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法人组织和公司
第1节 法人组织
目录
第2节 法人组织组成的方式
第3节 对合伙组织人数的限制
第4节 法人组织的优点
第5节 海外公司
第6节 非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第1节 公司的创立
第二章 公司的注册
第2节 注册
第3节 法人组织的组成
第4节 根据《1948年公司法》,正在营业的公司的注册方法
第三章 公司的组织章程及条例
第1节 组织章程
第2节 公司的组合条例
第3节 公司组织章程和条例的作用
第4节 本应在条例中列明而现在列入章程的条件
第5节 公开文件的查阅
第四章 招股章程、代替招股章程的说明书等
第1节 招股章程
第2节 代替招股章程的说明书
第3节 要约出售
第4节 不经申请手续而出售股份
第5节 兜售股份——《1958年防止诈欺(投资)法》
第6节 接受存款的公司——《1963年保护储户法》
第2节 认购股份
第五章 认购、分配与成员资格
第1节 购股契约
第3节 股份的分配
第4节 对分配的限制
第5节 分配的报告书
第6节 佣金的支付
第7节 股份的包销
第8节 经手费
第9节 财物帮助
第10节 营业的开始
第11节 股东资格
第六章 股本
第1节 资本
第2节 股份的分类
第3节 股东权利的变更
第4节 资本的变更(第61条)
第5节 资本的缩减(第66条)
第6节 对股份的留置
第2节 股份证明书
第七章 股份、股份过户手续等
第1节 股份的性质
第3节 认股证书
第4节 股款的催缴
第5节 股份的转让
第6节 股份的抵押
第7节 溢价股份的发行
第8节 股份的折价发行
第2节 法定大会
第1节 公司的会议
第八章 会议与程序
第3节 年度大会
第4节 临时大会
第5节 特种股东会议
第6节 有效会议的必备条件
第7节 会议的程序
第1节 “董事”
第2节 董事的人数
第九章 董事和秘书
第3节 董事的任命
第4节 资格
第5节 取消资格
第6节 退职
第7节 报酬
第8节 董事的免职
第9节 贷款
第10节 离职的补偿
第11节 董事的地位与职责
第12节 董事的责任
第13节 董事行为的有效性
第14节 常务董事
第15节 秘书
第十章 债券、法院指定的财产管理人等
第1节 借款权
第2节 超越法定权限的借款权
第3节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
第4节 债券
第5节 担保的形式
第6节 抵押的优先权
第7节 登记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第8节 债券持有人的受托人
第9节 抵押的登记
第10节 债券持有人的补救办法
第11节 财产管理人
第十一章 表册和帐册
第1节 名册
第2节 常年报告书
第4节 帐册
第3节 会议记录册
第5节 名册、帐册等的格式
第6节 印鉴、文件的证实
第十二章 调查
第1节 公司事务的调查
第2节 检查员的权力
第3节 公司所有权的调查
第4节 根据《1967年公司法》调查股份交易
第5节 贸易部根据《1967年公司法》有随时要求任何公司提供帐册等件的权力
第6节 对销毁、损坏或伪造公司文件有责任者的惩罚
第十三章 可分利润与股息
第1节 从股本中支付利息
第2节 利润
第3节 可分利润
第4节 资本利润
第5节 利息
第6节 红利
第1节 任命和免职
第十四章 查帐员
第2节 查帐员的资格
第3节 查帐员的酬报
第4节 查帐员的地位
第5节 查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6节 关于查帐员职责的司法解释
第十五章 改组,合并,有关权益的安排
第1节 意义
第2节 方法
第3节 出价收购规则
第十六章 歇业
第1节 解散
第2节 通过法院的歇业
第3节 强制歇业的程序
第十七章 自动歇业
第1节 公司在何时可自动歇业
第2节 歇业决议的后果
第3节 自动歇业的种类
第1节 申请的提出
法院监督下的歇业
第2节 监督令的后果
第十八章 清理人的权限、职务和责任
第1节 清理人资格的限制
第2节 法律地位
第3节 职务
第4节 公司的财产
第5节 确定负连带责任者的名单和发出催缴股款的通知
第6节 确定债务的证据
第7节 债务的偿还
第8节 对负连带责任者的还款
第9节 帐目和查帐
第10节 清理人的职权
第11节 对公司高级职员的起诉
附录一 样本
附录二 1948年公司法甲表
附录三 表六股份公司年度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
附录四 《1967年公司法》附表二《1948年公司法》附表八经本法修正后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