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立法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四、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一、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三、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合法原则
六、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七、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八、惩罚性赔偿原则
九、计划原则
十、行政监管原则
十一、合同多样化原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概述
一、合同的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的成立要件
三、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条款
五、订立合同的方式
第二节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效力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四、要约的失效
第三节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的效力
三、承诺的撤回
四、承诺的特殊情形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概说
二、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书面订立合同的特殊情形
第五节 依照国家任务订立合同
第六节 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由来
二、格式条款的意义
三、格式条款提供人的义务
四、格式条款的无效
五、格式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六、其他问题
第七节 缔约责任
一、概说
二、缔约责任的概念
三、直接的缔约责任
四、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五、其他问题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分离论和统一论
三、“统一论”的例外
第二节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
二、附期限合同
第三节 可追认的合同
一、可追认的合同
二、第47条、第48条规定的可追认合同
三、第51条规定的可追认合同
一、表见代理行为有效
第四节 表见代理行为和代表行为有效
二、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节 无效合同与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一、无效合同
二、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三、合同无效的原因
四、对《民法通则》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五、无效合同规定中的精髓
六、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第六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欺诈
四、胁迫
六、当事人的撤销权和变更权
五、乘人之危
第七节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合同部分无效对合同整体的影响
三、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四、特殊的法律后果——收归国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五、关于合同中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意义
一、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合同利益的根本措施
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是加速经济流转的重要前提
三、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法制目的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四节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第五节 关于情事变更原则问题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变更与合同的解除
三、合同变更的要件
四、合同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概述
二、合同的转让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合同转让的要件
第三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和特点
二、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性质
三、合同权利转让与清偿代位的区别
四、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五、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
六、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
一、合同义务移转的概念和特征
二、债务的全部移转
三、债务移转的效力
四、并存的债务承担
第五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第二节 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二、解除与有关制度的区别
三、合同解除的类型
四、合同解除的条件
五、合同解除的程序
六、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三节 抵销
一、抵销概述
二、抵销的要件
三、抵销的方法
四、抵销的效力
第四节 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
二、提存的原因
三、提存的条件
四、提存的主体与客体
五、提存的程序
六、提存的效力
第五节 免除
一、免除概说
二、免除的方法
三、免除的效力
第六节 混同
一、混同概述
三、混同的效力
二、混同的成立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二、违约责任的性质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违约行为
一、违约行为的分类
二、预期违约
三、不履行
四、迟延履行
五、质量有瑕疵的履行
六、不完全履行
七、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一、归责原则概述
第三节 归责原则
二、我国《合同法》采用的归责原则
三、过错的形式
第四节 违约责任形式
一、实际履行
二、赔偿损失
三、违约金
四、其他补救措施
第五节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分担
一、违约责任免除的概念
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三、因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而免责
四、违约责任的分担
第七节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六节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第八章 其他规定
一、《合同法》与其他包含合同法律规范的法律之间的关系
二、关于无名合同的法律调整
三、关于合同的解释
四、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五、对合同的监督处理
六、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
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期限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二、买卖当事人
三、买卖标的
五、买卖合同的种类
四、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六、买卖合同的适用
第二节 一般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
二、买卖合同的履行
三、瑕疵担保
四、利益享受和风险负担
第三节 特种买卖合同
一、持续供应合同
二、拍卖
三、标卖
四、货样买卖
五、分期付款买卖
六、试验买卖
七、买回买卖
八、传销
第四节 互易合同
一、互易合同概述
二、互易合同与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节 供用电合同概述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供电方的义务和责任
二、用电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节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特征
第三节 赠与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分类
第四节 赠与合同的撤销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三节 借款合同的内容
第四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节 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 借款合同的担保
第七节 关于民间借贷的适用
第八节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及法律责任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第一节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合同
三、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
四、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五、租赁合同为诺诚合同
六、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第二节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一、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二、保持租赁物的义务
三、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四、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五、修缮租赁物的义务
六、有益费用返还义务
七、必要费用返还义务
八、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
第三节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一、以适当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二、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三、支付租金义务
四、各项通知义务
五、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第四节 转租、租赁权的转让与出租人地位的转让
一、转租
二、租赁权转让
三、出租人地位的转让
第五节 租赁的期限
一、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
二、租赁期间的更新
三、不定期租赁
第六节 租赁关系的消灭
一、租赁关系消灭的原因
二、承租人死亡时的合同终止
三、因承租人破产时的合同终止
四、因出租人破产时的合同终止
五、因租赁物不能适用收益与租赁终止的关系
六、租赁关系消灭的效力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立法沿革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特有的三方关系
二、互为前提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适用的范围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三、融资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
第四节 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二、出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承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几种类型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承揽人须依据承揽合同完成一定的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承揽是以工作完成取得报酬为目的的合同
四、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五、承揽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一、完成工作的义务
第二节 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二、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三、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义务
四、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接受定作人监督检验的义务
六、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
第三节 定作人的义务
一、定作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三、定作人对工作的受领义务
第四节 承揽人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责任的适用范围
二、工作瑕疵的法律救济方法
三、担保责任的排除及减轻
四、担保责任存续期间
一、由承揽人提供材料
第五节 工作物的所有权
二、由定作人提供材料
三、由定作人及承揽人分别提供材料
第六节 工作材料与工作物的风险负担
一、工作材料的风险负担
二、工作物的风险负担
第七节 承揽关系的终止
一、承揽合同因承揽人解除合同而终止
二、承揽合同因定作人解除合同而终止
三、合同主体死亡与合同终止
四、合同主体破产与合同终止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三、与相关合同的比较
四、建设工程合同适用的法律规范(及司法解释)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的方式
二、关于承包的规定
三、合同当事人的资格
四、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五、施工合同的订立
六、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七、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其他规定
第三节 工程监理
一、监理与监理合同
二、监理人的权利义务
三、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四节 勘察、设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违约责任
第五节 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
三、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
四、承运人的一般义务
五、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一般义务
第二节 旅客运输合同
一、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
二、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
三、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
三、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一、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三、多式联运单据
一、技术合同的历史沿革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二、技术合同的基本概念
三、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与终止
四、技术合同的权属关系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概述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三、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四、研究开发风险责任的承担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转让合同概述
二、实施和使用技术成果的范围
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四、技术转让合同实施的几个问题
五、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分享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
一、技术咨询与咨询产业
二、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
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五、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第五节 技术服务合同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第一节 保管合同概述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二、保管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保管合同的效力
一、保管人的义务
二、寄存人的义务
三、保管责任的短期时效
第三节 保管关系的终止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一节 仓储合同概述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立法例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仓单
一、仓单的概念
二、仓单的填发
三、仓单的性质
四、仓单丧失后的救济
第三节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义务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一节 委托合同概述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委托合同的效力
一、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二、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委托人承受受托人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因一方当事人原因终止委托合同
一、因合同履行或合同有效期届满而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人、第三人对合同约定权利的行使
第四节 委托合同的终止
三、因一方当事人丧失主体资格而终止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一节 行纪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我国经纪行为的发展过程
一、打击限制阶段(1979—1987)
二、探索发展阶段(1987—1992)
三、保护规范阶段(1992年以后)
第三节 目前我国有关经纪人的立法工作情况
第四节 国外有关经纪人立法与管理工作情况简介
一、德国
二、英国
三、澳大利亚
第五节 行纪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第六节 行纪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方
二、行纪人方
第八节 违反行纪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一节 居间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三节 居间合同的订立与内容
第四节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居间人方
二、委托人方
第五节 违反居间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