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详情

《国际有机农业标准与法规汇编 欧盟和IFOAM部分》_中国农业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系,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译_11424145_7810664018

【书名】:《国际有机农业标准与法规汇编 欧盟和IFOAM部分》
【作者】:中国农业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系,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译
【出版社】: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时间】:2001
【页数】:140
【ISBN】:7810664018
【SS码】:11424145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209/91 1991年6月24日发布关于农产品的有机生产和相关农产品及食品的有关规定

范围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定义

第4条

标识

第5条

生产标准

第6条

第6a条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检查系统

检查系统检查的产品说明

第10条

一般实施方法

第10a条

从第三国进口

第11条

欧共体内自由运作

第12条

第14条

第13条

第15条

管理条例及执行

第15a条

第16条

附则Ⅰ 农场范围内的有机生产原则

A.植物和植物产品

B.来自下列种的牲畜和牲畜产品

C.养蜂业和蜂产品

附则Ⅱ

A.肥料和土壤调节剂

B.农药

C.饲料原料

D.添加剂、用于动物营养和饲料加工的一些物质(82/471/EEC)

E.对牲畜圈舍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准许使用的物品

F.其他物品

第8条、第9条规定的检查系统中最低检查要求和预防措施

A.1.农业生产或采集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附则Ⅲ

A.2.牲畜和动物生产的畜产品

B.准备植物和动物产品以及由植物和畜产品组成产品的单元

C.从第三国进口植物产品、畜产品和包含植物和/或畜产品的食品进口商

附则Ⅳ

第8条第1款(a)规定所需要提供的信息

A部分:检查系统包括的产品说明

B部分:共同体标志

附则Ⅴ

附则Ⅵ

介绍

一般原则

A部分——非农业来源配料

B部分——加工助剂和其他产品

C部分——欧共体2092/91条例第5条第4款中所指的不按有机方法生产的农业来源配料

附则Ⅶ

附则Ⅷ对于不同品种和种类的动物生产,畜舍的室内面积、室外面积及其他特性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基本标准

引言

1.有机农业和加工的原则性目标

2.基因工程

3.作物生产和畜牧养殖的基本要求

4.作物生产

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2092/91EEC Regulation 2092/

5.畜牧养殖

6.水产品养殖(草案)

7.食品加工和操作

8.纺织品加工(草案)

9.森林管理(草案)

10.标签

11.社会公平

附件的介绍

附件1肥料和土壤调节中的产品使用

附件2植物病虫害控制使用和生产调节的产品

附件3有机生产中,外部材料投入的评价程序

附件4批准使用的非农业源成分和加工辅料名单

附件5有机农业中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评价程序


书查询(www.shuchaxun.com)本网页唯一编码:
1d9ca2bce0390e723f50a3e4c6391734#bb8e85532c0da5c3316f2bcacbce1be0#1637634#1142414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