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国家公断处是为巩固计划纪律、合同纪律和经济核算制而斗争的机关
第一节 国家公断处的任务
第二节 国家公断处的权限
第三节 国家公断处参加订立经济合同的工作
第四节 对合同订立前的纠纷在审理实践上的几个基本原则
第五节 在财产纠纷审理实践上的几个基本原则
第六节 同审理纠纷中所发现的经济机关工作中的缺点进行斗争
第二章 国家公断工作中的社会主义法纪
第三章 国家公断处组织的建立
第四章 国家公断处之间案件(纠纷)管辖的划分
第五章 向国家公断处移送纠纷案件以便审理
第六章 当事人参加纠纷的审理
第七章 对国家公断处判决的监督
第八章 国家公断处判决的执行
附一:苏联国家公断条例
附二:国家公断机关审理和解决财产纠纷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