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绪论
第一编 国际公法之主体
第一章 国家之要素
第一节 土地
第一款 陆地
第二款 水面
第一项 海
第二项 河川
第三项 运河
第四项 湖
第二节 人民
第一款 国籍之取得
第二款 国籍之丧失
第三款 外人之权利
第三节 主权
第一款 主权之天然取得
第二款 主权之传继取得
第二章 国家之种类
第一节 国家组织上之种类
第二节 国家主权上之种类
第三章 国家之承认
第一节 承认之种类及其原则
第二节 承认之方式
第三节 承认之效力
第四章 国家之权利
第二节 司法权
第一节 立法权
第一款 治外法权
第一项 治外法权之由来
第二项 治外法权之人物
第三项 治外法权之内容
第四项 治外法权之消灭
第二款 领事裁判权
第三款 混合裁判
第四款 移交罪人
第三节 行政权
第一款 政治上行政权
第一项 同盟
第二项 国际地役
第四项 定疆域
第三项 保护国
第五项 中立国
第二款 社会上行政权
第一项 交通行政
第二项 税关行政
第三项 卫生行政
第四项 宗教行政
第五项 道德行政
第六项 货币行政
第七项 度量衡行政
第四节 形式权
第一款 名号上形式权
第二款 位次上形式权
第三款 仪文上形式权
第六章 国家之义务
第一节 何人之行为为国家之义务
第二节 对於何人有义务
第三节 免除义务
第二编 外交官及领事官
第一章 外交官
第一节 公使之种类
第一款 全权大使
第二款 特命全权公使
第三款 办理公使
第四款 代理公使
第二节 公使之任命
第三节 公使之拒绝
第一款 因遣使之国而拒绝
第二款 因公使一身而拒绝
第四节 公使之职务
第一款 对本国政府之职务
第二款 对本国人民之职务
第三款 对驻札国之职务
第五节 公使之特权
第六节 公使之终结
第一款 公使职务之全行终结
第二款 公使职务之一时终结
第二章 领事
第一款 领事委任之区别
第一节 领事之类别
第二款 领事阶级之区别
第三款 领事权限之区别
第二节 领事之任命
第三节 领事之拒绝
第四节 领事之职务
第五节 领事之特权
第六节 领事之终结
第三编 条约
第一章 条约之性质
第二章 条约之要素
第一节 条约主体之要素
第二节 条约客体之要素
第一节 两国结约之效力
第三节 条约目的之要素
第三章 条约之效力
第二节 对乎第三国之效力
第四章 条约之种类
第一节 关於政治上之条约
第二节 关於社会上之条约
第五章 条约之履行
第六章 条约之解释
第七章 条约之消灭
第一节 平时条约之消灭
第二节 战时条约之消灭
第八章 最惠国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