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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2辑》_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编辑组等编_10281873_7500515707

【书名】:《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2辑》
【作者】: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编辑组等编
【出版社】: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时间】:1996
【页数】:1665
【ISBN】:7500515707
【SS码】:1028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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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融货币类

晋察冀边区

1.冀热辽区行署关于发行期票办法之规定(1945年9月)

2.中共中央关于各战略区货币流通问题的指示(1945年10月4日)

3.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禁止白洋行使的决定(1945年10月13日)

4.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加强货币斗争与贸易工作的指示(1945年10月18日)

5.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禁止友邻区货币在本边区行使的通知(1945年710月22日)

6.胜芳解放后金融贸易工作中的几个问题(1945年10月25日)

7.冀中区行署关于驱逐伪钞的指示(1945年10月25日)

8.冀热辽区行署关于停止伪币后借贷解决办法之指示(1945年11月13日)

9.冀中区行署关于加强货币斗争的紧急指示(1946年1月10日)

10.冀晋区合联会关于合作社贷粮贷款的决定(1946年1月26日)

11.冀晋区行署关于肃清伪钞扩大与统一边币阵地的指示(1946年2月14日)

12.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工商业贷款暂行办法(1946年3月15日)

13.冀晋区行署、冀晋区合作社联合委员会、边区银行冀晋区分行关于1946年度生产贷款的联合通知(1946年4月25日)

14.冀东区行署关于彻底肃清伪币、杂币与加强对顽区经济封锁的指示(1946年5月7日)

15.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晋察冀边区杂钞管理办法(1946年5月25日)

16.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晋察冀边区银钱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1946年6月17日)

17.中共冀东区党委关于冀东货币斗争及意见(1946年8月)

18.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关于冀中银号问题的调查材料(1947年2月15日)

19.察哈尔省政府代电关于 目前对敌货币斗争的紧急措施(1947年2月1 7日)

20.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1946年工作总结(节选)(1947年2月)

21.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工业贷款暂行办法(1947年2月)

22.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分行关于当前对敌货币斗争的任务与具体作法(1947年

21.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工业贷款暂行办法(1947年2月)

23.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农业贷款暂行办法(1947年4月1日)

24.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合作贷款暂行办法(1947年4月1日)

25.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东支行发行本票暂行办法(1947年4月1日)

26.晋察冀边区银行关于3个月来边区的金融贸易(1947年4月29日)

27.晋察冀边区银行冀中区行冀中货币斗争总结(1948年2月15日)

28.太岳区经济局发行商业流通券(1945年9月16日)

29.冀南银行太岳分行各种存款办法(1945年9月16日)

晋冀鲁豫边区

30.在新形势下,我们在新解放区的金融工作(胡景云)(1945年9月18日)

31.冀鲁豫工商局、鲁西银行关于货币斗争与贸易斗争的指示信(1945年9月30日)

32.冀鲁豫行署关于迅速建立与充实银行组织的指示(1945年12月30日)

33.晋冀鲁豫边区1946年上半年冀南银行工作的方针与任务(1946年1月)

34.努力把我们冀南银行上半年的工作任务胜利完成(胡景沄)(1946年3月1日)

35.加强生产贷款工作为大生产运动而服务(胡景沄)(1946年4月)

36.冀南银行太岳区行太岳区春耕贷款总结(1946年5月)

37.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晋冀鲁豫边区法币管理暂行办法(1946年6月17日)

38.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晋冀鲁豫边区管理银行银号暂行办法(1946年7月1 日)

39.冀南银行为平抑物价,采取紧缩通货措施给各区行的电令(1946年7月15日)

40.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平稳物价巩固本币的指示(1946年8月1日)

41.冀南银行太岳区分支行经理会议总结报告(1946年8月15日)

42.冀鲁豫行署关于解除冻结资金恢复正常贸易的指示(1946年8月20日)

43.在冀南银行第二届扩大的区行经理会议上的总结报告(戎伍胜)(1946年8月27日)

44.冀南银行各种营业简章(第二届扩大的区行经理会议通过)(1946年8月)

45.冀南银行关于投资经营的决定(1946年8月)

46.冀南银行1946年下半年工作的方针与任务(1946年8月)

47.冀南银行冀南区行农贷总结(1946年10月)

48.冀南银行太岳区行关于立即停止收兑太岳区商业流通券的通令(1946年11月29日)

49.冀南银行太行区行关于信用合作社问题(1946年11月)

50.冀南银行太行区行1947年上半年工作方针任务与作法(1947年1月14日)

51.瑞华银行关于1946年营业报告书(摘要)(1947年1月)

52.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关于友邻区货币处理办法的指示(1947年3月16日)

53.冀南银行冀南区行的贷款工作(1947年3月)

54.晋冀鲁豫财经联合办事处对目前经济斗争的指示(1947年4月4日)

55.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货币工作总结(1947年4月)

56.冀南银行1947年下半年银行工作的方针任务与作法(1947年5月)

57.冀南银行关于对新收复区货币工作的指示(1947年6月10日)

58.晋冀鲁豫边区保护现银禁使银币暂行办法(1947年6月12日)

59.晋冀鲁豫边区查获假票处理暂行办法(1947年6月26日)

60.晋冀鲁豫边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1947年6月27日修正)

61.明确方向为民立功(胡景云)(1947年7月10日)

62.晋冀鲁豫军政联合财经办事处关于金融处所提问题之决定(1947年7月15日)

63.冀鲁豫区1947年上半年贷款工作总结(节录)(1947年7月)

64.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关于新解放区货币工作的指示(1947年8月4日)

65.冀南银行冀南区行1947年下半年的金融货币工作(1947年8月)

66.实行实物贷款切实解决群众生产困难(哲石)(1947年9月5日)

67.太行区半年来货币斗争基本总结(1947年9月19日)

68.冀南银行太岳区行第二次分支行经理会议上总结报告(张茂甫)(1947年9月30日)

69.太岳区的货币斗争与管理外汇(1947年9月)

70.太岳区信用合作工作初步总结(1947年9月)

71.冀南区振堂县、宁南县与冀中区宁晋县关于执行边沿区货币混合市场及联合兑换协议的具体规定与办法(1947年10月15日)

72.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1947年上半年生产贷款中几个问题的总结(1947年10月)

73.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10个月对敌货币斗争总结(1947年10月)

74.冀南银行成立以来历年发放生产贷款统计表(1947年10月20日)

75.邢台市的改造旧银号工作(1947年11月25日)

76.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贷款会议总结(1947年11月26日)

77.严格检查并纠正贷款工作中的富农路线(太行行署建设处)(1947年12月22日)

78.太行区农村信用工作几个问题的总结(节选)(邓肇祥)(1947年12月)

79.冀南银行1947年两个农贷统计(1947年)

80.太岳行署关于禁止奸商倒贩生金银,实行严格管理的布告(1948年1月10日)

81.瑞华银行总行成立至今的工作总结(摘录)(1948年2月5日)

82.冀南银行关于 1 948年春季贷款工作的指示(1948年3月11日)

83.冀南银行1947年工作初步总结(1948年4月15日)

华 北 区

84.华北财办关于两区货币实行固定比价及相互流通的决定(1948年4月6日)

85.关于华北与山东两区货币工作的协定(草案)(1948年5月13日)

86.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大量筹集银洋的决定(1948年5月15日)

87.中共中央关于货币发行问题的指示(1948年6月22日)

88.冀钞、边币统一流通的初步研究(1948年6月)

89.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反假票斗争方针的指示(1948年7月9日)

90.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开展区内汇兑的通令(1948年7月23日)

91.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对错斗工商业贷款问题处理原则的通知(1948年7月25日)

92.华北银行关于决定利息政策的命令(1948年7月28日)

93.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公家存款一律存入华北银行的通令(1948年7月28日)

94.华北银行总行发出5月联合扩大行务会议综合记录的通函(1948年8月1日)

附:冀南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联合扩大行务会议综合记录

95.冀南银行总行货币发行工作报告(节录)(1948年8月1日)

96.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华北解放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1948年8月2日)

97.华北银行颁发各级行组织机构与编制的通令(1948年8月8日)

98.华北银行总行关于资金基金等问题的指示(1948年8月8日)

99.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联合工商厅、华北银行总行、华北贸易总公司关于迅速推出蒋币的决定(1948年8月10日)

100.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蒋府“货币改革”对策的指示(1 948年8月26日)

101.华北银行总行关于蒋府实行“货币改革”后我们对敌货币斗争工作的指示(1948年8月31日)

102.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政府货币改革的指示(1948年8月)

103.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工商厅、华北银行总行关于管理外汇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1948年9月7日)

10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工商厅、华北银行关于禁止买卖敌区票据的联合指示(1948年9月19日)

105.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华北银行的布告(1948年10月1日)

106.中共中央关于与国民党进行货币斗争的指示(1948年10月6日)

107.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冬季生产贷款工作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的指示(1948年10月10日)

108.迅速驱除敌币《新华社短评》(1948年10月13日)

109.梁耀同志关于冀钞北币统一工作向华北财经委员会的报告(1948年10月18日)

110.华北银行对《冀鲁豫区金融货币工作报告》的批示(1948年10月22日)

附:冀鲁豫分行冀鲁豫区金融货币工作报告(1948年10月)

111.中共中央对私营银钱业的政策决定(1948年10月30日)

112.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的指示(1948年11月25日)

113.华北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工作总结(1948年11月)

114.华北、山东、西北解放区成立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1948年12月1日)

115.华北银行总行关于东北、中原区货币兑换问题的通知(1948年12月1日)

116.中国人民银行冀鲁豫分行城市工作会议总结(1948年12月1日)

117.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币《人民日报刊新华社社论》(1948年12月7日)

118.中共华北局关于进入平绥沿线城市对敌伪货币的政策给冀热察、北岳、冀中区党委的指示(1948年12月15日)

119.华北银行总行关于冀、北、农三币统一流通综合情况(1948年12月15日)

12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敌情研究与三个月来的货币斗争工作(1948年12月15日)

121.冀中、北岳两区半年来生产推进社的农贷工作(1948年12月15日)

122.华北人民政府关于从1949年1月1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币为财政、税收本位币的训令(1948年12月18日)

123.中共华北局关于对金元券的政策问题的指示(1948年12月20日)

124.中共华北局关于货币政策给北平市委的指示(1948年12月24日)

附:中共北平市委关于货币政策问题向华北局并中央的报告(1948年12月22日)

125.中州农民银行总行与华北银行太岳区行、太行区行建立汇兑工作的协议(1948年12月26日)

12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对新解放区金元券的方针问题(1948年12月28日)

127.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币传单(1948年12月30日)

128.中共中央关于平、津两市区货币问题的决定(1948年12月30日)

12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华北区分行经理会议记录(1948年12月31日)

13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华北、华东、西北货币统一工作初步简结(1949年1月5日)

131.张家口市解放后有关银号、金店的调查工作报告(1949年1月7日)

132.察哈尔省分行关于张家口市军管时期的四个货币问题(1949年1月16日)

133.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处理办法的布告(1949年1月16日)

134.天津市工商局关于携带金元券出境换货管理办法的公告(1949年1月25日)

135.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布天津市私营银钱业登记清理暂行办法(1949年1月)

136.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布天津市金融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1月)

137.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接管前债权债务及帐务处理办法(1949年1月)

138.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金元券兑换办法的布告(1949年2月2日)

139.中国人民银行北平分行关于工人、学生等集体兑换金元券办法的通告(1949年2月8日)

140.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华北区农业贷款计划(1949年2月9日)

141.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新币发行各种问题的答复(1949年2月13日)

142.中共华北局关于北平金融物价情况及我们政策上的毛病向中央的报告(1949年2月15日)

143.董必武、薄一波同志关于白洋流通问题向中央的报告(1949年2月23日)

144.华北财委关于外汇经营问题及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及合作金库的处理办法向中央的请示(1949年2月25日)

145.中共华北局关于打击银元黑市投机分子给平、津、张、保、唐各市委的指示(1949年3月4日)

146.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区区外汇兑暂行办法(1949年3月14日)

147.华北人民政府对冀南行署1949年1月份报告有关金融工作的复电(1949年3月19日)

148.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接收工作总结(1949年4月1日)

149.中国人民银行北平分行关于储蓄的通告(1949年4月1日)

150.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4月7日)

151.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949年4月11日)

152.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区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4月27日)

153.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4月27日)

154.中共华北局关于银元犯处理问题给北平市委的指示(1949年4月30日)

155.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东北、长城两种货币在华北区流通的布告(1949年4月30日)

15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5至7月份工作任务(1949年5月1日)

157.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金银管理办法的指示(1949年5月3日)

158.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收兑旧币的通令(1949年5月5日)

15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工商放款政策及调整利息的指示(1949年5月12日)

160.论金银外币管理(薛暮桥)(1949年5月19日)

161.冀钞发行以来与蒋币比价统计(1949年5月25日)

162.冀中区1948年外汇兑出入、汇差、成交、总值统计表(1949年5月25日)

16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平津金融接管经验初步简结(1949年6月1日)

164.中共中央关于打击银元使人民币占领阵地的指示(1949年6月8日)

165.太岳区分行1948年冬季到1949年春季推行贷实简结(1949年6月20日)

166.中国人民银行华北区1949年上半年工作基本总结(1949年7月13日)

167.扶持生产是银行工作的中心任务(南汉宸)(1949年7月22日)

168.中国人民银行华北区1949年下半年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1949年8月1日)

169.合作银行1949年上半年农贷工作初步总结(节录)(1949年9月)

17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49年8、9月份综合报告(1949年10月)

晋察冀边区

171.中共冀中区党委关于目前经济斗争的指示(1945年9月22日)

工商贸易类

172.中共中央关于对私人企业的政策方针问题的指示(1 946年2月5日)

173.冀晋行署主任杨耕田在贸易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6年3月1日)

174.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各级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决定(1946年7月15日)

175.晋察冀边区进出口贸易及外汇管理办法(1946年7月25日)

176.冀中行署关于目前对顽经济斗争的方针与任务(1946年7月28日)

177.关于财经工作政策上的几个问题(宋劭文)(1946年8月29日)

178.晋察冀边区贸易公司粟经理在各战略区分公司、总店、分店及张垣各直属公司经理联席会上的结论(1946年8月30日)

179.冀中行政公署公布冀中区外汇管理办法(1946年10月5日)

180.冀中行政公署关睛目前缉私偏向及纠正办法的指示(1946年10月6日)

181.冀东区关于运输洋纱洋布入口之商贩暂行管理办法(1947年1月)

182.冀东区关于粮食专卖暂行办法(1947年1月)

183.论冀东区六种主要物资管理办法(李耕涛)(1947年1月)

184.冀东区牙行管理登记规则(1947年2 月)

185.冀东区1946年贸易概况(节录)(1947年3月2日)

186.从预防物价波动说到市场管理(戴冀农)(1947年3月5日)

187.冀东贸易公司1946年工作总结(赵济民)(1947年3月10日)

188.冀东行政公署关于加强工商管理工作的指示(1947年3月23日)

189.冀东区税务局关于建立与健全对敌封锁组织的决定(1947年3月28日)

190.冀中工商管理局关于贯彻外缉内管方针的指示(1947年3月31日)

191.冀东区货物过路运输规定办法(1 947年3月)

191.冀东区货物过路运输规定办法(1 947年3月)

192.冀东区关于运输花生(米)、花生油、肥猪出口之商贩暂行管理办法(1947年3月)

193.冀中行政公署颁发出入口主要物资及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令(1947年5月5日)

附:冀中区出入口主要物资及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194.物价问题研究(张明远)(1947年5月5日)

195.杨耕田在冀晋区财贸会议上关于市场管理问题的总结报告(节选)(1947年5月29 日)

196.冀中行政公署关于工商管理局参加战时工作的指示(1947年6月7日)

197.冀晋区党委关于执行“晋察冀中央局关于各机关部队停止经营商业的决定”的指示(1947年6月10日)

198.冀中工商管理局关于新老解放区物资运行规则的通知(1947年7月3日)

199.毛泽东转发朱德来信的批示(1948年1月31日)

200.中共中央关于保护工商业问题的指示(1948年2月)

201.冀中区贸易工作总结(1948年3月1日)

202.晋察冀边区贸易公司召开物价会议决定保持边区物价的稳定(1948年3月4日)

203.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土改中保护工商业问题的指示(1948年4月3日)

晋冀鲁豫边区

204.从恢复邯郸市场的工作上提出新收复城市的几个问题(节录)(1945年10月31日)

205.太行区商人救国联合总会组织章程(1945年11月)

206.太行区商人联合救国会工作纲领(1945年1 1月)

207.太行区工商行政工作的几个问题决定(1 946年1月12日)

208.太行行署关于目前对顽经济斗争和工商工作的决定(1946年1月12日)

209.太岳区经济局关于1946年工商工作方针的几项意见(1946年1月24日)

210.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关于物价的紧急对策(1946年4月22日)

211.太岳行署规定出入口贸易办法,保护群众经济利益的通令(1946年4月24日)

212.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关于颁发经济工作人员应守之纪律的训令(1946年5月7日)

213.太岳区市场概况(太岳区经济总局)(1946年5月11日)

214.冀鲁豫行署关于机关生产及公营商店的决定(1946年5月13日)

215.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关于目前经济形势及加强行政管理严格封锁顽军的指示(1 946年5月1 5日)

216.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晋冀鲁豫边区粮食交易手续费暂行办法的通令(1946年6月24日)

附:晋冀鲁豫边区粮食交易手续费暂行办法

217.平稳目前物价的几项办法(戎伍胜)(1946年7月20日)

218.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冀鲁豫工商管理局、平原贸易公司为紧急制止物价上涨的联合通知(1946年8月15日)

219.晋冀鲁豫边区商标注册办法(1946年8月23日)

220.太行区工商管理局出入口管理暂行办法(1946年8月23日)

221.太岳区工商局、税务局关于友邻区贸易税收管理办法的联合命令(1946年10月1日)

222.冀鲁豫区经营工作座谈会总结(节录)(武局长报告)(1946年底)

223.冀南区工商管理局林局长在分局长货栈经理联席会议上的总结报告提纲(1947年2月19日)

224.太岳区贸易公司关于今后内地贸易工作(韩佩琦)(1947年3月1日)

225.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分局局长、冀南银行冀鲁豫分行经理联席会议关于目前对敌经济斗争中几个问题的讨论总结(1947年3月14日)

226.中共冀南区党委、军区关于经济工作和机关部队生产的通知(1947年6月5日)

227.晋冀鲁豫军政联合财经办事处关于贸易工作的几项决定(1947年7月15日)

228.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对黄河南新收复区工商工作的指示(1947年7月15日)

229.冀鲁豫区河北酒专营第一次会议总结(节选)(1947年8月)

230.冀南区工商管理局、冀南贸易公司局长经理联席会议总结报告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方针与任务(1947年8月)

231.临清市1946年9月至1947年6月出入口贸易初步总结(节选)(1947年9月20日)

232.太行区上商管理局分市县局长会议总结(吴作民)(1947年10月15日)

233.豫北济孟的贸易工作(豫北财经小组)(1947年1 1月1日)

234.韩佩琦同志在太岳区工商局分县经理会议上的发言(1947年12月6日)

235.冀鲁豫区平原集市交易所工作发展概况(何幼奇)(1948年1月10日)

236.太岳行署颁布严格禁止粮食资敌及防止粮价制涨影响人民生活之决定的布告(1948年1月1 1日)

237.冀鲁豫区工商局关于1947年商店经营状况(1 948年2月)

238.晋冀鲁豫边区1947年物价变动概述(1948年3月20日)

239.晋冀鲁豫边区全区烧酒会议初步总结(1948年3月)

240.薄一波同志关于工商业问题给毛主席的报告(1948年4月19日)

华 北 区

241.华北财经办事处关于扩大采购委员会及永茂公司的决定(1947年12月29日)

242.华北财经办事处三月会议关于内地贸易问题(1948年3月)

243.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冀南银行冀鲁豫分行关于工商工作的指示信(1948年5月19日)

244.朱德在华北工商业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5月21日)

245.中共中央财经部关于对敌经济斗争各项问题的决定(1948年5月26日)

246.冀东贸易公司对目前贸易工作的指示(1948年6月24日)

247.对外贸易会议的报告与结论(草案)(1948年8月1日)

248.华北解放区出入口贸易管理暂行办法(1948年8月2日)

249.姚依林厅长关于公营商店扶助生产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8年9月10日)

250.冀中行政公署对贯彻贸易自由政策的检讨和今后指示(1948年9月30日)

251.正太煤铁公司半年来对平定铁货经营情况的介绍(马力克)(1948年9月)

252.华北贸易总公司北岳区公司194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节录)(1948年9月)

253.北岳区出入口局行店第一次分局行店联席会议结论(节录)(1948年10月1日)

254.石家庄市旅栈业管理暂行规则(1948年10月1 0日)

255.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华北解放区三个月来出入口贸易管理工作概况的报告(1948年1 1月1 5日)

256.北岳行政公署关于当前工商工作的指示(1948年11月28日)

257.华北贸易总公司10月份工作报告(1948年11月)

258.华北区工商业申请营业登记暂行办法(1948年12月16日)

259.华北区1948年8月至12月物价发展变化概况(华北贸易总公司)(1948年12月21日)

260.冀南行政公署关于目前物价波动的分析及今后措施的指示(1948年12月23日)

261.冀中区出口管理局对外贸易管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检查(1948年12月)

262.冀中行署关于工商工作的报告(节录)(1948年底)

263.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商标注册暂行办法(1949年1月8日)

264.华北贸易总公司关于平抑粮价紧急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向财委会的报告(1949年1月8日)

265.中共中央关于停止抢购物资的指示(1949年1月10日)

266.冀鲁豫行政公署关于工商部门改组后任务的指示信(1949年1月13日)

267.中共中央财经部1948年物价概述(1949年1月15日)

268.临清事件与国营商业《新华社社论》(1949年1月19日)

269.冀南行政公署关于目前物价波动的紧急指示(1949年1月23日)

270.中共中央关于平稳物价的几项建议(1949年1月26日)

271.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贸易供应处平郊解放以来的经济情况变化及我入城后掌握物价的草案(1949年1月27日)

272.中共华北局关于吸收老区游资向平津投放的指示(1949年1月)

273.华北的对外贸易(节录)(1949年2月15日)

274.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方针问题的指示(1949年2月16日)

275.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的决定(1949年2月16日)

276.关于今年国民经济计划中贸易工作部分的几点说明(姚依林)(1949年2月17日)

277.中共华北局关于恢复城乡交换、打开对外贸易问题向中央的报告(1949年2月27日)

278.中共中央关于旧商会处理问题的指示(1949年2月)

279.在第三次区市专业公司经理联席会议上的结论(林海云)(1949年2月)

280.石家庄市贸易公司一年来工作总结(1949年2月)

281.中共中央对天津市成立对外贸易局的批示(1949年3月1日)

282.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并确定人选的令(1949年3月7日)

283.华北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机关生产决定发布的指示(1949年3月7日)

284.中共华北局关于对外贸易工作人员守则的规定(1949年3月8日)

285.中共中央批准华北局所订对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指示(1949年3 月9日)

286.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外贸易接受处关于解放前未经国民党津海关放行之进出口货品清理办法的公告(1949年3月11日)

287.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区对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1949年3月15日)

288.彭真同志关于公私营企业工厂管理和市场指导的工作向中央总前委和华北局的综合报告(1949年3月16日)

289.察哈尔省半年(1948年7月至1949年1月)工作总结(1949年3月22日)

290.冀鲁豫行署机关生产会议总结(1949年3月24日)

291.北平市军管会、贸易供应处(北平计市贸易公司)总结报告提纲(1949年3月31日)

292.平津解放后的私人工商业动态与我们的工作(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1949年3月)

293.北平市私营商业统计(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1949年4月29日)

294.天津市商业户数统计(1 949年4月)

295.刘少奇函复天津私营东亚公司勉励扩大生产(1949年5月3日)

296.天津市人民政府工商局1949年4月份工作报告(节录)(1949年5月5日)

297.中共华北局关于石家庄解放一年后工商业发展情况向中央的报(1949年5月6日)

298.华北贸易总公司对当前平稳粮价的措施的决定(1949年5月16日)

299.太原市人民政府1商局关于进入太原后工商工作的报告(1949年5月16日)

附: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对太原工商工作报告致周、孙局长的信(1949年6月7日)

300.姚依林关于平稳粮价给林海云的指示信(1949年5月20日)

301.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关于冀中目前经济情况中几个问题的通报(1949年5月23日)

302.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管理摊贩暂行办法的布告(1949年5月24日)

303.华北区金融物价统计(节录)(1949年5月25日)

304.冀鲁豫区1948年的市场管理工作(1949年5月26日)

305.太行区贸易公司对合作社机关生产业务关系的决定(1949年6月5日)

306.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内地贸易问题的几项规定(1949年6月18日)

307.太行区贸易公司1949年前半年经营工作的几个问题(1949年6月20日)

308.太行区贸易公司冯铁城主任在分公司经理会议上关于大力发展合同经营的发言(1949年6月22日)

309.沟通城乡贸易《新华社短评》(1949年6月23日)

310.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为察哈尔省建立经联会议致各地研究参考的通报(1949年6月29日)

311.中共华北局关于私人工商业问题给太原市委的指示(1949年6月)

312.察哈尔省贸易情况(1949年6月)

313.姚依林关于物价问题给林海云的指示信(1949年7月1日)

314.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管理、物资交流的几点规定(1949年7月5日)

315.姚依林关于保持南北畅通支援我军南进给林海云的指示信(1949年7月9日)

316.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华北商业机构的决定(1949年7月24日)

317.姚部长在区市经理会议上的报告(1949年7月25日)

318.中共华北局为平息平、津涨风稳定物价给天津市委的指示(1949年7月25日)

319.华北贸易总公司7月区市经理会议总结(姚依林)(1949年7月)

320.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1949年8月9日)

321.察哈尔省贸易公司1949年上半年贸易工作总结(1949年8月)

322.中共华北局关于今年收买棉花的指示(1949年9月8日)

323.华北花纱布公司分公司经理会议报告(1949年9月)

324.华北粮食公司分公司经理联席会议总结(1949年9月)

325.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1949年9月)

326.太原市1949年工商工作报告(1949年)

327.华北区的对外贸易(1949年)

晋察冀边区

328.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征收工作的紧急指示(1945年8月16日)

财 政 类

329.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发行胜利建设公债的指示(1945年8月20日)

330.冀中行署关于今年整理与改造负担办法的指示(1945年9月5日)

331.冀晋区行署关于1945年度征棉换布工作的指示(1945年9月17日)

332.冀热辽区行署关于敌伪产业处理之规定(1945年9月25日)

333.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脱离生产之政民工作人员生活待遇及机关办公费的决定(1945年10月8日)

334.晋察冀边区契税暂行章程(1945年10月15日修正公布)

335.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契税工作的指示(1945年10月17日)

336.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发晋察冀边区卷烟统税暂行办法的命令(1945年10月20日)

337.胜芳解放后有关分地和财政负担工作中的几个问题(1945年10月25日)

338.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当前财政问题的提纲(1945年11月18日)

339.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关于清理缴获敌伪物资的决定(1945年11月24日)

340.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执行中央局清理缴获敌伪物资决定的指示(1945年11月)

341.冀热辽区出入口贸易征税暂行办法(草案)(1945年12月1日颁行)

342.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征说办法的决定(1945年12月12日)

343.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执行“工商业征税办法”的指示(1945年12月1 2日)

344.察哈尔省政府关于在发动群众当中开展反贪污浪费及清算斗争,并建立与健全村财政制度的指示(1945年12月12日)

345.晋察冀边区营业税暂行办法(1945年12月18日)

346.晋察冀边区营业税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945年12月18日)

347.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发晋察冀边区酒税暂行办法的命令(1945年12月23日)

348.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1946年2月1日)

349.察哈尔省财政会议结论(张苏)(1946年3月16日)

350.晋察冀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1946年3月)

351.晋察冀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46年3月)

352.中共冀东区党委关于整理村财政的决定(1946年4月22日)

353.冀中区财政会议总结报告(1946年4月)

354.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清理财政工作的指示(1946年5月5日)

355.中共冀东区党委关于粮食管理的决定(1946年5月16日)

356.中共冀东区党委关于冀热边财政的报告(1946年5月27日)

357.晋察冀边区财政情况的简报(1946年6月14日)

358.冀东区行署颁发冀东区暂行农业统一累进税简易办法的命令(1946年6月20日)

附:冀东区暂行农业统一累进税简易办法

359.晋察冀边区农业统一累进税简易办法(1946年7月2日)

360.晋察冀边区1946年度财政预算决定(1946年7月16日电)

361.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在未实行统一累进税地区推行农业统一累进税简易办法的指示(1946年7月30日)

362.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税收工作的指示(1946年8月6日)

363.冀中行署关于建立地方财政与开展地方税收的决定(1946年10月)

364.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号召全党厉行节约渡过财政难关的指示(1946年1 1月1 5日)

365.冀东行政公署财政视察员联席会议总结(1946年12月13日)

366.中共冀热辽分局、热河省府关于划分三级财政收支与建立预算制度的决定(1946年12月28日)

367.晋察冀边区所得税暂行办法(1946年)

368.察哈尔省1947年财政会议的结论(1947年1月7日)

369.中共冀中区党委为保证自卫战争的供给坚决执行今后财政的新措施(1947年1月18日)

370.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布晋察冀边区自卫战争勤务暂行办法(1947年1月25日)

371.冀东行政公署关于发行土地债券的指示(1947年1月30日)

372.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关于 1947年度全区财政计划的决定(1947年初)

373.察哈尔省政府关于村财政制度的原则规定(1947年1月20日)

374.冀东区1946年税务工作初步总结(李周行)(1947年2月16日)

375.冀东区牲畜税修正办法(1947年2月)

376.冀东行政公署颁发修正烧酒税暂行条例(1947年2月)

377.冀东区斗秤牙佣税修正办法(1947年2月)

378.冀中行政公署关于执行“敌区货物过境征税暂行办法”的指示(1947年3月18日)

附:冀中区敌区货物过境征税暂行办法(1947年3月10日)

379.冀东区缉私案件之处理办法(1947年3月)

380.冀中区五个县六个村各阶层经济情况与人民负担能力考察报告(节录)(1947年3月)

381.自卫战争中的粮食供给工作(贾蔚秀)(1947年4月13日)

382.晋察冀南线战役中的随军粮库和随军合作社的组织(赵钧)(1947年5月5日)

383.冀东行政公署关于保证目前及秋季供给工作的紧急指示(1947年5月9日)

384.冀中行署罗主任在县团级干部会议上关于节约与人力负担的报告(摘要)(1947年6月1日)

385.在晋察冀军区第一次后勤会议上的报告(节录)(赵尔陆)(1947年6月21日)

386.冀中区一年来财政工作的初步总结报告(1947年8月12日)

387.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关于财务行政制度中几个问题的决定(节录)(1947年10月12日)

388.冀东行政公署关于公粮支领办法的规定(1947年10月17日)

389.努力完成秋征加强财经工作《晋察冀日报社论》(1947年10月21日)

390.冀中支前工作经验与今后的一些意见(1947年下半年)

391.反对浪费民力(1948年2月26日)

392.中共冀东区党委、冀东行署、冀东军区关于开展节约支前,清理机关家务,励行缴获交公,肃清贪污,克服浪费的决定(1948年4月17日)

393.冀东区关于粮食专卖暂行办法(1948年4月)

394.冀东区工商业征税暂行办法(1948年4月)

395.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实行农业新税则的布告(1948年5月1日)

晋冀鲁豫边区

396.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统一新解放区负担办法的通令(1945年8月29日)

397.太行区人民武装奖励抚恤办法(1945年9月1日)

398.冀鲁豫行署征收军鞋办法的训令(1945年9月24日)

399.中共中央关于援助五师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给华中、山东、晋冀鲁豫中央局的指示(1945年12月10日)

400.太行行署关于今冬义运公粮的指示

401.中共中央致电郑位三、李先念转告太行刘、邓决心帮助五师1万人经费(1945年12月18日)

402.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分配太行、太岳两区1946年度财粮任务的命令(1945年12月26日)

403.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加强部队、机关生产的补充指示(1946年1月15日)

404.冀南行署机关生产委员会关于几个直属机关生产的决定(1946年1月24日)

405.晋冀鲁豫边区1946年度财政概算(1946年1月)

406.冀鲁豫行署关于1946年机关生产任务及方针的指示信(1946年2月12日)

407.太行区执行财政制度中的几个问题(1946年3月7日)

408.太行行署1946年关于整理财政工作的指示(1946年3月25日)

409.在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上的财政工作报告(节录)(戎子和)(1946年3月27日)

410.太岳行署关于收复及新解放城市处理缴获物资办法(1946年4月1日)

411.太岳区经济总局关于目前出入口货物管理与征税的规定(1946年4月12日)

412.太行区关于复员工作的决定(1946年4月22日)

413.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整理与增筹教育经费暂行办法的指示(1946年4月22日)

414.冀南区统一累进税夏季征收暂行办法(草案)(1946年5月13日)

415.晋冀鲁豫边区一届二次参议会对戎副主席1946年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1946年5月1 5日)

416.太行行署关于卷烟民营并颁发征税办法的命令(1946年5月15日)

417.冀南行署颁布1946年度公平负担暂行办法(1946年5月)

418.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工商业营业税暂行办法的通令(1946年6月15日)

附:晋冀鲁豫边区工商业营业税暂行办法

419.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晋冀鲁豫边区烟酒征税暂行办法的通令(1946年6月24日)

420.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晋冀鲁豫边区牲口买卖税暂行办法的通令(1946年6月24日)

附:晋冀鲁豫边区牲口买卖税暂行办法

421.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晋冀鲁豫边区粮食交易手续费暂行办法的通令(1946年6月24日)

附:晋冀鲁豫边区粮食交易手续暂行办法

422.晋冀鲁豫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1946年6月25日)

423.晋冀鲁豫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46年6月25日)

424.中共冀南区党委关于各公营商店、机关、部队工商业负担问题的决定(1946年7月17日)

425.谈谈目前财政上的几个问题(戎子和)(1946年7月26日)

426.冀鲁豫行署实行烧酒专卖的通知(1946年8月7日)

427.太行行署关于地方财政的决定(1946年8月13日)

428.太行行署关于清理财政与整顿财政制度的决定(1946年8月20日)

429.太行区水旱烟产税征收办法(1946年9月1日)

430.太行行署关于机关干部家属处理问题的指示(1946年9月6日)

431.战争中的地方后勤工作(王克文)(1946年9月10日)

432.晋冀鲁豫中央局财经办事处关于统一集中全区财务行政的几项规定(1946年9月18日)

433.冀鲁豫行署为修正新颁布公粮保管暂行办法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训令(1946年10月1日)

附:冀鲁豫区公粮保管暂行办法

43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对于民国36年度财政工作的几项决定(1946年10月6日)

435.冀鲁豫行署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1946年10月12日)

436.太岳行署关于进行统累税工作的指示(1946年10月25日)

437.冀鲁豫区财经会议对整理村财政的决议(1946年11月)

438.冀鲁豫区财经会议关于整顿机关生产、自给任务及今年生活待遇标准问题(1946年12月3日)

439.太行行署颁发编余没收及战争缴获之牲口车辆处理办法(1946年12月15日)

440.太行行署颁发1947年度供给制度的命令(1946年12月10日)

441.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发《冀鲁豫区田房契税征收暂行办法》的训令(1946年12月26日)

附:冀鲁豫区田房契税征收暂行办法(第三次修正)

442.冀南行署颁发1947年度审计、会计程序的通令(1946年12月27日)

附:冀南区1947年度审计、会计程序

443.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关于护粮的决定(1947年1月3日)

444.太行区1947年财政工作方针(1947年1月)

445.太行行署太行区财政困难概况(1947年1月)

446.晋冀鲁豫边区1947年度财政收支概算(1947年2月)

447.太岳区军鞋工作经验总结(1947年2月)

448.太岳行署财政处纪锦章处长在专县财政科长会议上的总结(1947年2月)

449.太行行署关于发扬民力节约民力的指示(1947年3月20日)

450.冀鲁豫行署关于颁布牲畜屠宰税征收暂行办法的训令(1947年3月20日)

附:冀鲁豫区牲畜屠宰税征收暂行办法

451.晋冀鲁豫野战军政治部关于新区借粮条例(1947年3月20日)

452.太行区妇女干部生产婴儿保健暂行办法(1947年3月20日修改)

453.冀鲁豫行署关于布置财粮任务进行预借克服目前困难的训令(1947年3月25日)

454.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颁发出入境货物税税率精神与执行注意事项的公告(1947年4月1 日)

455.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征收契税的通令(1947年4月16日)

456.中央军委关于后勤工作的通令(1947年4月17日)

457.冀鲁豫行署颁布修正简易合理负担办法的通令(1947年5月4日)

附:冀鲁豫区修正简易合理负担暂行办法(1947年5月1日修正)

458.冀鲁豫区工商管理局颁发过境税暂行办法的训令(1947年5月)

附:冀鲁豫区过境税征收暂行办法

459.太岳行署关于整理财政的指示(1947年5月19日)

460.冀南行署王任重副主任在财政科长联席会议闭会时的发言(1947年5月23日)

461.冀南区工商管理局关于征收摊贩营业税的指示信(1947年6月15日)

462.太行区技术人员优待及干部、民兵伤亡抚恤之规定(1947年6月25日)

463.太行区审计会计制度(节录)(1947年6月25日)

464.太行区农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草案(1947年6月)

465.太行区10个县14个村人民财粮负担和生活水平调查(1947年6月)

466.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战勤工作的决定(1947年6月)

467.冀南区财务行政制度草案(1947年7月4日)

468.太行行署关于大力整理财政的命令(1947年7月21日)

附:太行区整理财政办法

469.中共太行区党委关于整理财政进行生产渡荒增强支援前线的决定(1947年7月27日)

470.在冀鲁豫区财政会议上的发言(戎伍胜)(1947年9月)

471.冀鲁豫行署财政处边处长在秋征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47年9月)

472.冀鲁豫区的村财政问题(1947年9月)

473.华东野战军司令部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冀鲁豫行署关于军粮供给的联合命令(1947年10月1 1日)

474.临清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城市商业负担的总结(1947年10月15日)

475.中共中央关于对出征部队的供给等问题的规定(1947年11月11 日)

476.冀南区工商营业税征收暂行办法(1947年1 1月)

477.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 1948年度生活待遇标准的规定(1947年1 2月29日)

附:晋冀鲁豫边区1948年度党政民机关人员供给标准

478.太岳行署各种粮票使用办法(1947年12月)

479.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8年1月10日)

480.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1948年度财政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1948年1月31日)

附:关于1948年度财政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1947年12月25 日)

481.冀鲁豫战勤总指挥部1947年下半年战勤工作总结报告(节录)(1948年1月)

482.中共中央批转《滕代远关于群众战勤负担情况的报告》(1948年4月19日)

附:滕代远关于群众战勤负担情况的报告(1948年4月13日)

483.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边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通报(1948年4月20日)

484.冀鲁豫行署、冀鲁豫军区为农忙期间限制动用民力的联合命令(1948年4月29 日)

华 北 区

485.太岳区专署财政秘书会议总结(节录)(纪锦章)(1948年5月8日)

486.冀鲁豫行署颁布二次修正简易合理负担办法的通令(1948年5月30日)

附:二次修正简易合理负担办法

487.太岳区农业负担试行办法草案(1948年5月)

488.冀鲁豫行署关于1948年麦季征收工作指示(1948年6月3日)

489.临汾战役战勤工作总结报告(裴丽生)(1948年6月15日)

490.太岳区战勤奖励办法(1948年6月1 5日)

491.太岳区参战服勤民工、民兵负伤治疗、残废供给、埋葬抚恤及牲口车辆损失赔偿的规定(1948年6月15日)

492.太岳区惩治滥用浪费民力暂行条例(1948年6月15日)

493.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关于群众负担概况调查(节录)(1948年6月27日)

494.华北军区统两边区部队供给标准的命令(1948年7月1日)

495.冀鲁豫行署关于黄河沿岸战勤问题的通令(1948年7月24日)

496.太岳行署财政处纪处长在五月战勤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节录)(1948年7月)

497.冀鲁豫行署关于建立财产管理制度的命令(1948年8月16日)

498.中共华北局干部保健条例(1948年8月20日)

499.北岳区1947年度农业税征收总结北岳行署(1948年8月22日)

500.冀东区村负担暂行办法

501.晋中行署颁发1948年度新区农业税秋征暂行办法(1948年9月20日)

502.冀鲁豫区后勤司令部冀鲁豫河南地区的战勤调整〈附兵役问题〉总结报告(1948年9月)

503.冀鲁豫区河北九分区(1947年7月初至1948年8月底)民力负担统计表(1948年9月)

504.冀鲁豫区后勤司令部冀鲁豫河北部分支前实力及二年来之负担总计(1948年9月)

505.华北区财政会议讨论决定全区财政加强集中奖励勤劳繁荣经济草拟了农工商业税则开源节流保证供给制订下年度财政概算(1948年10月4日)

506.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华北税务总局的通令(1948年10月10日)

507.中国解放区的人民负担(1948年10月15日)

508.中共华北局关于建立统一后勤组织的决定(草案)(1948年10月20日)

509.冀南区1946年至1948年8月各次主要战役战勤负担分类统计(1948年10月21日)

510.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税土地亩数及常年应产量订定标准的规定(1948年10月23日)

511.中共中央军委关于速调粮食供应前线致中原局、华北局、华东局电(1948年11月22日)

512.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荣誉军人优待抚恤等三条例的通令(1948年1 1月23日)

附1 华北区荣誉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附2华北区年老病弱退伍军人待遇办法

附3华北区年老病弱退职人员待遇办法

513.李予昂局长在华北首届税务会议上的报告(1948年11月23日)

514.中共华北局关于拨运小米支援华野部队给冀鲁豫区党委的指示(1948年11月25日)

515.李予昂局长在华北首届税务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8年12月4日)

516.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关于运粮工作的紧急指示(1948年12月14日)

517.华北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为统一规定1949年度全区参战民兵、民工供给标准的联合训令(1948年12月17日)

518.聂荣臻、薄一波、滕代远同志关于华北区供给华东野战军经费、物资给中央军委的报告(1948年12月17日)

519.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1948年12月20日)

520.华北区关于华北支援中原、西北野战军经费物资给中央军委的报告

521.华北人民政府颁发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的通令(1948年12月25日)

附1 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

附2关于推行农业税则的决定

522.华北军区关于民工支前问题的综合报告(1948年12月)

523.太行区战勤实施办法(1948年12月)

524.华北区工商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48年12月)

附1:华北区工商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草案

附2:征收临时营业税的几点说明

525.华北区营业牌照税暂行办法(草案)(1948年12月)

526.冀中军区后勤司令部关于平津战役民力动员的决定(1949年1月1日)

527.冀中行署、冀中后勤部关于发动群众破冰保证运输的联合命令(1949年1月4日)

528.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税调查评议工作的指示(1949年1月18日)

529.冀鲁豫行署关于向华东运粮工作的报告(1949年1月21日)

530.中共中央关于天津市旧有税收及房屋问题的指示(1949年1月24日)

531.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工商业人员征收战勤米的规定训令(1949年1月24日)

532.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条例(1949年1月25日)

533.华北区革命军人牺牲褒恤条例(1949年1月25日)

534.华北区民兵民工伤亡抚恤办法(1949年1月25日)

535.中共中央关于没收战犯财产的指示(1949年1月26日)

536.华北区农业税灾情减免暂行办法(1949年9月1日)

537.冀东人民迎接大军进关,支援平津战役的光辉业绩(张明远)(1948年1月)

538.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公营企业及财经机关对于财物之处理必须根据制度的训令(1949年2月1日)

539.冀鲁豫行署关于财政问题向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的报告(1949年2月2日)

540.冀中区在平津战役中支前工作简要总结(1949年2月3日)

541.华北人民政府颁发1949年度华北区中学师范设置计划教育经费分配预算表及经费支付报销办法(1949年2月4日)

542.天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关于开征各种税收的布告(1949年2月12日)

543.中共中央关于改革旧税问题的指示(1 949年2月24 日)

544.华北区暂行审计规程(1949年2月24日)

545.北平市人民政府财政局赵子尚局长工作汇报(二月份)(1949年2月28日)

546.中共北平市委向华北局及党中央关于开征税收的报告(1949年2月)

547.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税收的布告(1949年3月1日)

548.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公营企业征收工商业所得税的规定(1949年3月2日)

549.中共中央关于修改海关进口税则的批示(1949年3月9日)

附:薄一波同志关于关税税率的原则意见向中央的报告(1949年3月4日)

550.华北人民政府颁发城市地方人员暂行供给标准的训令(1949年3月12日)

附:华北区城市(地方)暂行供给标准(1949年3月10日)

551.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芦盐务管理机构的令(1949年3月13日)

552.华北区进出口货物税暂行办法(1949年3月15日)

553.冀东区的税务概况(钱进)(1949年3月16日)

554.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棉油代交公粮办法的通知(1949年3月16日)

555.中共中央关于新区筹粮的规定(1949年3月21日)

556.北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北平市印花税稽征暂行细则的布告(1949年3月25日)

附:北平市印花税稽征暂行细则

557.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平津两市财政由华府统筹统支的令(1949年3月26日)

558.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关于今后公粮采取集中保管的指示(1949年3月28日)

559.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华北公房公产管理问题的通令(1949年4月4日)

560.华北解放区近年来农业负担简况(1949年4月)

561.中共中央关于绥蒙税收问题的通报(1949年4月)

562.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华北级政府机关留用旧职员薪金标准规定的令(1949年5月4日)

563.华北人民政府颁发华北区政民干部保健条例(1949年5月7日)

56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工商税收的布告(1949年5月10日)

565.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整理财政肃清混乱的决定(1949年5月12日)

566.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批准酒业经营管理会议总结报告的指令(1949年5月13日)

567.晋中战役的供应工作(节录)(1949年5月15日)

568.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本市房屋问题布告(1949年5月16日)

569.华北人民政府公布华北酒类专卖暨征税暂行办法的令(1949年5月20日)

570.华北二届税务会议总结报告(李予昂)(1949年6月8日)

571.华北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革命职员之贫苦家属生活问题的解决办法的令(1949年6月16日)

572.中共华北局关于对外区财政援助的情况向中央军委的报告(1949年6月18日)

573.华北人民政府为文化教育卫生用品及器材准予免税进口令(1949年6月22日)

574.太原战役联合后勤指挥部关于太原战役供应工作的总结(1949年6月)

575.冀中两年来支前工作总结(1949年6月)

576.冀鲁豫行署冀鲁豫区1946年至1949年治黄支出统计表(1949年6月)

577.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颁发《物资清理委员会关于物资清理中几个问题的决定》的通知(1949年7月7日)

附:物资清理委员会关于物资清理中几个问题的决定

578.华北解放区各地税务工作总结报告摘录(1949年7月16日)

579.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华北级与平津两市供给制人员试行包干供给制的通知(1949年7月27日)

580.华北人民政府为规定划归行署、省、市留用税收项目的令(1949年7月30日)

581.华北人民政府颁发华北区暂行财政会计规程(节录)(1949年7月)

582.天津市税务局194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1949年8月16日)

583.中共华北局关于保护海滨区财产给河北省委的指示(1949年8月)

58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契税的通告(1949年8月)

附:天津市契税暂行办法草案

585.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处理汉奸财产问题给平津两市府的信(1949年8月)

586.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货物税暂行条例(1949年9月21日)

587.华北人民政府颁发“华北区交易税暂行办法”的令(1949年9月22日)

附:华北区交易税暂行办法

588.华北人民政府为规定娱乐税税率及减免办法的令(1949年9月24日)

589.中共华北局关于石家庄市试行低薪制简单经验(1949年9月)

590.天津市征收1948年下半年工商业所得税工作初步总结(1949年9月)

591.中共华北局关于 1949年农业税征收情况向中央的简报(194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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