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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第七卷》_王芸生著_11382437_

【书名】:《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第七卷》
【作者】:王芸生著
【出版社】:
【时间】:1933
【页数】:
【ISBN】:
【SS码】:1138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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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六十一章 帝制之干涉

第一节 中国之自溃

第二节 日本之最初态度

第三节 中国对各国之密告

第四节 三国劝告

第五节 东京方面之空气

第六节 中国之答覆及法义之加入

第七节 日本视中国答覆为拒绝

第八节 小幡之再度质询

第九节 日置益与陆宗舆之接洽

第十节 石井再询陆宗舆

第十一节 贺日皇即位国电

第十二节 中国再答四使

第十三节 中国参战之传说

第十四节 五国声明

第十五节 北京态度之转急

第十六节 日本之兜揽操纵

第十七节 参政院之质问

第十八节 派使赠勋之提议

第十九节 大隈之遇刺

第二十节 日本谢绝特使

第二十一节 日本拟自由行动

第二十二节 石井以危言复陆宗舆

第二十三节 帝制延期之密告

第二十四节 大隈凭吊袁世凯

第一节 日俄第三次协定

第六十二章 日俄协定及第四次密约

第二节 日俄第四次密约

第六十三章 郑家屯事件

第一节 宗社党与蒙匪

第二节 郑家屯事件之爆发

第三节 日使提出八项要求

第四节 日使对设警要求之说明

第五节 日使之三种口述书

第六节 外交部答覆之口述书

第七节 本案之商结

第八节 日兵之撤退

第九节 后藤新平之言

第六十四章 赠勋之波折

第一节 章宗祥与后藤新平之谈话

第二节 曹汝霖之奉派赠勋

第三节 改派熊希龄之纠纷

第四节 日本之拒绝

第一节 日本之非法谅解

第二节 英日谅解

第六十五章 五国谅解

第三节 日法俄义谅解

第六十六章 参加欧战

第一节 对德绝交

第二节 对德宣战

第三节 中日间之接洽

第四节 中日往来文件

第六十七章 蓝辛石井协定

第一节 石井之东渡

第二节 蓝辛石井换文

第三节 日美解释之不同

第四节 中国之声明

第六十八章 西原借款

第一节 西原借款之意义

第二节 胜田主计之『菊分根』政策

第三节 林权助之反对论

第四节 日本之投资机关

第五节 交通银行借款

第六节 章宗祥之自述

第七节 中华汇业银行之设立

第八节 善后借款第一次垫款

第九节 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

第十节 章宗祥之自述

第十一节 吉长铁路借款

第十二节 善后借款第二次垫款

第十三节 四郑铁路短期借款

第十四节 无线电台借款

第十五节 有线电报借款

第十六节 吉会铁路垫款

第十七节 善后借款第三次垫款

第十八节 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

第十九节 满蒙四铁路借款

第二十节 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

第二十一节 山东问题换文

第二十二节 章宗祥之自述

第二十三节 参战借款

第二十四节 其他各种借款

第二十五节 章宗祥述各种借款之内幕

第六十九章 中日军事协定

第一节 日本之大陆野心

第二节 日方之提议

第三节 行军区域问题

第四节 田中提议之两办法

第五节 换文方式之接洽

第六节 共同防敌换文

第七节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第八节 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第九节 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

第十节 中日军事协定之时期解释及其消灭

第七十章 巴黎和会

第一节 巴黎和会之阵容

第二节 日本之要求

第三节 中日代表之首次舌战

第四节 小幡对陈箓之质问

第五节 中国外交部之声明

第六节 中国代表对山东问题之说帖

第七节 陆征祥之电告

第八节 日本代表之宣言

第九节 顾维钧与威尔逊之谈话

第十节 陆征祥与奥龙特之谈话

第十一节 中国代表请废除民四条约之说帖

第十二节 中国之希望条件

第十三节 请英调停之议

第十四节 五国会议之讨论

第十五节 威尔逊质问「欣然同意」与路易乔治之两办法

第十六节 中国代表提出四项办法

第十七节 三国会议议定山东条款

第十八节 中国代表探闻之内容

第十九节 威尔逊之窘

第二十节 中国代表与白尔福之谈话

第二十一节 中国代表之焦灼

第二十二节 陆征祥与毕勋之谈话

第二十三节 中国之抗议

第二十四节 威尔逊屈服之故

第二十五节 中国代表之声明保留

第二十六节 五四运动之爆发

第二十七节 曹陆章之辞职

第二十八节 国务院电述交涉情况

第二十九节 命令释疑

第三十节 留日学生之响应

第三十一节 陆施两代表与白尔福之谈话

第三十二节 陆征祥请示究否签字

第三十三节 日外相之声明

第三十四节 王正廷不主签字

第三十五节 蓝辛之意见

第三十六节 威尔逊一无主张

第三十七节 三国会议日本担保之内容

第三十八节 徐大总统之咨请辞职

第三十九节 日本之挑逗

第四十节 主张签字者之理由

第四十一节 政府训令签字

第四十二节 中国拒签凡尔赛和约

第四十三节 四代表之引咎辞职

第四十四节 美上院反对山东条款

第四十五节 顾维钧与克里孟梭之谈话

第四十六节 美日之?冲

第四十七节 日政府之宣言

第四十八节 威尔逊之声明

第四十九节 美上院对山东条款之保留

第五十节 中国对德恢复和平之宣言

第五十一节 福州事件

第五十二节 中日关系之一转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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