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目录
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一九五○年四月三十日公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一九五○年四月三十日)
中央法制委员会就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费问题的意见(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十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金或聘礼的几个疑义及早婚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一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长令(第九号)(一九八○年九月十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
婚姻、家庭生活的准则(一九八○年九月十六日)
民政部关于加强学习婚姻法的通知(一九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年十月三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要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新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年十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新宇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阐明实施新婚姻法的三个问题
国务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的通知(一九八○年十二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民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深入宣传婚姻法的通知(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通知(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民政部转发《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 司法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4〕七号文件、严禁早婚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公安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商业部 全国妇联关于解决被干涉婚姻自由的当事人户口、粮食关系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政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严禁违法婚姻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内务部关于加强区乡(村)干部对婚姻法的学习、重视婚姻登记制度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十月)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一九五五年六月一日)
公安部 内务部为纠正婚姻登记未达婚龄私自同居等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八年三月一日)
卫生部为停止婚前健康检查事的函(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内务部转发民政部民政司关于沈阳市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存在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五日)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恢复结(离)婚证收费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六月十七日)
民政部关于办理结婚登记不应收取押金的通知(一九八○年九月三日)
国务院对民政部修订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批复(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司法部关于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的通知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六日)
民政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批复(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九日)
民政部办公厅对未达婚龄开假证明到非管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复函(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发〔1984〕7号文件(节录)关于婚姻工作的指示
民政部办公厅转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召开联席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4〕7号文件精神的简报》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十月八日)
附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召开联席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4〕7号文件精神的简报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一日)
民政部关于印发邹恩同副部长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六月四日)
邹恩同副部长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婚姻登记办法》的批复(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政部关于发布施行《婚姻登记办法》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
婚姻登记办法(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办法宣传提纲》和《婚姻登记问答》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一 《婚姻登记办法》宣传提纲
附二 婚姻登记问答
附三 婚姻状况证明(式样)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宣传和贯彻《婚姻登记办法》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一九八六年五月十日)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宣传、贯彻〈婚姻登记办法〉涉及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 宣传、贯彻《婚姻登记办法》涉及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解答
民政部关于制发婚姻登记员证章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 民政部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
附 婚前体检证明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使用统一式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函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请示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结婚
内务部关于对少数民族婚姻处理问题的批复(节录)
(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五代内”的解释的复函(一九五三年三月七日)
附:五代以内直系及旁系血亲表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三年七月十四日)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麻风病患者结婚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复函(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被管制和判处徒刑缓刑的分子要求结婚登记问题的解答(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公安部《关于解决部分劳教人员婚姻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异父异母兄妹结婚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求与原通奸人结婚不应允许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一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秘书组关于麻风病患者治愈后能否准予结婚问题的复函(一九七五年十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父母兄妹可否结婚问题的批复(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民航空勤人员和国家队运动员结婚年龄问题的函(一九八六年七月九日)
附一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结婚规定的通知
(摘录)
附二 关于民航空勤人员婚龄及配偶政审的规定(摘录)
附三 国家体委《优秀运动队工作条例》(摘录)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改犯等人员婚姻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一日)
离婚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司法部关于未达婚龄的离婚案件处理问题(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提请离婚可否批准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三年十月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结婚登记后未同居要求撤销登记应按离婚办理的复函(节录)(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内务部关于结婚登记后未同居要求撤销登记应按离婚办理的答复(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 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给内务部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翻悔不愿同居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判处徒刑的一般刑事犯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收到判决书,须待对方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可另行结婚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领取了结婚证而未同居的离婚案件问题的批复(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领取了结婚证而未同居的离婚案件的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申诉后可否通知他方当事人暂勿结婚问题的复函(节录)(一九五八年四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劳教分子的配偶提出离婚无论有无争执均应采用判决形式的批复(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五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离婚登记后一方翻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外交部 华侨事务委员会 内务部关于女子出国与华侨结婚的意见(一九五三年七月三十日)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
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四年四月八日) (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华侨黄某某、顾某离婚事(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的请示报告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籍华人和华侨的无配偶证明问题(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三月十日)
附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外交部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 司法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民政部关于统一申请结婚当事人在律师面前作出的未婚声明书的内容和格式的函(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申请结婚当事人在律师面前的声明书和律师签名格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现双方均居住香港,发生离婚诉讼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四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按居住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我驻外使领馆是否承认问题的函(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某由台湾回大陆定居,起诉与在台湾的配偶离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问的批复(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
民政部民政司转发司法部“关于委托香港八位律师办理公证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函(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一日)
附 司法部关于委托香港八位律师办理公证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在国外没有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契约华工要求与国内公民结婚所需证件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民政部民政司 公安部六局关于双程去香港的人员在港结婚和申请出境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五年五月二日)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姻状况证明的认证等几个问题的函》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
外交部转发民政部关于婚姻状况证明等问题的函(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民政部关于婚姻状况证明的认证等几个问题的函
民政部关于对持外国护照的中国血统香港居民同我国内地公民结婚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六年五月八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香港政务总署出具的《未婚声明
书》是否有效的复函(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八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转发《关于增加委托十八位香港律师事的通知》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九日)
附 司法部关于增加委托十八位香港律师事的通知
新增加委托的十八位律师名单和印鉴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香港“港九工会联合会”更名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六月)
附 香港工会联合会印章及香港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式样
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组织接待来祖国大陆探亲的台湾同胞涉及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九日)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一月七日)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一月七日)
民政部 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外交部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无配偶声明书应包括的内容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六日)
涉外婚姻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国人与外侨、外侨与外侨婚姻问题的意见(一九五○年十一月八日)
内务部关于苏联女人与中国男人结婚问题(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内务部关于国籍不明人民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问题(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九日)
内务部对外交部征询有关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内务部关于暂行处理外侨相互间及外侨与中国人间婚姻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十月十六日)
内务部关于中国人与外侨结婚的登记问题(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九日)
外交部办公厅有关中苏婚姻问题(一九五四年四月三十日)
内务部关于处理朝鲜人民军军人结婚登记及离婚、重婚等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五年二月三日)
内务部办公厅对宽甸县所询有关中国人和朝鲜人结、离婚问题的解答(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内务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军人可否与朝鲜女子结婚事(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内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人可否与朝鲜籍留学生结婚问题(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兰法院对双方都居住在波兰的
中国侨民的离婚判决在中国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五月四日)
内务部办公厅关于越南实习生与中国人结婚手续问题(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内务部关于中国人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结婚审查手续的函(一九五九年三月三日)
内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妇女与印尼回教徒结婚应注意事项(一九五九年四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外交部关于今后办理外侨各种证明问题(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三日)
内务部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公证、认证问题的批复(一九五六年六月十日)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籍人来华与中国公民结婚办理认证手续事(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四日)
民政部 外交部关于涉外婚姻登记中有关无配偶证明的问题的复函(一九八一年九月五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华某、简某在何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复函(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华某、简某离婚的情况报告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捷克使馆有关外国人同中国人结婚问题复外交部领事司函(一九八二年五月七日)
民政部民政司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涉外婚姻登记证件认证问题(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
教育部对我国大学生与外国人结婚问题批复(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归国华侨要求与越南籍配偶离婚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
外交部关于中外通婚外国人无“所属单位”的审批问题(一九八二年十月八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萧某与挪威籍华人陈某离婚应按法律程序办理的复函(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九日)
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名称
民政部关于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限补充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民政部民政司答复外交部关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所询的中外通婚的三个问题(一九八四年五月七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金某某反映她与美国人结婚的未婚证件问题(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 外交部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涉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八月三日)
附 民政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涉
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二日)
民政部民政司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可用中文出具证明的函(一九八五年七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迳直将离婚判决书寄给我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的批复(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复关于朝鲜婚姻法规事(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留学生·我国驻外国机关工作人员的婚姻登记
内务部 外交部关于办理我国驻国外机关工作人员的婚姻登记事的函(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高等教育部关于留学生在学习期间的结婚问题(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二日)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使、领馆办理认证事(一九八一年一月十四日)
民政部 教育部 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
婚俗改革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邹恩同副部长在红白事理事会沧州地区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
邹恩同副部长在红白事理事会沧州地区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张凯同志在哈尔滨市移风易俗改革婚嫁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国家计生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破除婚姻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在全国破除婚姻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彭珮云
破除婚姻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邹恩同
禁止早婚早育 控制人口增长 彭玉
破除婚姻陋习,维护妇女权益 王德意
在全国破除婚姻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刘奇葆
附录
·名词解释·
婚姻
婚姻法
婚姻登记
婚姻自由
婚约
婚姻统计
婚姻登记机关
婚前健康检查
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状况证明
婚丧理事会
结婚登记
结婚仪式
结婚条件
结婚证
协议离婚
判决离婚
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
离婚率
离婚证
离婚证件
离婚判决书
离婚调解书
复婚
复婚登记
早婚
晚婚
恋爱
重婚
订婚
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
涉外婚姻
近亲结婚
认证
通婚
通奸
保护军婚
草率结婚
无效婚姻
草率离婚
包办婚姻
民族婚姻
男女平等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借婚姻索取财物
夫妻关系证明书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1.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婚姻问题问答
2.怎样理解婚姻自由?怎样正确对待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哪些行为违背一夫一妻制?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4.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包括有哪几个方面内容?
5.怎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6.结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7.法定婚龄有多大?为什么有了法定婚龄还要提倡晚婚?
8.举行结婚仪式是不是结婚的必备手续?
9.婚姻法为什么要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10.什么是包办、买卖婚姻?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理?
11.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有何区别?对此应采取何种处理办法?
12.为什么结婚要进行登记?不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13.办理结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14.怎样理解“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
15.合法的夫妻关系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已经订婚是否可算为夫妻关系?
16.男女双方私自协议离婚可以再与他人结婚
吗?
17.姑表亲之间与姨表亲之间是否可以结婚?
18.对不符合结婚条件而同居的应如何处理?
19.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对有这种行为的人应如何处理?
20.对因反对包办婚姻而私奔同居的,应如何对待?
21.什么叫军婚?为什么要保护军婚?
23.一方瞒着另一方单方面领取了结婚证,这种婚姻是否成立?
24.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要求共同到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吗?
22.什么是重婚行为?对重婚的人应如何处理?
25.当事人以受单位或他人干涉取不到申请结婚所需证明为由要求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如何受理?
26.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是否要收回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27.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人申请与我国公民结婚,其婚姻状况证明应如何出具?
28.地处偏僻而规模较大单位的职工、家属,到何处办理结婚登记合适?
29.要求更换《结婚证》或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可以受理?
续,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受理?
31.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要什么手续?
30.港澳同胞双方原在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现要求原婚姻登记机关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
32.有的港澳同胞申请同内地公民结婚时,取不到原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亲友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如何受理?
33.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34.不同民族的男女可以结婚吗?
35.辈份不同的男女要求结婚可以吗?
36.婚姻登记机关应怎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7.准予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38.法院判决离婚的,要不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9.双方都表示自愿的离婚案件在办理时也要进行调解吗?
40.现役军人或其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如何处理?
43.离婚后又和好就自行同居对吗?需要办什么手续?
41.婚后一方得了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允许吗?
42.《婚姻登记办法》对协议离婚没有规定调解程序,是否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申请时不需进行调解工作?
44.对方有生理和严重疾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45.离婚案件上诉期间,当事人能否与他人结婚?
46.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反悔不愿同居,要求离婚可以吗?
47.一方强调夫妻感情不合就必须同意离婚吗?
48.离婚时双方为抚养子女发生争执该怎么办?
49.怎样理解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规定?
50.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什么权利?
51.夫妻所得财产有多有少,是否因此对财产的处理权也有大有小?
54.什么是家庭成员虐待?
55.什么是家庭成员间的遗弃?
52.为什么要把实行计划生育规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
53.过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56.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怎样处理?
57.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58.兄弟姐妹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59.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包括有哪些内容?
60.夫妻离婚后,一方带走的子女能否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6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的义务包括有哪些内容?
6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相同吗?
6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指的是什么?
64.当事人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与他
人结婚吗?
香港政府的婚姻注册机构及有关规定
一、香港婚姻注册机构
二、香港婚姻注册程序
三、香港婚姻注册档案管理概况
四、香港有关婚姻制度的二个规定
五、香港法律对“补办结婚”、“补发结婚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分居”的概念的认定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居留权
怎样办理婚姻注册
怎样申请补办婚姻注册
外国婚姻立法资料
一、结婚
二、离婚
三、复婚
四、禁止结婚
五、无效婚姻
六、结婚、离婚的手续费
七、婚前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