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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峰文存》_杨秀峰著_11513751_7800565467

【书名】:《杨秀峰文存》
【作者】:杨秀峰著
【出版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时间】:1997
【页数】:800
【ISBN】:7800565467
【SS码】:115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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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共产党员的楷模杨秀峰同志(代序) 薄一波 宋任穷

为沪汉惨案警告教职员诸君(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再为沪汉惨案敬告教职员诸君(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历史动力学说之检讨(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七日、十八日)

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九三六年)

致陶希圣的公开信(一九三七年五月十六日)

解决冀南问题管见(一九三九年八月)

在冀南行政区参议会成立大会上的致词(一九三九年九月)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对冀南行政区参议会的工作报告(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八日)

和新华社特派记者克寒谈冀南抗战、民主政权建设诸问题(一九四○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问题(一九四○年十二月十日)

胜利完成今年行政工作任务,庆祝《新华日报》两周年纪念(一九四一年一月一日)

冀太联办第二次行政会议的收获(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抗大五周年纪念献辞(一九四一年六月一日)

向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的工作报告(一九四一年七月七日)

胜利的回顾与前瞻(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

关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问题(一九四二年三月)

反对敌寇四次“治安强化”运动报告提纲(节录)(一九四二年五月五日)

五月反“扫荡”中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作的几点重要小结(一九四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追怀左权将军(一九四二年七月)

实践“七七”宣言,贯彻抗日民主政府的政策法令(一九四二年九月九日、十日)

一年来边区形势的发展和太行太岳的行政中心工作(一九四二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参议员质询案总的方面之答复(一九四二年九月)

我所认识的刘伯承将军(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发扬民主,争取胜利(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

大步转变我们的领导作风(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本年度行政工作方针的基本精神(一九四三年三月八日)

文化工作要配合群众运动(一九四三年三月十五日)

半年来群众运动中政策执行的检查(一九四三年七月十日)

要求和平,反对内战(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七日)

在民主建国军建军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五年十一月)

回忆“一二·九”,寄语大后方青年(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九日)

致“四八”殉国诸先烈家属礼鉴(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五日)

灵前告语——悼“四八”殉国诸烈士(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在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干部会上的时事报告(一九四六年五月九日)

政权干部对发动群众应有的认识(一九四六年六月)

愤慨与抗议——为北平解放报及新华分社被封闭事件而作(一九四六年六月六日)

政权干部应多写稿(一九四六年六月九日)

寄语边区青年知识分子(一九四六年六月十六日)

遥慰马夷初(叙伦)先生(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在反对内战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四六年七月三日)

晋冀鲁豫边区一年来的和平建设(一九四六年八月十日)

关于怀庆、焦作教会与地方关系问题复加拿大梁正伦先生的信(一九四六年九月五日)

对当前形势应有的认识(一九四六年九月二十日)

自冀鲁豫区前线归来(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后的任务(一九四七年二月八日)

在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第二次委员会上的闭幕词(一九四七年二月)

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一九四八年八月九日)

草拟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的几点重要原则之说明(一九四八年八月)

在河北省第一期司法训练班毕业典礼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解答妇女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一九五○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几个问题(一九五○年十一月二日)

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训(一九五二年一月九日)

关于加强人民问事处工作问题(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日)

对一九五三年高等教育事业计划的一些补充说明(一九五三年二月十日)

培养农林专门人才要走自己的路(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大力开展从小学到大学的正规职工业余教育(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高等教育十二年规划(草案)”的说明(一九五六年二月八日)

高等学校既要出人材又要出研究成果(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日)

高等教育的方针、任务和目前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一九五六年七月六日)

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建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中国高等教育(一九五六年八月十六日)

学校要给学生以掌握知识的方法(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二日)

师范院校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中学教师(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日)

师范教育是国家的命脉(一九五九年六、七月)

学校要按教育规律办事(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办好中学的几个问题(一九六三年二月)

关于在上海、江苏调查研究普教工作几个问题的汇报(一九六三年三月七日

加强和发展城市职业教育(一九六三年五月十三日)

有关高等师范教育的讲话提纲(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在厂矿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封信(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在城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于唐山)上的讲话(摘要)(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谈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几个问题(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为区别处理罪和非罪树立了范例(一九八一年一月八日)

增加教育经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改变我国教育的落后状况(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教育好下一代是全党全社会的一件大事(一九八一年九月九日)

法学研究要为“四化”建设服务(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在中国法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恳请不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给胡耀邦同志的一封信(一九八二年九月三日)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阶段(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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