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卷一
三月辛未(二十九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戋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给日本国外务省照会*4+++四月戊寅(初六日)谕军机大臣等
四月丙戍(十四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四月戊子(十六日)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奏
谕军机大臣等
四月癸已(二十一日)闽总督兼署福建巡持李鹤年奏
李鹤年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四月丁酉(二十五日)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奏
谕军机大臣等*15++五月壬寅(初一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总理船政前江西巡抚沉葆桢奏
文煜等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文煜等又奏
文煜等又奏
五月壬子(十一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总理船政前江西巡抚沉葆桢奏
谕军机大臣等
李鹤年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文煜等又奏
文煜等又奏
五月丙辰(十五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文煜等又奏
五月丙寅(二十五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沉葆桢又奏
沉葆桢又奏
沉葆桢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给日本国中将西乡照会
五月戊辰(二十七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奏
谕军机大臣等
又谕
李鹤年又奏*
五月辛未(三十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会
谕军机大臣等
给日本国外务省大臣照会
日本国中柳原前光覆函
给日本国柳原大臣照会
恭亲王等又奏
六月丙子(初五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奏
文煜等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六月已卯(初八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帮办台湾宜福建布政使潘霨奏
文煜等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文煜等又奏
文煜等又奏
六月癸未(十二日)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奏
六月辛巳(初十日)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李鸿章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又谕
六月甲申(十二日)福建陆路提督罗大春奏
谕军机大臣等
六月乙酉(十三日)大学士文祥奏
谕军机大臣等
福州将军文煜奏
六月丁亥(十五日)盛京将军都兴阿等奏
六月辛卯(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沉葆桢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65++六月癸巳(二十一日)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
谕军机大臣等
李鹤年又奏
六月已亥(二十七日)福建水师提督彭楚汉奏
卷二
七月乙已(初五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谕军机大臣等*
沉葆桢又等奏
署山东巡抚漕总督文彬奏
文彬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七月丙午(初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七月戊申(初八日)江苏巡抚张树声奏
七月辛亥(十一日)福建陆路提督罗大春奏
七月壬子(十二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七月乙卯(十五日)安徽巡抚英翰奏
七月丙辰(十六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沉葆桢又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七月庚申(二十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七月辛酉(二十一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七月壬戍(二十二日)署山东巡抚漕总督文彬奏
文彬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七月乙丑(二十五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恭亲王等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恭亲王等又奏
日本国外务省照覆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会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会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覆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函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覆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函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覆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会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覆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函
日本国柳原前光照会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照函
给日本国柳原前光节略
恭亲王等又奏
八月壬申(初二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沉葆桢奏
沉葆桢又等奏
沉葆桢又等奏
沉葆桢又等奏
沉葆桢又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沉葆桢又等奏
大学士两广总督瑞麟、广东巡抚张兆栋奏
瑞麟等又奏
八月丁丑(初七日)浙江巡抚杨昌浚奏
八月甲申(十四日)礼部奏
朝鲜咨文
八月已丑(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沉葆桢奏
谕军机大臣等
沉葆桢又等奏
八月壬辰(二十二日)盛京将军都兴阿等奏
八月乙未(二十五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八月丙申(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卷三
九月丁未(初八日)广东巡抚张兆栋奏
九月庚戍(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日本国柳原照会
大久保面递福岛领事与番地土八笔谈
查覆副岛领事与地土八笔谈另条
答复第一条
大久保面递第二条
答复第二条
大久保面递第一条
大久保摘录答复内数句为问
答复大久保条问各节
大久保照会
大久保照会
给大久保照覆
大久保照会
给大久保照覆
恭亲王等又奏
浙江乍浦都统富尔荪奏
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九月戊午(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沉葆桢等奏
沉葆桢又奏
沉葆桢又奏
谕军机大臣等
沉葆桢又奏
九月已未(二十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谕军机大臣等
九月辛酉(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互换条约
互换凭单
九月乙丑(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日本国照会
九月丙寅(二十七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卷四
十月壬申(初三日)闽浙总督李鹤年奏
十月庚辰(十一日)广东巡抚张兆栋奏
丁日昌拟海洋水师章程六条
张兆栋又奏
十月壬午(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恭亲王等又奏
十月乙酉(十六日)谕内阁
十月戊子(十九日)署山东巡抚漕总督文彬奏
文彬又奏
十月壬辰(二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沉葆桢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十月丁酉(二十八日)大学士文祥奏
谕军机大臣等
盛京将军都兴阿奏
都兴阿又奏
十月戊戍(二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沉葆桢等奏
倭领事呈请事宜五条
十一月辛丑(初二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十一月壬寅(初三日)升任两广总督英翰、安徽巡抚裕录褖奏
十一月癸卯(初四日)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奏
李鸿章又奏
浙江巡抚杨昌浚奏
十一月庚戍(十一日)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十一月丁未(初八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王凯泰又奏
王凯泰又奏
王凯泰又奏
湖南巡抚王文韶奏
王文韶又奏
王文韶又奏
十一月辛亥(十二日)两江总督李宗义奏
李宗义又奏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沉葆桢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十一月癸丑(十四日)湖广总督李瀚章奏
李瀚章又奏
闽浙总督李鹤年奏
十一月丙辰(十七日)江西巡抚刘坤一奏
刘坤一又奏
湖南巡抚王文韶奏
十一月戊午(十九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十一月甲子(二十五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山东巡抚丁宾桢奏
丁宾桢又奏
十一月乙丑(二十六日)
十一月丙寅(二十七日)
十二月甲戍(初五日)
谕军机大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