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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手册》_周臣,周琰曌编著_11621454_7801974352

【书名】:《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手册》
【作者】:周臣,周琰曌编著
【出版社】: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时间】:2006
【页数】:725
【ISBN】:7801974352
【SS码】:1162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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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宗旨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意义

绪论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基本功能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自然属性

一、商检工作的产生

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

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

二、早期的商品检验

三、民国时期的进出口商品检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进出口商品检验

五、改革开放中的商检工作

二、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兴起

一、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产生

第二节 动植物检疫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机制

一、中国国境卫生检疫的初创

第三节 卫生检疫

二、民国政府收回海港检疫统一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境卫生检疫

四、中国出入境检疫发展变化

一、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二、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四个法律的行政执法机构,确立了它在法律上的执法主体地位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四、中国检验检疫法律,具有完备的监管程序,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

四、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安全、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屏障

第二节 法律规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主要的法律依据

第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三、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五、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规范程序

二、动植物检疫

三、国境卫生检疫

四、进口食品卫生检疫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法律效力

二、对外贸易商业性检验鉴定内容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标准

一、强制性检验检疫内容

第六节 法律特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

一、报检单位范围

第二节 报检人(单位企业法人)

第四章 报检人

第一节 法律规定的义务报检人

三、自理报检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四、自理报检单位的异地备案

二、申请代理报检注册登记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代理报检人的概念

第三节 代理报检人

四、代理报检

三、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五、代理报检单位的管理

六、报检员考试

二、报检员资格的取得

一、报检员的概念

第四节 报检员

三、报检员注册

四、报检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报检员的管理

本章附件

二、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

一、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

第五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概述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三、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四、对外贸易合同规定检验检疫

五、委托检验

一、报检与受理报检的概念

第二节 报检与受理报检

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

三、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

四、报检单

一、概述

第三节 报检后报检单的传递与领证放行

三、放行程序和依据

二、放行方式

四、办理放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货物检验的时间与地点的概念

第四节 检验的时间与地点

二、三种做法

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报检时间和地点

第五节 与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的单据

三、商业发票

二、信用证

一、对外贸易合同

七、运输单证

六、集装箱装箱单

四、海关发票

五、包装单(统称装箱单)

九、检疫审批单

八、保险单

十四、代理报检委托书

十三、厂检合格证

十、检疫证书

十一、出口许可证

十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本章附件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第六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第一节 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

三、入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报检

四、入境水生物产品检疫的报检

六、入境动物性饲料检疫的报检

五、入境骨蹄角类的报检

一、入境粮食和饲料

第二节 出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七、入境种用鱼、虾的检疫的报检

八、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所的管理

三、出入境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报检

二、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五、出入境烟叶的报检

四、出入境植物种子的报检

七、出入境水果和茄科蔬菜的报检

六、出入境植物性纤维的报检

十、出入境木材类的报检

九、出入境干果原糖土产的报检

八、出入境植物油类及植物性饲料的报检

十四、种苗隔离检疫场地的报检

十三、出境盆景检疫的报检

十一、入境土壤的检验检疫的报检

十二、出入境切花类检疫的报检

二、注册登记申请和审核

一、注册登记对象

十五、出入境药材检验检疫的报检

第三节 动植物检疫注册登记

一、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第四节 进出口食品的报检

三、注册登记证使用管理

三、进口食品的报检

二、出口食品的报检

四、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志的申请

一、出境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报检

第五节 进出境包装容器的报检

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及使用鉴定的报检

四、入境木质包装的报检

三、出入境植物性包装及铺垫材料检疫的报检

五、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三、报检时间、地点

第六节 进口汽车的报检

一、报检特定条件

二、报检程序

第七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报检

五、进境机动车辆签发单证的使用

二、报检

一、生产企业登记

第八节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报检

三、《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使用

二、报检程序

第九节 出口小型气体容器的包装报检

一、报检特定条件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二、报检程序

第十节 出口烟花爆竹的报检

一、报检特定条件

一、出口玩具的报检

第十一节 进出口玩具的报检

二、进口涂料的报检

一、进口石材的报检

二、进口玩具的报检

第十二节 进口石材、涂料的报检

二、进口电池产品的报检

一、出口电池的报检

第十三节 进出口机电产品的报检

三、出口小家电产品的报检

四、入境机电产品的报检

五、入境旧机电产品的报检

一、入境废物的范围

第十四节 入境废旧物的报检

二、报检程序

五、入境废物报检应注意的事项

四、入境废物装运前检验证书的办理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六、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一、放射性监管的对象和依据

第十五节 放射检测与处理的申请

二、报检特定条件

一、报检范围

二、报检、监测及放行

三、签发报告与放射物处理

第十六节 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的报检

六、国家禁止进口的血液及其制品的品种

五、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三、报检程序

四、查验处理注意事项

一、进口化妆品的报检

第十八节 进出口化妆品的报检

第十七节 进出口许可商品的验证

二、出口化妆品的报检

二、办理纺织品标示查验的程序及要求

一、对我出口纺织品受限的国家

第十九节 出口纺织品标识的报检

四、需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

三、处罚

一、“三来一补”贸易货物的报检

第二十节 三来一补、外资、中外合资、保税区、保税仓库货物的报检

二、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出入境货物的报检

三、保税区、保税仓库货物的报检

一、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的申报

第二十一节 旅客携带物及伴侣动物检疫的申报

二、旅客携带伴侣动物检疫的申报

一、邮寄物品检验检疫申报

第二十二节 邮寄物检验检疫申报

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申报

一、市场采购出口货物报检

第二十三节 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及援助物资的报检

三、援助物资进境的申报

二、援外物资的报检

一、过境货物的报检范围

第二十五节 过境货物的报检

第二十四节 入境展览物品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报检程序

二、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三、过境货物的报检手续

二、运输过境货物的审批

一、出境、入境船舶的检疫申报(健康申报和卫生状况申报)

第二十六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申报

二、出境、入境飞机的检疫申报(健康申报和卫生状况申报)

三、出境、入境车辆的检疫申报(包括火车、汽车及其他车辆的申报)

七、运输工具检疫

六、进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检疫

四、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检疫

五、运载进境动物的运输工具检疫

二、集装箱的熏蒸处理

一、交通工具熏蒸处理

第二十八节 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熏蒸处理的申请

第二十九节 废旧物品卫生处理的申请

第二十八节 交通工具、集装箱、食品、饮用水、垃圾、压舱水、污水等项目的消毒、除虫处理的申请

第三十节 熏蒸消毒管理

三、证书签发

一、废旧物品种类

二、申请处理程序

二、灭蚊证书的申请

一、除鼠或免予除鼠证书延期的申请

第三十一节 除鼠或免予除鼠证书申请

第三十三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动植物检疫

三、船舶卫生证书

三、国境口岸及交通工具鼠、蚊、蝇密度监测申请

第三十二节 船舶卫生证书的申请

一、申请

二、检查

一、入境交通运输工具

四、出境动植物的运输工具的检疫

三、过境动植物的运输工具的检疫

二、入境供拆船用的旧船舶的检疫

三、办理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的要求

二、边境贸易货物报检时间、地点

第三十四节 边境贸易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边境贸易的施检范围

三、入出境人员健康体检申请

二、入境旅客健康申报

第三十五节 出境、入境人员健康检查及出入境健康申报

一、航海健康申报

四、国境口岸及交通工具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申请

一、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申请

第三十六节 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申请

五、国际预防接种的申请

六、接种禁忌证明申请

三、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的申请

二、口岸食品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审查申请

六、国境口岸外贸储运企业监管注册证的申请

五、公共场所微小环境和微小气候监测的申请

四、国境口岸食品从业单位餐饮酒具的消毒效果监测申请

一、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第三十七节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尸体、棺柩、骸骨入境检疫查验

第三十八节 出入境尸体、棺柩、骸骨的报检

一、进出口鉴定业务

第三十九节 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的申请

二、尸体、棺柩、骸骨出境卫生检疫

三、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鉴定和货载衡量的申请

二、鉴定业务的时间、地点

四、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装载和监视卸载的申请

五、进出口商品的积载鉴定、残损鉴定、载损鉴定和海损鉴定的申请

七、装载出口商品的船舶、车辆、飞机、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的申请

六、装载进出口商品的船舶封舱、舱口检视、空距测量的申请

九、抽取并签封各类物品的申请

八、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的申请

十二、国外委托检验的申请

十一、国内委托检验申请

十、签发价值证明书及其他鉴定证明书的申请

三、申请预验的条件

二、预验的特点

第四十节 出境货物预验的报检

一、施行预验的一般原则

第四十一 节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申请

五、预验换证凭单使用注意事项

四、预验报检程序

二、报检程序

一、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范围

三、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应提供的资料

二、申请

三、申请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第四十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四十三节 质量体系认证的申请

四、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三、实施审核与发证

二、审核准备

一、认证申请

一、出境货物质量许可制度

第四十四节 出入境货物质量许可证的申报

四、监督管理

二、入境货物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二、申请UL标志的基本程序

一、UL认证的产品范围

第四十五节 UL评审认证的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适用范围

第四十六节 出口商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申请

一、检验检疫标志的种类和作用

第四十七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的申请

三、监督管理

三、标志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二、申请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程序

一、封识的范围

第四十八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封识的办理

四、费用的收取

一、重新报检范围

第四十九节 重新报检

二、封识的办理

三、封识的种类和式样

四、封识工作程序

第五十一节 免验的申请

二、复验的申请

二、重新报检的要求

第五十节 复验的申请

一、复验的规定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第五十二节 报检适用的代码

一、免验条件

二、免验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五、用途代码

四、贸易方式代码

三、国内口岸代码

六、随附单据代码

九、鉴重方式代码

八、检验方式代码

七、需要证单名称代码

十二、集装箱规格代码

十一、运输方式代码

十、运输工具名称代码

十三、包装容器名称代码

十五、计量单位代码

十四、废旧物品标识代码

十六、币种代码

本章附件

一、范围

二、一般检疫审批的程序

第七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审批的申请

第一节 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申请

一、范围

第二节 进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审批

三、特许检疫审批的程序

四、检疫审批的有效期

四、检疫及监督管理

三、进境水果检疫审批的程序

二、检疫审批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范围

五、注册登记制度

第三节 供港澳活牛育肥/中转仓检验检疫注册的申请

一、注册程序

第四节 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注册的申请

三、有效期及监督管理

一、注册登记程序

第五节 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注册登记的申请

二、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

一、注册登记程序

第六节 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注册登记的申请

三、申请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二、登记备案机关

第七节 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的申请

第八节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的申请

一、范围

五、监督管理

四、审核

三、申请

第十节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审批的申请

第九节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资格的申请

第十一节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审批的申请

三、检疫监督管理

一、审批机关

二、审批程序

三、栽培介质的中英文名称

二、监督管理

一、审批程序

二、监督管理

一、申请程序

第十二节 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的申请

一、申请

第十三节 进口涂料检验登记备案的申请

四、实施专项检测的进口涂料商品编码及名称

三、监督管理及进口检验

二、备案登记有效期限

六、国家质检总局指定首批进口涂料备案机构

五、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首批进口涂料专项检测实验室

三、评审和发证

二、卫生注册登记申请

第十四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的申请

一、卫生注册、登记要求

四、有效期

第十五节 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登记的申请

五、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

四、《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声明》(样本)

三、监督管理

一、申请程序

二、申请及审批

四、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三、监督管理

第十六节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

一、登记条件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第十八节 出口商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申请

第十七节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的申请

一、范围

二、申请程序

三、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

一、申请程序

二、监督管理

第十九节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申请

三、申请

二、主管机关

第二十节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的申请

一、范围

一、申请

第二十一节 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申请

四、检验检疫与管理

一、认证程序

第二十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二、审批与管理

四、监督管理

三、认证标志

二、认证的申请

六、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五、关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制度的过渡和衔接

三、登记备案程序

二、主管机关

第二十三 节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登记备案

一、范围

一、申请程序

第二十四节 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备案的申请

四、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节 输欧盟水产品使用卫生标签

二、备案管理

本章附件

一、植物检疫

第一节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范围与对象

第八章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二、动物检疫

一、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第二节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一般规则

二、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验检疫

三、进出境旅客携带和邮寄物的检疫

四、传染病检疫应急处理措施

一、采样

第三节 采样

二、实验室检验

一、动物、动物产品实验室检验项目

第四节 实验室检疫

二、植物、植物产品实验室检验项目

二、隔离检疫要求

一、隔离检疫必要性

第五节 隔离检疫

三、隔离检疫场

一、检疫处理依据

第六节 检疫处理

三、检疫处理方式

二、检疫处理原则

四、检疫处理方法

一、集装箱检验的项目及要求

第七节 集装箱检验检疫

三、集装箱检疫程序

二、集装箱检疫范围

四、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应检范围

一、包装物、铺垫材料的分类

第八节 运输包装物、铺垫材料的检验检疫

三、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传播病虫的特点和可能传带危险性病虫种类

四、包装物、铺垫材料的检疫程序

二、检疫监管范围

一、检疫监督必要性

第九节 检疫监督

四、检疫监督实施

三、检疫监督方法

概述

第九章 国境卫生检疫

一、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查验

第一节 检疫查验

二、出入境人员的检疫查验

三、货物、集装箱、邮包、行李及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

四、入出境尸体、棺柩、骸骨的检疫查验

一、疾病监测与体检

第二节 传染病监测

二、检疫传染病

三、监测传染病

四、禁止入境的五种疾病

五、其他传染病

一、简述

第三节 卫生监督

二、国境口岸卫生监督

三、交通工具卫生监督

四、食品卫生监督

五、卫生监督的要求与标准

三、预防接种

二、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

第四节 预防措施

一、健康咨询

一、概述

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强制性检验制度

第十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

三、构成强制性检验的要素

二、强制性检验的目的

一、《商检法》规定的强制性检验范围

第二节 实施强制性检验的范围

四、《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强制性检验范围

三、《外资企业法》规定的检验范围

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性检验范围

第三节 检验检疫的内容

六、《卫生检疫法》规定的强制性检疫范围

五、《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强制性检疫范围

一、强制性检验内容

二、商业性检验条款内容

三、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第五节 强制性检验出入境货物的检验程序

第四节 检验技术规范、标准

一、入境货物

第六节 强制性检验出入境货物的检验地点

一、入境货物

第七节 强制性检验的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时间

二、出境货物

二、出境货物

二、出境货物

一、入境货物

第八节 报检强制性检验的出入境货物应提供的单证

第一节 概述

第十一章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一、报检

第二节 入境食品检验检疫

二、现场查验

三、采样

四、送检

七、签发证书

六、检验结果

五、检验

九、留样

八、超标食品的出证

第三节 出境食品检验检疫

十一、归档

十、汇报制度

一、简述

第四节 食品添加剂卫生监督检验

三、食品添加剂的种类

二、食品添加剂的应用

四、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一、概况

第五节 食品用工具、机械设备卫生监督检验

第六节 食品理化检验

二、卫生监督检验

一、卫生细菌检验

第七节 食品微生物检验

二、致病性细菌检验

第八节 食品毒理检验

三、霉菌检验

一、概况

第九节 食品放射性检验

二、食品放射性检验

一、概况

第十节 转基因食品检测

二、转基因食品的检测

一、卫检标志

第十一节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标志与管理

二、标签审核

一、食品标签

二、市场调查与后续管理

第十二节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

三、标签检验

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概述

第十二章 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二、认证证明的形式

一、质量认证的概念

第二节 质量认证

四、认证的范围

三、认证的方式

六、质量认证的主要类型

五、认证种类

七、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基本条件

八、质量体系认证

一、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际标准的产生

第三节 ISO9000标准概述

三、ISO9000系列标准的结构和内容

二、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的意义

四、质量保证模式

五、ISO9000系列标准的发展

六、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一、管理体系的概念

第四节 管理体系认证

三、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五、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

六、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二节 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第一节 概述

第十三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一、认证模式

第三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认证模式与程序

三、认证费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一般应提供的文件

第四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一、申请

一、应当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第六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第七节 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四、投诉

二、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使用认证证书的情形

三、应当撤消认证证书的情形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验证与管理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验证的概念

第十四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验证管理

第三节 进口商品验证

第二节 原产地规则协议

第一节 原产地规则

第十五章 货物原产地证书与标记

一、背景

二、内容简介

三、意义

二、关贸总协定

一、关贸总协定第九条原产国标记

第三节 原产国标记

三、中国原产地标记

五、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四、原产国标记表示

一、原产地标记的概念

第四节 中国原产地标记

四、原产地标记申请程序

三、原产地标记标准使用“中国制造”或“中国生产”原产地标记的出口货物应符合的标准

二、原产地标记的使用范围

一、货物原产地规则的制定

第五节 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五、原产地标记注册管理

二、原产地主管机关与签证机构

三、原产地标准

二、原产地证明的作用

一、原产地证明书的概念

第六节 货物原产地证

三、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种类

四、货物原产地证签发人

五、原产地证书的申领

一、概况

第七节 货物原产地管理

二、意义

三、作好原产地管理工作

一、普惠制的概念

第八节 普遍优惠制

二、给惠国方案

三、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申领

一、概况

第九节 “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

二、建议采用的原产地证书格式内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

一、中国与曼谷协定

第十节 曼谷协定

四、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定义

二、曼谷协定要览

三、《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

第十一节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与产地证书

四、目前对我国实施《曼谷协定》的成员国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

三、中国-东盟优惠产地证明书(FORM E)

一、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发

第十二节 《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项下产品优惠原产地证书与签发

二、《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规则

一、证书的结构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结构内容语种

第十六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与证单

一、证书36种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单)种类用途

二、证书的内容

三、证书的语种

二、凭单类31种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律地位的来源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法律效力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法律效力

一、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质量构成和要求

二、证明结构质量的基本要求

三、证面缮制质量的基本要求

一、检验检疫原始记录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签发与程序

二、拟制证稿

三、审核

五、校核

四、制证

八、发证、放行

七、用印

六、签署

第六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更正与补发

三、重发、补发证书

二、更改证书

一、补充证书

第七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档案管理

第九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签发后的查询

第八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印制与管理

三、受理国外有关机构的查询

二、受理司法机构的查询

一、受理报检关系人的查询

三、业务印章的种类与用途

二、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节 签证印章的颁发与使用

一、签证印章的制发

一、申请开通电子报检业务的手续

第一节 电子报检

第十七章 出入境货物电子报检转单通关

四、电子报检应注意的问题

三、实施电子报检后的工作流程

二、电子软件

二、入境电子转单

一、出境电子转单

第二节 电子转单

第三节 电子通关

三、实行电子转单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标准制定的原则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标准的沿革

第十八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监督管理

五、简化易行

一、国家管理

二、公平公正

三、规费合理

四、公开透明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标准

二、收费标准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机关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的申请人

第十九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的目的意义

四、专家复验组复验程序

三、组织专家复验组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的程序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的申请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申请的受理

第六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与行政复议、诉讼的关系

第五节 复验费用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复验结论的作出

一、申请进出口商品免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节 免验条件

第二十章 出入境法定检验货物的免验

第一节 出入境法定检验货物免验的概念

第二节 主管机关

第四节 免验的申请与审查

二、对下列进出口商品不予受理免验申请

二、免验的注销

一、有效期及日常管理

第五节 监督管理

第六节 合同约定的检验条款的例外

四、处罚

三、年限规定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目的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概念

第二十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

一、合法原则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原则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适用对象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复议机关的职责

四、及时原则

三、公开原则

二、公正原则

第六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便民原则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申请

第七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程序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的决定

第八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与诉讼范围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的概念

第二十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的被告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的原告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中的诉权

第六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诉讼为司法监督

四、实施检验/检疫

三、计/收费

第二十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

第一节 检验检疫流程的构成要素

一、报检/申报

二、受理报检/申报

第三节 检验检疫流程的时限

二、反馈流向

五、签证/放行

六、通关出(入)境

第二节 检验检疫流程的流向

一、主流流向

二、内部流程时限

一、外部流程时限

二、检验检疫流程的举例

一、检验检疫流程的分类

第四节 检验检疫流程的分类及图解

二、流程控制

一、流程目标的确定

第五节 检验检疫流程的管理

三、流程评估

本章附件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与信息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十四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与信息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信息的管理

第一节 标志管理

第二十五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封识批次管理

二、各种封识及其应用的范围、要求

一、检验检疫机构可施行封识管理的情形

第二节 封识管理

一、出口商品检验批次管理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批次管理

二、进口商品检验批次管理

第一节 中外商投资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司实行许可制度

第二十六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

一、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三节 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第二节 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概念

第四节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二、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程序

第五节 监督管理

三、租船契约

二、信用证

第二十七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的依据

第一节 适用检验鉴定依据的原则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主要依据

一、卖合同(契约)

第三节 各国法律法规强制执行限定性技术规范

五、保险合同

四、海运提单

二、各国的社会公益法规技术规范、标准

一、各国货物原产地规则及有关规定

一、证明责任归属的依据

第四节 区分进口商品赔偿责任的依据

二、证明责任范围和赔损程度的依据

三、限定交货现状条件和检测手段的依据

三、关于运输保险方面的国际规约

二、关于支付方式的国际规约

第五节 常见的国际权威性依据

一、关于买卖合同方面的国际规约

四、国际标准

一、买方(进口商)责任范围

第二节 索赔对象的判定

第二十八章 对外贸易索赔

第一节 概念

五、检验机构的责任范围

四、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二、卖方(出口商)的责任范围

三、承运人的责任范围

一、向船公司索赔

第三节 运输索赔

六、银行的责任范围

七、码头装卸部门的责任范围

二、向航空公司的索赔

二、海运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一、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第四节 保险索赔

一、发生买卖索赔的原因

第五节 买卖索赔

三、海运货物的责任期间

二、买卖索赔的类别

四、索赔期限

三、索赔的方式

六、索赔的解决方法

五、索赔的受理

二、关税的概念

一、税收

第二十九章 关税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第一节 税收与关税

四、关税税率及征收方法

三、关税的特点和种类

二、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一、海关税则

第二节 海关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一、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产生

第三节 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S)

二、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结构与编排特点

三、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文献介绍

四、查阅HS品目号、子目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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