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上编 古代部分
第一章先秦考试制度
第一节选贤贡士
一、选贤举能
目 录
二、贡士考察
三、招贤养士
第二节 学校考试
一、国学、乡学
二、私学
第二章秦汉考试制度第一节察举考试
一、举贤良方正
二、察孝廉
四、举明经
三、举秀才
五、举博士
六、举童子郎
七、举其它专门人才
八、察举流弊
第二节 学校考试
一、太学
二、郡、县学
三、私学
第三章魏晋南北朝考试制度第一节察举考试
一、举贤良
二、察孝廉
三、举秀才
四、举博士
一、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方法
第二节 九品中正制
二、九品中正制的流弊
第三节 学校考试
一、三国
1.太学
2.郡、县学
二、两晋十六国
1.太学、国学
2.郡、县学
三、南朝
1.国学、太学
2.专科学校和地方宫学
四、北朝
1.国学、太学、四门小学
2.专科学校和地方官学
1.通则
第四章隋唐五代考试制度第一节科举考试
一、隋代
2.秀才科
3.进士科
4.进士科名录
二、唐代
1.通则条例
科目设置与相关条例
考点条例
考期条例
封名考试条例
高级官员子弟考试政策
主考机构
乡贡条例
进士科细则
2.进士科
殿试、御试
试题与答卷
及第、任职
杂记
3.秀才科
4.明经科
5.三礼、开元礼、学究科
6.三传、三史、史科
7.明法、明书、明算科
8.童子科
9.武举科
10.道举科
11.制举科
细则
御试、亲试
试题
答卷选
选后处置
登科任职
12.宏词科
13.孝廉科
14.登科名录与名额
唐登科记总目
进士科名录
制举科目名录
童子科名录选
15.舞弊、防范与处罚
避亲条例
请托、作弊
处罚
清正主考官
谬滥与谬滥考官
三、五代
1.通则条例
科目条例
考试规章
主考机构
主考官
乡贡
2.进士科
3.明经科
4. “三传”、 “三礼”、“三史”、“开元礼”、“学究”科
5.明法、明算、道举科
6.童子科
7.制举科
8.登科总目与名录
9.舞弊、防范与处罚
第二节 学校考试
一、隋代
1.国子学试
2.郡县学试
二、唐代
1.国子监七学生试
2.东都国子学生试
3.弘文馆与崇文馆生试
4.书算学生试
5.律学生试
6.医学校生试
7.崇元学生试
8.州、县学校试
一、北宋
1.通则
北宋前期科举条例
第五章宋代考试制度第一节 科举考试
北宋后期科举改革条例
主考机构与相关政策
2.进士科
细则
乡试与发解条例
御试与复试条例
“特奏”进士
任官
3.三传、三礼、通礼科
4.明经科
7.童子科
5.学究科
6.明法科
8.武举科
9.其它各种特例考试科目
10.制科
11.登科名录
12.舞弊、防范与处罚
细则
处罚
二、南宋
1.通则
2.进士科
细则
考试项目
诸道试、转运司试
寓试
国子监试
放宽川、广、陕地区考试政策
进士任职
3.刑法科
4.武举
5 童子科
6.制举
7.登科名录
8.弊端与防范
避亲、避籍
假冒
请托、贿赂
舞弊
1.国子监试
第二节 学校考试
一、北宋
2.太学试
3.武学生试
4.医学生试
5.书法与美术学校试
6.算学生试
7.律学生试
8.宗学生试
9.四门学试
10.小学生试
11.高丽学生试
12.府学试
13.州县学试
14.州县武学校试
15.三舍学试
二、南宋
1.国子监试
2.太学试
3.宗学试
4.武学试
5.医学与太史局生试
第六章金元考试制度第一节科举考试
一、金代
1.通则
2.进士科
条例
名额
考试项目与命题范围
及第进士任职
女真人策论进士科
恩榜进士
3.律科
4.经童科
5.武举科
6.制举科
7.专门科
8.防范、监检、惩罚条例
二、元代
1.进士科
2.登科总目
3.科场弊端
一、金代
1.国学
第二节 学校考试
2.天台学和医学
二、元代
1.诏谕、奏疏
2.国子学
3.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
4.诸路蒙古字学、医学、阴阳学
第七章明代考试制度第一节科举考试
1.通则
2.文科
乡、会试应试规程
乡、会试中额
乡试考官
会试考官
乡、会试试艺规程
乡、会试场规
殿试
3.宗科和武科
宗科
武科
4.科场弊端及改革
成祖至孝宗朝
世宗朝
神宗朝
思宗朝
其他
5.登科总目
6.科场案
第二节 学校考试
1.国子监
国子监规制
监生成份、来源
监生人数
监生考课、积分和历事
2.府、州、县学
府、州、县学规制
生员成份、定额
生员的各种考试
贡生事宜
3.社学、宗学和武学
社学、宗学
武学
第八章清代(鸦片战争以前)考试制度第一节科举考试
1.通则
2.文科
乡、会试应试规程
乡、会试定额、中额
乡、会试考官
乡、会试试艺规程
乡、会试场规
乡、会试试卷磨勘
乡、会试复试
殿试
进士朝考
3.武科
4.宗科和旗科
5.翻译科
6.制科
博学鸿词科
孝廉方正科
召试
7.登科总目
8.科场弊端
9.科场案选录
第二节 学校考试
1.国子监
国子监规制
贡监生的各种考试
2.八旗官学、算学
3.府、州、县学
府、州、县学规制
童生考试
生员考试
贡生事宜
改革科举内容
1.改革科举议
一、科举考试的改革
第一章清代后期(鸦片战争以后)考试制度第一节 科举考试
下编 近代部分
议改科举章程
2.诏举经济特科
二、科举考试的废除
1.废科举议
2.谕停科举
第二节 学校考试
一、洋务派学堂
1.京师同文馆
规程
招生与考试
学习年限与毕业身份
2.福建船政学堂
规程
3.天津水师、武备学堂
招生考试
4.其它学堂
规程
招生考试
试题
二、维新派学堂
1.万木草堂
2.时务学堂
规程
招生考试
录取
三、大学堂
1.通则
预备科、速成科
2.京师大学堂
分科大学
附设学堂
译学馆、医学馆
考试条规与试题
其它
3.北洋、山西大学堂
四、高等学堂
1.通则
2.学堂考试举例
3.毕业奖励
五、中学堂
1.通则
2.学堂考试举例
1.通则
六、师范学堂
2.学堂考试举例
初级师范学堂
优级师范学堂
七、实业学堂
1.规制
通则
初等实业学堂
中等实业学堂
高等实业学堂
2.学堂考试举例
初等实业学堂
中等实业学堂
高等实业学堂
1.通则
八、女子学堂
2.学堂考试举例
女学章程颁布前的女学堂
女学章程颁布后的女学堂
第三节 留学考试
一.通则
二、出国留学考试
1.幼童公费赴美留学考试
2.庚款留美甄别考试
三、归国留学生考试
1.学务处、学部考试
章程、规则
考试概况
2.廷试
3.进士留学毕业生考试
1.通则
第四节太平天国取士制度
一、科举考试
2.文科
京试
地方考试
3.武科、女科
武科
女科
4.其它
二、招贤制度
1.招贤
2.用贤
第一节学校考试
一、大学
规程、条例
交大、北大、清华招生考试
教会大学的设置与招生
入学试题举例
二、专门学校
规程
招生
三、中学
法令、规程
招生
四、师范学校
法令、规程
北京、沈阳高等师范学校招生考试
五、实业学校、美术学校
法令、规则
北京美术学校招生考试
六、考试弊端和考试学潮
七、学业成绩考查
第二节 留学考试
一、通则
二、出国留学考试
三、归国留学生考试
第三节文官考试
一、考试、典试、任用法
二、文官高等考试
三、文官普通考试
四、外交官领事官考试
五、司法官与律师考试
六、学绩试验
第一节 学校招生考试
一、专科以上学校
大学
专科学校
学位考试
统一招生与联合招生
学业成绩考核办法
学籍规则和学业竞试办法
甄别考试
华侨及边疆学生待遇办法
二、师范学院
三、中学
通则
毕业会考
四、师范学校
通则
毕业会考
五、职业学校
通则
毕业会考
六、附录:专科以上学校历年招生、竞试概况和统计数字
1.专科以上学校历年招生概况
2.专科以上学校学业竞试
3.专科以上学校历年招生数字统计
第二节 留学考试
一、通则
规程、条例、办法
计划、方案
中英庚款留英考试
二、公费留学考试
中法教育基金会留法考试
英、美奖学金考试
三十五年度公费留学考试
青年军、翻译官留学考试
清华大学留学考试
三、自费留学考试
第一届自费留学考试
第二届自费留学考试
第三节 文官考试
一、考试法施行前的考试、任用章程与复核条例
二、考试院组识
三、考试法规
考试法及其施行细则
应考资格审查法
检定考试
四、典试法
五、襄试法、监试法
六、分发、任用与训练
考试条例
七、高等考试
考试公告、录取办法
统计概说与试题汇选
八、普通考试
考试条例
考试公告
二十三年首都普通考试
九、特种考试
十、公职候选人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
公职候选人考试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
第四章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学校招生考试第一节 高等学校
一、苏维埃大学和红军大学
二、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
三、鲁迅艺术学院和民族学院
四、延安大学
五、中国女子大学
六、八路军医科大学
七、华北大学
第二节 中等、初等学校
一、中学
二、师范学校
三、小学
历朝庙号、年号、干支对照表
附录
后 记
第二章民国时期考试制度(上)(1912—
第三章民国时期考试制度(下)(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