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一节 所得税
一、所得与所得税
二、所得税的特点
三、所得税的类型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二、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四、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
二、税率
三、纳税地点
四、纳税期限
第二章 收入
第一节 收入总额
一、收入总额
二、收入的确认
三、企业转让限售股的税务处理
四、企业接收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的处理
五、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
第二节 视同销售收入
一、流转税视同销售
二、所得税视同销售
三、会计处理
第三节 不征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的界定
二、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税前扣除
第一节 税前扣除的原则与一般框架
一、税前扣除的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一般框架
三、禁止扣除规则的运用
四、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的协调
第二节 税前扣除项目
一、成本
二、费用
三、税金
四、损失
五、其他支出
第三节 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
一、公益性捐赠
二、工资薪金
三、职工福利费
四、工会经费
五、职工教育经费
六、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七、业务招待费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九、借款费用
十、汇兑损失
十一、准备金
十二、租赁费
十三、提取的专项资金与预提费用
十四、营业机构内部往来
十五、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十六、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
十七、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
十八、开办费的扣除
十九、棚户区改造支出
第四章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一节 资产税务处理概述
一、资产税务处理的主要内容
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三、以历史成本确定计税基础
四、构成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税费
第二节 存货的税务处理
一、存货的界定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确定
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成本
四、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
五、存货的期末计量与纳税调整
六、存货损失的处理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与税前扣除
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弃置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六、开采油(气)资源费用和折耗摊销折旧的处理
七、固定资产处置与损失的处理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三、研究开发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与税前扣除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报废
第五节 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
二、债权性投资的处理
三、股权投资的处理
四、混合性投资业务的处理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处理
第六节 生物资产的处理
一、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第五章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第一节 资产损失自行申报扣除
一、资产的界定
二、资产损失
三、可税前扣除的损失
四、自行申报扣除制度
第二节 资产损失证据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三节 货币资产损失
一、现金损失及其确认
二、存款损失及其确认
三、坏账损失及其确认
第四节 非货币资产损失
一、存货和工程物资损失
二、固定资产损失
三、在建工程损失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五、无形资产损失
第五节 投资及其他资产损失
一、股权投资损失
二、债权投资损失
三、不得扣除的投资损失
四、其他资产损失
第六章 税收优惠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指导思想与方式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方式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
四、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认定
第二节 收入优惠
一、免税收入
二、减计收入
第三节 加计扣除优惠
一、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二、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优惠
第四节 减免所得额项目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
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定期减免所得额
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定期减免所得额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五、其他专项减免所得额优惠
第五节 减免所得税优惠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三、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优惠
四、其他专项优惠
第六节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一、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创业投资企业的界定
三、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
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
五、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优惠
六、中关村有限合伙人投资额抵扣优惠
第七节 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
一、税额抵免
二、备案管理
第八节 加速折旧优惠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二、外购的软件适当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新购置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与扣除
第九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措施
一、享受低税率优惠的过渡办法
二、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过渡办法
三、特区和浦东新区新设高新技术企业的过渡性优惠
四、外资企业原有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第七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应纳税所得额
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外币收入的折算
四、亏损及其弥补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核定征收所得税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三、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四、征收管理
第八章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第一节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概述
一、缓解和消除所得税重复征税的方法
二、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
三、税收饶让抵免
四、境外所得的类型
五、共同支出的分摊方法
六、境外所得抵免计算方法
七、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境外所得税额抵免的计算
一、境外所得税额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二、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额的确认
三、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税额的计算
四、抵免限额的计算
五、实际抵免境外税额的计算
六、境外分支机构与我国对应纳税年度的确定
七、境外分支机构亏损的弥补
八、个人所得税的抵免
第九章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第一节 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概述
一、企业重组
二、企业重组类型
三、股权支付与非股权支付
四、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
五、重组主导方的确定
六、重组日的确定
七、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
八、分步重组的处理
九、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与确认
第二节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处理
二、企业法律形式非简单改变的处理
第三节 债务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二、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三、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四节 资产收购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二、资产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节 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
一、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二、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六节 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
一、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定
二、企业合并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三、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四、合并重组所得税事项的承继
第七节 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
二、企业分立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三、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八节 跨境及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二、上海自贸区内企业资产重组递延纳税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四、股权、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
五、企业重组其他税收处理
第十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第一节 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
二、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三、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四、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二节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一、计税成本与期间费用
二、维修费和维修基金的税务处理
三、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
四、担保金及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
五、利息费用的税务处理
六、临时自用开发产品不得扣除折旧
第三节 计税成本的核算
一、开发产品会计成本的核算
二、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三、计税成本支出的核算
四、共同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分配
五、非货币交换方式取得土地成本的确定
六、预提费用的处理
七、其他相关事项的税务处理
第四节 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一、合作或合资开发的税务处理
二、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税务处理
三、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
四、所得税汇算与土地增值税清算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第十一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节 关联申报
一、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类型
二、独立交易原则
三、同期资料
第二节 转让定价方法
一、转让定价方法
二、反避税核定方法
第三节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一、转让定价调查对象的确定
二、现场调查
三、调查结果的调整
四、税款及利息的缴纳
第四节 预约定价安排与成本分摊协议
一、预约定价安排
二、成本分摊协议
第五节 资本弱化
一、不得扣除的利息
二、超标利息税前扣除的条件
第六节 受控外国企业与一般反避税
一、受控外国企业
二、一般反避税规则
第十二章 预缴与汇总纳税
第一节 预缴及其申报
一、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
二、实际利润额的确定
三、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的预缴申报
四、总机构直管项目部预缴申报
五、预缴申报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查账征收企业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
第二节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
一、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基本方法
二、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
三、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四、日常管理
五、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处理
六、仅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
七、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其填报
第十三章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第一节 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内容
一、企业清算
二、清算程序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内容
第二节 清算所得税计算
一、清算所得
二、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所得税额
第三节 可供分配剩余财产的税务处理
一、可供分配剩余资产
二、股东取得清算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债权人取得清算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企业清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第四节 清算申报
一、清算申报程序
二、注销税务登记与所得税清算
三、清算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