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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害之中国(即中国最低限度应取消之不平等条约)》_(醴陵)刘彦著_13617261_

【书名】:《被侵害之中国(即中国最低限度应取消之不平等条约)》
【作者】:(醴陵)刘彦著
【出版社】:太平洋书店
【时间】:1928
【页数】:300
【ISBN】:
【SS码】:1361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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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章 各国在中国之领事裁判权

第一节 领事裁判权之要义

领判权与治外法权之不同

各国藉治外法权名词之混侵

中国最近之觉悟

领判权之由来

领判权与国力强弱之关系

领判权与民族革命之关系

领判权与协定关税之关系

第二节 一般条约扩张之领事裁判权

中国法权原来自主

片面领判权之开始

法权第一步受限制

领判权第一步扩张

领判权第二步扩张

领判权第三步扩张

被告主义之确定

领判权第四步扩张

领判权第五步扩张

享受中国领判权之十九国

十九国领判权条约

日巴墨三国条约上无观审权

最惠条款与领判权之关系

领判权管辖八种法权

第三节 租界章程扩张之领事裁判权

领判权之侵入属地主义

上海领判权超过一般条约

上海会审章程

上海领判权之特别扩张

上海领判权适用杭州租界

上海领判权适用各专管租界

上海领判权适用於公共租界

第四节 东省铁路区俄国第二重之领事裁判权

东省铁路区会审章程

超过上海会审章程之上

俄国在北满之两重领判权

第五节 上海租界领事裁判权之非法侵略

公使团改订之会审章程

非法侵略之一

非法侵略之二

领事团之占领会审公堂

特殊非法侵略

会审公堂与五卅惨案

会审公堂之形式收回

第六节 杂居满蒙内地日本人之领事裁判权

领判权不适用於内地杂居

二十一条之满蒙条约

日本取得满蒙杂居之领判权

各国领判权之限制

内地杂居之英士协约

第七节 领事裁判权不适用於租借地

租借国直接审判华人之案

旅大条约之领事裁判权

旅大条约之无效

租借国直接审判第三国人之案

美国与各国之承认

第八节 取消领事裁判权问题

取消领判权之三大障害

中英中美中日条约之障害

妨害收回法权之条约

各国之共同政策

中国与瑞典瑞士条约之障害

妨止国别谈判之条约

各国之共同政策

中国法权委员代表对於法权委员会建议案签字之障害

法权委员会成立之情形

法权委员会之建议案

延长领判权之建议

王宠惠签字之障害

德奥在中国领事裁判权之取消

中德条约取消领判权

中奥条约取消领判权

俄国在中国领事裁判权之取消

中俄条约取消领判权

美国放弃在中国之观审权

英国对於中国领判权之宣言

收回法权前途之荆棘

第二章 各国协定中国之关税

中国关税之历来自主

海陆关税协定之不同

第一节 海关税之协定

海关协定与战败之关系

关税协定四时期之经纬

甲 第一期之关税协定

南京条约之协定

划一税则之原因

关税最惠条款之开始

乙 第二期之关税协定

天津英约之协定

协定内地税之始

中英中法商约之协定

外人管理关税与鸦片入口

奢侈品免税之奇例

沿岸贸易与复进口税

长江章程与沿岸贸易之确定

全国之外商沿岸贸易权

沿岸贸易权之中英协定

沿岸贸易权之中丹协定

十七国大同小异之协定

出口税

中国出口税不良之结果

进口税

中国进口税不良之结果

子口税

中国子口税不良之结果

吨税

中国吨税不良之结果

复进口税

复进口税不良之结果

鸦片烟税

鸦片税不良之结果

丙 第三期之关税协定

马关和约之协定

中日商约时之争执

公立文凭之协定

外商照内商纳税协定之始

经济侵略与国民经济大变化

中日商约之协定

中国损失一部份之子口税

丁 第四期之关税协定

十余国共同协定之始

辛丑和约之协定

四亿五千万两换来之新税则

新税则不适用於陆路贸易

马凯条约之协定

中国修正关税之制命伤

第二节 陆路关税之协定

俄国协定中国之免税权利

北满新疆之免税协定

边境百里与蒙古之免税协定

新疆全省之免税协定

内地货之免税协定

俄蒙协约之免税协定

满洲铁路之免税协定

免税权利之取消

俄国协定中国之减税权利

同治元年之减税协定

光绪七年之减税协定

中东铁路之减税协定

北满减税章程

减税权利之取消

法国协定中国之减税权利

第一次减税协定

第二次减税协定

第三次减税协定

第四次减税协定

铁路运货减税协定

法国永享奢侈品免税利益

英国协定中国之免税权利

西藏第一次免税条约

西藏第二次免税条约

西藏无期免税条约

英国协定中国之减税权利

滇缅减税协定

奢侈品至今免税

日本协定中国之减税权利

国境最惠待遇之协定

南满干线不能减税之原因

日本之预谋安奉路减税

安奉铁路减税协定

中国减税之特例

第三节 关税自主问题

中国无出路可寻之大原因

中国请求巴黎和会解除关税束缚之失败

中国之陈请书

和会压迫中国之情形

中国请求华盛顿会议解除关税束缚之失败

中国陈请关税自主

中国之提案

二五附加税议决情形

华府会议之关税条约

条约压迫中国之情形

中国召集关税会议之失败

中国关税自主之提案

英日代表之反对

中国之不应经过差等税例

关税自主与裁厘案之议决

奢侈品增税之理由书

日本提出整理外债案

会议之不进行

各国代表停止会议之宣言

各国代表压迫中国之情形

国民政府之自由征收附加税

英国政府之对华新案

英政府准备让步之提案

北京政府之宣言与实征附加税

南京政府提前关税自主之失败

眞正关税自主之惟一途径

关税自主前途之信条

第三章 各国在中国之最惠条款

各国侵略中国最妙之武器

最惠条款之原则

中国最惠条款之特殊情形

中国不能得互惠之实

互惠条款亦等於不平等条约

中英最惠条款

中法最惠条款

中美最惠条款

中瑞中那最惠条款

中丹最惠条款

中荷最惠条款

中西最惠条款

中比最惠条款

中意最惠条款

中秘最惠条款

中巴最惠条款

中葡最惠条款

中日最惠条款

中刚最惠条款

中墨最惠条款

中瑞最惠条款

十一国之片务最惠条款

英美日三国之特种互惠

六国之双务最惠条款

双务最惠之等於不平等条约

解释与适用

有无条件之分类

欧洲主义与美洲主义

无条件最惠国条款

无条件最惠条款之例

日本狭义解释之先例

中国之无条件最惠条款

有条件最惠国条款

有条件最惠条款之例

中国之有条件最惠条款

单纯最惠国条款

单纯最惠条款之欧美主义

中国之单纯最惠条款

中国之沉沦於十七国经济侵略之下

中国宜废除一切最惠条款之原因

中德协约之修改最惠待遇

与本国人民同等待遇之弱点

第四章 中国之商埠与租界

第一节 商埠

中国商埠与各国之不同

中国商埠之特殊义务制度

约开商埠被侵略之程度

自开商埠被侵略之程度

特别商埠被侵略之程度

甲 约开商埠

英国约开之商埠

法国约开之商埠

俄国约开之商埠

美国约开之商埠

德国约开之商埠

日本约开之商埠

约开商埠之总数

停泊处即候补商埠

争夺市场之苦心孤诣

约开商埠即为殖民地

中国之所以为半殖民地国

乙 自开商埠

自开商埠之原因

自开商埠之奏准

中国自开商埠之总数

前清自开商埠之模范章程

民国之自辟商埠章程

丙 特别商埠

禁止外人住居内地之条约

造成特别商埠之原因

特别商埠之总数

北京不准通商之约束

日本约开北京之条件

北京变成特别商埠之情形

第二节 租界

租界即各国之殖民地

中国所以为半殖民地之国

各国在中国殖民地之总数

上海租界

南京条约无设租界之文

虎门章程无设租界之文

英国划定租界之始

法国划定租界之始

美国划定租界之始

英美租界之合并

第三四次之扩张

最初之英法美租界章程

租界变成殖民地之起点

第二三次修改之租界章程

中国承认之土地章程

土地章程与中国之严重

租界为外国人之自治体

工部局之变成帝国主义

天津租界

英法美三国之最初租界

英国之皇家租界

英界之市民自治制

法界扩张与使领集权制

美租界之变为英租界

德国租界

中日之公立文凭

日界推广章程

日界之领事集权制

俄奥意比四国天津租界

意国租界章程

比国租界交还之声

八国之武装殖民地

汉口租界

英国租界

收回汉口英租界协定

德国租界与中国收回

俄国租界与中国收回

法国租界与大智门之关系

日本租界章程

特殊之武装殖民地

广州沙面租界

英法之特别设置

九江镇江租界

九江英租界之收回

杭州租界

日本租界章程

日本之扩张领事裁判权

英国之杭州租界

苏州租界

日英两国之苏州租界情形

沙市租界

日本租界情形

重庆租界

特殊严重之日本租界章程

福州租界

日本租界章程

厦门租界

英日两国之租界情形

鼓浪屿租界

鼓浪屿开埠之原因

鼓浪屿公共租界章程

鼓浪屿租界与上海租界之异同

芜湖租界

中英租界章程

芜湖租界之特别

烟台租界

烟台为公共租界之原因

中外共同行政制度

营口奉天安东租界

英国之营口租界

日本自由划定之三处租界

变相租界

铁路附属地等於专管租界

各租界性质之判别

各租界享受中国权利之相同

第三节 租界内之外国行政权

甲 专管租界内之外国行政权

不受本国宪法之拘束

不受本国法令之拘束

行政权之标准

专管租界之行政权

各租界行政制度之一致

自治制

租界之自治制

民会议员资格与华人除外

专管国独占行政权

各国监督行政之情形

警察

司法警察之办法

行政警察之两重支配权

处分中外人违警罪之不同

处分中外人现行犯之不同

租界警察之危害中国

征税

征税只为地方行政费之用

征税之强制执行

邮政

邮政与无线电台

专管租界之土地关系

土地永租权之大问题

私法关系之变成公法关系

外人之诈欺行为

土地永租权之取得

甲种租界之土地权办法

乙种租界之土地权办法

丙种租界之土地权办法

土地永租权之限制

不准中国人有租地权

第三国人永租权之条件

专管租界之外人地位关系

不能侵第三国在中国之权利

专管租界之战时关系

专管国与中国交战之时

租界因战争而消灭

专管国与第三国交战之时

租界系中国领土当然中立

中美续约之保障

中国与第三国交战之时

租界严收中立

中国革命战争之时

各国以兵力保护租界

乙 公共租界内之外国行政权

公共租界之行政关系

上海鼓浪屿租界自治制之起原

民会议员之资格与华人除外

行政委员之资格与华人除外

行政委员之特权

警察权属於自治体

义勇队权属於行政委员

公共租界之特殊情形

在各国共同监督之下

监督权等於形式的

有局外中立小共和国之观

中国之大受压迫

行政权无国籍之别

行政权之平等

土地权无国籍之别

土地永租权之自由

自治体为国际法人

审判自治体之特别法庭

会审公堂变成上海国之法庭

收回法权之微末

第四节 中国统治权在租界内之限制与剥夺

统治权被限制之范围

国家行政权限制与剥夺

司法权被租界限制与剥夺

军队通过权被租界之剥夺

国税权被租界之剥夺

第五章 中国之内河开放

中国变相的全国开放

内河开放之两种

甲 通商口岸之内河开放

内河开放与天津条约

内河开放与马关条约

限制外轮之天津条约

限制外轮之中日条约

乙 通商口岸以外之内河开放

英国要求内河开放

内港章程之解释内河

总署奏案之解释内河

英人永久制胜之四项目的

英人第一项目的之达成

英人第二项目的之达成

英人第三项目的之达成

英人第四项目的之达成

内河栈房用华人代办

英德协约

英国之垄断扬子江

英德二国开放中国之河川

中美条约

美国取得中国内河行轮权

中日条约

日本取得中国内河行轮权

日本之垄断南满航业

英日两国之垄断中国航业

中国之航务问题

第六章 外人管理中国之关税

第一节 中国海关之国际义务制度

关税管理权之今昔

海关之国际义务制度

总税务司之独裁特权

税务处之等於虚设

独裁特权之三种

总税务司须经英国政府之承认

英政府与总税务司之关系

总税务司之两重官吏资格

总税务司不忠於中国之原因

税务司与海关监督地位之更换

关监督为主体之章程

取消关监督主权之章程

外籍关员之两重国籍资格

中国不能处分外籍关员

各国之争夺关员

大连青岛全用日人之协定

中外关员地位之悬殊

华人只供下级职务

征税部中外人员表

第二节 管理权扩张之情形

中国海关之两大时期

甲 辛丑和约前外人之扩张关税管理权

外人帮办上海关税协定

外人帮办全国关税协定

税务职权之侵越

英人为总税务司之始

总税务司之中英国际关系

达成英国第一阴谋之章程

达成英国第二阴谋之章程

总税务司永用英人之照会

乙 辛丑和约後外人扩张关税管理权

总税务司之变成财政监督

辛丑和约之扩张

管理权扩张五十里内之常关

二十二常关之接管

管理权扩张付还赔款

总税务司与赔款相终始之说

管理权扩张管理河道

马凯条约之扩张

管理权扩张整理内河航路

管理权扩张商标注册

管理权扩张查办常关

辛亥革命之扩张

管理权扩张支拂外债

管理权扩张保管内债基金

华盛顿会议之约束

因税款存放之不平等

因关税用人之不平等

金佛郎案之扩张

总税务司之扣留关余

擅动内债基金

总税务司之不顾中国利益

第七章 各国在中国之租借地

租借地与中国之祸害

胶澳租借条约

旅大租借条约

广州湾租借条约

九龙租借条约

威海卫租借条约

租借绝非割让之证明

各国视同本国领土之事实

各国不肯按期交还之事实

中国因租借地几被瓜分之祸

经济范围之争夺

势力范围之争夺

中国因旅大租借地几受危亡之祸

满洲因租借地之日祸

中国几沦於韩国第二

中国因胶州湾租借地几受危亡之祸

山东因租惜地之日祸

山东被日本占领九年

中国请来巴黎和会归还租借地之失败

巴黎和会之中国制命伤

山东权利归日本之和约

中国空前之失败

中国请求华府会议归还租借地之失败

英日两国之联合一致

英国交还威海卫之条件

中英委员之协定

山东绅民之反对

中国索还旅大租借地之经过

旅大租期与二十一条之关系

国会议决二十一条协约无效

中国之索还旅大

日本拒绝交还之照会

日本巧求英国之谅解

英日结合与中国之危害

第八章 公使馆之特殊区域与特殊势力

中国首都之特殊侵略

使馆区域之由来

使馆区域之辛丑和约

使馆界址专章

国都内顽强之敌国

区域内之行政支配

自治制之大要

土地警察司法之办法

特殊势力之延长

间接压迫中国之事实

外交团之淫威与其由来

中国之不能管理德奥公使馆

中国不能收回德奥放弃之权利

巴黎和约之束缚

中国不能管理俄国公使馆

俄使馆交还之纠葛

使团不能收容政治犯之先例

俄使馆之为赤化总机关

中国搜查俄使馆

使团再管理俄国使馆

使馆区域与中国之共产祸

第九章 铁路附属地之非法侵略

附属地与专管租界之异同

附属地名词之始

南满干线附属地为日本所有

行政权问题之由来

俄国之争行政权

俄国颁布之自治制

日本政府之赞成

铁路附属地之预定协约

中国承认附属地权利之标准

日本之不满足与自由行动

非法侵略事实之演成

日俄协约密约之关系

俄国附属地侵略之取消

星罗棋布之南满附属地

日本附属地之拓殖政策

日本附属地之军警

附属地之间接侵路

第十章 中国内地之外国军队与外国警察

甲 外国军舰横行於沿海沿江与内河

外舰驶入与十九国条约

外舰驶入之最初条约

外舰得入非商埠之解释

外舰驶入非商埠之事实

条约上外舰驶入之条件

外舰驶反条约之压迫

租借地之外国军港

乙 外国军队与外国警察屯置内地

京津间之永驻外军

辛丑和约之外军驻屯地

中国要求撤退之无效

南北满洲铁路之日俄军队与日俄警察

满洲铁路俄国军警之由来

日俄直接协定之守备兵

日兵以俄兵为进退之条约

俄国撤兵与中俄协定

日本不肯依约撤兵

南满干线之日本警察

安奉铁路之日本军队与日本警察

安奉铁路之非法军警

铁路以外南满之日本军队与日本警察

日本领事馆之军警

延吉道之日本警察

东内蒙之日本军队与日本警察

郑家屯案与日人设置军警

日本在中国警察之自由

汉口之日本军队

山东之日本军队与日本警察

上海之外国义勇队

外蒙古之苏俄军队

白赤军占领外蒙之次第

中俄协定之撤兵条件

将来蒙古之赤化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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