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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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
一、近代西方法律职业和法律学术的社会—历史建构过程:韦伯法律理论的背景研究
二、法学的研究方法
三、近代社会科学的兴起及其对法学提出的挑战
四、马克斯 韦伯如何用社会科学方法来研究法律
五、中国法学的困境与出路
第二章 马克斯 韦伯的法学研究方法
一、韦伯研究方法的独特性
二、韦伯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创造性转化
三、韦伯方法论体系中的独特概念
四、法律的社会理论研究
第三章 人类的规矩:从习惯到法律
一、社会秩序和规则的形成方式
二、社会规则的分类
三、法律的产生和发展
一、韦伯政治社会学中的核心概念
第四章 法治与现代社会
二、正当统治(权威)的类型学
三、形式理性法——法理型统治的基础
四、合法性与正当性——现代国家的正当统治
第五章 法律与宗教
一、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宗教
二、西方宗教的理性化
三、宗教与法律的内在关联——西方宗教的理性化与西方法律的理性化
第六章 罗马法与西方法律传统的起源
一、公法和私法在罗马农业史中的重要作用
二、罗马法的独特性及其对近代西方法律的影响
第七章 市民社会与市民法——中世纪欧洲城市法溯源
一、西方文明重心的转移与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兴起
二、中世纪欧洲法律与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内在关联
三、欧洲近代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
第八章 西方法律的理性化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
一、法律与经济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
二、法律的理性化与经济的理性化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