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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辞典》_(苏)克利缅科(Клименко,Б.М.)等编;程晓霞等译_10224359_7300000150

【书名】:《国际法辞典》
【作者】:(苏)克利缅科(Клименко,Б.М.)等编;程晓霞等译
【出版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时间】:1987
【页数】:365
【ISBN】:7300000150
【SS码】:10224359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一画

一致同意原则

“一揽子”解决办法

一般国际法

一般国际法的强制性规范

二画

七十七国集团

人工岛和人工建筑物的地位

人权委员会

人权小组委员会

人类共同遗产

儿童的权利

入境许可制

三画

大众信息的国际法调整

大陆架

大陆架以外的海底

大陆架的划界

大使

大使馆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大国

万国邮政联盟

干涉

门罗主义

飞地

与罗马教廷所订的条约

习惯

飞越公海上空的自由

卫星遥感地球

四画

不干涉原则

不友好行为

不平等条约

不在海床洋底部署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不扩散核武器

不设防城市

不受欢迎的人

不结盟国家

开放证件

不结盟政策

不侵犯原则

开放性国际条约

开战

无主物

无法履行国际条约

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

无国籍

无国籍者

无核区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的保障

互换照会(信件)

区域性国际组织

互惠原则

区域性协定

历史性水域

历史性海湾

中子武器

中止外交关系

中止国际条约的效力

中止战争行动

中断领事关系

内陆国

内陆国出海权

内海

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范

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地位

公正的原则

公布国际条约

公民和政治权利

公有物

公使

公报

公海

公海自由

公海航行自由

公海捕鱼自由

公海紧追

反对和平罪

反对和平与人类罪

反人道罪

化学武器

为独立而斗争的民族的权利主体能力

认真履行国际义务

巴拿马运河

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者

双边国际条约

引渡

引渡罪犯

平民

艾斯特拉达主义

五画

东京审判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旅游组织

世界裁军会议专门委员会

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

灭绝种族罪

北方委员会

北极地带

由于分离而成立国家时的法律继承

“占领已成事实”的原则

占领

卡尔沃条款

出生地主义

出国护照

出境移民

出籍

发出照会

发展中国家

发射国

外交

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代表的等级

外交代表

外交行为

外交代表机关

外交代表机关人员

外交代表机关的行政技术人员

外交代表机关的服务人员

外交代表机关的职能

外交代表机关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使团

外交团

外交信使

外交信函来往

外交礼节

外交访问

外交法

外交观察员

外交邮件

外交庇护

外交官

外交官衔

外交保护

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物体

外层空间物体的国别

外层空间物体的登记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非军事化

外国人权利的最低标准

外国人

外国航空器

外国武装力量

外侨、移民

召回国书

代办

白板概念

奴隶制

永久中立

永久中立的保障

归化

议定书

对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

对一个国家武装力量的攻击

汇编

对大气层免受污染的国际法保护

对生态免受病虫害的国际保护

对反抗机构的承认

对民族解放运动机构的承认

对外国领土的入侵

对林业资源的国际保护

对自然界的国际保护

对国际条约的保留

对国际条约的解释

对迁徙动物的国际保护

对国际河流和湖泊生物资源的保护

对国际河流水域的非航行利用

对外交人员的国际保护

对外关系机关

对外层空间物体的司法管辖

对外国航空器的迫降

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对起义方的承认

对海洋动物资源的保护

对海洋鱼类资源的保护

对海洋环境免受污染的保护

对著作权的国际保护

对裁军措施的国际监督

对等安全原则

对禽类的国际保护

民用航空器

民族解放战争

司法判决

司法委托

边界不可侵犯原则

边界条约

边界委员

边境地区

边境地带

边境冲突和边境事件

边境制度

边境监督

托管理事会

六画

托管地

扣留人质

西欧经济一体化

共同多边条约

共管

权利保护的当地措施

协商一致

地位

地理政治

过失

过失的认定

亚非法律协商委员会

过境运输权

在外国领土上的武装部队的法律地位(和平时期)

在航空器内的违法行为和犯罪

在国际关系中加强不使用武力原则效力专门委员会

在公海敷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划界

存档

有关实现《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问题专门委员会

有关《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组织作用专门委员会

有效原则(承认政府)

有效性国籍原则

成立新的独立国家时的法律继承

同步轨道

同犯罪作斗争方面的国际合作

同所在国交往委员会

同盟

同意

军用航空器

军使

军事占领

军事侦察员

军事基地(在别国领土上的)

军舰

全民投票

全权代表机关

全苏对外贸易协会

全球环境状态观察系统

妇女地位委员会

妇女的权利

自卫

自由区

自由市

自助

自我保全

向发射国送回宇航员和外层空间物体

各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驻联合国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各基本类别国家平等参加的原则

各国意志一致

多巴拉主义

多边条约

伤病员

伪造纸币

仲裁审理

仲裁契约

仲裁裁决

先发制人的原则

邦联

行为方式

华沙条约组织

血统主义

交战方

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交涉

交换居民

关于情势变化的条款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宇航员

冲突规范

许可证

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

七画

苏伊士运河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

苏联国际法学说

《苏联关于缔结、履行和废除苏联国际条约的程序的法令》(1978年7月6日)

苏联最高苏维埃外交事务委员会

批准

批准书

拒绝承认

投降

连续性理论

走私

抗议

抗拒

岛屿

医院船

声明废除国际条约

极端必要

志愿军

时效占有

时效期的不适用

作为国际法立体的国家

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条约

作准文本

私船行动

纽伦堡审判

伯力审判

条约序言

“条约必须遵守”

条约的登记

间接侵略

初步和约

条款

庇护权

社会主义国际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生产部门组织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运输与邮电组织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经营组织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经济组织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科学技术组织

社会革命时的法律继承

局部裁军

阿拉伯国家联盟

驱逐

附属制

君子协定

驱逐出境

驱赶外国人

八画

现代国际法

现状

抵制

取得国籍

事实上的承认

丧失国籍

直接电视播映

直接侵略

丧失援引条约的权利

责任限制

非开放性国际条约

非交战国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非自治领土

非法劫持航空器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非战斗人员

非洲统一组织

表示同意

武装中立

拘留

制裁

武装进攻

武装部队

国内战争

国书

国民待遇

国有化

国际不法行为

国际不定期飞行

国际开发协会

国际飞行

国际飞行时的经商权利

国际公约

国际权利主体能力

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地役

国际礼让

国际托管

国际共管的领土

国际过境飞行

国际过境运输

国际行政联盟

国际犯罪

国际仲裁

国际会议

国际红十字会

国际争端

国际宇航联盟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环境保护

国际园地

国际违法行为

国际运河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无效

国际条约有效的条件

国际条约主体

国际条约与命令性规范的一致

国际条约的生效

国际条约的生效日期

国际条约的目的

国际条约的草签

国际条约的客体

国际条约的追溯力

国际条约的展期

国际条约的最后条款

国际条约的核准

国际条约法

国际性质的犯罪

国际私法

国际局势

国际空中航线

国际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中的观察员

国际组织条约

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的内部法

国际组织的权利主体能力

国际组织的行政法庭

国际组织的决议

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国际组织的责任

国际组织秘书处

国际组织章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经济合作银行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新秩序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官员

国际河流

国际贸易仲裁

国际制裁

国际法

国际审判

国际性武装冲突

国际法部门

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学会

国际法学科体系

国际法学说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体系

国际法规范

国际法的区域性规范

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委员会

国际法的本土人

国际法的对象

国际法客体

国际法的承认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辅助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在法律意义上)

国际法的编纂和发展

国际河流航行

国际法研究所

国际法科学院

国际法律关系

国际法律责任

国际复兴和开发银行

国际保障

国际捕鲸委员会

国际恐怖主义

国际原子能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

国际航空法(公法)

国际债务

国际租借领土

国际航空线

国际谈判

国际海底机构

国际海洋法

国际海峡

国际海洋法法庭

国际海峡的过境通行

国际(国家间)禁区

国际常设法院

国际联盟

国际惯例

国际磋商

国界

国界线

国家航空器

国家分立时的法律继承

国家主权

国界不可侵犯原则

国家主权的高空界限

国家对个人行为的责任

国家司法管辖

国家对航空器的司法管辖

国家对其机构活动的责任

国家合并时的法律继承

国家承认

国家合作原则

国家责任

国家的内部管辖

国家的居民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联合

国家的领空

国家海上商船的豁免

国家继承

国家领土

国家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原则

国家豁免

国家豁免职能论

国籍

国籍

国籍选择

国境线制度

贩卖奴隶

歧视

国旗

转化

贩卖妇女和儿童

经互会

《经互会交货共同条件》

经互会成员国法律问题会议

经济区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使节法

使用武力威胁

使用暴力

侦察员

采取对等行动

使馆领事处

委任统治地

委任制度

免除

免除责任的情况

免职

免签证入境

终止国际条约

终止战争状态

征用

征用

和平区

和平共处原则

《和平法令》

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和平纲领》

和平调解国际海洋法争端的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

和约

参加国际条约

物质责任

备忘录

单方行为

单独自卫

空战

废除国际条约

单独媾和

单独谈判

定期国际航行

波罗的海海峡

法定人数

法的一般性原则

法院管辖权协定

法律帮助

法律上的承认

放弃司法权

治外法权

实现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委员会

驻节官员

限制战略性武器

限制责任

承认的方式

限制常规(非核)武器的国际出售和供应

承认的宣言说

承认的构成说

九画

政治责任

政府间会议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政府承认

战犯

战争

战斗人员

政府继承

“战争权”

战争犯罪

战争场所

战争违禁品

战争法

战争法和战争惯例

战时文物保护

战时中立

战俘

按出生取得国籍

按出生地取得国籍

南极地带

标定边界

封锁

草签

查明争端的事实情况

威胁和平

恢复原状

恢复国际和平

恢复国籍

界标

独立领事

绝对责任

重订国际条约

信使证书

适应

适用国际条约的顺序

修正国际条约

修改国际条约

侵略

侵略行动

《侵略定义》

侵略者

侵略战争

侵略意图

种族歧视

保护制度

保管者

种族隔离

派遣

总领事

首席大使

宣战

宣战的理由

临时中立区

临时代办

临时协定

美洲国家组织

既得权利论

退出国际条约

破坏国际条约

十画

破坏和平

损坏水底电缆

损害

核动力海船

核裁军

捕鱼区

捕获法

捕获法庭

起义方

特殊领土制度

特惠

特别使团

特别区

特使

航空运输企业

航空器的国家归属

租让合同

租界

调查委员会

调停

调解委员会

调整边界

高级委员

海事仲裁委员会

海上人命保护

海域的划界

海上走廊

海上船舶碰撞

海上商船

海关检查

海战

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法中实际联系的原则

海洋科学研究

海船被迫进港

海港

海湾

海盗行为

资本主义国家的军事同盟

部门领事

兼并

兼职领事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被迁移的人们

通知公文

预防犯罪和与犯罪进行斗争委员会

预防措施

难民

剥夺国籍

授予国籍

职业领事

十一画

接受国际条约

离任国书

教廷公使

教廷使节

教皇使节(罗马教皇使节)

黄金条款

检查边界线

袭用

副领事

常设仲裁法院

领土中立化

领土重新军事化

常驻国际组织代表机关

领土争端

领土非军事化

领土变更

领土转移时的法律继承

领土要求

领土最高权

领水(领海)

领水的划界

领事

领事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领事区

领事代表机关

领事代表机关人员

领事专约

领事认证

领事代表机关的特权与豁免

领事代表机关的职能

领事代理

领事团

领事条例

领事证书

领事规费

领事委任状

领事法

领事等级

领事职务的终止

领事官员

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制度

领域庇护

领馆标志

船舶无害通过

船舶分道航行示意图

船旗国

船旗国排他管辖权

维持和平行动专门委员会(第三十三委员会)

维持国际和平

第三国

停战

移居国外

移转

断绝外交关系

麻醉品

麻醉品国际管制委员会

麻醉品委员会

章程

商务代表机关

混合公司

添附

随员

随意性议定书

殖民地

殖民主义

十二画

殖民但书

裁军原则

裁军委员会

裁定

裁减常规武器和武装部队

援救宇航员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各委员会

联合国大会决议

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特权与豁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联合国专门委员会

联合国军事观察员

联合国安理会

联合国安理会专门委员会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和平解决争端

联合国安理会临时措施

联合国印度洋问题专门委员会

联合国行政法庭判决审查委员会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法院

联合国组织

联合国国际法院咨询结论

联合国组织的专门机构

联合国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联合国组织职员的特权与豁免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贸易及发展会议

联合国武装部队

《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联合国维持和平的行动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联邦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裁军委员会

赔偿

赔偿损失

赔款

赔罪

黑海海峡

遇险的外国航空器

最后通牒

最惠原则

集体自卫

集体安全原则

缔结国际条约

缔结国际条约的全权证书

集体措施

缔结国际条约的程序

缓期

程序规则

普通照会

普遍法律继承论

普遍和全面裁军

割让

游击队员

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雇佣兵

强制措施(依照《联合国宪章》的措施)

强制仲裁

登记国

强制管辖

十三画

禁止飞行区

禁止为了与保障国际安全、人们福利及健康的利益不相容的军事目的和其他目的影响自然环境和气候

禁止在本国领土上利用环境时给其他国家造成损害

禁止在外层空间部署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禁止各国占有外层空间和天体

禁止传播诲淫出版物

禁运

禁止放射性武器

禁止使用核武器

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

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原则

禁止战争宣传的原则

禁止细菌武器

禁止核武器试验

鼓掌通过

跨国公司委员会

遣送回国

照会

群岛水域

签证

签署次序

新殖民主义

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签署国际条约

十四画

斡旋

十五画

德拉戈—波尔特主义

潜艇(航行制度)

履行

履行盟约的理由

十六画

默示同意

二十一画

霸权主义

俄汉对照条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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