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单元 饭店业法律基本原理
第1章 当前饭店业法律概述
什么是法律?
饭店业法律原则
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饭店业法律的历史
法律渊源
宪法
成文法
习惯法
行政法
法官的作用
法律特征
民法和刑法
民事案件的赔偿
民法案例
刑事案例
刑事案件的处罚与赔偿
如何研读一个案例
小结
第2章 司法程序:案件在法庭中的传送过程
提起诉讼
起诉
涉案各方和证据
目录序言
关于作者
致谢
传唤
送达手续
对起诉书的回应
对答复的回应
简易判决
庭前程序
公开取证
庭前会议
庭审
庭审类型——陪审团庭审和法官庭审
主要证据
开庭陈述
陪审团的选择
原告反驳
法庭辩论总结
移交陪审团
陪审团商议
陪审团裁决
判决
上诉
上诉理由
上诉法庭
争端的其他解决方式
援引判例解释
小结
第3章 公民权利与饭店企业
1964年的《民权法案》
该法案的范围
过夜住宿设施
餐饮设施
娱乐场所
州际商务的裁决
司法救助
法案的实施
确立管辖权
种族歧视
宗教歧视
私人俱乐部
“墨菲夫人的寄宿处”
豁免机构
执行方面的统一原则
打击“名义上的私人”俱乐部
审阅准入政策
公民权利保护的扩展
州立民权法律
《美国残疾人法》
语言歧视
年龄歧视
性别歧视
业主的权利
允许驱逐制造骚乱的人
设施的合理规定
报复性驱逐
驱逐令人生厌的人和擅自闯入者
小结
第4章 合同法和饭店接待业
合同的构成
合同能力
双向性:要约和承诺
合法性
对价
错觉(虚拟)合同
适当的格式
真实的同意
模糊条款/行业用法
条件
违约
互联网上的合同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行为补偿
订房合约
超量预订和预订合同的违约
超量预订允许的损失
信誉赔偿
客人违约
故意干扰合约关系
餐饮和会议合同
小结
第二单元 过失
第5章 过失的原则
过失案件的构成要素
过失
过失要素的概述
原告的法律地位
对被邀请人的义务
对被许可人的义务
对非法侵入者的义务
少数州的立场
对他人无特殊义务
饭店企业对自己不拥有或不维护的物业无义务
过失有利于原告的一般原则
事情不言自明
儿童和理性人测试
引诱人的妨害原则
自身过失原则
超越法规的责任
严格或绝对责任
严格产品责任
雇主责任
不可推卸的义务
帮助困境者的义务
被邀请人处于危险中的义务
对被邀请人义务的限制
过失有利于被告的一般原则
共同过失和比较过失
风险预见
小结
第6章 过失和饭店业行为
对饭店客房住客的义务
饭店客房的清洁
床、椅子和其他坐处
窗户、窗框和窗帘
电和暖气的风险
动物和昆虫
卫生间用具和淋浴热水
对在公共区域的客人和其他人的义务
大堂
电梯
自助式电梯
门
楼梯、台阶和地毯
大厅通道
对餐厅内客人的义务
湿滑的地板
地上的异物
实施经常清洁地板政策的重要性
在餐厅悬挂镜子
天花板
壁架上的菜牌
悬挂的电视
供应可点燃的酒类菜肴
供应热饮
对在饭店外的客人的义务
门外服务
地板
户外运动设施
户外照明要求
对游泳区客人的义务
实施合理注意义务
排除隐患
符合法规要求
安全设备
控制客人的过激行为
检查游泳区的玻璃
滨水设施
限制使用或对水的风险加以警告
检查湖底隐患
特殊义务
失火造成的伤害
保安
医疗
小结
第三单元 与顾客和其他客户的关系
第7章 客人及其他顾客
谁可以被称为客人?
各方意向
登记入住
财产交付
退房
客人的不法行为
终止客人与旅店管理者关系
房东和租户的关系
小结
第8章 保护客户的财产
饭店偷盗
房卡和钥匙
客人的保险并不保护饭店
饭店的财产风险
对客人物品的绝对责任
绝对责任原则的例外
初步责任原则——少数派观点
有限责任——现代对于绝对责任原则的限制
提供一个保险箱
张贴告示说明有保险箱
张贴告示说明饭店的有限责任
保险箱中存放哪些财物
门锁和窗销
服装和其他个人财物
在餐厅中的饭店客人
退房时的偷盗
衣帽间
行李房
商品样品
中转过程中的财物
不在有限责任法保护范围内的财物
失火
禁止翻供:有限责任的丧失
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风险说明不当
饭店过失
客人地位
入住和退房时的责任
内华达州的限制性法律
比较过失
退房后的责任
寄托
影响寄托的责任
为寄托人的利益的寄托
为受托人的利益的寄托
双方获益的寄托
寄托案件中的过失举证责任
寄托财物中的物品
针对汽车寄托的法规
在餐厅、酒吧或衣帽间内对客户财物的责任
寄存处
特许权所有人
小结
第9章 旅馆店主的权利
对不是客人的人驱逐的权利
拒绝客人投宿
错误拒绝的后果
年龄
为客人选择住房
更换客人的住房
进入客人的房间
驱逐客人
不支付饭店账单的客人
超期逗留的客人
声名不佳的客人
有吸毒和不轨行为的客人
有不轨行为的客人
患传染病的客人
违反饭店规定的客人
无行李的客人
商业竞争对手
驱逐程序
驱逐饭店租户
拒绝客人用餐
对旅馆店主的法律保护
旅馆店主的留置权
欺骗饭店业主或餐厅业主
非法拘禁
付款欺诈
小结
第10章 顾客的权利
占据所分客房的权利
客房隐私权
不得非法搜查
旅馆店主关于不法活动的报告
搜查证
同意搜查
终止住宿对稳私权的影响
打扰了平静
紧急情况
用别人的资料登记入住
寻找客人遗失的物品
不受侮辱
未报失的遗失财物
不被非法拘禁
不受信用卡诈骗
房费及其他收费方面的权利
有权被提前告知
有权要求不加收额外费用
电话费
适当处理邮件和包裹
小结
第四单元 专项问题
第11章 食品销售的责任
可售的食品
食物中的异物
可售性保证
掺假食物
合理预期测试的趋势
违反可售性保证的其他方面
集体诉讼
热饮
食物引发的疾病
认定因果关系的证据问题
合同当事人关系
严格产品责任
过失
诉讼选择
过敏的顾客
诚实菜单法
虚假的食物公告
食物标签
犹太教要求的清洁食物
快餐经营和饭店的关系
禁止吸烟
与食物制作有关的安全问题
食物制作
与捐赠食物有关的风险
客户受伤责任
没有驱逐爱吵架的顾客
突然的、不可预见的袭击
不能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
没有义务顺从劫匪的要求
小结
第12章 酒类产品销售的责任
酒类饮料与饭店业
售酒执照
非法销售
把酒卖给不到法定饮酒年龄的客人
把酒卖给明显已经喝醉了的客人
证明客人是否已经喝醉
把酒卖给已知习惯性酗酒的人
明显喝醉的证据
习惯法中卖酒者的责任
在《小酒馆法》中明显地加大了卖酒者的责任
售酒者对顾客的责任
售酒者对第三方的责任
售酒者对光顾者车里的乘客的责任
责任的表现方式
酒类责任险
两个持证售酒者为一名顾客服务
原告有过失时的责任分担
不适用《小酒馆法》的州
回避责任的战略
饭店客房内的酒类销售
各项关于酒的法规
供应酒的年龄
禁止星期日售酒
提醒怀孕的妇女
限制销售的酒类
禁止学校或教堂附近售酒
禁止名人宣传
限制销售促销
保存过期的记录
禁止不当行为
禁止非法赌博
小结
第13章 旅行社和航空公司——权利和责任
旅行行业的构成
代理法
小额损失赔偿
小额索赔法庭
集体诉讼
旅行社和包机旅游公司的责任
自身行为的责任
调查第三方供应商的义务
推荐旅游保险
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方供应商无过失责任
旅行代理商的责任免除
旅行代理商错误和不作为保险
信用卡诈骗
租车公司
超量预订
租车事故
出租已知有故障的车辆
没有授权的司机
租车方面的年龄歧视
小结
第14章 雇佣
最低工资
《公平劳动标准法》
加班费
工作时间
同工同酬
报复性解雇
禁止雇用童工
《公平劳动标准法的执行》
《家庭和医疗休假法》
雇佣自愿
非法就业歧视
1964年《民权法案》第7章
起诉
赔偿
真实职业资格的辩护
禁止和允许的面试问题
商业需要的辩护
性别
性别差异外表标准
性骚扰
怀孕
年龄
报复性解雇
综合歧视类型
1991年《民权法案》
基本职责
合理接纳
《美国残疾人法》
过度困难
不要求偏向
残疾人法对应聘程序的影响
药物和疾病
过去的残疾人和照料者
残疾人法的案件诉讼
无法执行的基本要素
法定雇佣身份的证明
《移民改革与控制法》
简历欺诈
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
工会
小结
第15章 法规和颁发证书
商标和服务商标
市场规范
版权基本条例
非法卫星接收
音乐表演
艺术作品
反托拉斯问题
特许权
特许权关系的实质
特许被授权人的利益
特许授权人的利益
特许授权人的违约和欺骗
与特许权安排有关的反托拉斯问题
客人登记
特许权关系的终止
饭店和餐厅内部事务规定
收费
强制性循环利用
颁发执照和区划
颁发执照
授予执照和许可证的原则
执照费
无照经营的后果
吊销执照和暂时吊销执照
区划
小结
译后记