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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专刊 第5辑》_立法院秘书处_10109590_

【书名】:《立法专刊 第5辑》
【作者】:立法院秘书处
【出版社】:民智书局
【时间】:1931
【页数】:270
【ISBN】:
【SS码】:10109590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立法原则

本刊法规类别一览表

立法专刊索引

附录

立法专刊勘误表

农会法原则

对於革命有动劳者给予勋章奖章奖状年金原则

贪赃惩治法案

警察总监组织章制

法律案

民国十九年中华民国海关进口税税则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

政治犯大赦条例

农会法

实业部组织法

教育会法

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条例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护照条例

导淮委员会组织法

农会法施行法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四章人事诉讼程序

工厂检查法

倾销货物税法

修正建设委员会组织法

海军礼节条例

公司法施行法

修正行政院各部组织法各条条文

修正军事参议院组织法

修正民营公用事业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条文

银行法

修正内政部组织法

内政部卫生署组织法

修正省政府织组法

特种考试法

首都反省院组织条例

盐法

公务员惩戒法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

修正县保卫团法第四条第八条及第九条条文

实业部林垦署组织法

海关出口税则

公务员任用法

设治局组织条例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

行政法院组织法

国道条例

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

附 解释

最低级委任官经甄别审查成绩列在丙等无级可降者应否改为试用或予免职解释文

一人在二区域以上均有公民资格可否许其分别宣誓同时在两个区域以上行使公民权解释文

仿造或恶意影射商标律无正条如何处断可否从立法方面另行设法予以救济解释文

出版法第七条第十三条解释文

第一次乡镇大会前之公民宣誓变通办法解释文

农会法第十六条疑义及关於农会职员之选举如有不能写选举票者究应如何救济解释文

市政府管辖区域内之矿区应否以市政府为主管官署解释文

一镇分属两县管辖应如何设立商会解释文

条约案

中波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附件一 蒇事议定书

附件二 声明文件一

附件三 声明文件二

中波友好通商航海条约附加议定书

附件四 声明文件三

附件五 波兰代表致中国代表照会

附件六 中国代表复波兰代表照会

附录 中波友好通商航海条约附加议定书批准书

国籍法公约

附件一 议定书

附件二 关於无国籍议定书

关於标明航运重包裹重量公约

附件三 关於无国籍特别议定书

民国二十年卷菸税库券条例

预算案

民国二十年湖北省善後公债条例

民国二十年江浙丝业公债条例

修正上海市市政公债条例

民国二十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

民国十九年广东省整理金融库券章程

修正民国二十年江浙丝业公债条例

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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