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前言
上编 清代中央国家机关的演变
第一章 清的兴起及其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时期的国家机关(1614-1644年)
第一节 后金的兴起与奴隶制国家的确立
第二节 向封建制转化时期皇太极对国家机关的改革
第二章 清统一全国及高度封建集权制度下国家机关的巩固与发展(1644--1840年)
第一节 顺康时期基本承袭明朝统治体制所建立起的国家机关
第二节 军机处的建立及封建集权制国家的高度发展
第三章 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与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国家机构的变化(1840-1911年)
第一节 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与五口通商大臣和总理衙门的设立
第二节 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总税务司的建立和南北洋大臣的演变
第三节 清末人民反帝反封建革命运动的高涨及清王朝实行的官制改革
第一节 议政处
第一章 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
下编 清代中央国家机关的设置
第二节 内阁
第三节 军机处(附方略馆、内翻书房)
第四节 责任内阁
第五节 弼德院
第六节 资政院
第七节 政务处
第八节 考察政治馆--宪政编查馆
第九节 直接为皇帝办文宣谕的机关
一、通政使司
二、奏事处
三、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四、中书科
第一节 掌管皇族事务的宗人府(附玉牒馆、则例馆、律例馆)
第二章 掌管皇族和宫廷事务的机构
第二节 管理宫廷事务的内务府
第三节 管理帝后仪仗的銮仪卫
第四节 承应帝后出巡、打猎、演艺及护卫的机关
一、侍卫处
二、总理行营
三、向导处
四、尚虞备用处
五、虎枪营
六、善扑营
第三章 承理国政的行政机构
第一节 分掌文官任免的吏部
一、户部--度支部(附钱法堂与宝泉局、三库、仓场衙门、各税关)
第二节 分掌财政金融的机关
二、会考府
三、财政处
四、税务处
五、督办盐政处--盐政院
六、大清银行
第三节 分掌礼仪祭祀的机关
一、礼部--典礼院
二、乐部
三、太常寺
四、光禄寺
五、鸿胪寺
第四节 分掌文教卫生的机关
一、国子监
二、学部
三、詹事府
四、翰林院
五、庶常馆
六、起居注馆
七、国史馆
八、钦天监
九、太医院
第五节 分掌民族、外交的机关
一、理藩院--理藩部
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务部(附同文馆及储才馆、总税务司与海关监督、南北洋大臣)
第六节 分掌民政警务的机关
一、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二、工巡总局
三、巡警部(附内、外城巡警总厅)
四、民政部
五、禁烟总局
第七节 分掌工交农商的机关
一、工部(附钱法堂与宝源局、火药局、河道沟渠处、督理街道衙门)
二、商部--农工商部
第四章 军事机构
第一节 掌辖军事政令的机关
一、兵部--陆军部
二、海军部
三、太仆寺
四、军谘府
第二节 掌辖旗务的八旗都统衙门
一、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第三节 掌辖警跸护卫的机关
二、前锋营
三、护军营
四、火器营
五、圆明园护军营
六、健锐营
七、神机营
第四节 掌辖地方治安防务的机关
一、步军统领衙门
三、邮传部(附铁路、电政、邮政总局)
二、京城巡防处
三、京防营务处
第五节 掌辖军队训练的机关
一、练兵处
二、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
三、禁卫军训练处
第五章 司法监察机构
第一节 刑部--法部
第二节 大理寺--大理院(附总检察厅)
第三节 修订法律馆
第四节 都察院
第六章 特设机构
第一节 盛京内务府
第二节 盛京五部
第三节 陵寝礼部衙门
第四节 陵寝工部衙门
附编
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文武职主要官员品级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