其劳动法概念的启发
(二)例示观点二:公务员忠诚义务内涵的演进
(三)例示观点三:德国之近期发展趋势
六、问题的另类关键(二)——社会国原则与基本权事实要件?
(一)聚焦:系争规范之规范目的与指涉
(二)从基本权事实要件指往宪法保障之基本权利
七、问题的另类关键(三)——立法者形成自由
八、结论
论劳动法领域中的委员会决定与判断馀地
一、引子:劳动法领域中的委员会决定——以性别工作平等审议为例
二、问题:行政机关内委员会决定、判断馀地与司法审查界限
三、理论与实践:德国法相关论述发展观察
(一)判断馀地之基本内涵与要素
(二)判断馀地之理论与实务发展
(三)判断馀地之法院审查与界限
(四)聚焦:委员会决定判断馀地
四、关键线索:劳动法领域之实质特殊性——特殊结构关系或单纯法律适用?
(一)劳动关系之人格面向与其从属性:特殊争议处理的新基础
(二)劳动关系之社会自治与力的对抗:特殊争议处理的新逻辑
五、Exkursus:企图更强烈的新尝试?新劳资争议处理法的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制度
六、结论
救济途径之前提:社会救助或第二劳动市场?——以临时工作津贴及多元就业方案为中心
一、问题起点:三则诉愿案例
二、基本争点:违法授益处分之撤销与法定构成要件要素
三、「公益」与「信赖利益」何在?——就业促进行政之特殊性
四、另类核心争点:单纯社会救助或第二劳动市场措施?
五、模式一:单纯社会救助下之法律关系
六、模式二:第二劳动市场措施下之法律关系
七、结论:回到问题起点——对三则诉愿案例之回答尝试
《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契约争议案》法律意见书
一、原因事实
二、法律争点
三、进行论证之前提认识
(一)公法与私法契约关系定性变更
(二)欠缺特定行政行为要式之限制
(三)劳动法领域特殊思维贯穿影响
(四)小结
四、原因事实重要性评价
(一)劳委会处理之事实上可能意图
(二)劳委会所依法规范之可能指向
(三)劳委会所本政策上之可能决定
(四)小结:补助之公行政任务的界定可能
五、可能形式一:一阶段之行政私法
六、可能形式二:一阶段之行政契约
七、可能形式三:一阶段之行政处分
八、可能形式四:二阶段之行政处分+私法契约
九、四种可能形式之相互比较与判断
十、结论:本案为有瑕疵的替代行政处分之行政契约,其中「债务人负清偿借款义务」部分应为无效
教师申诉制度与劳资争议处理——从德国经验看台湾法制
一、前言
二、教师身分之基本定位——德国法律上之归属
(一)概念:德国公部门劳工与公部门劳工劳动法
(二)比较法视野:台湾与德国法制比较之附带提醒
三、教师作为职业公务员——教师的公务员关系与争议处理
(一)概说
(二)教师公务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一——一般机制
(三)教师公务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二——人事代表会机制
四、教师作为雇员——教师的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一)概说
(二)教师雇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一——一般机制
(三)教师雇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二——人事代表会机制
五、结论
劳工案件专家参审之问题试探
一、问题思考的背景及开始:基○客运案例
二、司法改革的一环:司法院「专家参与审判谘询」的试行
三、德国劳动法院的由来与历史发展
四、德国劳动法院的正当性基础:所谓劳动法的本质
五、德国劳动诉讼法原则与法官的自我认知
(一)劳动诉讼法的程序原则
(二)劳动诉讼程序中的法官
六、德国劳动法院的荣誉职法官
(一)提名与任命
(二)中立性与独立性
(三)职权
附题:荣誉职法官法政策上的思维
七、思考的实务依据:德国劳动诉讼的结构性现象
(一)劳动法院审理的诉讼越来越多
(二)百分之九十的劳动诉讼由劳方提起
(三)劳动法院所审理的案件中,多半其劳动关系已经消灭
(四)大部分的劳动诉讼案件多来自中小企业
(五)大部分的劳动诉讼案件都是有关个别劳动法的问题
八、结论
全球化与劳动人权
全球化与国际劳动人权保障——国际法事实之观察
一、前言:国际法社会人权三面向——自由自主、基本需求、分配正义
二、基本界说与进路选择: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全球化
三、理解的开始:经济全球化的现象与形式
(一)全球经济结构的重组与发展
(二)聚焦:所谓的排他型国际贸易、产业结构的不均衡发展
四、经济全球化的劳动关系面貌:去管制为核心
五、代结语:回到问题意识——国际法上全球劳动者可能共通的「人权趋势」?
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从社会福利国到国际竞争国——兼论竞争力之意涵与法律之角色
一、前言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民国家的影响
三、竞争国的出现:竞争力作为国家任务与法律概念
四、全球化下的国家未来——一个最小的国家观?
五、代结论:法律的应有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